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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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xx﹞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22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xx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xx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xx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19]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校在各级党委、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有效地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但通过这次自评自查,发现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们亟需处理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外出务工子女教育带来新问题。外出务工子女在学习基础上参差不齐,如何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外出务工子女更好地接受教育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积极探索并实践有效的管理办法拷问着教育的智慧。

2.办学条件相对落后。目前,师生生活与行政办公用房紧张,学校基础设施配备不足,尚需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教师自身素质现状(年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4.硬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施利用率偏低。

5.评价体系不完善。

6.教育科研力量还不够,经验不足。

今后的工作思路:

1.多渠道筹措资金,完善学校配套设施。要继续依靠政府、争取社会、发动企业家来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完成学校建设规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设施,建立和健全设备管理与维护体系,提升现代装备水平。

2.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做好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要继续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和反馈教育教学管理情况,在财务管理、教职工奖惩等方面实行公开,提高教职工民主监督水平;健全民主评议制度,抓好以师德、师风、收费问题为重点的行风评议工作,争取让师生放心,让群众满意,保持学校的良好形象。

3.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使绩效考核更加合理化、透明化。

4.加大教育科研投入,通过校本教研和小课题等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能力。

总之,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谱写我校教育灿烂辉煌的美好篇章,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分析(100分)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1.决策依据4分: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制定了20xx年度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计划;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55分)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项目效果39分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四、绩效自评情况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

(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三)项目绩效考评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xx〕11号);

2、《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绩〔20xx〕627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4、《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6、单位提供项目评价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抗疫特别国债)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1、立项背景

为了进一步改善丰都投资环境,提高丰都城市现象,需要对县城的整体形象进行提档升级。横四路作为丰都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镇形象和文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整治横四路主次干道对于改善丰都县城镇的整体形象,增强城镇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向城区聚集,对减轻城市交通压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加快稳定脱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经渝发改地【20xx】291号批复,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工程予以立项。

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综合改造峡南溪路、双桂路、延生路,雪玉路、龙河路等5条主干道和平都西路、南天湖西路、南天湖中路、南天湖东路、平都东路、滨江东路、滨江西路等7个片区次干道,道路全长19.8千米;景观改造涉及4个广场、2个公园、1个游园、2个节点,面积26.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改造,道路及管网建设、挡墙护坡治理、广场及景观提档升级,公园、游园及节点工程整治,灯饰改造,店招地安排及环保设施建设和市政绿化等。

(二)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

20xx年丰都县横四路综合改造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中市600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0万元,共计600万元,均投入到该项目,投入资金600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

1、总体目标

整治道路环境改造16.1KM,景观改造240847.4平方。

2、总体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3、年度绩效目标设定值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500(平方米),整治道路1.433(KM);

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区(除风景名胜区和水天坪工业园区)的城市开发建设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任务:负责管理和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开发建设、改造更新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负责所属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工程的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工作,以发挥城建资金最佳的投资效益;负责所属区域统筹城市建设和开发等其他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已完成利民中医院至环保局段道路升级改造,累计完成道路升级改造约700米长,完成人行道铺装约3600平方,栽种桂花树176棵,安装路灯64盏。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改造路面面积6000(平方米),整治道路0.7(KM);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项目验收通过率100(%);

时效指标:项目按时开工率100(%),项目按时验收率100(%),年度预算执行率80(%);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100(%),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100(%);

经济效益: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增收额50(元);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人民收益人口10000(人),直接受益移民人口12000(人),新增移民群众就业岗位20(个);

可持续影响指标: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了6(%),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行比例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村居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农村移民对项目的满意度95(%),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居民意见不一致,导致施工难。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与相关部门联系,尽量协调统一居民意见,顺利施工。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适应新的融资形式,保山市积极研究新政策,在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紧抓机遇、积极争取,于20xx年8月22日我市成功发行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专项债券8亿元,20xx年9月29日开始兑付房屋征收补偿费。项目总投资108904.35万元,拆迁户数1611户,拆迁面积188658平方米,全部采用货币化安置。20xx年保山市财政局共下达我局棚户区改造资金3032万元,用于支付该项目专项债利息。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为单位内部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为该项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预算的通知》(保财预〔20xx〕250号)等文件下达资本金3032万元,专项用于偿还债券本息。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03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具体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报销审批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规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培训费管理制度》等。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及时拨付专项债利息303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同时,对本区域发展及与周边区域的经济协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改变了居住环境,大幅度提升城市品质,通过对被征迁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征迁工作满意度均比较高,达到了90%以上,对于群众信访,相关部门给予及时处置,及时给予信访群众回复。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对该项目评价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拼搏进取的精神状态、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今后,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政府的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

在全面认真梳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现我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未严格定期轮岗,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以建立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抓手,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五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定期轮岗,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持续稳步建立完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项目绩效指标不够完善。

由于实施绩效评价时间不长,未能根据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未形成部门与行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库,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不断完善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及效率的指标。建议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在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林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全面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提升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充分发挥消防装备效能,打赢火灾和各类灾害现实斗争,以“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强化消防装备建设、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消防基础薄弱问题,20xx年5月,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要求20xx年-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20xx年要全面建成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同年12月,邵阳市人民政府出台《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邵市政发〔20xx〕26号),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邵阳市消防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逐年完成消防车的配备任务。同时,要结合邵阳消防的实际和灭火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挖掘机、铲车等大型工程机械装备和远程供水、高层供水等特种车辆装备的配备。

2.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车辆装备建设项目,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要求,20xx年至20xx年在邵阳市城区(不含经开区)增配1台70米云梯车,2台12吨水罐车,1台通信指挥车,1台45米云梯车,1台25吨远距离供水车,1台生活保障车,1台泡沫供液车,3台抢险救援车,3台6吨水罐车,4台12吨水罐车,共计增配各类消防、救援、专用车辆18台。二是支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2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9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体能训练馆、食堂、室内训练楼、门卫室和观摩台等设施。预算总投资金额15,781,731.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拨付、使用及结余情况

(1)资金拨付到位情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期间,邵阳市财政局向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其中:20xx年9月15,960,000.00元,20xx年10月5,000,000.00元,20xx年12月11,275,650.00元(其中含北塔基建还款2,511,150.00元),20xx年12月4,000,000.00元,20xx年9月2,100,000.00元,20xx年12月9,378,200.00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月,市财政资金用于消防三年大建设项目实际支付46,296,402.00元。

(3)资金结余情况。截止20xx年6月30日,邵阳市财政局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实际支付46,296,402.00元,账面结余1,417,448.00元。由于尚欠供应商的质保金1,663,178.00元(江苏设备成套公司674,500.00元,长沙中联679,000.00元,沈阳捷通305,000.00元,江苏东泰4,678.00元)超过了账面结余,实际资金结余-245,730.00元(培训基地一期因未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和财评,实际应付工程款暂未计算)。

2.项目立项、批复、评审情况

(1)车辆装备。根据《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第五点第二项要求,强化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淘汰服役上限报废车辆,20xx-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增配70米云梯车等18台车辆装备。由于消防车辆的采购权限在省总队,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实际需求和省总队招投标结果采购建设。

(2)培训基地。培训基地项目于20xx年11月经邵阳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立项;20xx年2月,湖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批复(湘武消后〔20xx〕46号)同意在支队机关院内空地新建培训基地;20xx年4月,邵阳市发改委批复(邵发改发〔20xx〕3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20xx年3月,经邵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预算评审报告(邵财评审〔20xx〕015号),审定预算金额15,781,731.00元。

3.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情况。

(1)车辆装备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其中70米云梯车(邵财采计〔20xx〕10070)、高层建筑救援器材和水域救援器材(邵财采计〔20xx〕10027)由支队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其他车辆装备由省总队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支队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5月经评标确定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中标,工程内容与预算相比有所调整:工程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6574.7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3719.28平方米、体能训练和食堂2555.50平方米、垃圾库300平方米),建筑高度13.5米,地上三层。招标控制价为13,181,988.33元,中标金额10,433,566.13元。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三年大建设经费专款专用、设置项目支出专账管理核算,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项目资金报账审批制度。资金使用经过了相应的申请、请示,报市财政局下拨经费等程序,符合制定的《邵阳市消防支队财务管理规定》。申请资金时审核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并预留供应商质保金,财务审核资金支出依据的原始凭证主要包括:经费结算单、发票、会议纪要、议题申请审批表、评审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等,履行了各责任人签名手续。根据现场评价时查看的已有资料,没有发现专项资金存在虚列、挪用、挤占的现象。

5.制度建设情况。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做为工作行动总纲领,根据制定的《邵阳市消防支队财务管理规定》规范预算支出报销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和工作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项目检验、验收、结算审核情况。

(1)车辆装备的检验、验收。供应商向支队提供了每一台车的车辆合格证。车辆装备到货后,由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由4名以上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其他地市县消防救援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包括底盘、上装主要总成、驾乘室和器材箱、随车器材、技术文件等,发现问题时记录在验收报告上,要求供应商整改后择时进行下次验收,直至验收通过为止。验收小组成员及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2)培训基地的验收和结算审核。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邵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程进行监理。20xx年8月13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了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质监、检测等单位共同参与,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实施的培训基地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质监部门验收备案要求。暂未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完成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结算审核和财评工作。

(三)消防三年大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1.车辆装备完成情况。

(1)车辆装备产出情况。实际完成车辆装备产出情况为:1台70米云梯车,1台12吨水罐车,1台通信指挥车,1台32米云梯车,1台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台生活保障车,1台供液消防车,3台抢险救援车,2台6吨水罐车,2台18吨水罐车,3台8吨泡沫消防车,其中进口底盘车辆有9台,占比53%,基本按照五条措施要求完成消防车辆配置。另外为满足高层建筑和水域救援需求,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了一批高层建筑救援器材和水域救援器材装备。

(2)效益情况。新车辆及装备的陆续服役,极大的提高了市区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车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作战实力。具体体现在:一是新购云梯消防车和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适用于高层及大跨度大空间的灭火及救人作业,使队伍在高层建筑火灾处置过程中能够有效的到达作战需要到达的高度,对灭火和救人作战行动的开展提供装备支撑。二是水罐泡沫消防车作为灭火作战的主力车型,承担的任务重,更大的载水量可有效提高在水源匮乏或市政管网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火场需求时的火场用水需求,确保灭火作战行动的成功。三是通讯指挥车具备通过卫星实现救援现场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总队的实时音视频连线,使上级机关充分掌握灾害事故现场情况,整合优质资源,提供决策依据和下达作战命令。四是供液消防车能够装载18吨泡沫灭火剂,为火场泡沫灭火剂的输转提供保障。五是饮食保障车具备保障200人饮食的保障能力,合理的膳食保障,能够维持作战人员长时间作战所需能量,确保作战行动高效。六是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具备照明、牵引、吊升等功能,配合随车配备的器材装备,能够处理和保障各种复杂环境下的救援行动。

2.培训基地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完成情况。20xx年8月13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了建设方、施工方、设计、勘察、监理、质监、检测等单位共同参与,对湖南大为建设工程公司实施的培训基地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20xx年10月10日,施工方将验收备案资料移交支队,培训基地一期工程全面完结。经现场查看,由其他中标单位实施的食堂装修安装工程和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也基本完工,食堂已采购安装到位部分厨房设备,场地路面未平整硬化。

(2)效益情况。根据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方要求,原合同中包含的垃圾库工程未开工建设,纳入了培训基地二期工程内容,二期工程包括室外园林绿化、挡土墙、400米跑道、地埋式垃圾库。由于培训基地未投入使用,暂未产生应有的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建设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以后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xx〕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7月中旬,邵阳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xx〕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7月中、下旬,在邵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和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xx年7月下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xx年7月下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xx年8月上旬结合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形成评价结论。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目前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区(支队机关和特勤中队、战勤保障大队以及大祥、双清、北塔中队)投入使用的各类专勤、灭火、举高、战勤保障等消防车辆保有量为49台。消防救援工作重点在于防患于未然,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队伍,执行的是24小时执勤备战模式,所有的车辆装备、人员都随时待命,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敢于赴汤蹈火,时刻听从党和人民召唤,调派与灾害事故处置匹配的车辆或器材装备赶赴现场,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要求增配车辆,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根据市本级消防救援装备需求进行合理安排,车辆、装备逐步、逐年、保质保量配置到位,已全部投入使用,提高了消防救援人员处理灾害事故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已完成一期综合楼和体能训练馆、食堂的主体建安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达到可使用要求,为培训基地尽快全面投入使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根据《邵阳市消防三年大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体系,经绩效评价组现场调查审核,会议讨论分析,集体打分,共计得分87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车辆装备决策情况。根据《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邵市办发〔20xx〕13号)第五点第二项要求,强化消防装备建设,认真落实《城市消防站建设》,淘汰服役上限报废车辆,20xx-20xx年要积极配齐配强实用型车辆装备,增配70米云梯车等17台车辆装备。

2.培训基地建设决策情况。培训基地项目于20xx年11月经邵阳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同意立项;20xx年2月,湖南省消防总队后勤部批复(湘武消后〔20xx〕46号)同意在支队机关院内空地新建培训基地;20xx年4月,邵阳市发改委批复(邵发改发〔20xx〕30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3.目标量化方面。项目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计划性方面,培训基地没按五条措施要求的时间进度实施。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是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期间,邵阳市财政局向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陆续拨付消防三年大建设专项经费47,713,850.00元,保障了车辆装备采购目标和培训基地主体建筑工程顺利完成,得4分。二是业务管理方面,项目全部实行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有效降低成本。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保障车辆装备和培训基地工程达到验收和工程质量标准要求。项目档案及相关资料归档及时、内容基本完整。业务管理欠完善:没有相应项目管理制度,没有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培训基地部分项目未施工变更到二期,未提供项目调整的手续;资料管理方面,经费申请报告数据错误以及车辆的信息各项资料间不一致。三是财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规范,每笔支出审批程序完整、手续齐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但没有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没有项目管理台账。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方面,采购消防专用车辆17台及高层、水域救援装备一批,完成消防三年大建设任务目标;培训基地完成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及食堂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主体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培训基地建设指标中的垃圾库项目未建设。二是质量指标方面,车辆装备完成了验收工作,合格率100%;培训基地完工项目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经支队组织各方验收通过。三是产出成本指标方面,车辆装备在20xx年全部到位,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价成交,降低了采购成本;四是产出时效指标方面,培训基地未按计划在20xx年完成、而是在20xx年才验收,由于工程建设超工期,实际成本预计超支。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情况。20xx年,邵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充分发挥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事故处置、现场秩序维护等重要作用,扑救或协助扑救初期火灾639起,抢救被困人员47名,挽救财产损失1300余万元;20xx年以来,全市火灾事故发生数、直接财产损失呈直线下降,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比分别下降了17%、64%、33%(下降率数据截止日为20xx年11月)。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火灾亡人数呈断崖式下降,20xx年火灾死亡20人,20xx年火灾死亡3人,20xx年火灾死亡3人,截止现场评价时的20xx年仅发生一起亡1人火灾。

2.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力情况。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的配备提高了消防救援人员处理灾害事故能力,消防三年大建设中所采购的17台车辆装备以及一批高层建筑救援器材、水域救援器材已全部服役投入执勤、装备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xx年7月13日至8月2日,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总队指挥中心调派,组建饮食保障小组赶赴江西九江参加抗洪抢险救援任务,支队新采购的饮食保障车随行出动,在抗洪抢险救援现场为救援人员和人民群众提供饮食,获得了当地人民群众和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魏捍东的一致好评。20xx年10月21日,邵阳市恒大未来城一在建高层建筑顶楼发生火灾,支队指挥中心调派市区4个消防站的12台消防车辆参与处置,新购置的70米云梯消防车、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和多台大吨位水罐车投入作战,在成功扑救火灾后,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高宁宇同志对支队进行作战考核,要求支队70米云梯车在事故现场持续不间断的出水30分钟,以考验支队的火场供水能力,新购置的水罐消防车强大的火场供水能力得到检验,圆满完成任务,获得上级肯定。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洞口雪峰山隧道一货车发生火灾,因起火点距离隧道口近6公里,隧道内浓烟滚滚,能见度极低,火场用水供水难度极大,三年大建设所购水罐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提供照明)为灭火作战行动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功的处置了该起火灾,获得了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3.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现场查在白洲社区等4处发放调查问卷30份,就消防常识、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等进行了调查,被调查对象对所在地消防安全满意度在90%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没有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消防三年大建设项目资金缺少必要的绩效目标申报资料,没有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指标,没有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2.车辆资料信息与实际不符。支队采购由市财政资金承担的2台北京中卓时代生产的水罐消防车实际采购到位的为6吨水罐车;在提供的市区队伍车辆实力统计明细表中记载,此2台水罐车中1台存放在敏州路站,标注载液量为6吨,1台存放在城北路站,标注载液量为5吨。车辆实际情况与提供的统计表信息不一致。

3.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进度滞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于20xx年申请启动,20xx年经省总队、20xx年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同意建设,20xx年5月经公开招标由湖南大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xx年6月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承包人签定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2月7日,工期天数180天。由于项目实施进度落后,应该在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程延迟近二年,于20xx年7月才基本结束,20xx年8月完成综合楼、体能训练馆和食堂主体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没有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及财评。垃圾库工程按建设方要求纳入二期工程,没有提供项目调整手续;现场评价时场地未平整硬化,挡土墙工程正在进行,培训基地没有投入使用,未产生任何现时效益。没有完成《邵阳市加强公安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五条措施》第五大项第二小项“20xx年,市消防支队训练基地要全面建成”的目标。

4.车辆后续使用管理存在不足。现场评价时,支队没有提供在用的各台消防车辆维护、保养、使用记录和随车配备的装备器材维修、更换情况。

(二)有关建议

1.重视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中共湖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做到财政性资金所到之处,均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都要进行绩效管理。

2.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工作。建议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仔细核查财务数据、车辆装备管理系统数据、合同、信息统计表等相互间的数据勾稽关系,要求做到各项数据前后一致。

3.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诣在强化消防人员抢险救援技能及体能训练,提升实战能力,也是基于此而获批立项。建议邵阳市消防支队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包括项目实施过程台账、项目收支台账),清晰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及项目整体收支状况;制定培训基地项目工作推进时间表,加快进度完成二期项目建设任务,早日投入使用。

4.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工作。消防救援车辆的服役期限一般为12年至15年(举高车15年,其他车辆12年),其特征是使用年限长、价值较高、使用频率低,必须保证100%的可用性和完好性,能够随时投入消防救援作战任务。针对消防救援车的特殊性,建议对每台车辆建立单独的管理台账,记录车辆从投入使用至服役到期期间发生的维修、保养、返厂、更换备件、费用支出等信息。进而通过综合分析管理台账信息,合理安排车辆养护内容和养护周期,发挥消防救援车辆最大效用。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篇8

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二、自评基本结论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六、评价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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