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知远网

2026-05-15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1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志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工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做好准备。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政策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及人员变化,及时办理调出、辞职、长期病假人员及死亡人员的工资核减或停发手续;我办没有未经批准长期在外地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领取工资的现象;也不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工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的情况。

市志办现有2名退休人员,分别于20xx年3月和6月退休,我办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及时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手续;至今再没有病退和提前退休人员。没有退社保补差人员,不存在已办理退休人员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到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一人两个身份,既在企业办理退休,又占编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退休费。没有拘役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没有不按规定擅自进入,弄虚作假或挂名占编领饷情况。

二、工资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照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简历建立工资信息,并及时根据变化进行申报变更。不存在将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退职)以及编制外人员纳入到数据库集中管理。截止20xx年6月1日前的各类工资晋升、工资变动、年度考核晋档晋级、警衔津贴、岗位津贴、信息变更等工资变动已经同步完成。

三、工资档案资料管理方面

按照工资管理要求和人员变化,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相关材料能够做到齐全、规范。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将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晋档表、个人工资审批表等存入个人档案。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xx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xxx号)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对20xx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自该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度制订、人员抽调、情况报送、督查检查等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通过严格实施工作制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靠实责任,切实做到了认识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坚持把强化宣传作为抓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拉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水资源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形成了人人爱护环境、人人重视环保、人人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

二、自评情况

经自查,我局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自评得分为xx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并加以落实,自评得分为xx分;积极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自评得分为xx分。综合自评总分为xxx分。

三、成效与经验

在工作中,我局将强化宣传作为抓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重点,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真正取得了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上级政策完完全全落到实处。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3

按照昌江县卫生局、昌江县教科局就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下发的昌卫(20xx78号文件的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安全是学校法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学校校内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的管理。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由分管校长牵头,各部门参加组织自查。我们先后对各部门进行了相关检查,现就我校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学生427人,教职工31人,10个教学班。学校内没有食堂和小卖部,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小卖部4家,流动饮食摊点4个。 其中教职工家属参与经营的流动摊点两家。学校生活饮用水均来自县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水源,没有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设施,也没有分散式水源。

二、开展自查情况

1、学校领导重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接到文件后,立即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利用晨会向全体学生宣传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强化了全体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在校长直接指导下我们成立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完善了历年来学校的卫生安全工作档案材料,补充了《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方案》,《学校晨检制度》、《学校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使得全面的自查工作基本上按预定的计划完成。

2、整治流动摊点,确保学生课余饮食安全。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小卖部多、流动饮食摊点杂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开展前期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工商、派出所、卫生等部门对各类无证饮食摊点实施查扣。同时加强了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实行了课余时间紧锁校门,设立了红领巾卫生监督岗,使得学生一下课就涌向摊点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

3、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我们十分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全校教职工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积极行动,把预防、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学校大事来抓,做好我校卫生安全工作。为保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迅速、控制有力、运转协调,制定了《学校传染病防治方案》、《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

同时利用了广播、墙报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控知科普识传播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组织老师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常见传染病的诊治》等。

我们还对教室、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 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卫生安全防范意识。

三、克服不足,再上台阶

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我们付出了相当的努力,但终因各种条件所限,在卫生安全工作还存在硬件设施方面的一些不足,今后,学校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条件,使学校卫生工作乃至整体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4

按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的通知》和xxx高新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工作专项检查通知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扶贫领域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和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其它各类问题。现将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底,实际收到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6.22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

1.“一事一议”项目到乡资金208.48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58.83万元;大屋沟村106.725万元;核桃村50.32万元。

2.“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到乡资金209.2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70万元,大屋沟村70万元,核桃村69.2万元。

3.“精准到户”到乡资金175.76万元,分别拨付龙口村7.28万元;蝴蝶村10.24万元;深洞村33.04万元;高家湾村28.96万元;大屋沟村32.08万元;核桃村14.96万元;库沿村1.52万元;楼房嘴村1.76万元;陈家沟村7.6万元;xxx村10.64万元;天星堰村8.64万元;倒马坎村10.12万元;蚂蝗堰村8.72万元。

4.“现代农业特色效益产业”到乡资金160万元。

5.“集体产业发展”到乡资金94.53万元。

6.“产业扶持基金”共收到316.6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共收到50%资金641.654万元。

8.实际收到各单位帮扶资金940.1723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四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大屋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3.5米宽组道6.171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5.491公里;公路桥2座;提灌站1座;提灌渠1.1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2个;购买树苗1批。

2.核桃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0.55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14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3.878公里;2米宽生产便道2.89公里;提灌站6座;提灌渠6.02公里;蓄水池14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1处。

3.高家湾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2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5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9.254公里;提灌站5座;提灌渠2.47公里;排灌渠6.77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12万元。

4.蝴蝶村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光伏发电计划投资20万元。

5.龙口村

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20万元。

6.到户项目

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12.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乡纪委依规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乡扶贫办、财政所等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科学规划。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言堂”,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区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等全套资料进行拨付,杜绝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自查,未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虽然各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但个别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重视程度不够,乡级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部分扶贫项目未进行项目公示,经乡扶贫办要求后整改。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

(三)部分项目衔接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集体产业经济因秧苗未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后。

(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

(五)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精准帮扶过程中,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情况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在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严格把关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5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6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行〔20xx〕893号)文件精神,委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就“三公经费”管理、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要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控制“三公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公经费”自查工作。

二、我委“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20xx年1-6月我委“三公经费”共支出2.02万元,同比下降67.3%。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委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支出为零。

2、公务接待费管理支出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有关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要求,所有公务接待由办公室先填写“x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来客接待派餐单”,并按规定标准核定接待费用,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接待。接待中做到厉行节约,接待中无香烟、工作日中午不饮酒,所有费用一律通过国库支付系统支付。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3.1%。

3、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

我单位公务用车共2辆,我委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等制度。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1.66万元。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我委制定并完善了《x县住建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严控制用车费用;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接待,且做到三“不”,即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篇7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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