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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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1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2022年)》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宿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到20xx年底,以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为重点,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全覆盖。项目经费从20xx年省级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专项结余资金、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中统筹解决。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对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资金认真开展自评,较好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评价指标体系,产出指标自评得分50分、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自评得分10分,综合得分100分。

四、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开展前,市教体局、各县(区)教体(育)局及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培训,并安排专人参加省级建设意见征询会。对全市教学点信息化基础数据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2.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上半年启动项目建设,省级制定项目技术及采购需求方案,下半年配合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取统招分签方式,由地方实施建设并开展应用培训等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的设备供应、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优化、人员培训,以及5年免费运维保障等;在验收结束后,履约保证金转换为中标供应商的质保金,存放在安徽省电化教育馆,五年质保期满后,再根据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返还给中标供应商。

3.20xx年3月,市教体局以20xx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为主要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进行核准,拟定我市20xx年拟建设智慧学校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300所。7月,安徽省教育厅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招标;9月,省教育厅召开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工作布置会,组织签订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布置项目施工建设等工作,我市再次核准教学点基本信息,拟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名单;10月,项目正式实施,为切实发挥民生工程资金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结余智慧学校设备用于乡村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确定我市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学校287所(砀山县30所、灵璧县95所、泗县45所、萧县79所、埇桥区38所)。20xx年12月18日,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等工作。

4.为全面做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智慧学校建设知晓度和满意度,宿州市教体局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发宣传通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形式,让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通过问卷调查分析,群众对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满意度达97%以上。

五、下一步工作改进建议

项目建成后,建立项目管理站,为项目提供运维管理保障服务。在项目管理站存放备件(智慧课堂设备、配件和线缆等),供维修人员及时更换。

督促中标方在我市各县区按合同约定派驻技术人员,驻点时间从验收合格开始,时长为6个月,提供现场指导和培训,帮助解决使用问题。在线提供微视频、FAQ等使用和故障排除类教程,供技术管理人员和教师使用,教程要便捷获取。通过省运维保障系统,实现二维码扫描报修、维修流程管理等功能。做好学校设备信息录入、处理等工作。

要求中标方派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教师到各县区项目学校授课,并提供使用和运维培训资料(纸质、电子和微视频等)。培训计划的实施与项目验收相衔接,服从工程项目的整体系统集成验收计划。培训过程做到有详细培训方案、有培训通知文件、有进度安排表格、有能力达标考核。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21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xx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xx〕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xx〕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17〕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17年9月开工至2018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17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18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21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21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20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18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xx年9月立项,2017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18年9月完工,实际至2020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4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王小翠

联系电话:0898-88657885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三亚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三亚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三亚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教育提升工程。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安全。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资金结余。

2.绩效指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验收合格率”,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受益学校数量”,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师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验收合格率:该指标分值40分。验收合格率不少于90%时,该指标得40分;验收合格率少于90%时,得分=[(验收合格率/90)×100%]×40。

(3)受益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学校数量不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40分;学校数量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分=[(保障学校数量/10)×100%]×40。

(4)师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师生满意度不小于80%时得10分;师生满意度小于8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8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完成支出585.6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3.70%。项目资金的支出基本保障了各中小学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经费,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未发生因经费不足而停工的情况。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财政共计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依据各学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校道排水排污工程设计费、光彩小学校园改造项目测绘费和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共计585.64万元,截至预算年度终了,财政安排资金结余1885.8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471.51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完成支出585.64万元,当年财政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23.7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的规定实行报账制,并结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xx〕112号)和《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后,依法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用《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320号)依法委托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实行监理的项目一律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我局依托财审科、电教站等科室职能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全年财政安排2471.51万元,全年完成支出585.64万元,执行率为23.70%。该指标得2.37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验收合格率:利用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的'各中小学新建/改建项目设计费及勘察费所涉及的成果均已验收合格,仅支付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和东方红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因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所以尚未组织验收。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量: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的支出确保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那会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19所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常实施。受益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为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资金拨付涉及学校在校师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预算执行率”完成程度偏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三亚市内各中小学零星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项目投资估算普遍不高,再加上大多系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所以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0xx年度目标完成良好,经费涉及项目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本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37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确保学校的教学需求,确保师生安全。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5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6

一、项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60万元,由三个实施主体实施,每个实施主体20万元,分别是紫金县好义镇新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吉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青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为引导菜篮子基地基地提升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培育示范典型,示范引导我县菜篮子基地健康发展,提高我县“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有效供应能力,确保全县“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货源充足,品种丰富,市场繁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县对“菜篮子”基地的引导和服务,提升基地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总额60万元,项目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待验收合格后提出资金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紫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紫金县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项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验收,实现了总体预期目标,满意度95%。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应用水塘养殖技术,不但提高龟的受精率,而且符合生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要求。水塘养殖技术具有节水,节料、节工、节时的效果,具体是节水60%以上,节料20%以上,节工80%以上。商品率提高30%以上,每造一亩节本增效2500元以上。合作社经济年增长率达35%以上,总产值提高250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优质、高值、高效的产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很好的途径。以推广养殖100户、每户养殖种龟20只(6雄14雌)算,每年140X500X100=700万元,也就是平均每年为养殖户增加7万元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有利于保护野生黄喉拟水龟资源,使其资源量不断增加,对于保护黄喉拟水龟种群和种质,保持生态平衡,都有积极意义。同时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生态型产业,绿色工程,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单位能合理利用紫金县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发挥资源优势,是十分必要的,有效服务精准脱贫和全面奔康,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养殖致富,使部分农民走出了脱贫之路,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效加快紫金县山区经济建设。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生产成术,增加利润。预计2021年总产将达100万斤,产值超过250万元,纯利8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解决农民就业不少于120人,带动就业人员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将进一步扩大紫金春甜桔的种植规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打造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紫金春甜桔种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通过大力发展春甜桔种植,有利于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实施,在当前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背景下,助力地方脱贫奔康事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加快脱贫奔康,增加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合格,由紫金县政府网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所属单位市政总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市政总公司为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邵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编制360人,实有在编人员227人。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城区道路、排水、桥梁及其附属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及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城市防汛、防涝、抗冰雪等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市政总公司主要承担市区57条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排水管沟及城市桥梁的日常管理维护,总维护面积300万㎡,其中:城市主干道车行道面积199.56万㎡;人行道面积78.41万㎡;城市排水管网长度173.46Km;城市桥梁7座;西湖桥、沿江桥、青龙桥、邵水桥老桥、邵水桥新桥、洛阳洞桥、红旗河桥等。

(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度道路维护专项资金共2,334.88万元 ,资金到位率100%。

(2)实际支出情况

共计支出2,334.88万元,其中:城市主、次干道路面防治支出814.69万元;人行道维护支出596.12万元;排水设施维护支出477.95万元;桥梁日常监测及管护支出87.04万元;西湖桥下专项维护支出59.78万元;政府采购——日常维护设备299.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强化财政支出的管理意识和绩效意识,及时发现市政工程日常维护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提出建议,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提高市政工程日常维护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7号)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2)邵阳市财政局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后,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3) 根据通知,由湖南弘信园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实施绩效评价的具体工作,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归纳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向绩效评价工作组提交包括专项资金财务账簿、凭证等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信息。

(2)现场评价。通过采用核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有关账目、座谈、调查问卷、实地察看建设情况等方式,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

(3)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审核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结论

根据《邵阳市2019年城市道路维护项目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三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经综合评价,该项目资金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等级为“良好”。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19年市政总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了主干道车行道完好率93%,人行道(含侧石、护栏)完好率97%,排水管渠完好率97%,井座井盖完好率98%,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

(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道路维护用商品砼和沥青为日常维护所需材料,年度采购累计额度超过100万以上,未见招投标的相关资料。

(三)财务管理情况

资金预算未有效执行,支出内容与立项计划内容的不完全符合。

四、主要绩效

(一)市政总公司认真履行市政设施养护职责。市政设施维护与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零事故。2019年市政道路桥梁等项目均得到较好维护。2019年市政道路维护工作监管到位,无媒体曝光批评并负责的事例。

(二)积极投入抗洪防涝工作。结合我市历年防涝抢险实际情况,市政总公司制定了严密的防汛抗涝应急预案。

(三)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活动安排。

(四)完善“110”社会联动承诺服务。2019年共接警受诉400余次,均做到了接后必处,处后必复。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政策依据不足。

(二)道路维护经费的采购项目未执行招投标程序,招投标制度未有效执行。

(三)专项资金未按绩效管理的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管理各环节执行不彻底。

(四)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与项目立项范围不完全符合。

(五)维护计划与巡查、市民投诉关联度不够高,联系渠道不畅。

六、意见建议

(一)树立绩效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管理,把绩效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四)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平台,完善服务渠道,及时反馈群众意见。

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篇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14号)要求,我们接受邵阳市财政局委托组成评价工作组,对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实施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通过配套产业园的建设扩大三一湖汽公司产能,以提高邵阳经开区整体实力,带动园区上下游配套产业的发展,刺激内需,保持社会需求稳定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及和谐稳定,20xx年8月29日,邵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三一集团主要负责人就邵阳市与三一集团加快推进“实现100亿、建设200亿、规划300亿”进行了座谈,会议议定如下主要意见:由邵阳经开区负责做好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厂区和D-14、D-15-1地块土建工程和厂房建设;修建产业园临红旗河河道护坡、扩建5号厂房、三一专汽员工食堂主体工程等。

2、项目单位概况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主管单位。

邵阳市宝庆工业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城公司”)是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伍亿元整,出资人为邵阳市国资委(占股90%)和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占股10%),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设施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与维护、管理等工作。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包括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大元村,东至大兴路,北至高新路,西至红旗渠,南至爱莲池路;地块二位于大元村,东至广信路,北至邵阳大道,西至大兴路,南至高新路。(2)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412亩。地块一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地块二占地面积约212亩,主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3)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693.08万元,其中:室内外建筑工程36088万元,工程其他费37792.65万元(其中报批和征拆补偿费32960万元),预备费3694.03万元,建设期利息311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93.08万元,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券60000万元。(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2年。20xx年12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前完成工程主体,20xx年12月前完成建筑主体工程验收,20xx年上半年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

截止20xx年6月底,项目已完成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和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项目已实际支出75250.27万元,其中使用专项资金支出52083.90元。

4.政府专项债券概况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20xx年度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60000万元,是通过发行《20xx年湖南省园区建设专项债券(四期)—20xx年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募集的资金。专项债券20xx年1月17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证券编码“104121”,证券简称“湖南20xx”,票面利率3.65%,半年付息一次,20xx年1月1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二)项目立项程序和“一案两书”编制情况

1.环评。20xx年7月26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批复同意本项目(邵经环评[20xx]16号)。

2.可行性研究。20xx年10月,湖南力源工程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80693.08万元。

3.批复立项。20xx年12月3日,邵阳经经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同意项目立项实施。

4.行政许可。20xx年12月13日,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规[地]字第20xx-JK15B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规[建]字第20xx-JK26B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3050120xx12130101)。

5.专项债券“一案两书”编制。20xx年1月6日邵阳市财政局、市经开区管委会印发了《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20xx年1月6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20xx年1月7日湖南省泓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南省邵阳市20xx年园区建设专项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xx]泓锐意字第01号)。

(三)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宝城公司主要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xx〕11号)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标限额标准和流程;制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制定了《工程项目现场代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工程现场管理。

(四)项目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和拨付到位情况

20xx年3月13日,宝城公司的华融03962银行账户等7个双控账户到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共计60000万元。项目其他资金由公司自筹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6月底,项目实际总支出7525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3.25%,其中专债资金支出52083.90元,预算执行率86.81%,专债支出项目及金额如下:

3.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宝城公司对专项债券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通过双控账户按工程进度转账支付工程款、征拆款和监理费,按财政部门通知及时缴纳了各期专债利息。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等程序,符合制定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工程款支付审批表(要素包括合同金额、累计完成产值、累计应付、实付金额、监理签字、经办人签字、财务签字、总经理签字、管委会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征地拆迁付款申请表、发票、银行回单,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工程招标

宝城公司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与中标方签定合同明确工程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工期、支付方式、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公司于20xx年4月对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签定施工合同。20xx年12月公司与市路桥公司签定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筑工程合同,该标段仅通过会议决定项目施工单位。对配电工程、监理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等方式,与湖南科立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配电工程合同,与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程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和监督

施工方按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进行,宝城公司派现场人员检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人员是否与合同、与投标文件要求相符,不定期检查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做好相关记录,根据公司要求按时填报项目进度情况。

3.竣工验收

20xx年6月15日,宝城公司组织经开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及三一配套工业厂房工程的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形成各参与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证书。工程评定为合格。

(五)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项目未申报具体的绩效目标,根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资料归纳的主要绩效目标如下:

产出数量:建设标准厂房3个,扩建厂房1个;建设流通道1个,食堂1个,空压间1个,污水处理间1个,垃圾间1个,消防水池2个,传达室2个,配电房4个;完成道路、绿化工程和强弱电配套设施;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产出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质量验收达标率100%。

产出成本:建设成本节约率大于或等于零。

产出时效:完成及时性,包括组织施工及时性,工程完工及时性,工程验收及时性三个方面。

经济效益:提高三一专汽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增长。

社会效益: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可持续影响: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增加区域就业机会。

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六)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可研报告、立项批复通知等文件,本项目产出目标(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现场评价时项目已按时、按质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完成配电工程,完成了以下主体建筑和配套建筑工程,并经项目各相关方质量验收合格: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厂房等全部已移交三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使用。

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三一专汽公司的产值:20xx年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项目建设带动了地区相关产业发展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群众满意度94%。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资金管理和分配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建筑工程、配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已竣工,标准厂房等已移交三一专汽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项目的实施,在提高邵阳经济总量、形成产业聚集效应、促进社会就业、培养本地人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3.6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附表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过程情况说明)。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项目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四个方面以百分制集体打分方式进行具体细分评价,其中: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0分,效益标准分25分、得分23分。评分结果:83.6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标准分10分,得分8分,扣2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一是本项目事前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主管单位出具了《关于同意邵阳经开区三一配套产业园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邵经开审批(投)发〔20xx〕21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二是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环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申报程序合法合规。三是按专项债券申报要求编制了“一案两书”,编制《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和《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审核报告》进行论证,申请额度与项目目标相适应,申请额度在项目土地出售收入、标准厂房出租出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的偿还能力之内。

2.绩效目标

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没有设置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值,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标准分30分,得分22.6分,扣7.4分。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到位率100%。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86.81%,按评价标准扣0.4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专债资金,使用双控账户支付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四是按照协议约定和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利息,未出现违约现象。

2.项目实施

一是项目立项、报批、征拆过程、征拆补偿标准、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二标段工程达到必须公开招投标的限额标准但未执行制度,扣1分。二是采取了质量控制措施,委派现场代表深入工地一线做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宝城公司招标采购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可研、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等服务咨询机构库,通过在库内随机抽取方式确认服务咨询机构。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完工后,宝城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质量验收。配电工程未组织验收,扣1分。三是宝城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应对风险,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及重大聚集性事件等。公司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扣1分。公司实施本项目暂未产生收益,而按照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预计项目从20xx年开始产生收益,项目收益与预期存在差异风险,扣1分。四是委托代理机构对建筑工程和配电工程进行了招标并签订合同。宝城公司对二标段11510.92万元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标段合同的签订日期(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配电工程437.40万元,分两个合同签订,项目总额已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仅执行邀请招标程序。扣3分。五是项目档案资料由宝城公司对应部门的人员保管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标准分35分,得分32分,扣3分。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

已按时、按质完成可研报告和立项审批通知中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并配套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等,完成三通一平等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完工项目已移交三一公司投入使用,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3#厂房、5#厂房(扩建)、联合厂房、配电房4间(1大3小)、空压间、垃圾间、污水处理间、门卫室2间(南、西各1间)、食堂、消防水池2个、物流通道(钢结构顶棚)、绿化带、厂区道路。

2.产出质量

建筑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

3.产出成本

由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建筑工程合同总额32555.68万元,项目已支付26816.44万元,财评送审金额约37000万元,截至报告日,市财评中心初评审定金额31077.81万元,成本节约率4.54%。

4.产出时效

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并按时组织了验收。未组织相关单位对配电工程开展验收,扣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支出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项满分为25分,扣4分,得分21分。

邵阳经开区配套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现暂未完成结算,对公司而言,未取得经营收入,暂未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通过建设并移交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等给三一公司投入使用,项目实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建设的,是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推行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项目区分为南北厂区2个部分,北厂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南厂区占地约165亩,厂房建筑面积6.58万平米,用于渣土车装配及整车、三一专汽货箱和副车架结构件生产。三一公司拥有先进的涂装生产线、底盘装配生产线和整车检测线。目前,南北厂区升级改造14条生产线已全线投产,并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的特种工程机械整车装备生产标杆工厂。三一南北厂区顺利投入使用后,20xx年三一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值由原来的50亿元提升至年产值100亿元,20xx年产值147.15亿元,实现税收4.03亿元。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进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发展,打造宜商、宜业的标准化厂区,将有效促进三一重工湖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发展,在服务邵阳市汽车配件业的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商家前来投资。

2.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符合邵阳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必要性明确。为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特别是湘商产业园区发展,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发展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本项目在邵阳经开区建设引进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吸引更多配套企业入驻。

3.可持续影响力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加区域就业机会,解决下岗职工以及周边富余劳动力就业需求。该项目建成后,随着招商引资的顺利进行,园区内企业数量将逐渐增多,对劳动力需求将成较大数量级的态势增长。为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项目区域周边富余劳动力提供了较为优越的就业机会,能够较大程度的解决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缓解经开区的就业压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4.满意度

本次现场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0份,被调查对象满意度在94%。

五、项目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项目主要经验

1.项目的立项、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相关程序操作。做到立项有依据。

2.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达标。对项目实施从预算、财评、监理、验收方面严格把关,执行招标程序。对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支付。

(二)存在的问题

1.没有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申报

项目的可研报告、申报批复文件等仅有泛化的建设内容,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项目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建筑工程已在20xx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但工程决算、财评工作在近期才开展,配电工程没有办理工程决算和财评,预算执行率86.81%=(52083.9/60000)×100%。

3.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公司制定《宝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杜绝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项目建设工程二标段11510.92万元未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被监管部门罚款115万元,截至报告日,宝城公司已整改到位。20xx年10月30日与湖南科立签订配电建设工程合同总计437.40万元,拆分为2个合同:(五号配电房及宿舍)398.24万元和10KV-0.4KV配电工程39.16万元,未严格执行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招标程序。

4.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项目配电工程早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没有采取验收这一必需的质量控制措施。

5.未正式出台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6.工程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事项欠严谨。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二标段合同金额11510.92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与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日期为20xx年12月22日,晚于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即工程完工才补签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有关建议

1.重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规定,“项目单位在项目申报时应当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债券需求清单。绩效目标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实现。”

建议项目目单位今后在申请政府债务项目资金时,向财政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2.及时组织验收和工程决算工作。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使用方、施工方协调沟通,避免施工过程变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工期。

3.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度不执行,结果等于零。公司应建立制度执行的检查与监督机制,由公司法务部门或内审部门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考核。

4、及时办理验收手续。项目施工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收集完整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避免工期延误、建筑物未验收便投入使用造成安全隐患、拖欠工程款,甚至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专项债务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管控,参照国家、省市有关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单个项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审核工作。公司法务部门或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拟定工作,规范合同签定,签定程序和内容、性质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内部制度,避免出现达到招标限额标准未招标、先施工后签订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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