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知远网

2026-05-11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1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2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排查欠薪案件,及时消除欠薪隐患。我镇安排专人对辖区各类有欠薪记录的、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核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措施不落地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欠薪隐患,杜绝发生新欠案件,经排查,我镇未发现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有欠薪行为。

(二)扎实开展欠薪线索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我镇对辖区内已查处结案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我镇未发现拖欠工资案件和欠薪矛盾反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担负着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需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干预来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监管非正当经济行为,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地位。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更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甚至部分农民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参与工程施工,因信赖介绍人,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即使是承包商在施工完毕后未结算工资,也不索要欠薪凭证。三是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农民工作为公民,其获得工资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因种种原因,欠薪问题仍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监察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应及时干预解决。二是政府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避免二者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三是政府部门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人员,严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和玩忽职守。

(二)规范施工单位管理

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导致项目中标后“无钱可挣”,影响单位资金周转,给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

(三)提升农民工素养

若想扭转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需提升其素养,增强其维权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留意施工单位是否是合法主体,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具有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同时留意合同中双方权责、工资标准、计酬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是否明确。一旦施工单位或承包商欠薪,农民工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

对于欠薪行为,目前法律仅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权,且罚款金额也有限,所以,需要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层次,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多的监察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公信力。另外,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的执行措施,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的权威性。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3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4

20xx年,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扎实有序开展劳动保障检察执法工作。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几点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

一是成立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13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解决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保障机制。不断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清欠工作新思路,开创新局面。我县制定出台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欠薪领域预警和监测报告制度、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溆浦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再加上2017年、2018年出台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制度》、《溆浦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溆浦县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新举措和新机制,构成了治欠保支工作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形成县乡上下联动、职能部门横向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列联动,坚持源头预防欠薪和事中事后从严处置欠薪并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和全面治理。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全面调度欠薪案件处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参与农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和处理。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公安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处理欠薪案件。针对我县存在的一些突出欠薪事件,县委书记蒙汉同志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办。商成县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常务副县长马源同志具体抓落实,一个案件一套班子,每套班子都由县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集中力量,限时办结,成效显著。

二、加强检察执法,保障执法力量。

通过机构改革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目前我县检察大队人员配备从去年的3名增加到8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共接待劳动保障相关来人来访1100人次,劳动检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件,立案处理结案6件,调解处理结案17件,涉及农民工286人,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22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劳动检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

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8月份开始,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施工企业及加工制造业等易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和单位,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联合执法检查组认真排查每一个工地、每一个项目,逐一查清欠薪隐患,共对全县在建的2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深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成立了工作班子,限时化解矛盾。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同期,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社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县直单位、重点乡镇和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了通报。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四、坚持分级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建立和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从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的职责,以及县乡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解决”等原则,形成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确保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实行群防联动,高效联动处置。

一是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xx年上半年,我县由县人社牵头,县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13个职能部门参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县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167家,涉及农民工人数17850人,发现4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102人工资58万元,检查组第一时间责令4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且已支付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共有175个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393万元,退付51个工程项目保证金713万元,保证金专户结余2680万元。三是从严打击处理欠薪行为。我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共5件,公安机关办结5件,刑事拘留6人,在全县形成了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起到了很好的震撼作用。

六、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从源头根治欠薪。

从20xx年8月2日开始,全县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采取两种方式开设账户支付工资,一是县人社局已在县工商银行、湘江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便于投资小、周期短的项目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由施工企业自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专户,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户一次性或分期划入工资性工程款,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月底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农民工考勤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和班组长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卡上。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凡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划入不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我县重大违法欠薪案件,宣传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等。

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20xx年底政府投资项目欠薪要清零,2020年春节前其他欠薪要清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溆浦正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步伐跃进,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有决心有信心,在稳步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5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6

今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努力处理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欠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一、基本情况

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共281个,已清欠项目160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4917人,金额29508.28万元,尚未清欠项目71个,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6人,金额14150.96万元。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559件,已结案552件,举报投诉结案率为98%,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09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审理6件。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3月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信访、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建设领域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与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复工管理办法,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二是精简建筑领域审批程序,完善日常监察工作。4月初,与住建委联合做好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复工管理工作,凡手续齐全的,即使办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在项目部门口将上一年度工资支付情况、劳资专管员个人信息情况、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告示牌的张贴在公告栏。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详细登记务工人员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在项目部设立影像识别或考勤机等考勤设备,以确保用工人员考勤的真实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联合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会与人社局等部门都入驻市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共同处置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各旗县也都比照了市里的做法,成立了清欠小组,联合办公。同时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来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目前,全市已动用1900万应急周转金,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广泛宣传。全市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都积极采用发放宣传单、挂横幅、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多部门联手,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关口前移,早安排、早动手。在10月初,市委召开了全市清欠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清欠工作开展了督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每个月要对市管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劳动用工检查,并在今年的6月、9月开展了全市的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专项检查。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涉及恶意欠薪的案件,通过移交公安和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司法诉讼等手段,维护农民工权益。截止11月底,全市将八起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公安,同时抄送检察院。七是建立建筑领域分片区、领导包案、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都要包联项目,对拖欠的建设项目,由各地领导包案负责,明确责任,制定方案,限期解决。

三、工作成效

一是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动手早行动快,做到对各个施工项目底数清,能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化解矛盾,避免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全市普遍设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已经启动,妥善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农民工及时返乡。三是与各部门协作建立了领导包案专项清欠工作小组,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处理力度。四是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提高了涉及拖欠工资案件的办理效率。目前,全市清欠工作有效推进,总体平稳。待年底国家下达给我市棚改资金到位后,预计清欠工作可如期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不景气、房地产销售低迷、开发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二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未能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致使少数承包人故意不结清农民工工资,借机集访讨要工程款。三是人社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办案实效长与农民工讨薪急的矛盾十分突出,使部分农民工不愿意立案处理,而通过集访形式寻求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分析研究解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建筑领域防范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文件精神,对部分矛盾突出的施工项目,各清欠小组采取强制资产变现或启动各地政府的应急资金等手段筹措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在清欠工作工职能优势。落实全市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引发群体性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7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8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欠薪讨薪问题的分析研判报告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转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和水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水利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排查情况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做到了情况清楚,底数明确。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目前。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局对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于点多面广,且单个村工程规模小,投资小,施工方虽已提供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2、在排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法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足,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很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一)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新建项目在进场施工之前时,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三)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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