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1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属7个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二、工作具体措施
为了能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我局在工程施工、划拨款时采取了如下措施:
1、成立了农民工工资落实小组,专门调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问题;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农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投诉。
2、用工单位与我局下属单位签订不拖欠农民工资的承认书,承认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敦促用工单位开设专门账户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工单位举证,用人单位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视为欠薪。
3、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实施,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4、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后,我局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或者到施工现场,通过与农民工现场交流,了解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次划拨工程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提交盖鲜章的民工工资资金流向证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发布竣工公告,且在15日内无民工工资、机械材料等纠纷,再支付工程尾款。
5、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留制度,我局在施工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中预留一定数额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被拖欠。
6、建立聘请的短期流动农民工相关记录台账,我局下属单位如区园管处,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由单位财务科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不经过中间流程,确保了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农民工手中。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未发生一起拖欠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拖欠民工工资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在处理过程中,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暂停支付项目工程款并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参与市政相关项目的招投标,保证农民工能按时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及时了解企业农民工资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劳务企业及时准确地上报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2
我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抓住全省转型整改的战略机遇,振奋精神,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传统农业县转型跨越发展,重点打造“六区九园”,推进总投资300亿元的100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我们在抓好这些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九部门关于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指示精神。
把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县委关于“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和执法处罚机制”的指示要求,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确保建筑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紧紧抓在手上,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20xx年全县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起,涉及2767人,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706.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针对建筑领域、交通和砖瓦窑等行业存在有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劳务用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分管县长直接抓,劳动保障部门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成为政府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劳动保障部门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立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从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县乡两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政府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县政府还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将设施工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相关内容,劳动保障部门要对施工企业加强监管,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欠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劳动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发,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单位实行停工,直至取得其在我县承揽工程的资格。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都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快速接案出警,建立司法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促使施工企业自觉守法,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和强化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我县毛纺厂因经营不善,停产关闭,拖欠河北、四川等地民工工资19万元,劳动保障部门接案后连续三次找毛纺厂经营人,经过反复耐心的工作,使其通过借款、贷款、卖掉自己的小轿车等筹资方式,给农民工打清了拖欠的工资。使他们愉快的`踏上了返乡的归程。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媒体,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值班制度,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三是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时间,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本县施工企业老板马成,分别在我县两个工地揽工,开发商都已按工程形象进度给予拨付了民工工资。但马成突然因病死亡,欠下了未付民工工资60万元。在民工讨要无门的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协调开发商,共同研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方案,经过多次磋商,由开发商又多出了一部分钱,全部兑现处理了拖欠民工的工资,化解了一个濒临无法落实的“死案”。
四、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全县各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全面掌握本辖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8月份,来自河北、江西的69位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反应在我县大运路施工的河南籍开发商杨久拖欠工资98万元逃逸。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书记、县长当即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劳动保障局监察队的同志怀着关心民工,爱护民工,安抚民工的一片真情,及时为民工购买面包和矿泉水分送到民工手中,并给他们做思想工作,表明政府要为民工撑腰做主,追讨工资,稳定了民工的思想情绪。县公安局成立了由案件侦破组,出动了大量的警力、警车、往返于河北、河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及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工资,在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下,发到农民工手中。
五、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
我们重点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和陶瓷厂共36个用人单位实施了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时间的企业,及时作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时间,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今年10月份,在我县景阳城项目部劳动的25名河北农民工,聚集到劳动保障大厅反应施工队兑现不了他们的工资,县委、县政府接报后及时了解情况,及时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快速介入,调查处理,责成项目部采取垫付的方式,兑现拖欠工资16万元,避免了越级上访和事件的发生。
一年来,我县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人员不足,满足不了监督检查的需要;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仍然存在着不紧密、不主动的问题;
三是上级部门和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存在着难协调、难管理的困难;
四是由工程进度、质量不达标所引发的问题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混为一体,在个别地方存在着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的问题。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抓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建立严格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3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4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5
根据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要求,我校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反腐倡廉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上级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后,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成领导组,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分管财务、政工人员、中心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左人社字25号文件精神和左教办字3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左权县关于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工资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保证了清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上级要求,我校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单位教职工违反工资政策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我们重点对培训学习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已调离原单位,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两份工资补贴的;不按组织要求,长期不在工作单位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补贴的;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仍然领取工资补贴、养老保险金的;遗属补助对象已到政策规定年龄或已死亡仍然领取补助的;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补贴的;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艰苦岗位等补贴的;违反规定录用,顶名顶岗占编领取工资补贴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了清查。
经过自查,我院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补贴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6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7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这是城乡最艰难的一个要素市场的历史性突破,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这种不平等主要是针对进城农民工的,表现为明显的制度性障碍和歧视。特别在市场准入上,过去一些行业、地区、城市,中央或地方文件规定不准招用农民工,清退已工作农民工。
后来认识到农民进入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对促进集镇的发展,繁荣城乡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开始采取支持的态度。目前,大量民工涌进城市,然而他们的待遇却不能得到保障,仅就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来说,今年以来,建邺区劳动监察部门就检查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单位41家,涉及138人,追讨工资23.8万元。在市场准入、就业管理、劳动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也有欠缺,这不仅影响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也影响城乡劳动者的福利水平。
一、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一方面是农村劳动者供求矛盾太大、缺乏组织,谈判力量弱,使用人单位容易降低农村劳动者的待遇标准;另一方面是农民工素质普遍偏低,法治意识不强,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更愿意招用农民工,却不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降低劳动保护条件,特别是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据调查,当前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多为个体私营企业,且主要集中在建筑业,约占了60;服装加工业约占30;其余为餐饮、宾馆等服务行业。主要原因:
一是建筑行业往往存在层层转包的现象,如果发包方的前款没有到位,承包方一般会先把工人工资欠着,直到钱款到帐。
二是服装业业主如果服装销售形势不好,则会通过克扣民工工资的方式使资金回笼。
三是由于民工缺乏组织性和纪律性,餐饮等服务行业为使民工能够在春节后按时如约到岗,往往会先行扣下一笔钱当作押金以便控制民工。
二、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在农村收入增幅不变或不大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动力增大,供给增加,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面对缩小的需求,一部分人会与企业达成默契,逃避行政监管,形成打黑工。但这样一来,他们的合法利益就往往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等现象,他们就需要到劳动监察等部门寻求保护和帮助。脱离了原单位后,一部分人还会在城镇游荡,加入城市失业队伍,等待下一个就业机会,增加了城市社会的不稳定。
三、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举措。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
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主要障碍就是自身素质,因此,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就业技能,增强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
2、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已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监督检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企业工资支付的有关要求规范用工行为,在区域内开展各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活动,并采取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用工多、投诉多、劳资矛盾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力求最大限度地消除此类问题的发生,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得到工资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3、加强作风建设,维护民工利益。
劳动监察部门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听投诉电话,对来人投诉者,做到随到随接待,不分级别管辖,不分区域,及时受理登记,该移送的案件,先电话告知后移送,杜绝推诿、扯皮、搪塞,让投诉人多跑腿的现象。对举报投诉的案件,严格按照监察程序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当场依法处理,使投诉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4、劳务输出负责,加强组织管理。
劳务输出地的地方政府及劳动保障等部门可以派出工作人员,在将农村劳动力组织出去的同时,把在务工地的本地农村劳动者管理、组织起来。还有的地方发展农民工的民间组织,如组织协会,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5、重点拖欠行业,采取重拳出击。
目前对建筑行业拖欠工资行为采取发包方与承包方连带责任的方法,如果承包方克扣民工工资,则市建委可以在对发包方进行资格年检时不发放认证书。据了解,宁波将争取在年内推行全市统一的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统筹制度。总承包商可任意选择工程项目或企业为单位进行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函、担保公司担保书等多种方式。由于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实行专款专用,这就可以有效地保证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同时,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及信用评估体系,进行上网公示。这种方式也可以适当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