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理想国》读后感(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理想国》读后感 篇1
公元前5世纪,雅典哲人柏拉图以苏格拉底的名义、以对话体的方式著述《理想国》,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地探寻人类正义问题的著作。柏拉图不仅是古希腊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所谓理想国,是柏拉图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民三个阶级组成。该书的核心思想是哲学家应该为政治家,政治家应该为哲学家。
哲学家不应该是躲在象牙塔里死读书而百无一用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去努力实践,去夺取政权。政治家应该对哲学充满向往,并不断的追求自己在哲学上的进步,并用哲学思想来管理民众。理想国的宗旨是缔造一个秩序井然至善至美的正义国家,围绕这个宗旨,柏拉图开篇不久就开始讨论什么是正义的国家,究竟什么是正义?
柏拉图首先询问了他周围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人说:正义就是欠债要还。还有的人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对正义的讨论,是从区分城邦正义、个人正义开始的。古希腊讨论正义,都是把它视为个人的德行,属当时普遍重视的四主德(正义、智慧、勇敢、节制)之一。柏拉图感到个人的德行属于微观世界,较为抽象,不易说明,需要借助于一种显明的、宏观的事物来说明。柏拉图采取的论证方法是,以城邦来比方个人,借助于阐明城邦正义来阐明个人正义。他认为真实的正义不是表现为外部城邦的“各做各的事”,而是在人的自身内部“各做各的.事”。
这就是说,正义的人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起别的部分的作用。他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不正义应该就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间管闲事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
《理想国》读后感 篇2
理越辩越明,踮起脚尖便更靠近阳光。——题记
假期中,我第一次阅读了柏拉图的经典作品《理想国》,虽多有不解,但依然感触很深。这一本书是柏拉图的集大成之作,富含了他的哲理、经济思考以及执政见解,让后人可以看到这位思想家所追求的美好和节制。书中最主要的是对于正义和智慧的辩论,关于“理想国”这样一个完美的城邦,柏拉图有自己独到的看法。
首先,何为正义?与柏拉图辩论的三人分别给出了“正义即是欠债还钱”“正义是给每个人付出努力相同的报答”“正义就是善给予友人,恶给予敌人”这三个答案。相比之下,柏图认为正义是一种特质,而不是某一种行为体现的。如,头脑的作用本是控制身体的行动,那么瘫痪便是头脑失去了这种特质;思想亦然,思想本是让人行为正义,那么邪恶便是思想失去了原有的特质。自第二卷伊始,柏拉图便开始探讨一个城邦的“正义”。在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维度上讲,正义的界定要复杂许多。城邦的正义需要由它人民的勇敢、智慧和节制来体现,但这相对来说绝对的正义是很难实现的。因此,柏拉图给出了一个更为基本的`定义,那么就是人们各司其职,守本分,不要僭越自己的领域。因为正义的人内心的灵魂和思想本不该互相干涉,所以城邦中的人也同样不该如此。对于柏拉图来说,品质的协调,人民的和谐状态便是正义的体现。每个人踮起脚尖,便能看到城邦的正义阳光。
谈到节制,柏拉图是不可忽略的一位人物。他主张节制的生活,节制的看待自己的欲望。在谈及“理想国”这个完美城邦时,他多次提及节制对于正义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节制呢?节制,指的便是“统治自己的快乐和欲望”,不让贪求快感成为人生的主要成分。节制可以让人的灵魂获得一种统治的力量和正确的秩序,柏拉图的幸福论的整体框架也是基于如此。让灵魂中较好的部分控制较恶的部分;让理性支配感性便是节制。
“渴望认知并靠拢完美的理念或形式”这是柏拉图所一直主张的,是他可以在城邦中尽可能看向阳光的条件。如理越辩越明,品性也是越修越真,比起一味追求渴望的事物,克制和保持距离永远不失一个好的选择。
《理想国》读后感 篇3
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是本质相同,大小不同的东西
所以只要证明城邦的正义是好的,就可以推出个人的正义是好的
那么什么样的`城邦是好的呢?由城邦的各种要素推出,一个好的城邦应是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
假设审理案件是为了正义,那么正义就是为了让每个人不拿别人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占有自己的东西,所以城邦的正义就是让每个人各司其职,拥有自己的东西,做自己的事。
如果城邦内三类人物护国者,商人,辅助者相互干涉,交换地位,便将使得国家步向毁灭。反之三者各做各的,即正义,才可以使得国家繁荣发展。
此说明城邦的正义是好的
而个人的正义同样是指个人内部的理智,激情和欲望在自身内各司其职,理智起谋略,领导作用,激情协助和服从理智,帮助理智管理欲望,只有这三者按此分饰不同角色和职能,个人的内在才能和谐井然有序反之,如果各部分相互干涉,激情或欲望想起领导作用,则容易引发各种邪恶问题,如纵欲,怯懦,愚昧。
所以个人的正义比不正义更好。
《理想国》读后感 篇4
读完了《理想国》,刚开始读的时候其实内心的冲击和情绪还是很多的。这本书前半部分在用批判性的思维在读。
首先,明白下面这些,初读《理想国》的人应该就可以平静一些了。理想国,它就是个“理想国”,不能够把它当做现实世界,用现实世界的思维,和普世价值观等去思考和对待。不用太较真。
也不能认为被冠之“理想”二字就是说明这个国度尽善尽美只是现实中做不到,读前四章的时候看到有些部分带有一定的愚民文化,也有完全不符合普世价值观和人文主义观点的地方。
所以,在理想国中,不能够用普世的思路来理解他们的思想,很多都是非现实的一种假设,很多地方的设计不符合人性,有些地方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也有很多地方令人无法赞同。
其次,走进理想国的国度。
理想国中的诗歌,曲调等艺术是被剔除了一些描写死亡的恐惧,悲伤,痛苦的内容,留下表现忠诚,善良和勇敢等的主题。理想国所描述的人性被剔除了人性的负面和人性之恶。理想国度的国度还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地方。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性情选择职业。想要寻求正义,应该先寻求一个国家的正义,然后再寻求个人的正义,先有国后有家。
这些是理想国的设计和蓝图。
其中,理想国中有对救治病人的观点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相符,与人文主义观点相驳,认为老弱病残没有生存和救治的权利。
也有在后面,关于男女的论述,体现了男女平等的理念,又实属难得。
如笛卡尔所说,人们的意见之分歧,是因为我们由不同的`路径引导我们的思想,或者各人的思想不是针对同一件事物的缘故。所以,无论如何,有些地方持着与书中所描述的不同的观点,引发了我更加深入的思考。
如果你想要有更多的思考,读读《理想国》吧,尽管可能这不是这个符合人性以及真正理想的国度,但是里面也有些值得学习的地方。
《理想国》读后感 篇5
《理想国》是柏拉图一生最具代表性和影响最为深远的著作。书中讨论到优生学问题、节育问题、家庭解体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身问题、专政问题、独裁问题、共产问题、民主问题、宗教问题、道德问题、文艺问题、教育问题(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研究院以及工、农、航海、医学等职业教育)加上男女平权、男女参政、男女参军等等问题。总体来看,柏拉图朴素的辩证哲学观贯穿全书。
首先,正义观是全书的一大核心问题。第一卷中,柏拉图用对谈的方式,层层深入,去伪存真,通过对于情况的巧妙假设,批驳了一些错误定义,同时读者也能从只言片语中察觉到柏拉图的正义观。
在与赛弗勒斯的对谈中,他批评了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定义。“如果一个人从一个神志清醒的朋友那里借了武器,这位朋友如果疯了并去讨要自己的武器,那么这个人就不应该归还这些武器,如果他归还了那么将是非正义的,对此任何人都肯定会同意。在这一情形下没有任何人会对那位疯了的朋友讲出全部事实。”柏拉图巧妙的比喻得到了赛弗勒斯的认同,他给出了讲真话和归还自己借得的东西不是正义的定义。
接着,柏拉图在与波利马克斯的谈话中,从三方面逐步拆解“正义就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东西”。首先,给朋友提供利益,给敌人提供有害的东西。西门尼蒂斯的定义首先被诠释为对朋友好、对敌人坏就是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其次,用医生、船长的例子来说明正义在战争状态和和平时期同时具备价值,正义就是有利于强者的好处。最后,如果某人说正义就是给予每个人应得的东西,并因此就理解说,一个正义的人就应该伤害他的敌人,并做有利于朋友的事,那么这样说的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也就是说,他说的并不是真实的,因为对我们来说已经很清楚,伤害任何人都永远不能是正义。不正义比正义有利。
对于朴素正义定义完成后,迎来了范围上的定义,从城邦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两方面分别论述。对于粮食、住房、衣物的需要决定了城邦离不开农夫、瓦匠、纺织工。随着市场的产生,城邦又加入了商人、佣工。吃饱喝足后,还需要奢侈品与艺术品的提供者、医生、法官等等。为了生活,我们需要各种产品,所以生产者是不可少的,而且最重要的是由于人们不可能同时掌握多种技艺,因此一种人最好固定地干一种事。当然,战争也是一种技艺,为了精于此艺,又提出了“护卫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她就需要有比被众人更多的空闲,需要有更多的知识和最多的训练。这种种安排,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允许“模仿一切”的人出现,法律不欢迎“扮什么,像什么”的人进入城邦。因为这样,一种人只从事一种生产的状态就会被扰乱。而且,从事生产的人不能从事护卫者的工作,这不但是由于成为护卫者需要接受精心教育,更因为“铜铁当道,国破家亡”。
论述完城邦的正义后,柏拉图接着通过分析法探讨个人的正义。他认为人的'灵魂里存在三种品质,即理智、激情和欲望,三者分别是人们在学习、愤怒和满足自然欲望时动用的身体的一部分。理智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或欲望部分,亦即那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激情是“我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就如国家的正义——三个阶层各司其职那样,如果每一个人的三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正义的。这三个品质彼此内在的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受理智领导,这样的人就具有节制的美德。柏拉图强调,正义的真正内涵不是“外在”的各部分和谐一致,而是“内在”的和谐。一个正义的人应该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
柏拉图的语言精妙绝伦,正义的定义在他辩证的拆解下变得如此精确,却又并未给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不过,拆解到最后,答案已经不重要了。真正重要的是他闪闪发光的精神内核,正义与道德相联结,哲学的思辨总会与公序良俗合流,一切看似困难,实则大道至简。
知识助产术的问答法是全书的一大特点,在两人或多人的情境对话中轻松地辩论,充分地让人体会到语言的交锋与逻辑的魅力。然而这种方式在我看来有利有弊。当然,知识助产术的方式有着为人称道的轻松与顺畅,对谈者循循善诱地引导着与谈者得出结论,沉浸思考。然而,其引导性过强以至于看上去更像是猫逗老鼠的语言游戏。诡辩者利用这种方式可以无往而不利,将一切解释成他所想要、他所需要的样子。以至于对谈者的地位并不平等,引导者占据着相对主动的地位,能够更加轻松的掌控谈话节奏、谈话方向乃至谈话内容。
知识助产术需要主导谈话者有极其丰富的知识储备以机智地应对不同主题的谈话;有极其高超的逻辑思维能力以理解对方的回答;有极其灵敏的应变能力以迅速地掌控谈话的节奏和整体走向;有极其精确的分辨能力以控制谈话中的共情与清醒;有巧妙的语言技巧以顺畅地维持一场乃至每一场对谈。当主导谈话者只具备其中某几项能力时,他并不能成功地完成一场酣畅淋漓的对谈;然而当他具备所有特质时,他就很难不玩弄语言以达到自己想达到的目的。这显然是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所代表的智者运动晚期走向诡辩的重要原因。
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将会变成野心家最好的掩护,热衷于语言、逻辑表面说服力的诡辩者看似有着极强的共情力却遮盖不了华美语言下的欲望。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设想中,国家治理应当由哲学家来完成,但后来者只看到哲学家精彩绝伦玩弄逻辑的能力,却忽视了真正哲学家善良正义的操守。这正是我尤其把原文中关于正义观的部分提取出来的原因。能力需要有正义的操守来控制行为的防线,否则,越优异的能力越会带来灾祸。
《理想国》读后感 篇6
今天终于把柏拉图的《理想国》读完了。读《理想国》是一个煎熬的过程,读的过程中几次想要放弃但最终还是硬着头皮把它啃了下来。然而,虽说是啃完了,但又确实说不出有什么体会或收获来。知道柏拉图的人几乎都知道《理想国》这本书,这本书不仅详细记载了古希腊的经济、政治、文化,更以对话体完整的表达了柏拉图的哲学见解和政治理想,在世界哲学史上、政治史上都是一份瑰宝。看这本书,会被苏格拉底睿智、深邃的思考所折服,他的诡辩不仅教对手难以招架,也让读书的人难以跟上他飞快、机智的思维。
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辩论一步步将自己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完整表达出来,同时通过对城邦的哲学、道德、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争论,设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并在辩论中不断完善,一步步建立了他心目中的“ 理想国” 的蓝图,向世人展现了自己的政治理想。他不断地给人们灌输一种思想,认为像是理想国中的人们生活的样子,就是最美好的样子。但是他要给了我们更多的思考,思考我们真的是要想成为理想国当中的民众吗。
《理想国》诠释了柏拉图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柏拉图认为理念社会和现实社会构成我们生存的世界,理念的社会真实存在而且处于永恒不变的状态之中,但人类所感受到的世界只是理念社会的影子,微弱而不真实。人们感受到的世界由现象组成,时刻在时间、空间的'作用下不断变化。以这个理论为基础,柏拉图提出了与众不同的一种认识论,囊括理念论和认识论,以此来指导他的哲学教程。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是非常的懵懂无知,但是这本影响了人类历史进程深远的一本书,它不仅诠释了什么是思想的表达,也提出了一个完美的治国方案。他把我们现实当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全部在里面帮我们解决,虽然说里面的解决方法可能并不是非常的成功或者能够实现,但是它给了我们一种美好的乌托邦的向往。
《理想国》读后感 篇7
《理想国》第一卷大体由三组对话组成。首先是苏格拉底与克法洛斯的对话,接着是与克法洛斯的儿子珀勒马科斯的对话,最后是和忒拉绪马霍斯的对话,讨论的中心议题是什么是正义。这三组对话中,与克法洛斯的对话以讨论老年问题为起头,逐渐引入了正义的主题,与后面两个人的对话是对这一论题的进一步深入。值得注意的是,克法洛斯和他的儿子属于商人阶层,而忒拉绪马霍斯是智术士,属于帝王师的角色,因此苏格拉底与他们的对话针对他们各自所属阶层的思维特点,运用诘问法迫使他们不得不认识到其对正义概念的错误认识。这则读书笔记仅分析梳理苏格拉底与珀勒马科斯的对话。
前面说过,珀勒马科斯出身商人家庭,所以他对正义的看法具有典型的商人思维特点,即总是把正义和利益、功用等功利性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在与苏格拉底对话的一开始,他沿用西蒙尼德对正义的定义,正义就是把欠每人的东西还给每人。苏格拉底问他,如果某人把某物交人托管,当他索回时如果他头脑不正常了,托管人是否还应该归还呢,因为托管人如果归还了,对他并无好处。珀勒马科斯意识到这个定义是有问题的',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应当归还的。于是他修改了正义的定义,即正义是朋友之间要相互帮助,做好事,决不做任何坏事。这意味着,如果归还朋友的东西,可能反而会造成朋友的损失的话,则不应当归还。苏格拉底马上发问,那么对仇人呢,如果欠了仇人的东西,应不应该归还?珀勒马科斯回答说应该归还,因为仇人之间所欠的,无非是一些坏事。苏格拉底借着对方的思路作了总结,西蒙尼德对正义的定义,实际上就是给与某人他所应得的东西,即应该给予朋友好事,给予敌人坏事,因为根据前面的定义,朋友就应该得到好处,敌人就应该得到坏处。
由此引入对话的第二个环节。苏格拉底进一步总结对正义的新定义,即正义就是对待朋友好,对待敌人不好。珀勒马科斯认可了这个新定义。苏格拉底继续发问,以检验这个定义是否妥当。注意,在这个环节,苏格拉底把究竟什么是正义的问题,转换成正义有什么用的问题。面对这个转换,珀勒马科斯丝毫没有察觉,更没有提出异议,这是因为他的商人功利思维的惯性在作崇,看待一件事情时,往往以考虑其功用性代替了对事物本身的思考。苏格拉底正是利用了他思维的盲区,来达到对他的引导。苏格拉底问,正义的人,在什么情况下最有能力去帮助朋友,损伤敌人?回答是在战争中。那么,不打仗时,正义的人是不是就没有用了呢?珀勒马科斯认为和平时期正义也还是有用的。苏格拉底于是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在下跳棋时,是正义的人有用,还是跳棋手有用?回答当然是跳棋手。又问堆砌砖块石头时呢?回答当然是建筑师了。这时,珀勒马科斯提出在用钱的方面正义的人是有用的。苏格拉底随即指出,在使用钱购买物品时,相关有专业知识的人要比正义的人更合适。珀勒马科斯只好退而求其次,说在保管钱时,正义的人是有用的。苏格拉底说把钱存放起来,也就意味着钱闲着,没有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在钱没用时,正义才有作用。珀勒马科斯不得不勉强同意这个说法。苏格拉底又用修剪葡萄的刀、盾牌、里拉琴等例子,来进一步说明正义在每件东西被使用时无用,在它们闲着无用时才有用。推理到这个地步,珀勒马科斯又只得无奈地承认“也许如此”。至此,苏格拉底对话的阶段性目的达到了。他做了小结,说如果正义只能对无用的东西有用,那就决不可能是有价值的东西。也即从功用的角度来探讨正义问题是此路不通的,由此又转入对话的第三个环节。
在第三个环节的一开始,苏格拉底为了巩固以上结论,稍稍退后一步,用几个例子说明即便正义的人在保护钱财时是有效的,但同时也可能成为有效偷窃钱财的窃贼,进而得出正义仿佛是某种窃取的艺术,尽管是对朋友有益而对敌人有害。这个结论显然是荒谬的,说明如果我们坚持从功用的角度来论证正义的话,推论到最后难免会得出荒谬的结论。这时候珀勒马科斯已经晕头转向了,可又不知道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说,“我已弄不清我自己刚才所说的话了。”但他仍然坚持正义是给朋友利益,给敌人伤害。
苏格拉底这次又从朋友、敌人的定义入手,来说明这个定义的不可靠。他说,朋友可能会是表面上看起来有用,事实上并非如此,敌人也是这样。那么,就有可能使好人成了敌人,坏人成了朋友。这个时候,就会因为朋友是坏人而伤害朋友,因为敌人是好人而帮助敌人,这一结果显然与上面的结论(也即西蒙尼德的意思)相悖。珀勒马科斯说,这是因为没有正确地给朋友和敌人的概念下定义。他说,应该好人是朋友,坏人是敌人,用这个认识对正义的概念进行新的修订,即正义是做对朋友有利的事,如果他真是好人;做对敌人有害的事,如果他真是坏人。珀勒马科斯认可了新的定义。
但是,苏格拉底有了疑问,“一个正义的人能伤害任何人吗?”珀勒马科斯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正义的人对那些敌人和坏人就应当予以伤害。苏格拉底问,音乐老师能让人失去乐感吗,骑马教练能使人失去骑马艺术吗?珀勒马科斯认为不能。那么,苏格拉底反问道,有正义的人倒能使人失去正义?如同热的功能并不能使物冷却,而是与之相反;干的功能并不能使物潮湿,而是与之相反;那么好的功能也不可能使物受损,而是与之相反。有正义的人是好人,所以伤人并不是正义者的功能,不管对方是朋友还是敌人。非正义者才具有伤人的功能。苏格拉底最后作了总结,那些凭着“把所欠的东西还给每一个人是一件正义的事”的观点的人,从而认为有正义的人应该给敌人造成伤害,给朋友带来利益。这样的认识并不明智,不正确,伤人绝不是一件正义的事情,只有那些专制者之流,或是某个认为自己拥有大权的富豪才会这样认为。至此,珀勒马科斯同意了苏格拉底的观点,否定了自己局限于商人思维,而从功用的角度给正义下的定义。但是,以上的对话仅仅推翻了对正义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顶多说明了正义不是什么,但正义究竟是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于是,对话进入到下一个阶段,苏格拉底与忒拉绪马霍斯的对话。
《理想国》读后感 篇8
在柏拉图的眼中,教育是理想国存在和实现的重要支柱。所以卢梭将《理想国》评价为“不是一部关于政治的论著,而是迄今为止关于教育的最好的论文”。在全书中,柏拉图结合希腊城邦的实际,从自己的理论态度出发构想自己的教育体系,具体说来,《理想国》的教育思想如下:
一、它以追求正义和善为终纵目标。理想国事依托正义这个中心建立起来的,在柏拉图看来,正义有两个层次:一是个人的正义;二是国家的正义。国家的正义指的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由正义而产生的节制、勇敢、聪明等品质,这样的城邦才能井然有序、保持稳定。个人的正义”的含义是一个人“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并且“使所有这些部分由各自分立而变成一个有节制的整体”,“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国家正义是对个人正义的放大。
在柏拉图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中,整个学说体系的理论基础是理念论。他把理念看作是客观实在的独立本体,整个世界的“影子”。可感世界只能产生“意见”而不能形成知识,而只有理念是理性的熟悉对象,对理念的追求,才能获得真知识,达到真理,达到善。善的理念是理念世界中最高的理念。《理想国》中,柏拉图通过“洞__喻”形象地表达了这一思想。在其中可以看出,柏拉图把理念看作是事物的本体,是人们熟悉的对象,也是人们追求的终极目的,他的理想国同样也把善的理念的追求看作是最高目标。
二、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教育任务。第一、聪明是统治者的美德,“由于它的人数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的最小一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着它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并且,如所知道的,唯有这种知识才配称为聪明,而能够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按照自然规律总是最少数“,柏拉图以为能够适应统治任务的,只能是哲学家。
“勇敢”是军人必须具备的美德。柏拉图以为严格的军事练习,可以培养出骁勇善战的勇士。他希看把斯巴达的军事教育与雅典的教育相结合,培养既有知识,又具有真正军人品格的战士,这种品格就是勇敢,亦即“保持”。
“节制”对一切人来说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最适合于“爱利者”——劳动者。什么是节制?“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看的控制”,但是节制针对不同的人又具有不同的含义。“对于一般人来讲,最重要的自我克制是服从统治者;对于统治者来讲,最重要的自我克制是抑制饮食等肉体上的快乐的欲看“。
三、主张教育
柏拉图以为,教育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音乐,二是体育。音乐是广义的人文教育,注重练习儿童的“聪明”部分,体育主要是通过身体操练,不仅锻炼强健的身体,而且练习“勇敢”之类的心理品质。在柏拉图看来,教育的实质在于品格练习。身体和精神是互相影响的,教育的题目无非是在于调整人的身体与精神两者互相影响的种种因素。综合音乐和体育,就可以使人得到完备的'发展,使人的心灵__致,从而使人形成良好的品性。
柏拉图以为,青少年的心灵和身体一样,是可以锻炼的,可以塑造的。通过音乐和体育,应当为青少年的品格的形成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主张阶段教育
在儿童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上,柏拉图提倡对于3岁至6岁的儿童,应准许他们游戏,用游戏把儿童的趣味导诸在工作方面,并陶冶儿童的品性;同时,给儿童听最优美高尚的故事。6岁以后,应对儿童进行音乐和体育方面的教育。《理想国》对于20岁之前的教育并未详加论述。到了20岁,就要挑选表现的最能干的人,进行综合学习,研究各种内容的联系以及它们和事物的本质的联系,然后做第二次选择。从30岁起,用辩证法考他们,用5年培养他们“跟随真理达到纯实的本身”;然后用15年时间,让他们进行实践,接受考验,积累实际经验,到50岁时,那些在实际工作和知识学习的一切方面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考试的人必须接受最后考验,然后,他们就在剩下的岁月中,研究哲学,并轮流治理政治事物。
《理想国》读后感 篇9
曾经以为智者哲人如柏拉图者,其著作势必是艰深、睿智、充满智慧的火花因而很容易使阅读能力与理解能力如我者迷了眼,如坠云端而不知所踪。从来认为像《理想国》这样的西方哲学史上有着如此虚无缥缈的书名的煌煌巨制一定也写得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使人没有读下去的勇气。曾经因为看莎士比亚文集,对几乎是纯对话的文体心存恐惧,觉得这样的作品会因为情节的缺乏而造成兴趣的缺乏,看着太累。
现在不知道是因为我长大了,对情节没有过去那样依赖,还是译者的水平,还是柏拉图语言中所达到的妇孺可知,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最高境界,还是我自己的愚昧无知欢乐多,读同样是对话体的理想国,第一卷下来我竟丝毫不感到乏味和疲劳。虽然几乎没有情节和场面的描写,但从柏拉图(尽管书中的主要谈话者以苏格拉底的名义出现,但由于柏拉图是《理想国》的作者,我愿意将他当作柏拉图。或者说,到底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谈话中的思想)。有些俏皮但充满思辨智慧的语言中,我却仿佛看到柏拉图和他的挑战者们的唇枪舌剑的场景,看到柏拉图一层层地将对手驳倒,看到一群哑口无言的人不甘心的眼神、面红耳赤的模样和柏拉图有点坏坏的笑容,看到了他们的一笑一颦,一惊一怒。也可能是大一,大二时候看辩论赛的惯性吧,我居然很享受他们这样的一种思维的碰撞,语言的交锋。
肯定的,以我现在的阅历经验、知识结构和能力,我对理想国精神实质的理解是相当肤浅和粗陋的,甚至都没有触及问题的皮毛极可能是隔靴搔痒。我不可能有见地地发表对理想国的'看法的,也没有办法很系统的说出它有什么好来,说出它的价值所在。我只是觉得很快乐罢了,因为觉得有意思所以笑了。
但是,给不同层次的人不同的理解空间,开卷有益,能领会到多少就是多少,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理想国,这也是许多传世巨著的共性吧。尽管这是专业课的推荐书目,我却不想让自己的思维局限在此,这是说得好听的,其实是说我的思维未必可以达到从专业或者哲学角度思考和分析的高度,我只想记叙自己对书中字句的一些理解以及由他们引起的一些联想。纯系感想,无关学术,如有雷同,实为巧合。
《理想国》读后感 篇10
在该书中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他鄙视个人幸福,无限地强调城邦整体、强调他一己以为的“正义”。在柏拉图眼中,第三阶层的人民是低下的,可以欺骗的。他赋予了统治者无上的权力,甚至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用撒谎来对付敌人或者公民” 《理想国》讨论的主题是正义问题,首先讨论国家的正义。柏拉图认为一个好的国家应该具备智慧、勇敢、自制、正义这4种德性。国家的智慧要求它有治理整个国家的知识,只有少数人才具有这样的智慧;国家的勇敢属于保卫它的卫士;国家的自制是一种和谐,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能够和谐一致,这个国家就达到了自制。若一个国家有了这三种德性,也就有了正义。柏拉图先是探讨出城邦的正义,进而推及到个人。在他看来,正义是各司其职,互不侵扰。
哲学家是爱智慧的人,不过那种对任何事情都好奇的人还不是真正的哲学家,只有热忱于寻求真理的人才是哲学家,这就涉及到了真理问题。
柏拉图把世界划分为可感世界与理念,那些只爱好具体事物如美的声调或形象的.人只有意见而无知识,只有那些认识美自身即美的理念,而且将其与具体事物区分开,而不互相混淆的人才是有知识的人。
柏拉图通过“太阳”的比喻说明,正如太阳是可见世界之所以可见的原因,善乃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他又通过“线”的比喻进一步将两个世界划分为4个部分:
第一,影象;
第二,影象所像的实物;
第三,数理对象。灵魂将影象的实物作为影象来研究,它只能从假设出发下降到结论;
第四,理念。灵魂从假设出发上推到第一原理,它不再使用影象而是使用理念来作系统研究。
前两个部分属于可见世界,后两个部分组成了可知世界。
与此相应,灵魂的状态也可以分为4个阶段,这就是想象或猜测、信念、理智和理性。
柏拉图通过“洞穴”的比喻指出,认识的4个阶段并不是后天学习的发展过程,而是“灵魂的转向”。因为灵魂本身具有一种认识能力,教育只是使这种能力掌握正确的方向,使它从黑暗转向光明,从现象的世界走向真实的世界,因此教育也是《理想国》的重要主题之一。
柏拉图设计了一套理想的教育课程,除了体育和音乐这两门初等课程之外,必须学习算术、平面几何、立体几何、天文学和谐音学等5门课程,按照这个次序将灵魂从可见世界逐步引向哲学,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国家统治人才,促成他们的灵魂转向。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提到了共妻共子的制度。他提倡最好的男人和最好的女人结合,并将生下来的孩子由官员抚养。这个观点即使是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也不赞同。在《政治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对这个观点进行批判。
柏拉图的这种构建国家的思路出发点是正确的,但是有一些观点我并不敢苟同,例如:共妻共子的理念,我认为这有悖人伦,和动物没有区别的人伦关系我很反对,人高于动物的区别在于自爱和爱他人、懂得尊重他人,而并非应为是理想的国度而放弃做人的准则。总之,理想国的有些民主自由的精神是值得推崇,但是一些弊端还是要摒弃,毕竟他是有时代局限性的。
《理想国》读后感 篇11
读完《理想国》第一卷,我感觉到心中有许多疑惑。也许是第一次读这种对话体的书的缘故,脑子里总会带着很多原来的读书习惯,希望读到某个截点的时候,可以停下来总结一下作者意图表达的观点,然而这种意图总是落空。因为至少在这一卷,我们看不到作者对于观点的任何直接陈述和论证,有的只是两个人在对话。然而,即便我们追寻着这本书的主角——先贤苏格拉底所说的话,我们也会发现,很难找到任何实质的观点,只有一些看似是苏格拉底所支持的观点。关于正义,苏格拉底到底是认为它是有用还是无用?苏格拉底真的认为“心怀正义的人显然是某种窃贼”吗?还是说,他认为“正义的人根本不能伤人?”
就在对于问题的疑惑之中,我渐渐发现了一个真相:苏格拉底只是在提问,从来没有提过任何自己观点。是的,整个对话的开始,就源于苏格拉底对于克法洛斯的一个质疑:偿还从他人那里拿回的东西到底算不算正义的定义?
对于克法洛斯的`这个定义,我们读者初次读到时,恐怕不能发现有什么问题,甚至会十分认同。但我们为何在跟随着苏格拉底的问题进行思索之后,会忽然发现这个定义事实上是极度荒谬的呢?我认为,其实是因为我们从未严密仔细的思考过“正义到底是什么”这样的问题。
杀人偿命是正义么?如果这个杀人者是为了防卫他人侵犯呢?如果这个杀人者杀人行为本身是执法行为呢?即便不属于前面两种情况,偿命能救活死者么?让一个母亲的眼泪汇入另一个母亲眼中就算正义么?
先把正义放一边,思考一个简单一点的问题。笔的定义是什么?是用来写字的物体?石头也可以在树上写字,手指咬破也可以写字,这些也是笔么?船的定义又是什么?在水上漂浮的载人工具?那竹筏算不算船?可以容纳一个人并浮在水面大盆子算不算船?气垫船这种近似于飞行状态,算不算漂浮?它有是不是船呢?
事实上,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都有值得推敲的地方。我们会发现,其实生活中许多我们熟悉的事物,我们在认识它的时候我们依赖的只是前人告诉我们的结论。就如同,珀勒马科斯对西蒙尼德的结论的引用。可事实上,他最后发现他自己都不了解西蒙尼德真正想说的是什么,自己从未检验或思考西蒙尼德的结论,却已经在使用它了。坦白讲,这种状态是愚昧的,并且我们很多人都如珀勒马科斯一样,在遇见苏格拉底之前从没发现自己的愚昧。
如果我们想摆脱愚昧,就必须先正视自己的愚昧,并发现自己的愚昧,即知道自己的无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