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一、考评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xx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xx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大厅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结合实际,特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实现便民服务中心软件升级、形象提升,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可,更好地服务北部新城建设、服务安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评比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
三、评选对象和范围
活动范围仅限于全镇16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
四、评选时间和数量
自20xx年7月1日开始,每季度评选3个“流动红旗窗口”和3名“服务之星”。
五、评比条件
(一)流动红旗窗口
1.村(居)委重视窗口工作,主动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沟通衔接,配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保证本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健康运行;
2.窗口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镇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
3.窗口整洁、明亮、舒适,物品摆放有序,档案管理规范,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4.全面公开窗口办理事项、设置依据、办理程序、服务时限等内容,设有具体的便民服务措施;
5.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切实履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和承诺服务等制度;
6.严格执行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生任何违规问题;
7.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面貌良好,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形象良好;挂牌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
8.窗口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空岗和旷工等现象;办事准确及时,办件无差错、无超期件;
9.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满意度较高,无投诉、举报;
10.在同等评定条件下,优先评选办件量大的窗口;
(二)服务之星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为民服务精神;
2.模范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积极,爱岗敬业,自觉维护便民服务中心整体形象;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不推诿、不延误、无差错;
4.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微笑服务”要求,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5.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件准确及时;
6.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未被群众投诉,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问题,群众评议满意率高;
7.认真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窗口工作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8.窗口工作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五、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窗口”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服务之星”通过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荐初选人员名单,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比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后确定。
(二)评选办法
1.“流动红旗窗口”以日常工作情况为准,结合镇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巡查评分;“服务之星”以镇便民服务中心定期评选情况和平时镇便民服务中心巡查记录、窗口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为准。
2.优先评选受到新闻媒体、上级部门表扬的;大局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在便民服务中心起到表率作用的;通过在办件回访、民主评议中满意率相对较高的窗口和个人。
3.对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执行中心考勤制度不到位,窗口经常空岗无人,造成群众办事延迟或被有关部门查实的;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不认真值守窗口岗位,串岗聊天的;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不佳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解释工作不耐心,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的;被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暗访点名批评的;违反廉洁规定,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不按照规定执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等制度的;当月窗口无办件和无服务事项的;不服从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落实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任务的,不予评选。
六、奖励措施
1.镇便民服务中心自行安排资金,制作流动红旗,对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奖励400元,并在全镇通报表彰;
2.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窗口和获得“服务之星”称号的个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对外形象,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在店面开展“微笑是我的语言,服务是我的天职”为主题的文明礼貌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月评选一次
二、指导思想:
1、宗旨:
通过开展文明礼貌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
2、目标:
以使用礼貌用语、微笑服务为切入点,引导全体店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大局意识和文明礼貌程度,使微笑礼貌服务的要求渗透到实际工作中,转化为自觉行动,营造主动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的良好环境,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营造一个顾客满意的环境。
三、评比对象:
公司全体店员。
四、主要内容:
开展文明礼貌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主要从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以良好服务促进工作态度转变,从而帮助提升销售业绩。
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是对店员的基本要求,是加强店面服务建设的需要。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开展微笑服务,可以拉近与顾客距离,塑造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
1、做到“五个一”
店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热情周到服务,对待顾客要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您好”问候、一腔热情接待、一片真情服务、一声“谢谢光临”相送。
2、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在工作中要经常使用“文明用语”,即“您好、请、谢谢、对不起、欢迎光临、谢谢光临、让您久等了、请随意看看”等。
3、开展相关培训
由店面采取早会、现场等时机在店面开展文明礼仪基本知识培训,微笑服务培训增强店员服务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4、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树立良好表率
管理人员要主动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微笑服务,要始终坚持“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多换位思考,想顾客之所想、急顾客之所急、帮顾客之所需,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方法步骤:
开展文明礼貌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培训阶段
1、对全体店员下发《关于开展文明服务、评选“微笑服务之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制作相关海报在店面宣传。
3、店面管理人员要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店员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把全体店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微笑是我的语言,服务是我的天职”上来,按照公司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深化服务内涵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做到文明礼貌服务、微笑服务,鼓励店员争做文明服务的表率,争当“微笑服务之星”。
(二)、组织、评比阶段
1、“微笑服务之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爱岗敬业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具备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本领和水平。
(2)文明服务
掌握规范的服务礼仪,具有有效沟通能力,态度热情、仪态大方、举止文明、仪容整洁。
(3)微笑服务
工作中能模范做到“五个一”,模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坚持做到微笑服务。
2、评选规则
(1)由购物消费顾客投票评选,若顾客感受导购员的文明礼貌服务、微笑服务满意,则可以为店员投一票。
(2)顾客选票的获得,是其在收银台付款时向收银员索要,一张小票(顾客联)可以获得一张选票。
(3)选票由收银台负责保管、发放。(选票的发放数应不大于购物小票数)。
(三)、统计、表彰阶段
1、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责任,要求全体人员同心协力、管理人员上下一心,积极进取,相互督促,不断创新,把为顾客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活动中杜绝营私舞弊。
2、每月初由店面负责统计店员得票数,并把原始材料与选票结果上交好孝心区域负责人,由好孝心区域负责人负责审核、监督统计的准确与真实性。
3、每月评选得票数第1名为当月“微笑服务之星”,颁发“微笑服务之星”荣誉证书,并予以物质上奖励。
4、每月评选得票数末1名的员工,不作点名批评、处罚,但需谈话、激励。
六、其他
1、制作不易仿造之选票、粘贴选票的表格。
2、每个店面制作一个摆放选票表格的立牌道具,放于各店面,以放置当职员工照片、选票表格,向顾客宣传本活动。
3、由各店面具体组织、落实本活动。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决定开展评选“服务之星”的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服务之星”活动的评选对象
公司各科室、项目部基层服务人员(接访收费人员、秩序维护员、水电工、保洁员)。
二、“服务之星”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接访收费人员服务之星”评选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4、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5、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6、上班时间着装整洁,仪容仪表符合公司规范;
7、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月出勤率100%;
8、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二)“秩序维护员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业主,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投诉发生;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业主中树立了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特殊服务技能或突出事迹(业主口头或书面表扬);
5、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管辖范围内未发生偷盗及其它安全事故,无处罚记录。
6、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小区正常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业主人生财物的安全者;
7、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表现积极。
(三)“水电工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地创造性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代表公司的窗口形象;
2、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语言温馨,态度和蔼亲切;
3、服务热情,耐心接待客户,对工作有强列的责任感,工作积极勤奋,月内无一例客户有效投诉发生。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一、目的
针对目前员工绩效不明显的情况,为了更好地体现“与酒店同成长、共发展”的人才管理政策,充分挖掘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拟定本方案,用于对季度优秀员工的选拔操作工作。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
2优秀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4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成立优秀员工评定小组
1成立评定小组是确保评选活动在酒店管理层控制之下进行的必要保障;同时由于评定小组由管理层各级领导组成,能够使评选获得各方认可、客观和公平的工作氛围。 2优秀员工评定委员会的组成:
a)酒店领导1至2人
b)部门负责人2至3名
c)人力资源部经理
d)考核专员
3委员会的职责:
a)召开优秀员工评定会议,拟订评选计划、安排评选各项具体事宜;
b)评定各提名人选的绩效情况并给出结论。
4输出:
《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四、根据绩效状况分布申报名额
1部门按1:100比例申报优秀员工人选(即根据部门总人数/100得出的四舍五入的整数申报)
2部门人数不足100人的,按1人申报。
6输出:
《优秀员工侯选名额分配表》
五、确定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1优秀员工的评定标准为德(职业品德)、能(专业能力)、勤(工作态度)、绩(工作业绩)四个方面,每方面确定三至五项具体指标,形成《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2《优秀员工评定标准》用于申报优秀员工提名人选前的参考信息和对优秀员工提名人选
进行的季度考评活动。
4输出:《优秀员工评定标准》
六、推荐和申报提名人选
1下列人员可以推荐优秀员工提名人选: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按所获名额进行申报,并附“个人先进材料”
3推荐人选不占申报人选名额
5输出:《优秀员工提名申报表》(含推荐)
七、对提名人选组织季度考评
1优秀员工评定小组协同人力资源部对提名人选组织季度考评
2考评流程:
a)选定主考部门和主考人
b)主考部门和主考人根据员工表现依据《优秀员工评定标准》填写《考核表》
c)《考核表》评价等级为优秀(95分及以上)、良好(85分~94分)、一般(75分~84分)、需改进(60分~74分)、差(60分以下)五个等级
d)《考核表》汇总,统计成绩
e)取得优秀或良好成绩的可考虑确定为优秀员工(若评选季度中因违反填写过失单的,则取消参评资格),由各部经理在专门的评选会议上宣读个人先进材料,最后经部门经理民主投票,按酒店总人数的1/100选举优秀员工
3输出:
《考核表》
《考核成绩汇总表》
八、确定优秀员工人选
1根据以下方面所提供的信息确定最终人选:考核结果、总经理指示、酒店相关各方反馈和人力资源部意见
2形成《优秀员工名单及事迹简介》上报酒店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3输出:《优秀员工名单及事迹简介》
九、组织编写优秀员工先进事迹材料
1优秀员工名单经审批后,各部门协同员工所在班组编撰《优秀员工先进事迹材料》,报备人力资源部门
2确定优秀员工代表一名,形成《优秀员工代表发言稿》
3输出:
《优秀员工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员工代表发言稿》
十、奖励办法
1、季度员工大会上颁发“季度优秀员工”荣誉证书和专用徽章;
2、在信息栏专设“名人堂”,对于优秀员工的照片及事迹进行宣传;
3、凡被评选为“季度优秀员工”的人员,连续三个月加薪100元(例:小王技能工资为500元/月,在第一季度被评选为“季度优秀员工”,则该同志4月、5月、6月工资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在下一个季度优秀员工评选中未被评上,则小王的工资自7月开始恢复原来的500元/月)
4、奖励标准客房一间/晚,有效期三个月(需提前预订)
5、前台员工在对客服务过程中享受5%的折扣权限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通过评选表彰和大力宣传全市窗口行业涌现出的服务明星,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优化社会环境发展,提高公众满意度,树立城市良好的对外形象,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窗口行业组织开展“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二、参评单位
1、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责任单位:市便民服务局);
2、国税局、地税局及其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自来水公司、港新燃气公司、新城热力公司(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4、供电公司及其各下属单位(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5、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新汶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商业银行、泰安商业银行、莱芜商业银行、交通银行、齐鲁银行、齐丰村镇商业银行、寿保公司、人保财险公司(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支行);
7、饭店(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
8、宾馆(责任单位:市疾控中心)
9、旅行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10、各大商场、超市以及商业网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评选标准
1、品德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责,勇于担当。
2、业务技能精。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技能超群,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办理事项,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尖子或标兵。
3、文明服务优。热心为群众办事,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和水平高。工作期间仪表端庄,举止得体,待人礼貌,态度热情,耐心周到,语言文明规范,无生、冷、硬、横等不良行为,无群众投诉和不满意现象。
4、社会评价好。安心本职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诚实守信,热心助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四个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在干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社会公众形象良好。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31日)
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最美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要求,制定具体推荐评选办法,并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评选过程,并积极参与。
2、推荐上报阶段(6月1日-30日)
各窗口单位根据评选标准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数量由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确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认真把关,形成最终推荐结果,每个部门推荐3-5人进行上报。各部门确定的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推荐表》,并提报20xx字事迹材料(各一式一份),作为评选依据。材料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内容准确,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同时报送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3、评选表彰阶段(7月1日-30日)
在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开展网络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候选人。由市文明办及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从候选人中选出10名“最美服务之星”、10名 “最美服务之星”提名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及其他途径发布评选结果,对“最美服务之星”进行表彰,开展集中宣传,弘扬先进事迹。
案场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了提高酒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服务之星”的示范效应,形成尊重服务、重视服务、珍惜人才的氛围,酒店决定从10月份起开展评选“月度服务之星”的活动。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月13号在员工大会上由全体员工无记名投票评选,票数最高者当选。
三、评选范围
凡在酒店入职已转正的员工(管理人员不参评)均可参加评选。
四、名额分配
每月评选出“月度服务之星”1名。
五、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与分值:
1、工作质量(30分)不考虑工作量的多少,只看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酒店质量标准和流程要求,工作各个环节不出错,能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
2、服务态度(20分)是否热爱本职工作,有无微笑服务,工作是否有条不紊,行为语言规范是否准确无误。
3、专业技能(10分)看是否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了工作方法和工作技能。
4、工作效率(10分)看工作是否按时、有条理地完成(如前台要求开房3分钟、退房5分钟之内)。
5、团队精神(5分)与其它部门同事友好的相处,是否主动与人合作,与同事相处融洽,能主动帮助同事解决问题。
6、责任感(5分)对工作的责任心及勤勉程度,要求责任心强,工作勤勤恳恳,能做到本班工作本班完成。
7、创新能力(5分)是否勇于创新,工作中不断提出和运用新想法、新措施、新方案。
8、学习精神(5分)是否主动学习,迅速掌握吸收新知识、新案例分析,自动自发地学习,能够很快地吸收和运用新知识。
9、工作量(5分)如前台看开房量退房量的多少,会员卡销售张数,客房部统计做房量的多少。保安和工程人员看工作量的饱和程度。
10、出勤率,考核和奖励情况。(5分)工作纪律性、迟到早退0次,请假不能超过1天,当月有考核单的不能参评。获得奖励的优先考虑。
六、评选流程
1、评选
首先由客房部和前厅部各推荐一个优秀员工,再由员工大会现场投票产生。
2、公布名单
公示结束后,人事部最终将当选“月度服务之星”的照片在宣传栏上公示表彰。
七、奖励办法
获得“月度服务之星”称号的员工,当月可获得100元的奖励和荣誉证书一本。
本方案现在为试运行阶段,酒店将视具体情况做出调整,并逐步完善。本方案自20xx年10月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