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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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建筑施工复工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复工复产有关精神,促进全乡工业、农业、重点项目、秀美乡村建设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到防疫和生产两不误,各口各块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口本块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计划,确保三复三不复,即凡是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必须帮助企业和项目方尽快复工复产、凡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及事关群众生活的想办法帮助复工复产、凡是上级明确推进的项目要尽快复工复产。对能在以后跟上进度不影响全年目标任务的暂缓复工,对企业项目达不到防疫规范,缺少必要的防控物质的暂缓复工,对工作人员大多数来自重疫区的暂缓复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口负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口分块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防疫优先、科学复工复产。加强防疫的前提下,做到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三)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针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情况,分类指导、因项施策,科学复产。

(四)坚持从严防疫和方便群众两不误。

三、主要目标

工业企业:乔家珊集团开启复工程序,加快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争取2月25以前施工队伍进场。机电的航空材料项目,在2月25日以前来签订相关合同,3月前施工队伍进厂。

旅游企业:旅游公司在2月20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复工方案,同时施工队伍入驻;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入场。其它旅游宾招企业等上级相关政策明朗后再进行复工。

重点项目:骆家坪公路建设在2月20日前上报复工材料,2月25日前施工队伍进场;秀美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农民安置房在2月25日前上报复工材料,3月1日前施工队伍进场。

其它:扶贫项目和移民项目在3月1日前开工;农业春耕备耕工作立即开始。

四、组织体系

成立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实行复工报备制。各口各块按县复工复产总体要求将要复工的企业和项目的复工材料上报县相关主管部门和乡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行返工人员排查和隔离。对所有返工人员进行排查防控,按疫情严重与否实行相应的管理,对省外湖北区域、省内外疫情“严重”区域的返工人员进行劝返,暂不来靖,确需返乡的.,需经主管部门送县指挥部排查防控组同意后入乡,并按受14天集中隔离。对其他区域来乡的返工人员落实必要的居家休息或健康监测。

(三)严格工作证办理。对返工人员可以上岗并接受健康监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证,凭工作证和身份证出入村庄。居家休息期满的也可以办理工作证。

(四)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专员。乡对每一个企业和项目派出2名复工复产专员,即防控疫病专员、复工专员全部要驻厂驻项目,在企业吃盒饭,与企业一起上下班,一直到疫情结束复工专员主要职责:一是把好员工的进口关,必须是经过健康审核通过的员工才能进场;二是把好防控关,对各企业各项目落实戴口罩、分餐吃饭、测体温、消杀、建立企业内部留观点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问题及时向项目领导小组报告。

(五)严格制定企业项目防疫应急预案。

(六)严肃督导巡查。成立专门复工复产督导队,队长:舒雪云担任,成员:左文辉、陈声发。督导队对各企业落实防控责任,以及复产防控专员落实工作责任进行巡查。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xx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4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孝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

二、应急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我镇的首要重要政治任务,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镇安全稳定。

三、应急处置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内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网格化社会面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动员力、号召力,落实好镇党委和机关党员干部“双报告、双报到”制度,广泛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小组长、下沉干部、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力量,组建网格防疫工作队,制定宣传引导、入户摸排、发热送诊、流调核查、封闭管理、环卫消毒、生活服务、社会稳控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清单,定岗定责定人,健全以党建为引领的常态化防控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织密织牢村(社区)“防疫网”。

(二)建立“五色分区”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村(社区)疫情发生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风险程度,分别划分绿区、蓝区、黄区、橙区、红区,并根据疫情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1、绿区:未出现疫情的村(社区)。即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居民落实戴口罩、“场所码”扫码或测温、登记等常态防控措施,减少聚集性活动。

2、蓝区:出现一般疫情的村(社区)。即出现1例疑似病例,或1例无症状感染者,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策略,在城市将其居住地所在的楼栋、在农村将其居住地所在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3、黄区:出现零星散发疫情的村(社区)。即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策略,将城镇病例居住地所在的楼栋、农村病例居住地所在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4、橙区:出现聚集性疫情的村(社区)。即14天内在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小范围出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实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将城市病例居住地所在的小区、农村病例居住地及其周边所有相邻较近的自然村(组)划定为疫点,实行封闭管理。

5、红区:出现疫情传播的村(社区)。即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实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策略,将城镇病例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农村病例居住地所在的行政村划定为疫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建立疫点(疫区)封闭管理机制。对疫点(疫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1、实行物理隔离。按照“应封尽封”“一断三不断”原则,对疫点(疫区)进出通道实行物理隔断和设卡管理,不具备封闭条件的进行临时性围合,只保留一个应急出入口,悬挂或张贴醒目标识,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暂时关闭疫点(疫区)活动室、文体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取消所有可能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2、实行人员隔离。对疫点(疫区)重点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下同)所居住的楼栋、房屋(疫区)实行整体隔离,住户实行居家隔离,做到非必须足不出户。14天内无再次出现重点人员的楼栋、房屋,在接到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隔离通知后方可解除整体隔离。

3、实行凭证出入。疫点(疫区)所有居民统一凭村(社区)发放的出入证明进出,证件须规定有效期限、进出次数,防疫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发放进出凭证并做好登记备案。

4、实行测温管理。疫点(疫区)出入口一律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建立疫点(疫区)居民体温检测日报机制,对居家隔离、整体隔离管理的区域,由居民自备或村(社区)配送体温计或测温枪,每日自行测量2次体温,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方式,拍照上报体温检测结果,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登记;其他封闭管理的居民,由网格防疫工作队采取“敲门测温”方式每日测量2次体温,并做好登记;居民体温测量结果,由村(社区)负责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体温异常者按发热病人排查流程处置。

(四)建立生活物资配送代购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保供、市场监管稳价保质,采取无接触配送代购方式,保障封闭管理区域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1、实行无接触采购。居家隔离、整体隔离管理居民,通过“公司配送、网格防疫工作队代购、居民网上自购”等方式,采购生活必需品。其他封闭管理区域居民,通过“公司配送、居民网上自购、居民每2天每户1人凭证外出采购”等方式,采购生活必需品。网格防疫工作队每日及时收集居民采购信息,做好配送衔接、中转和分发工作。

2、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参与配送的公司和外卖、快递、投递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所有采购物品一律集中存放在疫点(疫区)出入口处,由网格防疫工作队送至固定存放点,通知居民轮流到存放点收取。

(五)建立特殊人群关爱服务机制。加强对辖区困难群体、高危人群、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日常关怀和心理疏导,建立底册台账,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1、加强关爱服务。对孤寡老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建立专人联系包保机制,每天进行查访,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对临时滞留在辖区的外地人员,统筹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健康监测。

2、加强日常管控。对镇福利院、易迁安置点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对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人员等高危人群,实行严格管控。

3、加强应急处置。对居民突发疾病、突发安全事件等,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要求,迅速果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对所有逝世者,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遗体火化、骨灰盒保存遗物封存等工作,安葬事宜待解除封闭管理后进行。

(六)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加强与疾控机构、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抓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成紧密工作闭环。

1、抓好健康排查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组建由至少1名村(社区)干部、1名片区民警或1名网格员、1名乡村医生为一体的排查工作队伍,结合上级交办的排查人员信息,按照“村(社区)一排查一报告一转诊一流调一消毒村(社区)一公告一宣教”程序,采取“网格化、地毯式”模式,对居民进行逐户健康排查,准确掌握外来人员(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辖区外蓝区以上地区进入人员和返乡人员,下同)、体温异常者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按要求上报。对康复的重点人员,加强健康随访和服务管理,督促其落实防控要求。

2、抓好外来人员管理。坚持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外来人员进入本辖区,要求立即报告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并接受宣化中心卫生院和村医定期随访,视情况进行分类管控。认真落实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闭环管理工作;其他纳入村(社区)管理人员,按照上级要求管理服务到位。

3、抓好联动转运工作。采取签订意向性协议方式,预留至少1台转运车辆,在落实防控要求前提下,负责转运体温异常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对排查出来的体温异常者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及96120平台反馈的需转运就诊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人对接,配合转运至宣化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

4、抓好流行病学调査。配合公安、疾控部门组建好流调队伍,积极参与专业培训,及时提供准确信息,精准做好流调工作,并及时将锁定的密切接触者纳入隔离管理。

5、抓好防疫物资储备。强化“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意识,建立村(社区)防疫物资储备清单,积极筹备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测温枪、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物资存量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七)建立科学消毒机制。按照县防控指挥部《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除垃圾死角和精准消毒的通知》(悟防指发〔20xx〕54号)要求,合理使用消毒剂,对村(社区)公共区域、重点区域、重点物品等进行科学消毒。

1、加强公共区域消毒。对小区、自然村出入口、楼栋单元门口、体育健身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保洁和消毒工作,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疫点排水沟,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非密闭式的排水泵井周边,用喷洒过氧乙酸或过氧化氢消毒,有条件的附加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

2、加强重点区域消毒。对楼栋大堂、楼梯间、走廊停车场、保洁工具房等重点区域,保持良好通风(若不能通风应采取临时机械通风措施),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n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无重点人员区域的拖把、推尘等保洁工具,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浸泡后晾干。

3、加强重要点位消毒。对电梯轿厢,用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对电梯按键及扶手用浓度75%的医用酒精或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消毒后无机械通风的电梯轿厢要开敞通风。对出入门开关把手、可视对讲按键等高频次接触设施设备,用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或有效含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垃圾容器消毒。对垃圾收集容器(含果皮箱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池等)及周边地面,用有效含氯浓度为1000-20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完善“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及时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即满即清;对废弃口罩、医疗废弃物、确诊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配备独立的收集容器,实行专车专业公司处理,杜绝次生灾害发生。

5、加强疫点(疫区)消毒。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xxxx)要求,在转运重点人员后,协助防疫部门或专业消杀队伍对重点人员活动区域和所在楼栋、房屋进行终末消毒,并加大日常消毒频次,对重点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防护品废弃物进行重点消毒,防止病毒二次传播。

(八)建立爱卫运动常态机制。以“十大专项行动”为重点,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居民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

1、持续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用好横幅、标语、宣传栏、告知书、文化墙、显示屏、“村村响”、移动音响、手机等宣传载体,持续掀起一轮接一轮的宣传热潮,引导广大居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距离”等个人防护习惯,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消杀、健康检测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

2、持续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及时清除搬运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公共卫生环境。扎实推进文明卫生村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和“厕所革命”,逐步实现卫生厕所、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3、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单位、家庭及社会志愿者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援助平台,积极防范化解“疫后综合症”,引导居民客观认识、科学应对疫情和突发事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健康心态。

五、预案管理和完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5

针对复工复产政策要求变化,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既要保生产,更要防疫情。23日,企业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班例会,专题研究调整全区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复产和防疫安全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把驻区企业按照集中、连片、同类别的原则划分11个区域,做到全覆盖,不落掉一户企业。打破职能划分,实行部门包干儿,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区域合作局、企业和投资服务局、动漫基地、南岗办等11个部门认领负责,住建局、农业局、金融办负责行业防疫监管和服务工作。取消复工审批后,各职能部门实施身份转变,变提前审批为事后监管,一个部门包保一个片区,全权负责该片区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监管检查,所有职能部门干部全部变成驻厂员,深入走访检查企业防疫安全。

二、加强培训提高驻厂员防疫专业化水平

审批人员深入一线成为驻厂员,就防疫知识、防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专业能力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23日,企业检查服务组紧急召开驻厂员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驻厂员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区政策要求,服务组汇总整理所有上级部门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装订成册,制作成口袋书,要求每一个驻厂员入厂检查时要随身携带,随时查阅,熟读熟记。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专业人员为企业检查服务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业务培训。结合实际,总结出“九看、三问、七查”工作法,即看场所,确保防控无死角;问人员,落实责任全覆盖;查资料,实现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驻厂员业务指导水平和能力,提高检查督导工作效率,为有效管控风险提供专业化保障。

三、压力传导到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所承担区域的主要责任人。驻厂员是第一责任人。做到入厂三必带,即:带复工情况检查表,压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带“九看、三问、七查”表,压实驻厂员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跟踪督办,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复工防疫标准的即刻暂缓复工。逐级压实责任,驻厂员检查过的企业,再由主管区级领导检查,区级领导检查过的再由市督导组检查,坚决封堵漏洞。非常时期,非常举措,检查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6

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贯彻落实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风险,增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园区企业安全水平,推动园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于切实做好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遂安办字〔20xx〕2号)和2月18日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现将工业园区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会议精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监管原则,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园区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20xx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园区监管企业不发生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排,提前研判风险。园区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开工前情况调查摸底。一是提前确定企业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二是要确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到岗到位情况。三是复产复工的企业要制定岗前全员培训计划。四是对于以往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进行复查摸清是否已整改到位。五是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是否对安全风险重点区域、重点设备、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

(二)细化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严禁照抄照搬且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二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或者承诺书,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三是组织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四是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活动。企业要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等重点人群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对节后返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五是落实一次全面安全条件确认。复工复产前企业要对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现场隐患,并全部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防控。一是危险化学品领域。所有停产危化品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向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县应急部门和园区管委会会同专家联合进行现场核查,经县责任领导签字审核同意后方可复产。要检查掌握新任命主要负责人、新招入安全管理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专业及学历等达标情况。对无开工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领导不在岗带班、特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坚决不予同意复产。二是工贸领域。新招录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安排上岗;要加大现场安全巡查频次,以往事故多发的建材厂等小微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牒气作业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先排查安全风险,涉及危险作业和关键设备设施的检修或复产启动,必须经企业分管负责人现场进行安全确认。三是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基坑支护、脚手架、临边和洞口防护、临时用电、塔吊等起重机械、施工设备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排查、新进员工的安全培训、分包队伍的管理。

(四)精准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园区安监站将按照“每天调度、重点服务、每周上报”加大对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对不落实复产复工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产复工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园区安监站将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监管,定期通报企业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复工复产工作动态。市安委会将在3月初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轮督,并将复产复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各企业在2月25日前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报送园区安监站。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7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全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工地开复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做好保障服务等工作,坚决打好控疫情、促发展两场“硬仗”,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助力全市经济增长“开门红”。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开复工保障

1.强化工地开复工领导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地开复工工作领导专班组织协调作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包联制度,积极对接企业,切实了解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开复工指导。建立分区分级管控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以项目为单元,实施分片分项目包联,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将《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告知书》(附件1)先期发放到每一个企业、项目,指导企业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开复工具体要求,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准备充足物资,并对相关方案进行指导审核。

3.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务工人员使用计划。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承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承返乡人员服务管理的指令》([20xx]2号)要求,原则上不使用中高风险人员;对低风险地区跨省(市)人员,落实属地卫健部门规定的健康监测措施;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正常返岗。

(二)做好开复工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机构。成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主动对接属地住建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复工前后用工人员、排查管控、现场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逐项制定应对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属地住建部门审核。

3.制定开复工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牵头组织项目参建各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建筑工地开复工计划,预测开复工时间、用工数量等内容。

4.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工地开复工前,各企业要根据用工情况准备隔离观察场所,用于人员临时进行隔离,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返岗前隔离。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人员宿舍原则上每间不得超过4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储备充足。

5.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开复工要求。工地开复工前,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开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工作严格有序实施。要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专题会议,压实安全责任,进行警示教育。要对新到岗人员、转岗换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要组织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要逐一检查、逐一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复工。

6.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楼层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冲洗设施正常使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严格开复工管理

1.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建筑工地经自查达到开复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住建部门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好验收工作,本着“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核验人员责任,按照《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验收表》(附件2)逐项进行验收并留存文件、照片等验收资料,存档备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三个方面验收合格的,由项目三方主体责任单位签署《承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后即可开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缩短建筑工地开复工核验时间,一次性告知复工条件,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方式随时受理建筑工地复工申请,随时申请随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随即批准复工。同时,重点加快医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复工核验,加强核验时效。

2.加强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工地开复工前,要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务工人员开展科学防疫知识培训。

(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履行对本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责任,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应急处置、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责任、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在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出工地。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各项目要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健康档案,进入现场所有人员认真填写《务工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4),并留存健康码“绿码”截图,严格做好一人一档。对在岗员工要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4.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在建项目要使用“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扫描健康码等方式,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登记造册。

5.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工地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在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专职防疫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场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6.保障防控物资需求。各项目要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等。要安排专人每天核查防护用品消耗和库存,做到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7.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食堂、宿舍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8.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食堂、宿舍、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实行定时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消毒1次。食堂餐前餐后要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宜安排在人员上岗后和晚上睡觉前进行。

9.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生产工作时员工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项目要合理安排用工,通过两班或三班倒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施工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应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场所,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人与人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10.加强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合理采取错时供餐、分散用餐、相对隔距用餐等方式供餐就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餐饮人员要体检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1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所有开复工项目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城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12.实行专人负责制度。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外出采购,严禁私自外出、对外来人员、车辆、工程材料、生活用品等实行专人负责,外来车辆和货物进入工地必须消杀处理,司乘人员要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五)做好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工地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科学有效给予处置。

2.加强应急处置。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到隔离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并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经项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双到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专班,建立指挥调度、领导包联、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导检查机制,随时了解掌握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各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和要求,推进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决策指令,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在开复工过程中出现疫情传播蔓延。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切实了解企业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守工地开复工关口,严把人员返岗入场关,确保守住开复工安全底线。

(四)严肃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项目要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凡是在本辖区、本项目发生重大疫情和险情,要果断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巡查,实行网格化管控,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市住建局把开复工工作列入前两季度重点检查内容,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查暗访,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建筑施工复工方案 篇8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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