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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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学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为做好我镇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在校园中发生,继续保持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我镇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为构建仿山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0日———20xx年1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仿山镇中心学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学校冬季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学校对校园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整治,切实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尤其对办公室、教室用电,用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和重要场所要重点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要拿出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并限期整改,确保整改率达到100%。

(二)加强雪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在冰雪天气里上、放学途中防滑、防冻、防摔,校内外轻走慢行,不打闹推搡;校外行走要靠右行,过马路要注意避让车辆,遇有冰冻地面必须绕道行走。

(三)加强防火、用电安全教育

针对冬季气候干燥、用电量大的特点。各小学教育学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玩火。教会学生安全用电的常识,学会常用家电的使用方法,确保在使用电器的过程中不出事故,家长不在家时禁止使用电烧水壶、电火锅、热得快等电器。

(四)加强煤气中毒预防教育

在冬季,我镇学校的教室和学生家中常使用煤炉取暖,很容易引发煤气中毒事故,几乎每年都有人员伤亡。各学校要把预防煤气中毒教育和加强学生教室、家庭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防寒保暖教育,做好流感的防控工作。

进入冬季,是流感易发季节,学校是人员比较集密的地方,更易引发流感的传播、蔓延。各学校根据天气预报及时提醒学生适时增减衣物。戴好棉帽、穿好棉衣棉鞋,预防感冒。要做好教室通风、消毒工作。有疫情要及时上报,有效防止流行,切实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户外冰雪体育运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户外冰雪运动极易发生运动伤害和摔伤,在不安全的冰面上也极易发生因冰面破裂而溺水,各学校必须需重视对学生的户外冰雪运动安全教育工作。

(七)抓好食品卫生管理

各小学对小卖部、临时摊点采取有效监督,严谨变质食品和“三无”进入校园。教育学生吃饭吃饱,在校不携带、不购买零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教育氛围

通过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冬季防火、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升华学生的安全

意识,强化学生的安全观念。通过家校联系,学校、家庭、社区互动的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学生生命、维护校园安全”,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维护学校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充分认识到维护学校平安,保护学生生命事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意义,要切实把安全责任纳入到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中,各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好活动方案,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各学校要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整改不走过场,追究不讲情面。对措施不得力、检查不到位和整改不及时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着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和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结合学生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按照《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按学段,分层次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安全教育收到成效。

(四)建立安全台帐、完善安全措施。各校要根据实xx际,以本次安全活动月活动为契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治理台帐、日常安全检查台帐、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安全教育台帐、设备检查检测台帐、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台帐、应急预案演练台帐等,编制或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活动月结束后,各校要认真进行总结,于20xx年1月7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图片)发送到中心校邮箱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沿街店铺夹层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这次集中整治将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底数,查明并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排查六个重点:

(一)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

(二)夹层楼板、柱、梁、隔墙、吊顶(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楼梯(数量、宽度、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四)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且完整好用;

(五)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六)各种电器线路(安装)敷设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按照动员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集中整治、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社区、网格人员和社会单位的力量开展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1日至9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进村入户,重点宣传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用于住宿和经营性活动的危害性和整治防范措施,提高店铺出租人、承租人和社会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安全隐患的认识,自觉做好安全工作。各沿街店铺承租人、出租人按照《沿街店铺设置夹层的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要求,在9月20日前落实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各网格人员要对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安全情况,对未按要求自查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条件的,要逐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联合执法,责令督促停产停业。

(四)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社区要对沿街店铺设置夹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情况进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品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油安发〔20xx〕89号)、油田公司《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油田储运装卸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油发〔20xx〕48号)文件要求,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我厂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厂安全会决定即日起在全厂范围内开展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28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油品储运装卸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依据厂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及检查表,制定本单位的专项隐患排查整治方案,从车、人、工艺、设备、附件、制度、执行和管理等多方面检查确认,做到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不走过场。厂安委会也将组织督察组对隐患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整改上报阶段(20xx年11月9日至11月18日)

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防止发生事故。并于11月18日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总结电子版本通过OA系统(经单位领导签发)发送到厂安委会处。

(三)汇总整理阶段(20xx年11月19日至11月28日)

厂安委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总结,进行认真汇总、梳理。

四、排查重点

1、含水原油、净化原油、汽油、柴油,主要存在联合站、小片集输点、集油点、采油井场(高架罐、高台罐和地埋罐)等场所。重点检查进出站、人员、车辆、场所、装卸设施、装卸作业、加油操作等;

2、液化石油气,涉及个别单位液化石油气库房。重点检查运输车辆、存储容器、使用等;

3、化工产品、化学药剂,主要是化学助剂、化学药品,涉及化验中心以及各单位化学品库房、化验室等。重点检查装卸、存储、使用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带队进行“地毯式”隐患排查。厂安委会督察组将对各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

2、自查自纠,落实到位。本次隐患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人员、措施、期限,限期限时整改。对确实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力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并报厂安委会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进行倒查追究,对因此而发生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反思并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态势。按照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第3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大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切实解决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粮油购销企业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2、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约谈督办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坚持防治结合。创新方式,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通过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执纪问责、消除隐患,将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贯穿于整个森林防火日常工作中。

4、坚持创新导向。密切关注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发挥创新优势,解决问题短板,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格局。

三、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全州各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主要内容:

1、查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督查各粮油购销企业、建设单位分片包干是否到位。主要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企业领导负责制和各部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企业、建设单位火源管控分片包干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宣传教育是否深入,督查防火氛围是否浓厚。主要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施工单位情况,以及安全教育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承诺书》和“五个禁止”宣传是否“全覆盖”。

3、查火源管控是否到位,督查违规用火是否管住。主要是检查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否到位,“五个禁止”规定是否落实,重点查看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是否管控到位,特殊用火审批是否规范,祭祀及其他一切非生产用火是否管住,高火险时段是否严格遵守禁火令,以及安全巡查巡护工作开展情况。

4、查重点区域是否排查,督查火险隐患是否消除。主要是查看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是查看工程施工涉及的森林草原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排查记录是否详尽,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查防灭火投入是否增加,督查防火设施是否加强。主要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投入情况,重点查看资金投入情况,以及涉及森林草原区域的在建重点工程的防火设施是否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6、查防灭火预案是否完备,督查火灾处置是否高效。主要查看各企业编制和执行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查看是否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准备工作。

7、查队伍建设是否达标,督查应急能力是否提升。主要查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情况,重点企业是否有应急力量、有装备,半专业队、应急队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是否到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员是否配备到位,职责是否明确,管理是否规范,经费是否保障。

8、查值班值守是否到位,督查火情政令是否畅通。主要是查看各粮油购销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值班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看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热点是否按要求核查和反馈,火情报告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存在瞒报、迟报火情现象。

9、查火警火灾案件是否查处,督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主要督查各类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和违规用火是否查处到位,火灾原因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理到位,教训是否认真汲取,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行动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xx年x月xx日前)。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督促各粮油购销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好森林草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排查整改阶段(xxx年x月xx日至xxx年x月x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要加强督促检查,限时整改完成。州发展改革委将择期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在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整治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抓出成效。

2、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将查找差距与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工作,切实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督促企业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培训,确保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圆满胜利。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发改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通报,由此造成火灾事故的,进行严肃问责。

4、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按程序及时上报。对不按规定上报或迟报、瞒报的行为,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强化木屑粉尘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彻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方针,有效防止粉尘事故,根据《长春市XXX区开展液氨制冷、粉尘、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对粉尘的防治力度和监察力度,关口前移、立足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落实综合防尘责任制,杜绝重大特大事故,使公司长治久安,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粉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设在安保部,XXX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根据上级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AQ4228—2012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木工(材)车间安全生产通则》,落实粉尘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

2、是否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3、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7、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9、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0、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2、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是否有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违规行为。

13、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和落实各级防治粉尘责任制。

2、制定除尘方案,检修除尘系统。

⑴采用脉冲布袋式除尘器,每个车间分别设置除尘器。

每个扬尘点的粉尘通过集尘罩在引风机的作用下,汇集到同一烟气口,进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的粉尘落入除尘器下的灰斗,干净的烟气随引风机排出。

⑵工艺流程图

⑶除尘器设置方案:每个车间设置一台除尘器,每个车间设置一台引风机。

(4)大车间采用中央集尘处理器进行除尘。

3、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粉尘堆积即为事故进行处理。

4、建立奖惩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5、日常检查、节假日检查、综合性检查相结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8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企业资质情况。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资质是否在有效期之内,实际办公地点与登记注册地址是否相吻合等;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防护设备;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练车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教练车辆,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四)培训场地使用情况。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检查培训场地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标要求;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是否能够熟练掌握驾培计时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是否存在私自关闭、屏蔽系统的行为;是否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备案)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六)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情况。是否存在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是否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是否在注册地、招生、培训教学场所、互联网等公示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训练道路、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及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四、方法步骤及组织方式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1、驾培机构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各驾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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