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狂人日记读后感(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1
利用双休日,我读了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
它是一个白话小说,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一开始我读的时候,没太读懂,只觉得好像有点不可思议:怎么会有人要吃人呢?我把我的疑问告诉了爸爸,爸爸对我说
,我没有理解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意思,让我多读几遍,读懂为止。我又读了几遍,发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迫害狂”。后来,爸爸对我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狂人日记》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先生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用“吃人”两个字作了简明直接的概括和深入骨髓的揭露和批判。他对旧制度的这种纵横睥睨,通贯历史的深刻剖析,相当彻底地揭穿了封建制度与封建礼教的反动本质。
从“吃人”中,我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多么的可怕。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2
鲁迅先生生活在巨变前夕的中国,那时的中国可谓是风云激荡。处于在旧时期社会的人,鲁迅先生十分了解当时社会的缺点。当时的文坛算是波澜壮阔,而鲁迅先生则是适应时代的变迁,向文坛上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狂人日记》诞生了。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借用“我”这一角色,描绘出了当时社会人性的丑陋和世界的残缺。文章中处处是晦暗,但在晦暗中也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真的是“吃人”吗?“我翻开历史一查,这个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觉,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每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文中表达了对封建道德的定义:礼教就是吃人!鲁迅先生从风人的思想中看到了可怕的封建社会,每层人民都被上一层人民所欺压,过去痛苦的生活,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为此,鲁迅先生以狂人的思想与口吻无奈的呐喊,去救救自己的下一代孩子,不要让下一代的头脑与思想腐化,不要让封建社会侵害到下一代,生活在“吃人”与“被吃”的世界里。
鲁迅先生是一位真正的勇士,他敢于在那样的时代勇敢的站出来批判社会的险恶。既然是疯子,就只能毫无在意的疯下去,虽然不知道前方的路应该怎么走,但跌跌撞撞的走下去……是鹿就总会有尽头的。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3
最近细读了鲁迅先生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深有感触,特记于此。当时到处都是“吃人的人”,我认为说的是当时到处都有陷害他人的人。还记得有一段说大家布下罗网,逼“我”自杀。我在想,现在的.生活中不也有那么一些人,联络各方人员为自己陷害他人服务吗?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一个一个地陷害别人,最终反倒相互之间产生内斗。“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一段不难看出即使是兄弟、亲属也会彼此迫害的对方。现在的社会实在太混乱,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真诚还存在,但更多的已经是为了利益而产生的勾心斗角。上到世界首富排行榜,下到普通老百姓,争斗在所难免。还有一处也很令人揪心,作者在文章末尾发出感慨:“救救孩子!”孩子确实是天真无邪的,教育会影响他们。社会上太多的不良因素导致了许多孩子变坏,变成了“吃人的人”。这样的变化令人痛心。我也相信“没有吃过人的孩子”一定还有不少,希望他们能够成为好人,希望教育他们的人能够让他们远离“吃人”。纵观全文,可以看到不少人的虚伪。“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虚伪的人表面看上去是心地善良,不求回报,乐于助人的,实际上则在背后作祟,害人匪浅。这种人是最应遭到唾弃与漫骂的,他们对社会没有任何责任心。感受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做一个小结,整篇小说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险恶。通过小说反思现在的社会,其实又有什么改善呢?甚至是更加恶劣。只能说孩子的确得救了,但是不敢保证大人是否都改正了。
但愿《狂人日记》所描绘的那一天不会真的到来。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5
“从来如此便对吗?”《狂人日记》中,那个害了疯病的狂人抓着个人便问,“这,对么?”“我不同你讲这道理,总之,你不该说的,你说便是你错。”那人脸色铁青,一时语塞。
土地还是地主家的,衙门换个了名字,堂而皇之的又开张了,里面的老爷们仍就是“青面獠牙的黑鬼”,革命之后,社会似乎是大不一样了可又好像从来也没变过。鲁迅有些绝望了,但他毕竟不是<茶馆>里那位崔久峰先生,他仍想着要在黑暗中斗争,绝不放弃。他知道他无力改变现状,所以他将满腹狂言以日记形式全盘倾出。
“从来如此,便对吗?”他翻开中国古代两千年的封建历史大书,在仁义道德的皮囊里,原来是“吃人”的心。“大哥说易牙食子,母亲不反对,孩子恶狠狠的盯着我…”狂人是病了,但正因为这病,他看尽了人性的阴暗面。这正是鲁迅绝望的呐喊。他心中愤慨却无处可宣泄,癫狂之言的背后是默默哭泣的痛苦。
“救救孩子!”狂人在日记的最后写下这一句声嘶力竭的呐喊,这四个大字,是他绝望中唯一的希望,他知道他再无力改变几千年的封建传承对人性的侵蚀,只有着眼未来,去想象,去相信明日世界的光明与美好。可他一人又能如何?所以他向所有牢笼里的先觉者呐喊,救救孩子,远离“吃人”的世界。他把对现实的绝望化作了对未来的希望。
鲁迅是伟大的,因为他在茫茫黑暗里找到了希望的火把,他不仅照亮了自己心中的迷茫,更呐喊出民族的希望,他的癫狂痴语刺痛人心,在黑暗中点亮了光明的前方。
狂人过后,难见狂人。鲁迅之后,可还有鲁迅?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6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鲁迅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鲁迅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鲁迅自己的蓝天,鲁迅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鲁迅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后感 篇7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己。别人最平常不过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己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通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己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希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