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复工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生产保障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延迟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复工时间。原则上各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做好防控预案和应急措施。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方案需在复工前三日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方可有序复工。
3.签订承诺书。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开发区签订承诺书,承诺复产复工后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身体健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
4.提前做好厂区消杀防疫。企业接到复工批准同意后,立即对工厂内办公楼、宿舍、食堂、车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及相关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复工后,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5.积极筹备防护物资。按企业员工比例配备医用口罩(含KN95、N95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并由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负责人及挂企业责任人现场核定。防护物资未到位的,一律暂缓复工。企业须设置隔离专用房,其中员工100人以下的配备3间隔离房、100-500人(含100人)的`配备6间隔离房、500人以上(含500人)的配备10间隔离房,隔离房设置门牌,并相对独立、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同时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6.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要利用新媒体、网络、公示栏、培训、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提高全体员工参与群防群控和安全生产的意识及能力。
7.强化防护物质用后管理。企业员工口罩等防护物质使用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双层塑料包装袋封装),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8.分批次有序复工。以产业园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复工,原则上纳税额较大的规上企业先开工,首批开工企业每个产业园不多于3个,后续开工企业数量视首批开工企业情况而定,每批次间隔2天左右。
(二)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员工回流、每日诊断、消杀防疫、疫情宣传、用品筹备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责任人,确保企业疫情防护责任到位,同时,要求企业每日向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报告防控情况。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做好复工运行盘查。复工企业暂缓县外员工招聘工作。企业要综合考虑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生产运行层面疫情防控,盘查原材料供应防疫情况,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员工回流管控。提前通过网络掌握员工节假日期间健康、出行和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湖北地区以及南昌、九江、新余、上饶等地)。以员工户籍或所属区域安排车间、宿舍,凡来自、去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来自、去过重点疫区者,在疫情解除前暂缓返厂上班;凡县外返岗员工必须做好居家隔离观察,自通知下发起,连续14天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体温监测数据须报企业疫情防控小组备查,无异常情况者方可上岗;复工后,企业须坚持每日两次对全体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企业员工返岗前须填写好的健康申报表,由企业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联系人。
3.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返岗员工一律在厂区生产生活,不予外出。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进行台账管理。
4.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错时安排员工用餐,放宽员工用餐座位间隔,要求员工不得聚集性或面对面就餐。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复工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永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办字〔20xx〕7号)要求,持续强化“五个一”活动,推动“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的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企业安全形势平稳。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乡村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要求
党政牵头、村居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保障
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乡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明确职责。由xxxx为指挥长,xx有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医疗防控、后勤交通及人员安置保障、巡查处置、治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督查及组织保障七个工作组。
三、村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村居及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村干部、卫生院和村医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综合协调组实行日报制度,对所有摸排的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管理和落实。
2.健康教育。各村居配合信息宣传组,抓好防控宣传。要坚持疫情防控群众路线,微信、电话、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群众居家生活,不外出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开展针对性的、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发无热者到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4.环境卫生治理。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巡查处置组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点进行卫生清理,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防治消杀。
5.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对辖区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疫区返回的人员,由卫生院的医生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居家隔离14天。对发热症状者,由120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卫生院和村医将每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
6.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体温计进行足量储备。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者暴发疫情
1.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做好病人转运时的隔离控制,各村居不可擅自处置,由医疗防控组将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上报联系由120专业人员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确诊。
2.对已确诊病例的,由医疗防控组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观察,每日由卫生院医生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对已确诊或未确诊的疑似病例,由医疗防控组负责将其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或其他长居住所进行消毒。同时由治安管控组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小区楼栋进行拉线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四、压实领导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乡各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镇>)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镇>)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三)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帮扶工作机制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镇>)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三、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保市场主体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22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22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含>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四、推进工业加快恢复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镇>)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镇>)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镇>)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镇>)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22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镇>)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五、全力提振消费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六、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七、全力加强民生保障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八、全力防风险守底线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九、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