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知远网

2026-05-1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1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2

一、总体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主要抓手,以“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根本导向,以昂扬的斗志和坚定的决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从严开展监管执法,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重大风险辨识见底和全面管控、重大隐患排查见底和动态清零、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和彻底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形势,为大力实施“一心四区”战略提供安全保障,为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

树牢安全发展观念。按照监管、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打非治违、开展监管执法和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一)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系列重大典型事故教训,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行业监管单位“打非”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构筑人民防线,严格兑现奖惩,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高压态势。

严格按照年初《茶陵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面清查,以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乱象,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一切“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入强力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以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宣贯实施为契机,动员住建、交通运输、消防、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负有建筑施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精心组织安排,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形式,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要集中查处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企业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4条、41条的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不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21条、25条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未依法提取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集中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第20条,不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严厉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第93条、94条、95条、96条和114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涉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罚。同时,对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也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三)深入推动落实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要督促引导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

要在三年攻坚行动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事故防范能力。一要指导推动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全面辨识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全程可控。二要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三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四要支持、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和隐患治理示范工程,加强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设施设备的使用,逐步实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五要切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对不认真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风险不可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建筑施工

全面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要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按“一单四制”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治消除。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违法行为,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问题跟踪整改到位,违法事实查处到位。(责任股室:住建局质安站)

(二)装饰装修

重点对全县大型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检查装饰装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整治未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变原定消防设计;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不具有施工资质;作业现场未采取防火措施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消防股)

(三)城镇燃气

重点检查各燃气门站、储配站、气化站、加气站、充装站、调压站、供应站、储气罐等燃气设施安全生产运行与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消防灭火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各类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老旧小区燃气隐患,市政燃气管道占压、穿越铁路、穿越密闭空间、小区隔潮层、人口密集区(包含菜市场等综合市场类)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厉查处各燃气企业,特别是瓶装燃气企业非法经营、储存、倒灌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燃气办)

(四)物业行业

对城市物业小区开展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物业小区内乱拉、私接电线及充电设备、占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局住房股、住保中心物业科)

(五)人防工程

要加强在建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早期单位人防工程的安全管理、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建式平战结合工程的监管责任、人防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突出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违规堆放杂物、电动车违规充电等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到位等。(责任股室:住建局人防股)

(六)预拌混凝土生产

重点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严格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以及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为。(责任股室:住建局建工站)

(七)其他行业领域

1、加强农村房屋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普查、指导乡镇街道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等问题。(责任股室:住建局危改办)

2、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水质安全、生产运行、维护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公事办、县自来水公司)

3、加强市政设施建设监管。对在建的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项目安全。(责任股室:住建局城建股)

各企业要结合百日大会战工作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工作。

四、进程安排

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5日)

各监管股室,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向分管领导、局党组报告。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形成声势;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拨打“12350”或其他举报电话,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二)攻坚督导阶段(11月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对监管企业、工地、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摸清底数,并对百日大会战情况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逐条整改,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切实做好迎接省市县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专项督查准备,全面掌握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重大隐患与历史遗留问题能得到整改销号。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1月30日)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百日大会战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三年攻坚行动中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新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总工程师尹光荣任办公室主任,质安站长周敏、建工站长尹新华、燃气办主任孔彪、消防股长谭华平、法规股长刘富义、质安站刘疆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县住建领域百日大会战活动。其他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态度坚决、作风扎实、措施到位。

(二)实行挂图作战。对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开展督导检查、执法处罚、约谈警示、联合惩戒、制度措施、双重预防机制情况、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事故数量)进行逐月调度并上报县安委办。

(三)形成激励约束。县安委办将对百日大会战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要给予鼓励表扬,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对百日大会战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因工作不实导致事故的,将从严问责。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查封,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从严追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县安委办将在电视、电台、报刊、新媒体等媒体开设专栏,对百日大会战进行跟踪报道;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集中在媒体公布先进典型、举报处理、重大风险辨识、重大隐患挂牌、停产停业、关闭退出、追究责任、“行刑衔接”等情况。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围绕“xx”这个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营造“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镇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为确保这次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主任由xxx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活动形式及时间安全

1、6月1日,在全镇开始“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在本镇区域内进行为期10天的巡回宣传,同时在显著位置刷写标语,各建筑施工现场悬挂横幅等,营造良好的安全社会舆论氛围。

2、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份第一周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周,镇安检站牵头,派出所配合,负责组织各驻地单位、施工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集会、公共场所大力宣讲及讲述身边发生的事来警示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3、6月16日、6月25日两天分别在镇区xxxx镇街道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综治办牵头,司法所配合,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解答受理群众就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彩页。

4、6月20日开始在全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镇安检站负责对镇域内各建筑施工工地、高危行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5、组织好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安全生产举报、投放、宣传活动。在安全月活动期间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3、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5

1总则

1.1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的运行和管理。

1.3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

1.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指导和帮扶建筑业企业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条件复工复产。坚持分区分级精准监管,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策略,开展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

2复工复产条件

2.1防控机制

组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组,统筹指导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工作组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定期报送有关信息,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2.2专项方案

编制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组织方案,并制定工程项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对现场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作出安排,明确具体要求和措施,并要求工程项目全体人员认真落实。

2.3人员健康管理

2.3.1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切实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3.2加强与务工人员的沟通联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杜绝不符合规定人员复工复产的情况。加强异地返程人员管理,做好返工人员的行程安排,鼓励协调或帮助同一地区人员采取“点对点”包车方式集中返回。

2.4施工现场准备

2.4.1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四区”分离,并设置隔离区和符合标准的隔离室。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标准在异地设置。

2.4.2在卫生健康、疾控等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

2.4.3根据工程规模和务工人员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资。

2.4.4安排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卫生保洁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分类设置防疫垃圾(废弃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装置。

2.5质量安全检查

2.5.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当到岗履职。

2.5.2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建筑工人和转岗人员,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2.5.3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召开安全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项目部必须安全检查到位,项目人员必须安全教育到位,监理单位必须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2.5.4工程复工前应当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牢固,起重机械等使用前是否进行了维护保养,深基坑变形监测是否超过报警值等。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

3现场疫情防控

3.1人员登记

3.1.1严格执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3.1.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每天测温不少于两次。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1.3建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各类人员实名名册,并对所有人员排查身体状况后建立健康卡,如实记录人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进退场时间、身体健康等信息。

3.2施工组织

3.2.1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内容,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人员、资金等。

3.2.2优化施工计划与组织,优先安排机械进场作业,合理安排所需从业人员较多、有限空间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

3.2.3保证施工作业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3.3宣传教育

3.3.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现场展板、网络、手机终端等方式,督促现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3.3.2每日对现场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岗前教育。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3.4作业区管理

3.4.1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驾驶室、操作室等人员长期密闭作业场所进行消毒,予以记录并建立台账。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应组织检查,将驾驶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为必查项。

3.4.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施工防疫要求,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3.5办公及生活场所管理

3.5.1现场办公场所、会议室、宿舍应保持通风,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5.2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减少聚集,严禁通铺。对本地务工人员应加强下班后的跟踪管理。

3.5.3工地现场食堂应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垃圾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消毒工作。

3.5.4食堂就餐应采取错时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方法,应避免就餐人员聚集。

3.5.5定期对宿舍、食堂、盥洗室、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并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4质量安全管理

4.1隐患排查

4.1.1排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认真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实情况,严禁不编制、不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违规行为。

4.1.2排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撑体系的.基础、连墙件,斜撑和剪刀撑、扣件螺栓等关键部位结构的连接、杆件的紧固和架体基础稳定。

4.1.3排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认真检查起重机械基础、机械与基础的连接固定、保险和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保证设备保持稳定、灵敏、可靠、牢固。

4.1.4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桩)有无变形,作业前先进行通风,排除残留气体,保持空气流通。

4.1.5排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状况。认真检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构及高架桥各项施工安全条件。

4.1.6对排查出的问题,应列出安全和质量问题(缺陷)隐患清单,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4.2风险管控

4.2.1严格把好材料、设备等进场质量安全关。严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用于施工中,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用到工程上。

4.2.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经过专家论证,确保施工安全。

4.2.3加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验收管理,严禁将不合格工程当作合格工程验收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应落实条件核查制度,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5应急管理

5.1应急准备

组建应急队伍,配齐配足应急物资,并接受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专业培训,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5.2应急处置

5.2.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5.2.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5.2.3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5.2.4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6监督管理

6.1加强对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严格跟踪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到位。

6.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复工条件达不到要求、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扩散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实施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7.2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7.3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7.4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7.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7.6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主动作为,加强对复工复产保障政策的解读、细化和落实,向企业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政策,支持企业依法享受税收、成本、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对材料、设备等供应短缺,影响工程复工复产的,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受到激励,更加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6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工地项目安全生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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