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钱钟书《围城》读后感(精选1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从很小就听说了这样的话。稍大一些的时候,知道这是对爱情婚姻的描写,然后再大一些,就知道了原来其实什么事情都是这样的。不由感慨钱老的话真的很经典很精辟地阐述了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这个是不是可以叫“公理”?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2
读了钱钟书的《围城》,我感到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围城,在这个大围城中,每个团体,每个环境,又都是一个个小围城。
在这些环境中,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都有着不同的人格,不同的气质,不同的品味,他们互相感染,相互影响,形成思想文化的大杂烩。
他们当中,有的贪荣恋贵,有的投机取巧,有的阿谀奉承,有的四处钻营,但也有些人不为这些庸俗气息所动,保持着独立的人格尊严,以脚踏实地的奋斗,走着自己的人生之路。像方鸿渐这样的人,不学无术,游戏人生,混迹于社会,最终一事无成,实际上成了社会的庸俗之辈。
但也有一些人,如鲁迅,胡适……他们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人格尊严,不为这些庸俗气息所动,不随波追流,而是通过自己脚踏实地的勤奋工作,走着自己的人生之路,最终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也就是社会精英,这样的人就打破了围城,冲出了围城。
那么,要怎样才能冲出围城呢?
首先,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领,作为自己立足于社会的资本,这样就可以不去巴结有权有势的人,不去投机取巧,不去投靠权贵,而是凭着自己的本领,脚踏实地走自己的路,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价值,做出自己应有贡献,成为对国家,对人民的有用之人。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次,要想冲出围城,我就要立足当前,通过努力,成人,成器,成才。是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锲而不舍;要有敢拼敢闯的精神,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为了不做庸俗之辈,为了冲出世俗的围城,我们要广泛学习,加强自我修养,提升精神品味,做一个既有能力,又有情操的人。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3
前几天忽然有幸读到一本书—钱老的《围城》。书的结尾,看到方和孙大吵了一架后,孙和女佣回了自己家,方离家出走,故事嘎然而止—一个让人来不及反应的悲剧结尾。结尾印证了书的主题,两个人貌似走出了婚姻的围城!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对围城这个词的理解就是局限在婚姻里面,读完以后,发觉钱老想表达的围城的概念,并不仅仅局限在婚姻,也包括原生家庭、事业、人际关系、爱情,和自己心里的围城。
主人翁方鸿渐从国外回来,一路遇到许多人,旅伴、单位的同事、朋友的朋友、家里的亲戚、唐小姐;我发现方有一个特点:总是在逃避,逃避和家人的沟通,和亲戚的沟通,和同事的沟通,和唐小姐的沟通,和妻子的沟通!幸运的还有一个谈得来的朋友—赵辛楣。
方就像一个刺猬,总是扎到别人,所以走到哪里都不太受欢迎,自己呢,又感觉很委屈,无奈!仿佛他才是被刺的一方;他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无人诉说,也无人理解。一个外人眼中的知识分子,一个与周围格格不入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亲都觉得没出息的儿子!一个妻子口中的失败者。
他到底错在哪里了?
窃以为,方的骨子里有种知识分子的高傲,但缺少了世间的俗气,他终究无法习惯生活的烟火气,把自己孤立于这个世俗之外;短暂得走出人际关系的围城,走出婚姻的围城,早晚还是要融入各种围城之中,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当你跌入谷底,你得学会与蝼蚁为伴,当你步入青云,也要习惯云上的规则。这是一个人一生的修炼!
致敬钱老,为我们的人生上了重要的一课!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4
前段时间读了一些书,也有些收获。
沉默在尖叫
三读《围城》后,我在豆瓣上搜索了书评,看书友们畅谈自己的所思所感,热烈讨论。
《围城》一经典句子:“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初读还是有点感想的:觉得自己当然要做那第二种人,毕竟回忆再美好,追念起来也总与痛苦相伴,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没人会给你施加完全相同的痛苦,也没人会带给你一模一样的喜悦了,所以不管怎样都是悲哀。而第二种则不同,它充满了苦涩退去后那甘醇的甜蜜气息,能在年老时圆满,不正是一大好归宿吗?
反复读,就反复觉得精妙,字字是道理,处处是深意。但也仅止于此了,你再要我说,我也只能沉默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因为我不是钱钟书,我对他的经历所知甚少,而且我从未走进过他的生活,也永不可能走跟他一样的路。
我可以在隐约中感受到他的书写的很精彩,但然后呢?摘抄完好词好句后让这书整齐地、安详地与其他书一起并排着,在剩余的生命里一起落灰蒙尘,一起发卷发黄,一起被我遗忘?
明珠暗投,非我所愿。
艺术自生活中剥离
正如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说,“艺术是生活的镜子,若是生活丧失意义,镜子的把戏也就 不会令人喜欢了。”
读后并非一定会有感,若想有感,必须向生活去寻,也只能向生活去寻。
在生活里,我才彻底明白了:原来我无法分辨出葡萄的酸甜,也没有机会安排吃葡萄的顺序,我只能在冥冥天意之中等待酸或甜的降临。
这就是生活的真相,没有定律可循。风雨过后可能会放晴,也可能会有洪涝——你的境况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你能掌控的。
但也正因如此,生活才成了我最钟爱的书。有它,就有未知,就有无限可能;有它,就有思考,就有所悟所得;有它,使我不至于全然沉默,才让我有话可说。
它慷慨地馈赠给我了一双眼睛,可以看到微末间的美好,和平凡中的真意。同时也可以看到伟大中的瑕疵和丑陋险恶的存在。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简单却热诚的人,最想拥有的东西就是那份简单却迷人的勇气与天真。现在的我,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
善良自有万钧之力
写此文的五个小时前,我出门了。
一切都与平常没什么不同。小区门口的路照旧不宽阔,却也照旧刚好够两汽车错开行驶。但那一天,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老人与一辆轿车“擦肩而过”后没有稳住,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接下来你肯定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这种问题你不在现场也可以猜到,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驱车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的另一番场景:老人摔倒后,试图爬起来,但失败了,期间他多次祈求地看向那辆轿车,希望它可以停下,至少扶他一把;而那辆轿车没有马上开走,它缓慢地开几步路的距离后就微微停滞一下,反复几次后才以正常速度离开。
我没有看清车内的司机,但我认为他一定回头张望了。
你可以猜到的是结局,但你看不到那片刻间有些东西在急速灭亡,一个人拥有的全部正义和责任因未知而畏葸不前,经过不知艰难与否的抉择后,终于,它们选择缺席,选择逃逸。
老人摔倒后挡住了另一辆轿车的路,接下来你又知道我要说什么了吧,结果无非是司机下车扶老人和司机猛按喇叭破口大骂最后绕道离开其中之一。
但你永远不会想象出当时我的心情:想要扶老人起来却发现我根本做不到时的心情。就在我快撑不住的那一刻,后面那辆车的的司机冲了过来,支撑起老人另一边身体的重量,一左一右,终于平衡,老人慢慢被扶了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在第一辆车开走后才跑过去扶老人,我也不得不承认在那之前我脑中闪过了老人是讹诈者的可能。我承认我仅有的小小善良,并不纯粹。但我还是愿意跑过去,后面的司机也不畏惧下车帮忙,问题很快解决了,不是吗?
我相信,无论我们有多不单纯,在那一刻,我们都是简单无比的,是丢掉了素日里那些所谓的心机城府的,是只想做好这一件事的。
许多东西,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
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在记录这个社会转型期时发现,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这话放在今天,不如说是好人的过度冷漠。我不否认有陷阱,但很多情况下,我们没有多少时间思考,不行动,就与后退无异,你会选择冷漠吗?
人是复杂的,人群自然也是复杂的。相较之下,正义和责任则很简单,我珍爱生活给我的这双眼睛,让我可以看清我到底该追求什么。
我看到了正义和责任的缺席,但我还有点开心,因为至少我有机会冲上前去,至少我还能做些事来改变这境况,而不是只能被动地等待结局。
在这个我只能掌控为数不多局面的世界中,这是莫大的幸运。能在其中收获一丁点勇气与善良我都心满意足。而这些,都是不会腐朽的东西,是价值连城之外的无上珍贵。
我依旧不太会写文章。但正是这样普通,才让我更加庆幸拥有生活,拥有一双它给的眼睛。让我把书读得,有一丝光彩。
读后感——先读,后有感。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5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6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地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地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当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7
没看围城前,以为围城就是一种堡垒,看了围城后,深感是所有的堡垒,但同时也是桎梏的枷锁。但是一看究竟,却也是如此,就如书中之言,婚姻也罢,事业也罢,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围城里的人想出来,得不到的越想得到,得到后却又想摆脱,我们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爱而不得,得而不知何,这就是围城,作者用幽默诙谐的语言,对世人众相的剖析,可谓深刻,透彻,就像一把手术刀解剖尸体,血管,肌理,筋骨清晰可见。
看完《围城》,心中不免有些许思绪在脑海中盘旋,仔细一想,我们生活中的种种,不就是围城里所描述的吗,虽然围城主要情节是讲他们几人去三闾大学任职,路上的经过,已经到学校后任职情况,到达目的地后各奔东西,情节条理清晰,但是却是把人性的假恶丑,真善美,表露无遗,在行程中,他们之间,感情是冲突的,心理更是矛盾的,但是为了共同的目的地,不得不得一起前行,最后也诠释了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后作者描写他们家遗留下来的钟,正是对方鸿渐的隐喻,年代古老,节拍慢但也精确,方鸿渐虽然留学国外,但是却学无成,没有拿到真正的文凭,回国后在岳父那儿上班,也未长久,经朋友介绍去三闾大学任职,也是被人解聘,如此种种,可以看出,虽然方鸿渐留学,但是终究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至深,而西方文化对他的冲击却又不够彻底,就像文中所描述的,对于文,说懂不全懂,不懂也多少懂点,但是认真后又不够精通,方鸿渐或许就是当时中西文化碰撞的产物,而古老的钟,左右摇摆,可以理解为他的性格思想,人生命运摇摆不定,也可以说他的感情摇摆不定,模棱两个,含糊不清,对于唐小姐也好,对孙柔佳也罢,结局就像这古老的摆钟,终究会在时间的所谓的精确上,慢慢发现他的可悲之处……
《围城》这本书,读来很有他独特的味道,最有意思的就是语言描写,其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可谓鞭辟入里,语言有时诙谐幽默,有时生动形象,把人物性格,精神状态,一一展现出来,读来如身陷其中,物我两忘,这不就是现实中的人吗,都说鲁迅的笔是匕首,见血封喉,而钱钟书的笔,大概就是手术刀,一刀一刀地剖析,直到他流干血,直到死,还不让人失去知觉,诙谐幽默间且趣味无穷。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8
《围城》是钱钟书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写出来的,他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不过好在最后他还是完成了这本书,给后人留下了一笔不可或缺的财富。《围城》里有太多的人纷纷杂杂,他们有不同的个性,但却又有着相同的人性。在书里每个人都那么鲜活真实,他们的生气或快乐,让你总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世间的一切悲欢都是相通的,每个人也都是复杂的。钱钟书先生,他却是不一样的,他好像在以一种天真的懵懂在打量着人生,用一种纯粹的眼神,为我们展示这个复杂的世界。
《围城》里的主人公——方鸿渐,出国留学归来后,他在国内的一些经历,从在银行上班到失业教书,从单身到莫名奇妙的结婚……方鸿渐留学归来先是住在死去的未婚妻娘家——周家,后回家看望父母,后来老家火车站遭到轰炸,为了不被困在老家,鸿渐前往上海住在周家,并在周家的金银行工作,但他却想去内地发展,不久家人也逃难到上海,无依无靠,住处也很狭小,鸿渐没有地方住,就继续住在周家,但人与人之间的能相处的来总是需要距离的,鸿渐住在周家过于的亲近,慢慢就和周家的矛盾开始出现了。
鸿渐的感情也从回国船上的对鲍小姐的迷恋到失望,到对于苏文执的种。种示好不知所措,但他却接受不拒绝,可能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也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懦弱,那时候谁能说他不是在享受呢?这大概是每个人的劣根性吧,喜欢别人围着自己转的感觉。对于苏文执她又何尝不是呢。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9
书中主人翁之一的唐晓芙在拒绝方鸿渐的时候说到: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在现实生活中,我的爱情观其实很简单,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就可以去领证结婚,所以我不明白,那些谈了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恋爱最后却分手的恋人,是为什么?我也不明白,明明两个人很相爱,并且正在谈婚论嫁,可偏偏因为彩礼的多少谈崩了,是为什么?可能我没有经历过这些东西,所以看戏不知唱戏苦,不能理解局中人。
我喜欢《醉千年》里的一句歌词:就只看了你一眼,就已确定了永远,那时候车马慢,一生只够爱一人。我也喜欢木心《从前慢》里的一句话: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那种一见倾心并能与子偕老,生死于阔的爱情,我觉得干净而美好,大家都没有考虑太多,只是单纯的凭多巴胺的分泌来决定我是爱你的,或爱你貌美的容颜,或爱你某一刻给我的感受,我觉得这些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一件奢侈品,遇到他比努力挣钱买名牌包包手表还要难。而且大家的节奏都太快了,快到认识三五天,聊几个通宵就急急忙忙确定关系,而后闪婚,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以离婚收场,值得吗?
我知道的我身边有一个最快结婚离婚的例子,第一天大办婚礼宴席宾客满座,第二天早上两个人就去民政局离婚了。离婚之后,女方回到公司上班,同事本想去安慰她,可她却不以为然的觉得:这有啥的,离婚是在解放自己。
不好的爱情、婚姻我们是可以丢弃,这是我们的权利,可是谁就能保证下一任会更好,即使下一任会更好,难道生活中这些关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问题就没有了吗?所以呀,现在的爱情、婚姻不好不幸福是因为我们在乎的少了,愿意付出的少了。就像之前在网上看到过类似于这样的一个故事:在我爷爷奶奶的那个年代,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坏了,他们都想着去修,而我们现在却想着换。这就像我们的感情一样,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会那么融洽,没有争执呢,只不过彼此都相互珍惜,愿意退让,而后才会有我们所羡慕的爷爷奶奶的爱情。
我爸妈的爱情我觉得可以拿出来做小辈们的模范了,在我的印象中他们结婚三十余年就打过一次架,也不怎么吵架,冷战。当然,可能也真如我朋友所说,他们吵架、打架的时候我不知道。可最起码,他们带给我的直观感受就是温暖,幸福。老爸在家时,两个人跟连体婴儿一样粘在一起,恨不得走路都能手牵手,老爸不在家时,两个人就天天视频,视屏的时间还长。我其实真不明白,都五十多岁的人了,哪里有那么多话要聊,可人家老两口就跟小情侣谈恋爱一样,我妈织棉鞋,还要跟我爸搞情侣款。啧啧啧,做为女儿的我就是被这一波又一波吃狗粮喂大的,此处细节就不赘述了。我想说的是,我爸妈在相处的过程中肯定也有许多七七八八的糟心事,肯定也免不了争执吵闹,可是他们却彼此珍惜,一路携手向前,哈哈哈,顺便也给了我一个温馨有爱的家。
这几天抽空把《围城》里关于方鸿渐与孙柔嘉婚后生活的篇章又看了一遍,说实话,想笑,并且觉得妙,钱老先生刻画的人物形象和描述的生活片段太真实了。鸿渐与柔嘉的各种吵架斗嘴,想要“弄死”对方的情节,我估摸着已婚人士看了都会噗嗤一笑并对号入座。鸿渐与柔嘉互相嫌弃却又拧巴在一起,虽然有时候互相看着不顺眼,但还是会相互体谅、退让,想方设法照顾彼此的感受,说不清这是爱还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而做出的妥协,反正“敌我双方”,你强我便弱,你若把我压得太厉害,我也会起义反抗。
行文至末,我想给《围城》这本书点个赞,并送他几个字:“此书接地气儿”。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0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他那位原配的糟糠之妻,凑趣地死了,让他娶美丽的续弦夫人。结婚二十多年,生的一个儿子都在大学毕业,这老婆早该死了。死掉老婆还是最经济的事,虽然丧葬要一笔费用,可是离婚不要赡养费么?重婚不要两处开销么?好多人有该死的太太,就不像汪处厚有及时悼亡的运气。并且悼亡至少会有人送礼,离婚和重婚连这点点礼金都没有收入的,还要出诉讼费。”虽然不至于人人都像这位汪处厚,可现实中这样的人却也是很多的。钱钟书先生实在是厉害,这段描述看起来是以很轻松、揶揄的语气写的,可是读起来却让人心中一沉。婚姻和人性的丑恶在这一段描述中展露无疑。
不过虽然残忍,但是读懂了或者明白了婚姻之后,再去面对,倒更能帮助自己找准在婚姻中的定位。反正最后还是要看自己怎么去经营。看《围城》这本书,对婚姻和人性的解读是一方面,不过我感触最深的却是另外的一方面。读文学著作的好处便是能够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这本书中有大量的比喻、修辞手法以及侧面的批判描述,却不同于我们平时写作时候那般生硬,读起来总让人能够有一种身临其境,或者临画观摩的感觉。
例如书中写月亮:“一梳月亮像形容未长成的女孩子,但见人已不羞缩,光明和轮廓都清新刻露,渐渐可烘托夜景。”一轮并不圆满但也能够清晰可见轮廓的月亮跃然纸上,朦朦胧胧却又让夜色有了一丝光亮。
例如写蛙声:“不知哪里的蛙群齐心协力的干号,像声浪给火煮得发沸。”短短的一句话便将夏日里蛙声浩大的阵仗表现的淋漓尽致。读来仿佛耳边已经嗡嗡响个不停了。
例如写主人公出国后对家乡的感觉:“好像荷叶上泻过的水,留不下一点痕迹。”清晨的荷塘,一滴水珠在荷叶上随着风不停的晃动着,最后随着荷叶向下倾斜,哗啦落进了荷塘里,惊起一圈圈水纹,而荷叶上却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没有一点痕迹。多么形象生动。
在描写人们爱吹嘘,借着日本人侵略后没了证据,大肆吹嘘自己本来有好多的产业,但因为日本人、因为战争都没毁了的时候,作者也并不直接正面描写。而是写到:“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由着读者自己去体会。
我想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不仅让我们从故事中去体会人生百态,去感悟生活,更能让我们学到其他更多的东西。例如写作的技巧等等。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1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似乎始终贯穿着《围城》这部小说,也成为这部小说的经典名言。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方鸿渐海外留学回到家乡,受到很多人的恭维,但其在留学期间游手好闲,无心学习,并未学到真本事,只混到一个假的文凭,所以回乡后并未得到高就,只在一个规模较小的银行工作。
在工作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爱情纠葛,无果。后跟着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来到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在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结婚后生活会很幸福美满,但终究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和两人性格的差异太多经常吵架,最后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在睡梦中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2
书是很久以前读的,笔记是很久以前写的,却是很久以后的现在写的,也忘记了很多细节,但感觉还是有的。
最先出场的是鲍小姐。鲍小姐性格泼辣,生活放荡,视财如命,爱她丑陋平凡,毫无亮点的未婚夫,迂执但我去未免不替他可怜,只知道用金钱养她的男人,若长得英俊潇洒还可以牵住她的心几分钟,否则,头上还不知道被这样的女人叩几顶绿帽子,也难怪她会如此放荡。
与此同时,苏文纨也出场了,这个人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刚开始,我还在为他心疼,觉着他是庸俗中的一只清秀,可慢慢的被他的一些小细节吸引,他为什么表面上夸赞小孩,背后用手帕擦小孩碰过的手?不久,她便原形毕露,原来她是外表高雅,内心俗不可耐的人。从总体来看,他喜欢上主人公方鸿渐,但却毁掉她的人生,破坏它与唐小姐之间的感情,不给孙小姐好脸色。而且总喜欢看喜欢她的人争来争去。哎!他可真是个坏姑娘,读书笔记上是这么写的。
她最嫁给一个有钱的胖子,苏文纨也是一个俗女子,她却不想鲍小姐泼辣,日后的生活,怕是无聊得很。
这里是看了一半写的评语,她的婚后生活可一点不无聊,脑子里的生意经念的可出奇的好,在上海的“贵姓”(尽管不合适,也暂且这么叫吧,毕竟有很多共同点呢)圈中,卖各种小东西赚钱。如果没有出生在这样的环境中,她还会这么庸俗吗,还会很得令人咬牙切齿吗?时代造英雄,环境影响人的一生。
方鸿渐,懒散,追名利,懦弱,胆小,还有一点良知,但却完全不懂世态炎凉的人,方鸿渐是悲剧的时代产物,却也是“极品之极品”坏到不能再坏了。也许在此环境中,方鸿渐只能如此吧!身为主人公,他的生活却是最悲催的,能混他这样的主人公怕是不多吧,在我读过的书中,也只有阿Q可以和他媲美了。方鸿渐出国留学的的学费是他的岳父给出的,但他的博士文凭却是他买的。他没有在国外努力勤奋的学习,而是荒废学业,四处游玩,回国后丑态百出。只能在岳父的银行中干一点事情。之后,遇到唐小姐。
唐小姐,天真但不失聪慧,心中喜欢方鸿渐,却因为苏小姐的搅和,失了面子,将他赶走,两人皆失姻缘,真不知方鸿渐为何会喜欢他。
这段话也是读书笔记中的一段,看来说还要看完,人也要慢慢懂。唐小姐可真是一股清流在浑浊的流水,难怪方鸿渐会喜欢她。看来我也要改一下我没看到最后便下结论的坏毛病,在这里为你平反了,唐小姐。
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掏出上海那座围城,又落进大学那座城,却始终没有逃出爱情那座城。
由于苏小姐的一系列行动,方鸿渐被逼走了,他逃往内陆,去一所新开的大学做教授。这一路他结识了孙小姐,还和“死对头”(至少赵辛楣是那么认为)赵辛楣成了挚友,先来说孙小姐吧,看读书笔记:
孙小姐目前看来是单纯的,耐苦的,脆弱的,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性子,却不会突破,记忆犹新的是他被学生气的哭鼻子,仿佛还没长大一样,内心却不像一个小孩子,略微带一点心计,似对方鸿渐有意。等待它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他用尽心机和方鸿渐在一起。恐吓,威胁,逼迫,充分利用她的一切。真叫人意想不到她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隐藏着如此独立的心。
赵辛楣,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他爱慕苏小姐,不能自拔,但还是没有追到苏小姐与方鸿渐离开上海去内地教书。
赵辛楣这个人有趣的很,在其中我以为最好,任何困难的时候都会想到他。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3
《围城》算不上内容多精致结构多精密意义多深刻的一部小说,只是在通篇幽默又辛辣的比喻中,倒也深切揭露了人性中丑陋的方方面面,而小说中几十个人物,除唐晓芙外无一不似漫画中的夸张小丑状。至于主人公方鸿渐,虽不失为一个有点小魅力及小聪明小善良的男人,却也如漫画人物般有个最大的特征——懦弱。
小说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也许作者正暗示了方鸿渐因性格而决定的命运会一直继续下去,无法走出命运这座围城——他所经历得一切,从留洋回国到婚姻状况的恶化,无一不在这座因性格而围困的围城之内——若不是因为懦弱,缺乏意志,他不会受鲍小姐引诱,不会下不了决心与苏小姐摊派,也不会在唐提出分手后不作任何努力让一段感情就此错过,也不会在三闾大学任人欺侮直至解聘。而小说最后几章,婚姻矛盾的升级,从表面看是因为两人感情基础不够,以及双方亲属的过分干预,但本质上还是方懦弱的性格所致——如果他坚决一点,就不会糊里糊涂就中了孙柔嘉的计与这个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也不会任自己的家人明目张胆的欺侮自己的妻子。
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对《围城》的最好注释之一。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4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5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篇16
婚姻就像一个金漆的鸟笼,外面的鸟儿想进去,里面的鸟儿想出来……
——题记
优异易夭折,平庸能长寿。爱情何尝不是如此?
当我看到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亲的时候,我便想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一天,柏拉图向老师请教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就叫柏拉图去麦田里捡一棵最大最好的麦穗回来,只能捡一棵,而且要不回头地走。结果柏拉图两手空空就回来了,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柏拉图解释说:自己在麦田看到很多又大又好的麦穗,而他以为后面还会遇到更大更好的麦穗,所以直到走出麦田也没捡一棵麦穗。苏格拉底告诉柏拉图这就是爱情。柏拉图有一天又问苏格拉底什么是婚姻?苏格拉底叫他到松树林走一次,要不回头地走,在途中要取一棵最好、最适合用来当圣诞树用的松树,但只可以取一次。柏拉图有了上回的教训,充满信心地出去。半天之后,他一身疲惫地拖了一棵看起来直挺、翠绿,却有点稀疏的松树,苏格拉底问他:这就是最好的树材吗?“柏拉图回答老师:”因为只可以取一棵,好不容易看见一棵看似不错的又发现时间、体力已经快不够用了,也不管是不是最好的,但是觉得适合做圣诞树,所以就拿回来了。这时,苏格拉底告诉他:“这就是婚姻”。虽然它不是最高最绿的,但它做圣诞树蛮合适的,这就够了。
看完钱钟书的《围城》冲淡了内心的很多幻想和憧憬,爱情和婚姻很多时候不能融为一体。故事大概就分成两部分去讲,前一部分讲爱情,后一部分讲婚姻。苏文纨和唐晓芙的出场,就犹如被海风吹动的海水,波涛四起,激情满满,方鸿渐在爱与被爱中难以取舍。爱情终究会枯萎,无论何种原因分离亦或是若干年后化为亲情,最终不会有天若有情天亦老的爱情。激情过后沉淀下的便是厚实的亲情,一份相依相偎的感情,就像左手和右手。相反孙柔嘉的出场没有苏、唐二人的起眼,打个比方,比如甲乙两人并肩而行然后丙也跟上步伐同行可却无人发现更无人在意,孙姑娘就是以这种分量出场却也是最后婚姻的女主人。方鸿渐对孙柔嘉的感情不像对唐晓芙那么的痴心、激烈甚至神魂颠倒,他们从相遇、相识、相知、相交一切的过程都很平淡偶尔会泛起涟漪。孙柔嘉没有苏文纨殷实的家世没有唐晓芙的出众的容貌,仿佛“平凡”这个词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婚后的生活,时常因为大大小小的事情而发生口角,双方的脾气都会毫无掩饰的暴露在彼此面前,两个人的家庭也因为两个人的结合再加上市侩的心理而变得不和谐,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常说“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也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的缘故吧。
书中的一个小情节让我记忆犹新“故事发生在两人吵架后的冷战时期,方鸿渐在裤兜里找飞机票(又好像是船票,我记不清了)愣是找不着,急的他满头大汗,他想问柔嘉却又顾及颜面没有张口问,这时生闷气躺在床上的柔嘉看到方鸿渐着急的样子,即使心里有再多的委屈,看到丈夫如此着急便也放下自己在彼此心目中那所谓的”面子“张口问道”是不是再找梓梅给的飞机票,票在我这里。我洗衣服时看你口袋里有飞机票就拿出来替你收着了,你看你一天粗心大意,要不是我洗衣服有检查的习惯,可不误了大事。说着便起身给方鸿渐去拿。“方鸿渐满是感动的看着柔嘉,两人相视无语。很小的一个细节,却是婚姻多么真实的投射。此后的生活也是在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中度过,可是不管怎么吵,在柔嘉生气难过抹眼泪的时候,方鸿渐大多数时候还是会去哄她的,日子久了,互相了解的更加深刻,有时看着战争的号角就要吹响时,便彼此都退一步,平息心中的怒火,日子就是这样,在争吵中、包容中、体谅与照顾中度过着。
有这样一句话”那些可以将婚姻走到最后白头偕老的人,一生基本上都结三次婚。是在酒店里,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和一个所爱的人结婚;第二次是在家里,两人经过几年磨合和对方的习惯结婚;第三次是在家族里与对方的各类亲情结婚。第二次和第三次结婚与相比有很多的不同,没有隆重的婚礼,没有亲朋好友来祝贺,唯一在场的是双方的默契,真正的婚姻往往都发生在最后两次。“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漫长的途中,或许会布满荆棘,但只要彼此心中有爱有情,终会弥途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