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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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三、部门责任分工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四、网格设置和层级动态管理机制职责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2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我们社会发展之基,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保护耕地对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人类的繁衍生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保护土地却变成了一个为世人瞩目的话题。但是,目前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事件不断涌现,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导致耕地面积急剧减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问题亟待严加处理。

一、我乡镇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现状

果遂乡地处我县县城的东南面,属山区乡镇,人口密度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广,全乡有基本农田面积1xx多亩。始兴县国土资源局在修编《始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xx—xx年)》时,把果遂乡的耕地基本上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后来只调整了一小部分基本农田给村民建房。在乡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村民都因住房困难、基础设施条件差和国家取消了农业税等原因,致使近几年我乡村民陆续出现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事情。据统计,自xx年—xx年4月果遂乡共发生农村违法用地有54宗,涉及土地面积7.3亩。其中:占用耕地违法建房有37宗,面积4.4亩;占用基本农田违法建房的有7宗,面积1.7亩;占用荒地违法建房的有10宗,面积1.2亩。“四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乡仍有一批农户未经批准在耕地上违法建房。上述违章用地,都没有统一的规划和设计,村民都是随意在自家的责任田里乱建房屋,造成了土地资源的较大浪费。同时,严重影响了农村建房的秩序。

二、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产生的原因

经过认真调查和深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主要原因有:

①国土部门收编后,乡镇人民政府已不是执法主体,弱化了违法用地行为的监管力度。

②国家减免农业税后,老百姓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不强,只要集体分给自家的耕地,便自作主张,不经审批随意建房。

③编修始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分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考虑到以后村庄的发展,有些农户住房确实困难,但因没有预留建设地用,而无地方建房,造成乱占耕地违法建房。

④村民要求建房时,村庄规划没有及时跟上;

⑤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责任不够明确,各部门都认为基本农田的保护是国土部门的责任。

⑥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打击不够及时,力度不够大,助长了农村违法用地的发生。

⑦村、组干部对耕地保护意识较淡薄,对违章建筑管理力度不大。

三、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危害

1、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贵的自然资源,耕地被乱占滥用,导致土地面积急剧减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严重。

2、严重影响了农村建房的秩序。因个别农户占用耕地违法建房,其他村民争相效仿,以致一发而不可收,违规建房者越来越多,严重扰乱了农村建房的秩序。

四、对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看法和建议

针对本乡54宗违法用地,我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规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配合县国土部门组织了三次大规模行动,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情况进行了强制拆除。县国土部门也依法依规下发了《土地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宗被法院强制执行。在群众中,造成了未经审批也可以建好房屋的恶劣影响,导致其他人

跟着建房,有逐年增加,俞演俞烈之势。

针对上述状况,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以制止:

1、领导重视,部门尽力。各级领导对违章建筑问题要高度重视,因为它事关城市的发展,事关我县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大局,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力,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对违章建筑露头就打,露头就管,把违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

2、继续加大宣传保护耕地的力度。耕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县、乡、村三级要加大耕地的保护力度,杜绝耕地违法挪作他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3、加强巡查制度的落实。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巡查联络员,加强巡查力度,发现乱占耕地违法建房事件,应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形成一套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

4、加强村镇规划,特别是空心村的改造规划,引导村民节约、集约用地。此外,在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调整一部分耕地给村民建房。

5、建议国土部门严格执法,尽快采取措施,依法打击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行为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利益输送等问题,不折不扣地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成立清查整治工作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思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邹圣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覃信芳(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相波(副乡长)

成员:徐燕(乡综合办负责人)

张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田军(乡国土所所长)

陈霞(乡交管站负责人)

王安珍(乡林业环保站站长)

廖强(乡村管站负责人)

李泉江(乡水务站站长)

李荣勇(乡供电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赵相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军、廖强、张腾负责具体办公。

三、清查整治内容

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结合“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专项清查”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围绕乡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着重整治以下五个方面问题。

(一)乡村两级组织滥用职权,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审批问题。

(二)乡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失管失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

(三)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玩忽职守,放弃监管,选择性执法,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问题。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四、清查整治措施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信访举报和投诉,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责任单位:乡纪委)

(二)自查自纠抓整改。综合办牵头落实贯彻好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水务站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落实好土地管理办法、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十八大以来审批的新建房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送至乡纪委。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开展自查自纠。并于8月10日之前将《思林乡十八大以来农户新建房屋情况统计表》报送至乡纪委。乡纪委对清理排查进度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单位:综合办、村管站、国土所、交管站、供电站、乡纪委、水务站、各村)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一是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其背后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履职不力、“保护伞”问题,特别要深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线索。对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查处不认真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二是检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排查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坚决查处推进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虚以应付、排查不精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对参与农村违规乱占建房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底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利用职权抢占或买卖耕地建房、甚至非法出售谋利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四是坚决查处因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得不到保障、漠视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发生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乡纪委要强化执纪执法监管,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重拳出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二)迅速行动,狠抓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摸清底子,加快整治步伐,保证工作质量,清理摸排工作务必于8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同时,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必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把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全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4

为进一步遏制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问题整治,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及时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进行整改处置,根据区农房办20xx年下发到我乡的44个“月卫片”图斑,经核实该44个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相关情况(详见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过省级审核10个,还需对剩余的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改。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力度,进一步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粮田“非粮化”。现对剩余的34个图斑处置情况进行统筹推进、指挥调度和部署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由雍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滕友志、杨玉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对乱占耕地建房卫片图斑整治跟踪、核查、资料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处置整治时间

总下发到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44个,整治到位的10个,剩余34个未整治,现对剩余的这34个图斑进行问题整治处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问题整治到位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严起来”的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压实责任,成立包保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根据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图斑包保责任人(详见附件2)。担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管理,做好“八个不准”和“十个一律”宣传工作,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要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三)加强部门联动。请各村涉及剩余的.34个“月卫片”图斑符合用地条件的,督促农户完善用地手续,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由各村包村领导及支书组织拆除复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村、乡属各部门要加强联动,整合力量,协调个人、单位做好拆除复垦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经完善用地手续相关印证材料,及拆除复垦前中后的图片,上报到乡国土所,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收集好相关资料上传审核。

(四)追究问责。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诿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导致我乡违法问题整治不能通过上级各部门的检查验收及上报审核或出现新增管控处置不力的,从严进行追责问责。对无视法律法规、固执己见,乱占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复垦,严重破坏耕地和生态红线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置。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5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精神和要求,全力推进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全面整治处置我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问题,践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保障好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又要采取措施强化监管,要坚决遏制这一乱象。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对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以“保红线、促发展、惠民生”的战略部署为具体工作指导,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遵循“属地管理、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疏堵结合、依法行政”的原则,明确“控增量、处存量、建机制、保长效”的工作目标,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共同发力,完成四个工作目标:一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全办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耕地安全、粮食安全的认识度;二是坚决管控增量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建立全办农村建房依法用地秩序;三是严格复核存量信息,对存量农房疑似违法点位逐一复核,夯实分类处置、分类整治工作基础;四是完成科学分类处置,牢固把握目标导向、范围锁定、重点整治、妥善处置的思路,全面完成核实存量问题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分类处置试点工作,特成立木贾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龙云,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令狐昌海,党工委委员、人大党工委主任

梁文俊,党工委委员、木贾派出所所长

杨蕊,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查兰松,党政办负责人

王时胜,林业站站长

郑迎春,纪工委专职副书记

唐祖国,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邹胜芳,群众工作站站长

陈洪,东贡小学校长

雷国伟,民政局办负责人

李德萍,木贾司法所所长

刘敬,木贾财政分局局长

陈友林,木贾国土分局副局长

韦明仁,城乡规划建设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胡兴莲,交管站站长

王选新,木贾片区水务站站长

黄兴昌,木贾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各村(社区)主任

木贾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木贾分局,令狐昌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查兰松、陈友林、唐祖国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兴义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义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木贾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核实摸排工作信息

工作时间: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13日。

工作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木贾分局牵头,农服中心配合,对市农房办提取并反馈疑似违法点,提出“分类处置思路”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各疑似违法点逐一复核,将复核结果在“贵州省摸排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填报。重点如实复核以下内容:建设业主、业主性质、建设时间、建设面积、手续情况、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街道办复核结束后,将辖区内确定为违法的农房,逐一明确各拟分类处置思路,报送市农房办。

(二)完善分类处置措施

工作时间:20xx年2月13日——20xx年3月15日。

工作内容:由市自然资源局木贾分局牵头,农服中心配合,根据汇总数据,拟定分类处置措施报木贾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并完善具体分类处置措施,经街道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报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三)全面开展分类处置

工作时间:20xx年3月15日——20xx年5月31日。

工作内容:街道领导小组根据批准的分类处置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分类处置,处置完成后,经主要领导签字报市农房办汇总。

(四)迎接检查验收。

工作时间: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5日。

工作内容: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批准的分类处置方案收集相关工作开展资料后整理归档,一卷一宗,迎接市级检查验收。

五、分类处置范围

(一)工作范围。

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试点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用房三类农村建房,前期摸排工作中的其他构筑物类(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矿产、工业、商业、仓储物流、旅游等用途,但无房屋的建、构筑物,如公路、矿山采场和堆场、停车场、鱼塘等)不纳入本次分类处置试点工作。

1.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2.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管理服务的房屋,包括村“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设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3.产业类用房。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二)处置重点。

1.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一户多宅、强占多占、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的。

2.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建房,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等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设的。

3.城镇居民、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农村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

4.未经批准占用重点区域土地(含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保护区,河道、水域、水利设施、水源保护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保护范围,油气管道两侧保护范围等)进行建设的。

5.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占用、租用、流转集体耕地从事养殖、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超标准建设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6.应办理临时用地而未办理,且违法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等行为。

六、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全程的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及时草拟、汇报、传达、解读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政策;积极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沟通,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精神、政策。

2.负责全程跟踪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开展经验、发现存在不足,针对性地提出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各类突发情况的解决方案、措施,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策作参考。

3、负责开展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分类处置,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农业、交通、水务、住建、环保、公安、卫生、消防、市监、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处置措施逐一处置到位。

(二)各村(社区)

1.各村(社区)承担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分类处置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明确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负责本村(社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日常政策宣传、动态巡查、监管处理,坚决遏制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3.负责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分类处置相关整治政策和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处置前后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农业服务中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对分类处置工作中的住宅类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并指导各村(社区)对经处罚可以完善手续的住宅类房屋依法完善手续。

2.负责全办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管理,加快完善农村宅基地合理审批渠道,坚持“一户一宅”的基本管理制度下,确保“户有所居”。

3.负责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的审查、批准、备案工作。会同自然资源分局开展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然资源分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对分类处置工作中的'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用房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并指导各村(社区)对经处罚可以完善手续的公共管理服务类、产业类用房依法完善手续。

2.负责开展全办设施农业用地信息管理系统架构工作,会同农业服务开展农业设施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开展全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完善农村村庄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生态保护区域等规划布局管理。

(五)城乡规划建设综合办公室

1.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农村建房安全性进行认定调查核实。

2.配合各村(社区)开展建筑物的其他相关认定调查核实工作。

(六)财政分局

负责开展经行政处罚没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后续处置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负责配合街道办开展分类处置工作中的强制拆除工作。

(八)水务、电力部门

1.负责配合各村(社区)对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需停水、断电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法停止供水、供电。

2.将合法审批建设手续作为批准供水或供电前置条件,不得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供水或供电。

(九)文体广电、电信等通讯部门

1.负责配合各村(社区)对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需停止提供通讯网络、闭路或数字电视信号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依法处理到位。

2.将合法审批建设手续作为批准安装通讯网络、闭路或数字电视信号前置条件,不得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办理上述设施。

(十)纪委监委

1.负责对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全程跟进监督。

2.负责查办全办分类处置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参与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3.负责检查、查办分类处置试点工作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十一)群众工作站(信访办)

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妥善处置分类处置工作中信访维稳情况。

(十二)派出所

1.负责依法打击恶意阻挠分类处置试点工作的违法行为。

2.负责查处全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刑事案件。

(十三)司法所

负责分类处置试点工作的司法解释、司法调解、司法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十四)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街道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参与分类处置试点工作。

七、分类处置措施

根据“一户一宅”、“户有所居”、还地于耕、还地于农等指导原则,制定分类处置措施为拆除、处罚完善手续、合同制管理使用三类,具体如下:

(一)拆除类。

1.定性为20xx年7月3日以后的违法乱占农村耕地增量问题,一律予以拆除。

2.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为时间节点。

(1)住宅类:

①农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经核实非历史成因和政策性因素造成的,予以拆除。

②农户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或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予以拆除。

③农户建房不符合城乡规划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予以拆除。

④城镇居民、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农村土地建房的,予以拆除。

(2)公共管理服务类和产业类:

①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经核实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问题的,又不能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予以拆除。

②不符合城乡规划的,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予以拆除。

③农业设施用地按照“黔自然资规〔20xx〕1号”文件规定执行,超过规定辅助设施用地比例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予以拆除。

④临时用地上修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予以拆除。

(二)处罚完善手续类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为时间节点。

(1)住宅类:

①非法占地建房:本村村民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地建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对其违法行为按10-30元/平方米予以罚款,处罚后由原建设农户提出申请,补办完善宅基地手续。

②超批准面积建房:

超过宅基地审批面积,但不超过最高用地限额(200平方米)建设的房屋,对其超面积占用土地违法行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罚款,处罚后由原建设农户提出申请,按照木贾街道办事处基准地价住宅类的30%收缴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发展,完善宅基地手续,其中属于脱贫攻坚明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八类重点人群”,允许经村(居)委员会出具困难证明并经办事处核准后,实施合同制管理。

超过最高用地限额(200平方米)建设的房屋,对其超面积占用土地违法行为按30元/平方米予以罚款,处罚后按照木贾街道办事处基准地价住宅类标准全额收缴土地收益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发展,并由办事处实施合同制管理,并明确不予办理手续、拆迁不予补偿等。

前款“①非法占地建房”超过区域宅基地允许审批面积外占用的土地,适用本款规定。

②违反城乡规划建房:农户建房在城市、乡镇规划区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符合城乡规划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经原建设农户申请予以补办完善规划手续,不符合城乡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10%的罚款,补办完善规划手续。

(2)公共管理服务类和产业类:

①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含可以调整后符合规划的),对其违法建设的房屋依法予以没收,并对其违法占地行为按10元/平方米并处罚款,处罚后由办事处按程序完善建设手续,并管理使用。

②产业类房屋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含可以调整后符合规划的),且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供地目录的,对其违法建设的房屋依法予以没收,并对其违法占地行为按30元/平方米并处罚款,处罚后没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交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置。

(三)合同制管理类

以20xx年1月1日—20xx年7月3日前为时间节点。

(1)住宅类:

农户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且不符合“处罚完善手续类”处置措施的,但又是该户唯一住房,暂不宜拆除的,由办事处实行合同制管理,暂提供给原建设人居住,明确无产权、拆迁不予补偿等内容,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2)公共管理服务类:

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未经有关机关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且不符合“处罚完善手续类”处置措施的,又为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建设的,经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由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在后期逐步消化拆除。

(四)其他情形

针对整体建筑物的部分应予以拆除、部分合法或符合“处罚完善手续类”处置措施的,由业主自行聘请第三方有资质公司评估并出具拆除影响整体安全鉴定情况,经住建部门签字认定后,同整体建筑物主体部分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中央批示、部际联动、省级统筹的重大工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准确地把握住本项工作具有的耕地保护战略意义,切实地上升到政治高度来抓落实。

二是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紧迫性。乱占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是耕地保护红线、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威胁,切实摸清、整治、处置农村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的问题,还地于耕、还地于农,稳住人民群众的“粮袋子”,是当前势在必行的政治工作。

三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复杂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形式多样、渊源各异、类型复杂,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细化方案、深思熟虑,讲究方式方法,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避免造成城乡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科学统筹推进,确保处置到位

一是全力履职,摸清核准辖区底数。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全面发动村组集体,按照疑似问题信息核实要求,对所有纳入范围的房屋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务求翔实地核准辖区数据底数。

二是把握政策,分门别类处置到位。整治工作秉承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的基本原则,各涉及职能部门、各村根据职责、属地,对纳入台账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要正确采取分步分类的方法开展妥善处置,杜绝假整治,不搞一刀切,确保问题整治处置到位、合理保障用地需求、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社会秩序有序稳定。

三是建立机制,强化耕地保护监管。要切实利用本次分类处置试点工作契机,充分探索、积极总结,建立完善农村耕地保护强有力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遏制违法占耕增量、减少违法占耕存量,切实保护好耕地,尤其是优质好地;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类土地用地管制区域,建立合理开发、有序利用、良性发展的节约集约型社会发展模式。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目标任务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三、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典军

副组长:王龙朱琨涂开义

成员:各村支书、主任,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办公室

主任:朱琨涂开义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统筹、指导、督促各工作组、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好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各项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

1.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柏发君

成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2.非住宅业务指导组

组长:李安江

成员:新街国土资源所全体成员

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村处置整治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中的产业类、公共服务类、其他构筑物类等非住宅类房屋,审核并“乡级上报”疑似新增占耕建房系统中的非住宅类“月卫片”图斑。

(三)公益诉讼组

组长:王龙

成员:杨孔云、片区法律顾问

职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出现的突出问题,要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在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基础上,依法严惩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做好移交强制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各行政机关在耕地、违建有监管职责但相互推诿的,要及时下达建议书,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职,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明确监督对象,实现精准监督、精准起诉。

(四)现场维稳组

组长:王龙鲍安吕

成员:派出所全体人员、群众工作站全体人员

职责:要提前安排部署,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期间的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防止赴省进京非访、群访和极端事件的发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拆除中暴力、恐吓事件作应急处置,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督查问责组

组长:唐钰嵋

成员:隆如冬

职责: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管控处置不力,工作缓慢,推诿扯皮的,立即进行督查通报;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或存在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案 篇7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讲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要抓紧摸清情况、查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从实际出发,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务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规整治,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摸排范围

1.时间节点。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在此之前个别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扩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认定。乱占耕地建房所占用的耕地以“二调”成果为准,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调”后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设施农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

3.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的,都要纳入排查范围。

4.不在摸排范围的有4类。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审批手续、已取得土地证、房产证,且未扩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但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相关规定标准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类型

1.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 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应在村务公开栏或各村明显位置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3.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

三、摸排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将初步摸排结果通过部信息平台汇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最终摸排成果,并报送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主干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两委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建立对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摸排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确保数据真实。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个项目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均可以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压实,形成由村到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负责机制。

3.加强保密管理。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对涉及保密管理单位的房屋(含军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统或数据会叫平台中填报,需单独上报。

4.严格监督检查。摸排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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