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知远网

2026-05-11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1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2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阿里萨内也许真的视费米尔为世上唯一的真爱吧,但他后来做出的事情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最初得知费米尔结婚后,他很伤心,但不久后,他竟流连各中色情交易的场所,虽然只是去看书,也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更过分的是,不久后,他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丧失了自己对爱情的坚守(我不知道作者这样的情节设定是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还是就像我之前所说,越是过分强调自己底线的人,一旦底线丧失,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然后便开始了他放荡的爱情生活。我后来看过别人的书评里说阿里萨一生总共交往过一百多位女性,这个细节我倒是没有注意,不过当时就对他频繁的爱情捕猎表示极度的反感,我不明白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此生只为一个女孩忠贞不渝的人,为何屡次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也许是心理上要摆脱孤单的欲望占更主要的因素吧——但退一万步讲,一个人如果不能学会和自己独处,不能通过更加健康的方式排解孤独,和自己的灵魂共处,那他还能是一个完整的,优秀的人吗?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3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4

我承认,第一遍没有读懂,曾经以为的爱情是忠诚,而忠诚的标签当然是肉体的纯洁,人心太复杂,瞬息千里,尤其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女人必须使尽浑身解数与全世界搏斗,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当作敌人,只需要斗赢一个就知足了。女人总是像缉毒犬一样的警觉,把一生的精力都耗在那个男人身上,最后发现他的身心全都在游走,忠诚便是那包裹着帆布的钢锥,扎在心里慢慢地疼。

再看一遍时,我又年长了快十岁,终于理解了阿里萨的爱情,他在灵魂深处为费尔明娜忠贞一生,一颗爱她的心从来就没有变过。哪怕她老了干瘪了,他依然那样炽热,他和很多女人有过关系,却从未背叛过他的爱情。

从此我懂得,真爱无关乎肉体,就像口渴了要喝水一样是人的生理需求,那个忍你,让你,迁就你,时时刻刻想着你,为你买东西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人,那个把自己吃过的美食要带你吃一遍,那个对你毫无保留的把人生交给你的男人,就是今生唯一的遇见,他没有能力读懂你,却愿意花一生时间来陪你。

这一切都只关乎心。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5

在紧张的考试周氛围下,我还是坚持把这本28万字的小说读完了。

有两点值得庆幸:

首先是,我选择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而不是由于时间问题,把阅读时光分割开来——最后就会成为读者的潦草收尾。

其次是,我选择阅读纸质版。(前几天由于对自己内心世界的歉疚,我选择用阅读和自己和解。)这本从室友那里借来的小说,就这样让我坐下来或侧躺着,陪内心的自己,安安静静地度过着寒潮到来又褪去。

不得不说,当我们选择读纸质书籍的时候,手捧书那种感觉,本身就是一种治愈——不信你试试看。

书看似很厚,其实故事很简单。我认为我啃读到的,更多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对人物心理、周遭变迁的细细描绘。就像是一张素描,看似没有章法、不厌其烦的窸窣笔触,摊开来看,实则呈现的是一个轮廓分明、明暗有致的整体。

经受生命浅层的侍弄,半世纪后,两个褪色的灵魂仍能在死神窥视下,大胆地重拾深处的懵懂和初心——现实又伟大。

实际上,压在箱底的坚守,早已跨越任何俗物,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你永远也想象不到,能与时间抗衡的事物,竟能这么简单而顽强。

很遗憾,每次发现图书馆的好,想拼尽全力去读那里藏着的每一本好书时,都是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比如期末考试。

让书做治愈者,让书带我们更多感官和心灵上的新体验吧!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6

“我有622的情人,但我就是爱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企业无法进行完全可以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学生只是三五年,有的经济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工作逐渐发展走向世界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我们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多的爱是一个悲剧。必须在死亡中解读。费尔米纳和阿里扎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一辈子的感情。没有一种幸福可以和你我一起看夕阳沉没,岁月去比拟。

公平地说,马尔克斯的工作并不是这样开始的。相反,他选择了陈词滥调的”爱情”这个自古以来就有的词,来观看日落,讲述码头工人的小调。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头发花白,弓腰驼背的男主人弗洛伦蒂诺站在风光正好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面对着眼前这位寡妇的男子,心思敏感而细腻,在五十一年前宿命般的一眼是他苦痛的开端。菲尔明娜,那个长着一双杏核眼,有着一头亚麻色长发,走路像一只小母鹿的迷人少女,就此在他心底抽出芽,生出刺,长开花,成了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的源头。

费尔明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孙绕膝都是跟另一个就是男人可以完成的;她的欣喜、悲切、娇嗔、恼怒都为我们另一个一个男人一样绽放,与阿里萨毫无相关干系。最令他快乐的事莫过于企业借着这个小镇通过举办一些活动发展之际,在人头攒动的时候已经远远地,默然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艳的容颜,最多使用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问候学生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标准还有一种勇气说出的话。

如果人生是一个不倦的迷宫,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

“在某一个或者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通过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苦闷去打动你,从此开始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心理不安的际遇,还在一个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女性妖娆痛楚的花朵。

当你用尽了我们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可以认为文化流逝的时间已经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能在一个杂乱的回忆里找到自己那个职业令你思念成疾的只言片语?“

不过这个瞬息,阿里萨便为费尔明娜倾心;不过一个瞬息,费尔明娜便从自己学习生活里抹去了我们那个地方名为阿里萨的幻影;不过发展瞬息,乌尔比诺先生就可以俘获了费尔明娜的芳心;不过对于瞬息,阿里萨就对费尔明娜倾诉了自己数十载的衷意。五十一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不过市场瞬息。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7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最早是听我喜爱的主持人梁文道《开卷八分钟》中做过介绍,后来听说拍成了电影。

所以,先是看完电影,然后再找小说去看的。

凭借小说《百年孤独》夺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58岁那年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米纳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米纳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米纳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阿里萨那肝肠寸断的痛苦是让人动容的。他在期后做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重新赢得她的心”。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

在电影里面首次听到阿里萨的爱情誓言:“费尔米纳,我为这个机会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身穿丧服的你老人的反应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开始明白这个为了爱情而活着的老人在过去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有机会说出这句爱的告白,甚至一度为了担心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忧心忡忡。

小说中更感人的情节是两位老人的爱情。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费尔米纳悲愤的驳斥女儿关于“老年人谈恋爱是恶心”时,她已经夺回了年轻时候失去的恋爱的主动权。

被这个爱情的“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篇8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我在五月的最后一天看完的,本来想趁热打铁,在刚看完心里废话最多的那会写读后感,但又再次因为懒惰我迟迟未写。恰巧昨儿玩了一会的真心话大冒险,免不得回答了一些关于爱情的问题,思考问题时突然感到我的脑瓜壳被敲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个读后感还未完成,并且觉得心里确实有些想法,就算再懒也得把它们一吐为快为好。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在网上一搜就是一箩筐,我既不懂马尔克斯,又不懂文学鉴赏,也就不班门弄斧写那种文绉绉的、拿腔拿调的书评,只是就衔取一小部分的内容、再结合自身经历稍稍写写杂乱的感想——而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冠女神”费尔明娜对茄子态度的变化。

费尔明娜从对茄子的“深恶痛绝”,再到后期恨不得天天吃“茄子大餐”,这是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的让步,是在他们长期相处下所做的妥协,是为他们的爱情所做的改变,而闷在我肚子里就快发霉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要因为爱而做出改变这个问题。

好巧不巧,本人最近刚刚开始接触《中庸》。虽然我自身的思想没什么深度,根本读不懂《中庸》,但是《中庸》中的某些思想却深深在我愚蠢的脑袋里留下烙印:中庸,是坚定、是勇毅,是多元协调、独立不倚。昨儿个有位朋友抽到的真心话问题是:你会为喜欢的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那位朋友的回答是:在不触碰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改变。

虽然这不是对我的提问,但是我也不由自主并且自以为是地自己在心里回答了一遍这个问题:首先,我为我这位朋友敢于为爱献身的精神感到感动,并且我大体上同意并且支持他的想法,毕竟相爱的双发相互磨合相互鼓励相互促进,没人会说这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并不对其百分百地赞同,因为我并不想对所爱之人做出太大的改变,并且我也不希望对方因为我而做出太大的牺牲。虽然不知道“中庸”放在“爱情”这种语境下合不合适,但我还是希望相爱的双方在互爱中能做到“坚定勇毅”,不论对方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依然能够坚持自我的独立。

我在这又想提到舒婷的《致橡树》。在我心里,完满的爱情就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是“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是性情相投三观一致;是独立却深情。这样的爱情对我来说才是最轻松自在的——首先,再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以平等作为前提的,而平等这一前提的存在可以避免日后某一方被另一方PUA;其次,因为人的特殊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而在矛盾之后,有的人会选择让步,甚至选择为爱改变人格;有的人会选择大干一架用拳脚解决问题——后者的解决措施绝绝对不可取,前者选择让步确实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但我绝不支持为爱甚至牺牲到改变自我——毕竟二者是平等的,个体的独特性是生而为人最令我骄傲的的部分,我没必要为了你而去牺牲自我的独立。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