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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组织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各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摸清隐患,分类建立档案,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努力做到安全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学校的治安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永胜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挂靠政教处,统一组织和协调普查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分工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校各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
(二)排查整治重点:
1、校舍及公共场所方面:(组长:李永胜;成员:袁龙、赖必胜、蒋开平、刘荣湘、袁文平、徐华波)
(1)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围墙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公共场所方面重点查地面、下水沟盖板、围墙、护栏、球架等体育设施所存在的隐患。
2、消防、安防设施方面:(组长:赖必胜;成员:钟吉宁、杨通明)
(1)消防设施(消防栓、水带等)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否堵塞、占用、锁闭、遮挡,影响安全疏散的;
(4)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5)学校建筑物(特别是土木、砖木结构),存在耐火等级低的;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的。
(5)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或无设置和标识错误的;
(6)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拉电气线路及电线路是否老化。
3、教学及生活设施方面(组长:蒋开平;成员:谭长春、周汉斌、沈光家、龙新伦、向新国、戴仲青)
(1)教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能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维护良好的课堂秩序、户外活动的组织管理是否到位、体育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学生旷课的管理等等;
(2)老师有无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教学设施、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化学药品的保管及使用;
(5)年级教师办公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负责人:龙新伦、向新国、戴仲青)
4、食堂、商店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组长:袁龙;成员:刘荣湘、杨群)
(1)食堂食品卫生:食品采购、存贮、加工等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做好加工食品留样;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台帐是否完备;场所是否卫生;餐具是否按规定消毒等。
(2)商店:销售食品来源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变质产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并按规定着装;场所是否卫生。
5、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隐患。(组长:向坡;成员:徐华波、郭凯)
(1)排查解决校内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各部门要掌握了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老师之间及师生家庭的矛盾纠纷,发现矛盾要及时化解,力争消除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将校内的不安定因素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摸清学校周边的'治安状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学校周边500米范围进行摸底及沿路的道路交通情况,并邀请有关部门协助整改。
6、学生的行车交通(组长:袁文平;成员:龙文珠)
组织教师掌握了解学生出行交通情况,重点排查师生有无搭乘无牌无证车辆现象,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同时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排查整治分工:
1、各部门首先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强化本部门师生的安全意识。
2、领导小组组织排查人员对学校各设施进行排查,按要求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记录并交政教处存档。
3、政教处把排查结果以文字的形式上报给学校行政会议,由学校行政会议把整改任务分配到部门,由专人负责,尽快整改到位。对于超出学校整改能力的项目,上报给教育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同时,要借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之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3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安全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房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全面无漏、详实可靠,通过检查,彻底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及危险房屋形成、变迁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安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现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安全检查,也要加强平时对危险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安排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除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后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衍栋
副组长:董志伟、王清、蔡晓波、程卫华、石勇、吴晓春、董文波、王图标、吴能平(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人、朱文良、徐帅、邹茂元、余序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董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镇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对零报告的建制村须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并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后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镇农林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有关工作;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后港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协助各村(居)委会、林杨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
(三)加强综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林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林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元月10日前将纳入销号管理重点整治台账报送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12月起,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乡镇要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排查整治范围
各乡镇要对本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排查房屋进行安全性初步判断,对初判认定存在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及时协调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估鉴定工作。要依据《市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报告必须明确整治措施,并及时告知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整治。
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基本情况,按要求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及时录入全国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排查方式
各乡镇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定期巡检制度,设立巡检专班,每半年至少巡检一次。及时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房进行安全鉴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及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处理。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形成管理闭环,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核查,督促各乡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时限
(一)重点整治。2021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为C、D级危房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县直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进行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由产权人(或使用人)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制定“一户一策”的改造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竣工后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坚持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整治到位前,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落细具体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细则,要逐项明确责任人、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时限,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二)定期上报。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每周三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乡建科)。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行政村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严肃纪律。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要切实将具体问题排查出来,将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虚假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后扔出现漏洞,应整治未整治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通过构建安全风险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六项机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准确把握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除风险隐患,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学校安全事故,保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风险管控的范围覆盖全县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突出抓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特别是用电线路维护检修及老化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和防汛、防雷电(含建筑物防雷装置)等措施情况;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并及时维护;确保安全通道畅通等。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配合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学校周边违章搭建、乱设摊点、交通秩序等进行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游商游贩、店铺无出售“三无”食品等情况,网吧设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提示语,不存在接纳未成年学生情况。
(三)上下学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外出游玩、节假日往返学校途中搭乘“三无车辆”、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
(四)校园运动设施。确保校园运动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值班教师课间要履行职责,对校园进行巡查,体育教师确保体育课学生安全,并有应急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
(五)建筑施工工地及校舍安全。学校维修工程、校园建设等大型新建、改扩建项目,其施工工地要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绳。塔吊、脚手架、模板支撑要牢固。加强楼梯及护栏、围墙、大门、护坡(坎),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隐患排除。
(六)危化品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要规范,记录台账要齐全,账物要相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要规范,要落实“五双”要求,危化品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处置、存放。
(七)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不能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机房注重通风,备有干粉灭火器。机房内要整洁,不得有杂物堆放。
(八)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格食材采购管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出售明令禁止的食品。教育引导学生不带零食到学校,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对学校用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食堂用水达标,全面保障学生饮用水安全。
(九)传染病防控。加强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晨检、午检制度,各班级晨检、午检情况按规定报送学校,有疑似疫情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因病追踪、疫情报告、与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动等机制。
(十)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认真贯彻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学校、家庭、社会联控联防机制,在池塘、水库、水窖、沟、渠、坑洼等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在每年的4—10月加强预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家庭监管责任,确保学生不私自到危险水域洗澡、戏水、游泳。
三、任务分工及要求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分级推进本区域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本区域的风险管控工作,同时分级确定本区域内风险管控试点学校,及时总结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各学校承担和实施安全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一)科学组织预测。针对学校事故发生规律和季节性特点,深刻吸取并反思各类安全事故教训,采取调研商谈、第三方参与、专家讨论等形式,自下而上、举一反三地分析事故原因,找准安全风险,实施超前预警,并建立安全管理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两个工作台账。
1.学校预判。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以及参考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对排查和预判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水电气、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传染病、坍塌、高空坠落、踩踏、暴力、自杀等危险因素和其它危害因素),并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A、B、C、D标注(A级为最高,依次降低),并分别对应用“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为最高级,依次降低)进行标识。
2.系统预判。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区域内学校(直属学校根据自己学校)预判情况,针对本学校、本区域以往发生事故规律和暴露出的问题,组织本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层面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本学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判,逐项分析研究,逐类预判评估,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确保学校安全。
(二)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分析预判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实施定人定责管控,定期组织评估,确保风险在控可控,及时消除隐患。
1.严格管控。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到学校的各个管控层级(学校、科处室、年级、班级、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风险评估措施、责任落实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
2.风险公告警示。学校公布本校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师生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所存在安全风险的`岗位发放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风险危害因素、可能出现的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警)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急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置、应急设施和撤离通道等进行逐一告知。
3.治理隐患。学校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各设施设备的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应急管理。学校根据风险预判评估情况,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可以与学校巡护队或护校队合并),重大风险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经常性的全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自护、避险逃生技能培训。
5.“一校一册”。学校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联系号码等,形成“一校一册”。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系统完善“一校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在本方案的基础上依据学校实际科学制订《xxx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实现安全风险网格化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大力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等工作进展情况。对因工作被动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管控松散引发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并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此项工作有部署、抓落实、见成效。
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8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