飘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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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飘名著读后感(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飘名著读后感 篇1

一身橙色的封皮,上面画着缩放的银色小花,花赫然写跳跃着醒目的大字“飘”。没错,这我今年暑假读的书《飘》——风靡全球的世界名著。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格丽泰 · 密西尔,公是郝思嘉小姐。次见到它,我被这本书的封面、内容和情节吸引了,就毫不犹豫地买了,想想,真值!

是遍看得太匆忙了,又没有细细去玩味,公在我印象中是自私贪婪、小肚鸡肠的泼妇形象。她报复卫希礼,代价和韩察理结婚,让卫希礼后悔早就和媚兰订婚,而不和自己结婚。可的发展并没有象她预料的那样。不久后,她生下一子,取名韩寒卫德。这可怜的孩子一出生,父亲就死了,真是可怜至极!后来,生活拮据,生存起见,她竟然为三百元钱,去和她的未婚夫甘扶澜老先生结婚,还骗他说:“苏纶和方东义结婚了。”亏她说得出口呢。

她不了媚兰,媚兰待她不薄,把她当作姐妹看待,她又地误解媚兰的好心,虚伪的,对媚兰发脾气,原因是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总之,刚开始在,公郝思嘉的心极其狭窄,自私跋扈,贪婪成性的女人。

可当我次这本书时,我对郝思嘉小姐的印象了,她心胸狭窄,坚强勇敢的女强人,当北佬打进饿狼陀时,她本可以和白蝶姑妈一起逃亡,回陶乐去看望生病的母亲,可她并没有做,媚兰生孩子,需要她,她留了。

郝思嘉只爱这男人,可她。正是不,让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卫布礼,却又地辜负白瑞德,最后,当她终于认清卫希礼时,都晚了。

现实生活中,像郝思嘉,她们对自己拥不屑一顾,对自己没有的渴求,最后一无。朋友,请珍惜的生活吧!

飘名著读后感 篇2

看完《飘》的结局,我是很伤心的,可是,如果它是一个美满的结局,就不真实了!毕竟,每个人的结局是很符合书中刻画的他们的性格的。

对思嘉真的是又爱又恨,爱她的遇事果敢,爱她的不屈不挠,爱她的乐观心态,可是,又恨她的自私,恨她爱钱如命,恨她怎么那么不理解瑞德!

对瑞德是又爱又怜,那么喜欢小孩子的他,我不能想象出和小孩子在一起時是怎么样的温柔!而,心里明明深爱着思嘉,却又害怕被思嘉发现,怕收到她的嘲讽伤害,因而每次对思嘉的关心与关爱总是包裹着一层刺,用这层刺来保护自己脆弱的内心。瑞德的内心是很脆弱的,反正是比起思嘉来,是显得脆弱的。邦妮的死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了,如果,邦妮没死,我想,他们应该会美满的在一起的。但是,邦妮死了,这就使得两个人之间有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了。就像思嘉后来也觉察到了,她想老老实实承认,她以前那样谴责他只是因为自己心里太难受,然而,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来说这些,而表示道歉的行动一旦拖下来,便越拖越难办,最后真的是不可能了。看到这里,觉得很遗憾。两个人,两颗心就这样越来越远了,或许,从来没近过,但是,我一直抱着希望,也确实有很多机会让两个人可以走近的。但是,思嘉和瑞德,两个人都是固执的。

媚兰和艾希里,媚兰真的太完美了,内心没有一点点自私的阴暗面,作者把她刻画的.太完美了,就像瑞德所说的那样“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以至于我对她也是仰慕尊敬的态度,而没有过多的情感了。艾希里,刚开始是我的白马王子的形象,当然是受了思嘉的影响,但是,后来,内战爆发,旧時代变迁,艾希里就真的死了,死在了旧時代,新時代的艾希里就剩一个躯壳了,除了三K党那次行动之外,我真的觉得他就是行尸走肉了。

只是,思嘉直到媚兰去世,才恍然醒悟,自己原来深爱着瑞德,真的是有些晚了。小说最后,思嘉又打起精神,想回塔拉休养然后重新振作,再追回瑞德。就是不知道瑞德还会不会等她?o(︶︿︶)o 唉~~希望如思嘉所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从书中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一定要在后悔之前,把握住我们身边的 something or somebody !不要有遗憾!

飘名著读后感 篇3

这本《飘》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飘》,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day”。

如果读完《活着》让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用美色来诱惑媚兰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用美色来诱惑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警告贪慕虚荣的人。“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飘名著读后感 篇4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

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時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時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時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名著读后感 篇5

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

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仅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

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我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向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

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我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能够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

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向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

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靠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我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

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向以为自我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是因为她得不到他而已”,而她的本性根本无法容忍一个男人爱上别的女人而不是她自我,她的这份爱,就像一个小孩子要东西吃,要马骑,要一张柔软的床一样,既简单明了,又不可理喻,而她却不了解他,否则不会爱他。同样她也不了解白瑞德,不然就不会失去他。相比卫希礼,白瑞德不是那种公认的绅士,他嘲笑甚至欺辱郝思嘉,但这却是因为他爱她,甚至了解她,他说他们是同一类人,郝思嘉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唯一一个用实用眼光看问题的机会主义者,然而,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最终他心灰意冷,选择离开……

小说的最终一句“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引人遐思,“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日,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是郝思嘉,教会了我们坚韧,更教会了我们要珍惜当下,希冀未来。

飘名著读后感 篇6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倾注十年心血完成的一部具有深刻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作品。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刻画了多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充满青春活力、能言善道、善于交际、任性、甚至稍有自私的斯嘉丽,聪明幽默、眼光独到、圆滑又不失浪漫情怀的瑞德,正直勇敢、忠诚果敢的阿希礼,善良娴熟的玫兰妮等,每个人物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小说的主角斯嘉丽,她身上的优点很多,缺点也很明显。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当她遭遇到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家园陷入几近绝境等一系列打击之后,作为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内心深处却激发出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她说道:“上帝为我作证,我是不会屈服的`,我要度过这难关。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不要,我的家人也不要。即使让我去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上帝作证,我也不要再挨饿了。”在小说的后半部,她为了家人,不惜牺牲自己,坚强地担负起了维护家族的责任,表现出了女性性格中的那种坚韧与勇气,这让我非常敬佩。无论深处多么艰难的境遇,都要勇敢地去面对,一切都会过去,这是《飘》里的斯嘉丽给我最有意义的启迪。

飘名著读后感 篇7

昨天一晚上失眠,上完信号课发现还是睡不着,索性把读书笔记写下来吧。最开始看《飘》单纯是为了学英语,但是渐渐也从中获得了些许乐趣。

整本书的第一句是这样描绘主人公Scarlett的:“Scarlett O'Hara was not beautiful, but men seldom realized it when caught by her charm as the Tarleton twins were",全书一开头便着笔墨渲染了Scarlett作为乡下一枝花的无穷魅力,当然这不算滥情,只算是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对于正值豆蔻年华的Scarlett,让所有男孩儿如同蜜蜂一样围绕在她周围,让所有女孩儿偷来嫉妒的目光无疑是一种误伤的享受,为了满足虚荣心她甚至去勾搭(准确的说是trick)大龄剩女India的未婚夫,这恐怕也是India后来一直费劲心思想找她麻烦的原因。

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人物性格的复杂性,《飘》的艺术性很大也来源于此。Scarlett面对者艰险从没有退缩,不管是在Atlanta被围困是惊天的炮火中,还是后来回到Tara庄园面对饥饿以及北军的劫掠,她都拼尽全力去与命运抗争。但是另一方面,她性格中的冲动不考虑后果,言辞刻薄也是她生活中种种不幸的源头。她性格中坚韧不拔的部分隐忍敬佩,但是有時候她表现出的刻薄自私又让人厌恶,但人就是这么复杂,又哪会有十全十美的人呢。Bulter始终是一个不在乎世俗想法的人,没有什么事物能够真正被他放在心上,但是当面对Scarlett是,虽然内心爱着她,但是他也明白,Scarlett总是把人对她的爱慕变成鞭子狠狠地抽打在别人身上,所以他总是用着一种戏谑的`态度去对待Scarlett,如他所说“I‘ll treat you as a pet"当然玩世不恭如Bulter,在他自己的女儿Annie出生后却对其极尽宠溺,Annie晚上怕黑,于是不顾全家反对每天晚上为Annie点一盏小灯(不得不插一句,这样的贵宾级待遇我小時候也享受过哈哈哈)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获得The Democracter也就是南方传统社会的认可,只为Annie长大会会有一个良好的出身。但是天不遂人愿,Annie在一次骑马時摔断脖子,Bulter失去了继续和Scarlett生活下去的希望,而Melanie因难产死更是将全书推向了高潮,直到这時Scarlett才明白她一直为之神魂颠倒的Ashley并不是她爱的那个人,她爱的只是自己的想象。现实中又有多少单相思的女孩子是像Scarlett这样的呢,她们沉浸在自己为自己用想想编织的幻想里痛苦不堪,但最终只是一场空罢了。最后她才明白她真正爱的是Bulter,但是此時的Bulter的心却已经疲惫得不再愿意冒冒险去爱她了。”I'll think of it all tomorrow, at Tara。 I can stand it then。Tomorrow,J'll think of some way to get him back。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悲伤的结尾里有添了一丝希望,堪称是全书的点睛之笔,也再一次感受到了Scarlett那种坚韧的性格。

跳出对情节的描述去看整个美国南北战争時期这个大時代来说两句题外话,《飘》和《汤姆叔叔的小屋》 分别从南方和北方的视角描述了同一个時代,不管人权的大旗举得多高,口号喊得多亮,要是美国在南北战争時就愿意为了黑奴的自由牺牲百万士兵的生命,又何至于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还搞出白天大烤黑人的大新闻,有怎会有马丁路德金慷慨激昂的演讲呢,战争撕掉表面那层伟大的皮,内在毕竟还是一个逐利的嗜血猛兽。

飘名著读后感 篇8

起初接触到飘这部小说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学习压力很大,每天埋在繁重的课业压力里。后来偶然间在表姐家看到了这本书,当我读起来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主要以美国战争为主线,反应了美国大背景下人们的生活现状,以及主人公坚韧的品质。

主人公郝思嘉是个矛盾的集合体。她自私、赤裸裸、完全不符合当时上流社会的'淑女标准,同时她又对她爱的土地,爱的人们很无私,她很虚伪很任性同时也很踏实和坚韧。她身上集中反映了普遍存在女性身上的所有优点和缺点,并发挥到最大化。就是这种性格上的种种矛盾,形成了这样一种极大的魅力,不得不说这是连女性观众都喜欢的一个角色。难怪认识郝思嘉的男人都会被她的魅力所征服,包括白瑞德这样极品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特别是书中最后她的经典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把她的性格表现得很淋漓精致,这句话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无论郝思嘉是靠着父亲的名望财产过着衣食无忧的大小姐生活,还是战争导致家里一贫如洗,甚至是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她依然坚强的努力想办法度过种种的困难。为了她心爱的人的嘱托,郝思嘉选择留下来面对危险,照顾梅兰妮,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突发情况她都没有放弃。这样一个敢爱敢恨用于承担的女性形象熠熠光辉,再多的缺点和瑕疵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光芒,值得每个女性去学习。

飘名著读后感 篇9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時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時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時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時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時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飘名著读后感 篇10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真的是扎。心。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時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 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時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時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 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時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名著读后感 篇11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時候,那時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時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時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時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時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時時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時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愛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名著读后感 篇1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名著读后感 篇13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飘》是一部有关战争的小说,但作者米切尔没有把着眼点放在战场上。除了亚特兰大失陷前五角场上躺满伤病员那悲壮的一幕外,其他战争场景并没有花费作者过多的笔墨。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米切尔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的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反之,另外一些人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

《飘》的主人翁斯佳丽就是这样的强者,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在那种战争爆发的动乱的社会,她一个女子却要独自承担起养活包括自己情人和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的重担,那是多么繁重的担子啊!况且,在亚特兰大,作为一个妇女,平时出门就也许会遭到别人的非议。可她,为了担负起此重担,不得不与黑人做生意。怀孕期间,为了木材厂,不分白天黑夜的操劳着。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一遍是读中师时,也许是生活阅历不够吧!我怎么也读不懂作者的写作意图,也特别的讨厌斯嘉丽。讨厌她的唯利是图,讨厌的虚伪,讨厌她的不择手段。所以读了一半就丢走一遍了。

今天再拿起来读书,以当年的感觉大相径庭,我不但不讨厌斯嘉丽,反而被她坚韧的性格,执着追求的`精神深深的吸引了。

曾经有人说:时代造就英雄,经历磨练意志。二十多年前,我们还是一些涉世未深的“毛孩子”,虽然我们这一代人并不像现在的独生子女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我们始终没有挑起生活的重担,没有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不知道在生活的道路上,有多少崎岖,有多少坎坷在等着我。小时候常常听父亲说:一分钱难死一个英雄汉。我当时根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如今我已经过了而立之年。既是儿女的母亲,又是父母的依靠,还是社会的半边天。有多少次我问自己:你可以吗?这时的我们早已失去了说“不”的权利,我们只有毅然决然的挑起这个担子,步履艰难的走着。如今的我们虽然没有斯嘉丽面临的困难大,多多少少都能感受到斯嘉丽的压力之大。

最令我敬佩的是她对爱情的态度。她大胆的追求阿希礼,当阿希礼选择别人时,她痛不欲生,一气之下嫁了别人。当她知道阿希礼不爱他时,淡然处之。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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