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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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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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县乡乡村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动。各村要采取多样化宣传媒介,坚持因时、因事、因人制宜地选择适当的宣传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把《指导意见》精神讲全面、讲明白、讲透彻,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各村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全面学习传达、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认真硏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站办所每年在乡里发表以“乡村治理”为主题的宣传稿件。

(ニ)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村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时,要将乡村治理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三)抓好试点示范创建。在乡村分别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结合”新路径、新模式。

(四)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认真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对涉及本村的工作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建立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履行好各自职能。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

(二)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三)増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垦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四)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値观、培育乡风文明

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

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村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六)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七)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

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

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乡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乡村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乡村治理政策措施开展评估。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各项保障

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各类人才资源。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落实乡村治理经费。切实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建立健全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有计划、分层次开展村干部培训。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各地创新乡村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宣传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輿论氛围。

(四)加强分类指导

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尽快取得实效。对于需要继续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在面上推广。对于鼓励提倡的做法,要有针对性地借鉴吸收,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2

实施新农村建设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为深入贯彻《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冀办〔20xx〕15号)、《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20xx〕84号)精神,高质量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邢台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邢办〔20xx〕9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对标对表目标任务,用足用好政策机遇,聚力实现“四个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量化标准、优化路径、强化责任、实化举措,确保到2025年,全区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实现布局合理优化、建筑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风貌整体改观的发展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有效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标准。根据全区《“四个一批”任务计划表》,各镇办逐村确定村庄类别和推进路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优化要素配置,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标准,确保标准合理、路径清晰、方向明确。

二是制定方案。结合本地村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实际,各镇办科学制定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等“五要件”。

三是细化安排。每年初,各镇办制定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季度、月份明确项目实施、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典型推介、总结验收、整体评价等工作举措。逐村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有条件的地方在完成既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提档升级,统筹考虑建筑风貌、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村庄品味。(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二)纵深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紧压实责任,在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定期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夯实脱贫效果。进一步加强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高效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精准施策。科学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首要任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2.倾力推动产业振兴。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即:制定一个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规划、建立一个“一村一品”台账、组建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特色产业项目库、组建一支专家团队及建立一套工作推进机制。打造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不断培强经营主体,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逐步扩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项目实施规模,开辟特色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绿色通道,挖掘农产品品牌价值,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产业建立稳定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3.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20xx年,全面提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水平,争创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推动提档升级;到2025年底,各镇办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乡村振兴示范区率先完成“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做到布局优化、特色鲜明,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辖区村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三)建立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1.尽快确定村庄布局。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保留改善类等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按照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2.抓紧编制村庄规划。在总结试点村庄规划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合理测算建设用地,科学划分规划编制单元,鼓励采用“前图后则”成果表达形式,规范进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科学指导村庄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3.完善规划审批程序及管控管理。村庄规划由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将规划成果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乡村规划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省市村庄规划审批及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办)

(四)全面提升农村住房建设品质和水平

1.分类明确建设标准。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2.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落实规划设计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引导群众使用绿色环保建造方式,落实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对建筑风貌管控、建设管理方面的服务指导。开展技术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有需求的地区对口合作,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人员与农民群众交流互动,为建房群众提供更多支持。(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3.健全管理长效机制。以乡镇或村为单元,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住房使用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问题隐患随发现、随清零,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五)全面完成“空心村”治理

1.完成“空心村”整治提升任务。16个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治理模式全部为整治提升,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任务。(区农业办,各镇办)

2.统筹跟进后续工作。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解决好群众养老、医疗、教育、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安置群众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社会事务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六)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高标准打造美丽乡村。立足建设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邢台乡村样本”定位,对照“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总体目标,一方面,以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提升等为重点,持续营造美丽乡村硬实力;另一方面,在产业培植、特色打造、文化挖掘上下功夫,提升美丽乡村软实力。同时,通过制定长效化管护机制,落实运维服务手段,切实维护建设成果。从20xx年起,我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26个以上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2.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一是引导村庄建筑风貌提升,有序推进建筑立面改造,强化新建农房风貌管控,注重历史建筑元素提炼,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门前三包”明确村民责任,持续深化“五清三建一改”成果。到2023年底,全区所有镇办完成村庄清洁行动全域示范镇创建。

二是以“五美”(人美、院美、室美、厨厕美、村庄美)为标准,开展美丽庭院创建。20xx年,全区创建美丽庭院5500户;到2025年底,我区美丽庭院数量达到农村常住户总数的85%。

三是持续推进村庄绿化,根据街道宽度、周边环境,合理配置乔、灌、花、草。20xx年,创建1个省级森林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城市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组织人事局,各镇办)

3.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xx〕1号)要求,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合理确定目标任务,科学推动剩余农村户厕改造工作。20xx年,改造农村户厕4611座;2022—2025年,进一步健全“三个机制、三支队伍、三个电话”(厕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长效机制,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服务和粪污处理利用服务队伍,维修、抽粪和举报电话),继续提高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各镇办)

4.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提升垃圾收运处置水平。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全量化焚烧。持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推广适宜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20xx年,确定1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试点;2022年到2025年,每年增加1个镇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全域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我区治理村庄累计达到66个村,其中接入城市管网26个村,建立20个污水处理站对40个村进行集中处理,12个村进行污水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达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各镇办)

6.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瞄准化肥高强度使用、农药不规范使用等问题,科学分析空间分布特点及相应的.技术需求,精准施策,持续减量增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堆积发酵等技术,提倡水泡粪、发酵床等处理方式,建立种养循环体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2022—2024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原则,以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提升利用水平。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2022—2024年,巩固提升工作成果,秸秆综合利用率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利用。开展农用薄膜使用指导,积极宣传《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xx年,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2022—2024年,农用薄膜回收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农用薄膜基本实现全回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各镇办)

(七)提高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作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规模化供水为重点,对现有供水站进行改造提升,加大管网延伸和老旧管网改造力度,扩大供水覆盖面;做好各村供水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实现供水稳定运行,安全达标。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推进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和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第五代移动通信、移动物联网等,配套建设广播、电视、邮政、物流等设施。着力推广定频接收装置,巩固农村文化阵地。实施“快递进村”工程,20xx年,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快递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督促各镇办落实,完成市级目标。行政村主街道硬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巷道硬化;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等级路、人口规模较大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作进程,支持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责任单位: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区城市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局、区农业办,各镇办)

(八)全方位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推进以“千斤粮、万元钱”为标志的农业结构调整,有效提升亩均效益。到2022年底,我区“万元钱”产业面积总数达到2万亩。加快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向农村地区延伸,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xx年,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基本达到100%。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整合农村产业资源、聚焦农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加强特色农副产品县域电商分中心建设,大力开展直播带货活动,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建设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按照上级部门工作方案,继续实施农村电商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办、区社会事务局、区经济发展局,各镇办)

(九)深入推进现代乡村治理

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结合”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挖掘提炼试点经验。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为重要抓手,大力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每年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制定修订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农村综合服务站。加大“冀农通”平台使用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为乡村振兴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征集推介,为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供借鉴。(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局、区农业办、区综合办公室、区社会事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快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位推动态势,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区管委会统筹全区新农村建设重大事项实施、重要资源配置,抓好顶层设计,作出总体安排部署。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发挥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各镇办是责任主体,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乡村两级务实抓,确保新农村建设按时间节点、按任务要求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上沟通,积极争取市直部门指导支持,根据工作职能制定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充分运用好现有政策,积极做好中央“三农”补短板“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对接工作,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落实好财政支持政策,按时足额落实财政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办依法合规申请、使用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新农村建设。落实好土地支持政策,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比例,统筹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形成资金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落实好社会支持政策,推动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运用PPP模式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对工商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可按规定享受税前扣除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三)严格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督导考核组织推动、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等。实行定期报告、专题调度、集中督导制度,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流于形式、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四)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多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展示最新成果和典型经验,扩大知晓面,提高影响力,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挖掘新兴媒体优势,利用网络平台传播速度快、视觉冲击强、受众群体广的特点,展现新农村建设风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各类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镇办)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认真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根据x办[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动员会部署精神,实行“政府统筹、村组落实、全村参与”三级联动,坚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一村一品,长效管理,采取集中整治、重点打造和争创亮点相结合,彻底解决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局面,推动农村环境治理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要求

整治目标:达到“五无”,即无柴草堆、无土堆粪堆、无积水污水、无乱倒垃圾、无乱贴乱挂。

长效管理目标:有物、有人、有制度。有物,即有环卫设施,各村有垃圾填埋场、垃圾桶、垃圾池、清运车;有人,即有专职保洁员;有制度,即建立乡村环境卫生考评制度。

整治时间目标:x月底,在全乡开展以xx路、xx路沿线各村为重点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所有主次干道两侧进行大清扫、大清运、大清理,面貌基本改善;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具备全县示范村标准,面貌根本改观;x月底,x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实现常态规范运行;利用3年时间争取全乡5个以上行政村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升级达标。

三、工作重点

1、综合整治道路环境。

全乡检查线主次干道路面要干净;路肩及路边沟无杂草、无杂物;清除沿线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杂物。

2、综合整治村容村貌。

围绕小店、余庄打造村容村貌整治示范点,基本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村庄环境无“六乱”现象,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墙体乱画、电线乱拉。二是房前屋后要美化,清除房屋周边杂物,拆除废弃建筑物,粉刷修饰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三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建设绿地游园。

3、健全管理制度。

结合全乡、各行政村实际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实现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健全农村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实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各村要有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明确保洁人员责任,做到人员、设施、经费、制度四落实,确保机制正常运转。

四、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迅速行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为民服务的一件实事抓紧抓好,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级联动,迅速掀起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高潮。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发动作用和广大群众的主力作用,既要通过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搞好环境的重要性和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提高环境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人人维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2、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和全乡经济观摩的一项主要内容。在整治过程中,采取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评比,对于整治不力的后进村,负责人无条件接受“乡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整治较好的村,乡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村给予表彰奖励。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农村“四治一改”,即: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落后有害厕所治理、农村村容村貌治理、改变农村陈规陋习。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致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xx,增强人民群众切身的获得感、自豪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四治一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无害化厕所基本普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得到有效推广,村容村貌基本整洁美观,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精神风貌明显改观,争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和全市人居环境示范镇。

三、工作思路

(一)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涵盖的内容很多,需先从最基本、最重要、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抓起。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20xx年有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真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不搞“一刀切”。

(三)多改合一,提高效率。鼓励各村探索实践,发挥创造性思维。将餐余垃圾等堆肥,减少垃圾运输量,缓解农业生产污染现状。将可回收垃圾与村容村貌治理相结合,将可回收垃圾制作成人工景观,改善村容村貌,宣传可回收垃圾二次利用,提高农户环保意识。变拆为建,将影响村貌村貌的空心房改造成公共厕所或文化宣传栏。公共厕所的兴建结合村容村貌改造,可以在公共厕所外墙,结合实际进行彩绘。

四、工作任务

对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着力推进“七改”。

(一)改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不断深化农村垃圾“四分”模式。加大农户房前屋后、沿村公路、河道水系和公共区域的保洁力度,全面落实卫生保洁机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化,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使农户生活垃圾通过“回收、堆肥、转运、无害化处理”等方法,就地分类减量进行处理,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切实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等现象,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集贸市场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交通沿线、乡村旅游点周围无垃圾的目标。

3、积极推行垃圾处理新模式。在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城乡一体化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餐余垃圾有效处理办法。认真探索“减量化分类、网格化收集、市场化转运、多元化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二)农村水环境治理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清理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河道排污口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水源地长效管护机制。

2、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水管网管集镇、人工湿地管人口集中聚居点”的建设模式。加大我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力度。对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的农户,推广四格净化池+小型人工湿地或集中式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着力处理农户家庭生活污水。

3、开展房前屋后沟塘清淤疏浚。针对不少河塘沟渠多年淤积阻塞、垃圾横生的状况,全面组织清淤疏浚行动,着力解决山平塘淤塞和渗漏问题,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4、强化河道环境整治。深入推进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加强巡河、护河,严禁向河道及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丢弃病死畜禽等行为。强化对水面漂浮物打捞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禁止电鱼、炸鱼、毒鱼,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三)农村落后有害厕所治理

1、全面普及农户无害化厕所。进一步做好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未达标厕所的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必须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2、加快农村公厕改造和新建。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村级活动中心等公厕改建力度。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的村庄推广新建一批无害化卫生公厕。

(四)农村村容村貌治理

1、大力开展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清理集镇、村庄公共空间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拉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规范镇村广告牌匾、霓虹灯等设置,坚决整治马路市场。

2、强力推动“四类房”整治。严格执行“建新拆旧”政策,利用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对残垣断壁、废旧棚房、具有安全隐患的闲置房屋等“四类房”全部整改到位,对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按程序审批认定后进行修缮维护,20xx年要基本完成全镇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

3、着力规范农村建房管理。按照“1+x”(x≤3)要求,科学编制规划,做到“多规合一”,实现村庄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全覆盖。引导农村建房户向新建的居民点集中。严格执行《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全面执行农民建房审批制度,今后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的一律不能批准建房,违规建房一律拆除。

4、努力扩展农村道路庭院绿化。持续推进封山育林和“三边”绿化,在县道、乡道、村道、组道两侧全线新植和补栽成活率较高的本地树种,实现“应绿尽绿”。20xx年全年完成的52公里乡村主干道路绿化,引导农户在庭院宅旁栽植树木花卉。

5、竭力创建最美庭院。以整治家庭环境卫生为重点,以居室美、厨厕美、庭院美、身心美为标准,以“家里家外干干净净,屋前屋后清清爽爽”为目标,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亲近家庭的独特优势和妇女“半边天”作用,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贡献巾帼力量。

6、抓好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和养护。全面完成已立项“窄路加宽”项目建设任务。加大村组断头路、路面破损道路等改造建设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畅通路边排水,修复破损路面。深入开展治理农村公路“治超”专项行动。

(五)改变农村陈规陋习

1、倡导农村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农民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村民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杂物乱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畜禽乱撒乱跑等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农村除“四害”工作。

2、劝止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办酒泛滥等不良行为。

在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七改”的基础上,按照产业美、村庄美、生活美的要求,努力将我镇创建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区和市县人居环境示范镇。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坚持粮食生产稳产量、提质量,大力推广优质稻。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支持适合本镇环境的特色农作物种植,今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8000亩以上,培育和拓展种、加、销产业链条。大力推进油茶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我镇贾岭药博园、健坤农业、美禾园林、卡姆农场、新兰苗木等新型绿色产业的发展,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我镇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大力打造美丽村庄。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村、示范村创建。着力挖掘具有独特产业风格、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历史传承的村潜力,着力推进xx罗家坪、里旺等特色村建设,加快推进槚山社区、武仓村人居环境重点村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镇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示范引领。持续开展门前“小广场”、“小书屋”、“小讲堂”等阵地建设,擦亮xx“门前三小”招牌。精心打造一批具有社区功能、小区环境、新区风貌的幸福屋场。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历史沿革,集中展示先进人物、乡贤能人,提升村民荣誉感,带动良好家风、乡风、民风。扎实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抓好安全维稳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xxx同事为组长、镇长xxx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镇长xxx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由人居环境办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委员会要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支书记任组长。实行严格的责任包干制度,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联点带村、办点干部包干到村、村干部包片到组,层层落实责任,基本实现村村有干部的包干机制。

(二)加强宣传,氛围营造到位。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多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发挥离任村干部、退休人员、党员、组长的作用,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组织村民参加公益性的环境整治行动,集思广益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的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村民自己负责,提升村民环境意识。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房前屋后和室内卫生整治。组织全镇中小学生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从小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加强指导,环境治理到位。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两行,确定重点整治目标、整治任务,采取有力整治措施,全力以赴实现整治目标。

(四)加强统筹,经费保障到位。

一是人员保障到位。办点干部要全部深入到村,驻村值守,指导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村(社区)每150-200户设置1名保洁员,各村(社区)要设置1名水环境专职保洁员,各村(社区)要配备好保洁工具。

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建立镇政府补助,乡村自筹,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体系。镇政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整理项目开发。各村实行环境卫生保洁有偿服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卫生费由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收取、管理、使用,卫生费只能用于环境卫生保洁支出,不准挪作他用。

(五)加强督查,考核奖惩到位。建立督查评比、考核通报、常态化约谈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对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实行一季一考核,一季一排名,一季一约谈,半年一小结,年终总奖评的考核机制,严格兑现奖惩。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使下符桥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得到维护、农村社会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乡镇管理能力持续强化。

三、试点内容

(一)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一抓双促”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四提四增”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村党组织对本村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选配合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发挥基层党员示范带头作用。每村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四联四帮”工程,有效融合“双培双带”先锋行动、党员承诺践诺、流动党员“双向带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推动党员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文明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发挥积极作用。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民生工程、阳光村务、村民救助和保障等突出领域,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全覆盖,把小微权力行使纳入巡察重点,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二)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4.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参事议事,推进村委会班子和村民小组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5.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以提案、会议、座谈、听证、论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制度规定和程序要求,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级事务。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乡贤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6.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制,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平台等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杜绝“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8.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侵吞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

(四)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9.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平台作用,大力宣讲好人好事和革命故事,弘扬体现下符桥镇的红色基因、时代精神和改革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10.大力弘扬传统美德。把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11.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培育行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健全“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引导群众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积极推行“文明银行”做法,褒扬善行义举。及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强农村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进“送戏进村”、送文化(图书、电影)下乡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做好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乡村旅游的有机结合,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3.发展富民特色产业。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规划引领,支持各地利用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推动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带动更多群众发展。鼓励和支持通过“电商+”“文旅+”等渠道,融合发展乡村富民产业。

1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符桥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督查考核。

15.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整治“三大革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力度,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和“五绿”工作,持续推进村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全面提升村庄村容村貌,打造美丽家园。

四、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镇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召开动员会议。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明确一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先行试点,加强对工作开展的协调调度,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解决,定期对乡村治理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适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对各村乡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评估验收,对出台制定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归纳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村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拓宽乡村治理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开展督查指导,查找剖析问题,及时研究会商,推动工作进展。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不敢担当的,下发督查通报,点名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不佳,工作被动、进度滞后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规问责。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和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媒介平台,在广大党员、干部及村民中广泛宣传,形成乡村治理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

乡镇加强乡村治理的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安排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xx〕46号)、《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xx〕4号)和《中共庄浪县委办公室、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县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庄办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具有庄浪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创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三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农业农村重点问题聚力突破,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推开。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县创建水洛镇和南湖镇2个乡村治理市级示范乡镇;建成水洛镇吊沟村、郭堡村,南湖镇陈庄社区、席河村,韩店镇石桥村、赵墩乡大庄村6个市级试点示范村和水洛镇中川村、何马村、陈洞村、柳咀村,南湖镇石峡村、石阳村、高房村、北关村,岳堡镇岔口村、郑河乡上寨村、朱店镇吴沟村及南坪镇寺门村12个县级试点示范村;其他乡镇结合村情实际,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强,主要负责人视野宽、思维活、统筹能力强,产业基础好,人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完善,村民综合素质和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和经营主体有实力,发展有前景,体制机制活的村,各创建1个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培树一批不同类型的乡村治理典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以点示范、抓点带面,基本形成全县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2年,全县所有乡镇和村全面推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议事协商、服务农村居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因需设置、按职履责、善治乡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动员集体成员、各类组织将“三资”量化入股,全力配合村级合作社、乡镇联合社发展产业、增加村户收入,拓展提升“庄浪模式”;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法依章行使职权,规范完善提升,多方经营合作,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持续放大“庄浪模式”效应。以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党建统领“一强三创”行动为抓手,落实基层党组织“四抓两整治”措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村党组织书记须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一肩挑”,努力扩大覆盖面;对确定的1281名村级后备干部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实用人才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集中轮训,做到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和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制度,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探索建立资金投入扶持机制,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建立台账,分类扶持。靠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包抓1个村、联系5个农户,村“两委”成员要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到位。组织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领导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强化党组织领导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组织部、县委农办;责任单位: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扎实开展“千村党组织引领·万名党员承诺·共树文明新风”行动和党员户挂牌、党员联系农户、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发挥党员组织引领群众作用。引导外出务工和经商党员回村任职、返乡创业,加大从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农村“三个带头人”队伍建设,每年培养“三个带头人”1500名,完善培养帮带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引导农村党员深入农户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为贫困人口、低保五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提供关爱服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群体普遍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乡村治理的风险隐患,全面引导农民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

加大对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和各种检查评比事项的清理整顿,根据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和检查评比事项目录,制作便民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村级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加大村级分支机构和证明事项的清理整顿,对没有上级明文规定需要在村级设立的分支机构,对能够合并办公场所的分支机构,全部纳入村便民服务站,实行“一站式”办理,对不需要出具的证明、存在的“奇葩”证明和对不需要村级签字盖章审批的事项,要全部取消,所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于20xx年底完成。(牵头单位:组织部、民政局;责任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探索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融媒体中心;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管理办法,民政局负责制定《村民委员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县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切合各村实际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村民议事会和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拓展村民参与公共事务平台。以村为单位,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驾照式”管理和农民群众“红黑榜”管理,有机融合产业发展、入股分红、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村民自治抓建资料清单、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模板和村民自治相关制度流程图等内容。(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2.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及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立完善村(社区)协商议事目录,严格协商议事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议等,鼓励开展村(居)民说事、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推动协商议事向化解矛盾、移风易俗、资源盘活、维护秩序等方面拓展。拓宽村(居)民议事协商范围,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和载体,搭建网上说事议事平台,提高议事协商效率。(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完善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乡村振兴和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分类整理归档相关资料,提高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充分发挥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村级民主管理治理和依法监督水平。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资金安全、人员安全。(牵头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财政局、扶贫办;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快建设法治乡村

1.推进乡村依法治理。

深化农村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监管、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收和经营权流转、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生态保护、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培养以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5名以上。通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产品治理,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宣传部、编办、法院、检察院、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庄浪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平安乡村建设。

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靠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常态化和实体化建设,配齐综治网格员和管理员,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联防、联治、联动的基层综治局面。全面推行“一村一警”或“一村一辅警”机制,利用“互联网+警务”,推进智慧农村警务室、劝导站和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积极推行治安户长制,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党员干部对口帮扶。深入开展“十大”行动和“六清”行动,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违规乱建、私自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开展乡村应急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能力。政法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乡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全县法治乡村建设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城市社区,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

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探索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动的监督体系。完善村干部及其亲属涉权事项登记备案、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群众评议、宣传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建立“村财乡管”三资审计和纪检监察定期巡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加强基层权力运行和资金监管。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持续整治农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村级巡察工作,加强农村权力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基层干部遵规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纪委监委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和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巡察办、信访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级“三官一律”工作室建设,整合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联户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四级网络体系。成立乡村法律宣传团、法规咨询团和司法调解团等法律服务团队,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配齐乡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乡村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提高农民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司法局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牵头单位:司法局、法院;责任单位:政法委、检察院、编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5.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好群众性自治组织、“五老”新乡贤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确保每个乡镇有5人以上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有3-5人组成的调委会和1名以上兼职调解员。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妥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创新法律服务基层模式,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和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司法服务基层能力。(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6.提升乡镇和行政村服务能力。

按照《庄浪县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设立种类齐全的乡镇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不断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乡镇服务能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利用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所有行政村均达到“一站、两市、六室(院)、一广场”的标准,即村便民服务站,便民超市、农资超市,卫生(计生)室、警务(民事调解)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务监督室和互助老人幸福院及室外活动广场。推进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行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责范围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村党组织为主渠道全面落实。(牵头单位: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组织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7.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

全面落实农村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乡村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和消防等易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发挥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乡村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完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疾病疫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疫情和传染病防控。充分发挥乡村监管机构作用,推行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纳入党课和政策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有效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和家规家训,并挂牌上墙、持续弘扬、约定遵守。依托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家书屋、乡村大舞台等活动阵地,开展道德讲堂、道德评议、孝老敬老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诚信“红黑榜”制度,在全社会真正形成“明礼知耻、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团委、妇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2.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

弘扬崇德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持续深化优秀家风、家教、家规对群众的道德教育功能,全面推行移风易俗,重点整治高价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红事不办或小办、勤俭节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针对各村共性问题,依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确保过程和内容合法合规,实现行政村“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全覆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对违背村规民约的',予以规劝、约束,确保村党组织作用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运行规范、破陈规除陋习树新风效果明显。推进乡村殡葬改革,将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当中,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利用荒山、荒坡或无法耕种的贫瘠地,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从严执行婚姻当事人、党员干部、婚介人员、红白事事主“四报备四承诺”措施。(牵头单位:宣传部、民政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文旅局、自然资源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弘扬乡村道德新风。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和谐五星”、最美邻里、身边好人、“十大孝子”,新时代向上向善好青年、好婆媳,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退役军人等选树活动。实施“道德信贷”工程、“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和“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建设,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平台为载体,持续扩大先进典型的带动力和牵引力。通过建立“道德红黑榜”“善行义举榜”等形式,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树立文明乡风实践,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追求文明和建设文明的良好风尚。宣传部负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德治为先深化乡村治理工作推进计划》,并附流程图和资料清单,妇联负责完善《庄浪县巾帼家美积分超市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妇联、残联;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强乡村文化引领。

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乡土文化、特色文化和农业文化有机结合。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补充公共文化短板。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乡村舞台、民间文艺社团等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作用,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日、农民丰收节等,组织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历史文脉,保护好古堡村落、文物古迹等历史风貌,发展马尾荷包、剪纸、麦秆画和木雕等民间手工技艺及南湖曲子戏、庄浪花儿等地方戏曲,开展好庄浪艺术节等民俗活动,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传统文化特色品牌。支持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设施,持续实施公共数字文化智能服务项目,加强传统工艺品生产设计,培育一批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文化阵地,助力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引进培养一批“三区”人才,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宣传部、文旅局;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方法步骤

试点周期为一年,从20xx年1月开始,于20xx年12月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谋划准备阶段(20xx年1月-3月)。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特别是各乡镇要对各自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村级民主管理基本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根据县级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安排,分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并于20xx年3月底前将工作计划报县委农办。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制定试点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在水洛镇、南湖镇、朱店镇、韩店镇、岳堡镇、南坪镇、赵墩乡、郑河乡8个乡镇18个村先行先试、按期完成任务;其他乡镇结合实际,同步跟进,确保20xx年10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试点村治理任务,总结典型经验后形成我县乡村治理模式。

3.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20xx年11月,县委政法委将牵头对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制定出台的好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一核突出、三治融合、四轮驱动”(“一核”:建强基层党组织,“三治”:自治、法治、德治,“四动”:问题导向牵动、上下一体联动、守正创新驱动、宣传引导促动)的长效机制。

4.提质扩容阶段(2022年1月-10月)。全县剩余的行政村结合试点成果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制定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计划,确保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要把乡村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要落实抓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将乡村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并作为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靠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的工作机制。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开展督导和评估。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公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齐心协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基层政权运转和乡村基层治理保障,落实乡村治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县委农办、各乡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培训村干部。要突出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三)加大保障力度。

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等围绕乡村治理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设施装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与绩效考核相挂钩的报酬兑现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乡村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鼓励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机制。

(四)培育示范典型。

坚持典型引领、以点带面,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治融合”新路径、新模式,为面上推进乡村治理提供样板,带动提升全县乡村治理水平。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选树乡村治理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多频次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成效。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选树活动,深入挖掘基层涌现出的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推广“三治融合”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督查考核。

将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每月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情况,限期整改,确保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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