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开展美德少年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③仪表整洁端正;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树立先进典型,让学生学有榜样,营造争当文明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通过评选表彰“文明美德少年”,用身边的典型模范教育学生学模范,做模范,引导孩子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谦恭待人,培育“心向党、爱劳动、讲文明、有礼貌”的良好风尚。我校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文明美德少年”评选主题教育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顺利进行,特成立我校“文明美德少年”评选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班主任老师
三。评选对象
全校学生
四、评选内容及标准
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富有理想、品德高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事迹真实感人,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文明美德少年的选拔标准:
(一)在家庭:
1、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如不顶撞、不说谎、不让父母担忧等;
2、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如自己穿衣、整理书包、收拾房间、刷碗、洗小衣服等;
3、要勤俭惜时,不盲目攀比。如不挑吃穿、不乱花钱,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等。
(二)在学校:
1、尊敬师长。如见面行礼、专心听讲、认真作业等;
2、友爱同学。如互帮互助、多宽容、少计较等;
3、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
4、自强自立。不言弃、不依赖,以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种种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5、勤奋好学。自觉勤奋学习,课堂上积极思考、主动发言;遇到问题主动请教老师或同学,主动吸取课外知识,知识面广。
3、言行文明。如不讲脏话、不打架、爱公物、保环境等;
4、关心集体。如主动担当、热情服务,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情等;
5、讲究卫生。如勤剪指甲、勤洗澡,衣着干净,簿本整洁等。
6、环保节约。爱惜粮食、节约用电、低碳生活、植绿护绿等社会环保活动
(三)在社会:
1、遵守社会公德。如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等;
2、遵守交通规则。如不闯红灯、走斑马线、走人行道,不在马路上嬉戏等。
五、评选步骤、方法
1、活动采取学生自荐和班级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推荐类别由各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而定,每班推荐1到2名候选人,各班把“文明美德少年”先进事迹材料交给史怀老师(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评选小组组织评选学校“十大文明美德少年”。
六、活动要求
1、各班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学会感恩、与爱同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好。利用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方案,评选班级“美德少年”。
2、深入宣传,形成氛围。各班要把在评选过程中的感人的事迹及时报给学校,学校运用校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及时报道,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校团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道德之星
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
5、公益之星
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
8、科技之星
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
11、抗“疫”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11、抗“疫”之星
(1)抗疫期间,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
(2)抗疫期间在社区(乡、镇)担任志愿者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4
为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文明礼仪习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校计划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意在促进和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张扬学生个性,发现学生的亮点,让学生争做心灵美、道德美、行为美的好少年,因此,特制定“美德少年”评选方案。
一、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15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二、评选安排
1)11月11日前,各班完成班内海选(注:鼓励学生全员参与,杜绝指定学生参赛),根据海选结果,推荐学生代表参加年级比赛(一年级每班1名,二年级每班2名,三年级每班3名,四年级每班4名,五年级每班5名)。进入海选赛的同学均可获得“班级美德少年”称号。
2)11月14日-11月18日,进行年级组演讲比赛,每班选出1名年级代表参加全校比赛。进入年级赛的同学将获得“年级组美德少年”称号。
3)11月21日-11月25日,进行全校比赛,评选出6名全校“美德少年”。获奖同学将获得“全校美德少年”称号。
4)12月将为评选出的“美德少年”拍摄宣传片。
5)评选比赛进行中,各班发动家长将学生在家“读书、写字、健身、养德”的照片或者视频素材上传到二维码中。(二维码见方案末尾处)
三、评选条件
可参考以下主题,选择其中的一项或几项进行演讲展示。
①道德品质:礼貌待人,尊师爱幼;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乐观向上等。
②学习品质:学习勤奋,兴趣广泛、学有所长等。
③社会公德: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社会慈善、献爱心等活动。
④环保意识:爱护环境,做文明使者,自觉把垃圾和纸屑投进垃圾箱。
⑤自理能力:勤俭节约,学会自理,整理家务。
四、评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对学生正面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学校对优秀学生的表彰,应使全体学生受到鼓舞,增强他们争取进步的信心和力量。
2、在评比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领导指名,班主任包办和其他简化的做法。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队员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争当美德少年,共建和谐校园。
四、宣传理念
“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孩子。”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对象
城南小学全体学生。
六、评选条件
凡申报美德少年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七、评选办法
由德育处发出倡议,并制定美德少年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各班班主任严格把关,推荐1至2名上报学校德育处,由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评选。美德少年每学年评选一期,被评上的同学由学校集体釆像,并制作展板。
八、评选内容及标准
美德少年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理想远大,品德高尚,文明礼貌,积极进取。主动参加“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社会实践活动,把讲文明、做好事融入日常的学习生活之中,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在家庭争当好儿女,在社区争当好邻居,在学校争当好学生,在同学中争当好伙伴,在社会上争当好公民。
“孝心美德少年”、“爱心美德少年”、“诚信美德少年”、“勤俭美德少年”、“自强美德少年”五个类别的评选标准分别是:
1、孝心美德少年
感恩父母、孝敬长辈,体谅家人、承担家务,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2、爱心美德少年
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服务社区,保护自然、爱护环境。
3、诚信美德少年
言行一致、诚恳待人,拾金不昧、公平正直,知错就改、遵纪守法。
4、勤俭美德少年
热爱劳动、吃苦耐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衣着朴素、低碳生活。
5、自强美德少年
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不怕困难、勇敢面对,心态阳光、积极向上。
九、奖励办法
学校将评出50名左右美德少年,颁发奖状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校园橱窗等途径进行报道、宣传。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6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开展美德少年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五)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五、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