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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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1

从开始读《哈利波特》到现在,读的时间并不长,体会的也未必有别人丰富,但是我还是有我独到的见解。J.K.罗琳塑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一个大恶魔,又塑造了一个英雄去拯救它,这确实有些简单甚至老套,而它们的细节生动——罗琳又为她的成名作添加了两本相关书籍:《神奇动物在哪里》和《神奇的魁地奇球》(《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并不是她编写的),但是我们发现时间让这些书没有走入每一个读者的视野,所以哈利波特的人气也就只能由电影来提高。

扯远了啊,我们再扯回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简单的描述了魔法世界以及哈利到霍格沃茨的第一个年头,他被分入了格兰芬多并有了几个魔法界(不止在魔法界)最要好的朋友,魁地奇球赛的冠军奖杯和山怪入侵也证明了他的勇气,哈利在这一年第二次从伏地魔的手中逃脱,增加了在魔法界的名气(虽然名气一直增加,但到后来好像他的同学们一点也没有感觉,可能是因为欧洲的文化吧,名人走在街上没人无礼的去要签名)。有人认为哈利之所以成名在于他的运气,诚然,哈利波特在人们心中扎根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他的好运,可我认为,罗琳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要说明他有怎样怎样好的运气,而是她想让我们拥有那种勇气、冒险精神,整个哈利波特系列都是让我们对世界充满好奇的过程,它让我们知道世界上我们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应该去探索。

当然若是完全把《哈利波特》当作假的来读,自然也不会对世界抱有好奇。

《哈利波特与密室》比第一本厚了少许,说明罗琳在哈利身上下了更大的心思,情节、细节都会变的更多。这一年,哈利面对的危险似乎更多了,读者们领略魔法世界的魅力也更多了,哈利发现了伏地魔的魂器,并毁灭了它和守护它的蛇怪,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以及读者们)越来越多的了解到魔法世界中隐秘的事物。这本中,配角的描写比较多,而且哈利后来的女友金妮以害羞、逃避的形式出现了,除了洛哈特外,这就是最能展现哈利名气的地方了。我仅知,哈利的黑魔法防御术在这年没有长进。这一年,哈利真正的发现了自己与伏地魔的联系——蛇佬腔,和马尔福决斗时,他使用了这项技能,招来阵阵的怀疑和不满,这也正是罗琳安排的另一个信念,勇敢面对眼前的困难。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为哈利带来了唯一能体谅他的亲人——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当然也带来了他害怕的敌人,摄魂怪。随着哈利面对的危险、困难逐渐增多,哈利的心智也在成长,他变的越来越成熟,凭借他的勇敢和机智,他取得了更高的魔法能力,而且同前几本书一样,他和朋友们越来越多的了解魔法世界和十三年前哈利父母的死,哈利终于在一年之内做了不那么引人注目的事情。罗琳也许意识到了读者们对最终BOSS的不满,所以她就描写的越来越来越来越恐怖,当然,越是这样,越能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带来了质的飞跃,哈利的心理描写增多,他和朋友们都迎来情窦初开,随之而来的是情节增多、书的厚度增大。魔法世界迎来了三强争霸赛和魁地奇世界杯,预示着魔法世界的顶峰已经到来(开放性)。我出场啦(哈哈……),虽然有9个月和冒充老师的食死徒在一起上课,可依然没有动摇哈利的勇敢坚强,后来虽然被暗算参加三强争霸赛,可他仍然挺过去了,而挺过去之后呢?即是伏地魔的复活,哈利又一次凭借着勇气死里逃生。心理描写的增多更加吸引了我,我相信肯定有很多哈迷是由于此而加入阵营的。书是经典,电影则不然,剪掉的剧情太多,片风更加接近恐怖片,前面说道这种恐怖效应可以体现哈利的勇敢坚强,可是过分的恐怖就只能体现它的种种不真实。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达到了一个巅峰,即厚度和细节的巅峰,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趋于电影化,冒险、遇难的情节越来越多。哈利的五年级,心理已经不再和小孩子一样了,而他所经历的灾难也越来越多,先是魔法部的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教学,再是食死徒的越狱和进攻,最后是哈利教父的死亡,而且这一年哈利见识的比一般的成年巫师都要多,他承受着如此多的事物,最后还可以冷静的听邓布利多教授说教,这不就是比我们强的能力吗?不止是运气使他胜利的啊。这一年,哈利的心理和感情因素成长了很多,罗琳的手笔越来越能接近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了,而且从中还能体会出它的寓意——忍受、坚韧和对困难的承受是做人的基本。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是一种升华,终于在全世界读者的期待中揭开了所有的谜底。黑魔王伏地魔死在自己的魔咒之下,主人公哈利活了下来,与金妮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罗恩和赫敏也共结连理儿女成双,在一场悲壮的战争之后,活下来的人没有理由不幸福。

尽管战争是残酷的,死亡的阴影一直笼罩着书中的每一个人,但作者却让“爱”的主题从始至终的贯穿整个故事,随处都能让人感到一阵温暖与动人。韦斯莱家族亲人间相互扶持包容的爱;罗恩和赫敏战斗中的患难与共的爱;哈利和金妮彼此理解支持的爱;卢平和唐克斯同生共死的爱……而这其中最让人感叹唏嘘的,是亦正亦邪的“混血王子”斯内普对哈利的母亲莉莉一生不变的爱,为了这份爱他忍辱负重,甚至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很难相信这个一直让人觉得冷漠无情的男人,有着这样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深埋在心底。

死亡,其实斯内普早已注定的结局,即使他憎恨邓不利多给他这样的安排,他还是接受了。在他杀死邓不利多的那一刻,他所背负的痛苦无人能懂,而他的生命也已不再属于他自己。又或许在多年以前,在莉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时候,在他决定帮她继续保护和帮助哈利的时候,他就已为这样的死亡做好了准备。

斯内普是一个混血巫师,因为这样的身份,他的童年并不快乐,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也许正是因此而造成了他性格上的扭曲。长大后的斯内普内心世界非常复杂,深沉得一如他黑色的长袍。他总以冰冷的面具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隐藏起来,他学习大脑封闭术,封闭着自己一切思想与情感,不让任何人得以窥视。在他的一生中,他几乎没有朋友,又或许他并不需要朋友。然而,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无情,没有人能理解邓不利多对斯内普何以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任,当结局铺展开来,人们才懂得,因为邓不利多看到了斯内普灵魂深处

珍藏的那份爱。

骄傲而又自卑的斯内普啊!他将詹姆视为一生的劲敌,因为莉莉的关系,他渴望打败他。他一次又一次的成为詹姆的手下败将,却未曾屈服过。他用恨武装起自己那一份骄傲,维持着一个男人在对手面前的尊严,在那个时刻,他不能接受别人同情与怜悯,尤其当那个人是莉莉。面对着莉莉的美好,斯内普却有着深深的自卑感,他不敢像詹姆那样热烈的追求莉莉,即使当时他和莉莉是最好的朋友,即使莉莉和他一样厌恶着傲慢自大的詹姆。徘徊在极度的爱与恨之间,这样矛盾的情感纠缠了他一生,同时也成为了他生命中骄傲与自卑的一部分。

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局。2007年,哈利波特七终于问世了,追逐了太久,结局临近的时候我反而不敢轻易触摸,于是直到现在才看完最后一本。哈密们的十年苦等终于得到了一个欣慰的结局,伏地魔被命中注定打败他的男孩所打败,哈利和金妮在一起,罗恩和赫敏终成眷属,尽管我们热爱的喜欢的崇拜的一些人死去了。但是,长大的我们也已经明白,不是所有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都是毫无损伤的,成功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十年,我们成熟了,故事里的哈利成熟了,成熟的我们更加珍惜这个让人流泪打动人心的结局!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2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3

《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

今天,我们学了《草原》这篇课文,老舍先生笔下的草原真是美不胜收。“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句话把小丘柔美翠绿的特点写了出来,把小丘比作成一幅幅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难怪老舍先生写道:“在这样的境界里,连老牛和骏马也静立不动”。是啊,连老牛和骏马都被这草原美景深深的陶醉了,又怎能不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假如我是歌唱家,我要让最美的歌声回荡在辽阔的草原;假如我是摄影师,我要用最高超的技术来拍摄这如诗如画的草原;假如……

草原上风景美,草原上人们的热情更感人。“不知怎么得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还端来了最出名的手抓羊肉。鄂温克姑娘们唱的唱,跳得跳,表达着他们对汉族人民的友好和欢迎。“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读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一首歌曲: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怪不得老舍先生在文章最后感叹: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语言大师老舍先生在《草原》一文中故意将互相对立和排斥的描写巧妙地熔于一炉,使语言在简洁中见意蕴、普通中见哲理,生动而鲜明地表达复杂的思想感情。现举例分析如下:

一、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翠色欲流”是说翠色将流而未流;而“流入云际”,则是说翠色已经流入云间。这两者是自相矛盾吗?其实,这非但不矛盾,反而形象地显现了草原景物的逼真情态。“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分别描写了两种不同的视觉形象。前句是近镜头描写:草原绿得浓厚将滴,绿得油亮闪光,给人“欲流”的感觉。这是化静为动,突现草的色泽,草的生命,也抒发了作者无限的热爱和赞叹。后一句是远镜头描写:极目远眺,草原与长空相接,浓绿与云天照映,翠色千里,连绵不断,一直伸向云天深处。再说汽车在前进,视野中的那些“只有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小丘,一碧千里的草原,不正在悄悄地流入云天吗?

二、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

“惊叹”与“舒服”,“愿久立”与“想坐下”是互相矛盾的。其实,作者惊叹的是那从未见过的“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的大草原;舒服的是草原浩瀚、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视野开阔、心胸豁达、令人心旷神怡;“愿久立”,是因为草原景色迷人,“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静立不动”,何况是感情丰富的人;“想坐下”,是因为眼底美景沁润着心田,诱发起激情,要抒发、要表达。正是这矛盾的笔触巧妙地刻画出“我”在这种特定境界里的丰富的内心感受。

三、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

既然“看不见什么东西”,怎么还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呢?其实,这是运用了一种叫“舛(chuǎn)互”的修辞手法。它对某一事物既全面肯定,又部分否定;或既全部否定,又部分肯定。看见“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是为了更真切地衬托和强调“初入草原”时的静感。这是以声写寂,以动衬静,从而突出了辽阔草原寂而不死,静中见活的生机。

文意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作者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研究而得到的一种认识。由于客观事物千差万别,变化多端,作者的认识就有正确与错误、深刻与肤浅的区分,这就需要认真体会,反复研究,一直“炼”到认清事物本质,写出切中肯?紫的文章来。

这方面,我们要谈到第十一册老舍的《草原》。文章记叙了作者第一次访问内蒙古草原时看到的美丽景色以及受到蒙古族同胞热烈欢迎的情景,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对汉族人民的深厚情谊,充分体现了祖国是各族人民团结友爱的大家庭。这是本文的主题思想,亦即文意所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平等的民族政策,形成了多民族统一的大家庭。老舍通过记叙访问草原的情景,反映民族友爱的主题,提炼出这一文意,无疑是抓住了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关系的真实本质,十分正确。

当然,正确的文意要有恰切的表达。老舍按照初入草原、欢迎远客、蒙古包外、蒙古包内、主客话别的顺序记述,注意突出蒙古族人民远出相迎、热情款待、亲切联欢的场面,字里行间渗透着蒙汉人民间的血肉深情。

值得研究的是作者在提炼文意的过程中,把文意浓缩成“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两句诗,寥寥十四字,蕴含着丰富深刻的思想感情,给读者留下了回味不尽的余地:

内蒙古草原空气新鲜,天空明朗,广袤无边,一碧千里,到处是翠色欲流,令人陶醉,岂不是与“天涯碧草”贴合相应了吗?诗句中的“何忍别”、“话斜阳”正是“蒙汉情深”的体现和写照,它又与上文蒙族牧民纵马奔驰,以主人的身份远出迎客,盛情款待,歌舞娱宾的描写有机勾连,桴fu鼓相应,实在恰到好处。

同时,作者引诗作结还收到了揭示题旨、深化文意的效果。“蒙汉情深”“深”在哪里?作者一行刚刚踏上草原,就从心底里油然升起热爱之情;牧民远出迎客,欢呼,握手,敬酒,唱歌,表演,双方亲如一家,融洽无间,更加显露了蒙汉间的深情厚谊。尤其是“何忍别”突现了主客双方的内心世界,两情依依,不忍分别,自然“情深”了,而“话斜阳”则展示了主客双方的动人情态,话语绵绵,难分难舍,不是“情深”会如此吗?完全可以说,引诗是对蒙汉民族间兄弟之情的凝炼概括,也是对文意的进一步拓展和强化。

另外,引诗中的“天涯碧草话斜阳”仿佛一个特写镜头:主客双方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依恋不舍地娓娓交谈,时间不停地推移,夕阳渐渐西沉,他们竟浑然不觉,这是蒙汉情深的形象映现。他们“话”什么呢?也许感谢主人热情接待,也许希望客人不久再来,也许是双方互相勉励,携手并进……这一余味不尽的特写镜头与“蒙汉情深”的全篇之旨紧相扣合,岂不是进一步深化了文意吗?

因此,炼意正确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融化、深化、强化的过程。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4

《理智与情感》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处女作。埃莉诺和玛丽安两姐妹生在一个体面的英国乡绅家庭,姐姐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却往往情感毫无节制,因此在恋爱中碰到挫折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本书和作者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堪称姐妹篇,同样以细腻的笔触和生动的对白叙述没有富裕嫁妆的少女恋爱结婚的故事。

《理智与情感》无时不散放着理性的光芒,并以书中主人公卓越的理智的头脑和其机敏与智慧,当然了,还少不了她心中炽热的感情,来表现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中心思想。《理智与情感》是一部寓于情趣与幽默的作品。它以两姐妹曲折复杂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表达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关系,以及很多情况下,理智应更胜于情感的主张。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对情感的赞美是当时文学的主流内容,许多人都认为有无法克制的强烈情感才是优秀人物的表现,而无论这种感情是否会给其自身或其家人带来痛苦。如果想要克制或隐藏,那便是错误。而简则通过两姐妹的故事对这种观点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从书中可看出,她认为诚挚热烈的感情固然重要与可贵,但仍需理智去控制与调节,毕竟情感是感性的,任其随意发展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不论对自己还是家人都会有伤害。只有同时具备理性的头脑和思维,才能避免或把这种伤害降为最低,这无疑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理智与情感》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独特的个性,然而就读者接触最多和作者想要着重表现的,那就要数达什伍德家的两姐妹了。

埃丽诺,达什伍德家的大女儿,一个感情丰富而又富于理智的姑娘。从故事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她比她的母亲和妹妹更加有头脑与理智。埃丽诺办事缜密,考虑周全,谈吐智慧。不论是对他所爱慕的爱德华还是厌恶的露西,在众人面前,她都能以礼相待。而且,不论是埃丽诺好奇,喜爱或是厌恶的话题,大家共同讨论时,她总能保持一定的冷静与思考的头脑,既不显示出异常的过分的关注,也不让大家感到自己是个扫兴的角色。任何事,埃丽诺总是拿捏得那么有分寸,那么合适。此外,埃丽诺还是个善良的姑娘,善于从他人身上发现优点,善于替他人着想。对于詹宁斯太太,虽然她的行为充分说明了她缺乏大脑,但埃丽诺却总在自己的朋友与妹妹面前谈起她的热心,慷慨与正义。并且为了詹宁斯太太在伦敦自己家中的时光能舒适的度过,而不受玛丽安的嘲讽与冷漠,也为了玛丽安不做出过火的事儿而使自身受到伤害,即使自己并不心甘情愿,还是同意接受邀请,陪妹妹一道前往。以上的一切都显示了埃丽诺理智的头脑,但并非说明她是一个缺乏感性的人。相反,埃丽诺同她妹妹一样,拥有一颗富于情感的心,只不过她更善于控制这种情感。她对爱德华的倾心,无论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情况都从未改变过。她没有因爱德华的不善言谈,行为呆板忧郁以及众人对他的指责而遗弃他,她看中他的正直,诚实,稳重,宽容的人品,为他在家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表示不平,为他不幸的第一次订婚表示同情。并且无时无刻不在为爱德华着想,为能使他的境况有所好转而努力。甚至在听说了爱德华早已订婚的消息后,埃丽诺依然钟情于他。得知这消息后即使她极力掩饰,还是不难看出这个消息对她的巨大打击。可见,她对爱德华的感情是强烈的,忠实的,实际的以及是一成不变的。这证明了埃丽诺不仅理智,同样有颗富于情感的心。并有一个清晰而理智的头脑来时刻提醒她去制约一些无谓的感情冲动。理智,善良,机智是她特有的魅力。

同理智思维发达的埃丽诺相比,她的妹妹玛丽安则要显得感性许多。拿中国名著《红楼梦》中的两个女主角与之相比,若把埃丽诺比作八面玲珑的薛宝钗,那么玛丽安当之无愧的要数林黛玉型了。聪明伶俐,却又过于多情善感。看到秋日的落叶与萧瑟,玛丽安会觉得有种悲伤萦绕心头,正如当初葬花的黛玉一般。玛丽安对待爱情总抱着富有浪漫色彩的幻想,总想嫁个“人品出众,风度迷人”的如意郎君,对待感情总追求来的轰轰烈烈,浪漫传奇。对感情的表露也是十分的直白明显,以致于多次被詹宁斯太太拿来取笑。与埃莉诺不同,玛丽安在社交上同她的感情观十分相似,对待自己喜欢的人热情十分,关怀备至,对待不喜欢的连最起码的以礼相待也难以做到,总是冷潮加热讽,给予一副冷漠的面孔。这种情感或许是当时那个时代最推崇的情感观,但简借助玛丽安充分说明了这种情感观的不妥。玛丽安最后被威洛比抛弃,在他们所引以自豪的情感观的支配下限入痛苦的深渊,无法自拔,差一点丢掉性命,也给朋友和家人带来了不可摆脱的痛苦。这就是过于感性的弊端。但抛开玛丽安“感情有余,理智不足”的缺点,她也是个十分优秀的姑娘。玛丽安聪明机智,有正义感,对于自私狡诈的势力之徒的攻击,总是立即给与不客气的还击。她酷爱读书,头脑充实有思想,不同于缺乏常识的平凡之辈。玛丽安十分爱自己的妈妈和姐妹,无论是感性过头的她,还是后来受到教训,最终变得理智的她,都不愿让自己的朋友,尤其是亲人因为她而感到痛苦和不安。并且,在变得理智后,尽力去弥补自己因过于感性而带来的损伤。像故事里说的“一但玛丽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他会用一切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他的确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说完了故事中的两位女主人公,再来谈一位同样生着俏丽面容,拥有理智头脑的姑娘把,她就是露西。斯蒂尔,詹宁斯太太的亲戚,爱德华的第一个订婚对象。这位小姐既不同于玛丽安,有丰富的情感,也不同于埃莉诺,有理智善良的心。她在感情上可谓是一贫如洗,“理智”上也只能仅仅被称作富有。她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行事上机关算尽,貌似很有理智,很有情感,实际上满脑子歪门邪道,虚情假意。她财产不多,为了生活的富裕,先与爱德华订婚,当爱德华因为她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之后,又将其抛弃,转而嫁给爱德华的弟弟。在这同时,还总是对埃丽诺进行恶意中伤,以满足自己的妒忌心理,表面上还装得无比可怜无辜。好在埃丽诺每次都能给予不卑不亢的还击,让露西无法得逞,看时真是大快人心。露西善于拍马奉承,为此赢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被视为掌上明珠。但要问她究竟喜欢谁,爱慕谁,我想出了金钱也别无他人了。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通过这三个人,想必作者已经把自己的观点表达的很清楚了。人要有丰富的情感,但不能感情用事。必要的时候应受到理智的制约。简认为谨慎行事和内心冲动应保持平衡。她对金钱可以买到高雅生活的观点表示尊重,但对简来说更重要的还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这部作品是围绕着理智与情感而展开的,实际上也是为绕着保持自我的完整与满足社会的要求这一主题而延伸的,重在说明人固然是一个情感个体,但也需要融入社会。做一个具体的社会人,既有自己独特的情感与个性,又有必要的理智加以制约,使其能与社会融洽,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5

虽然每个人读书的视角不同,从书中读到的东西也不同,但一个积极乐观的人总能从书中读到积极乐观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没有美,而是需要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去发现美丽的所在。当然读一本好书,更能对一个人产生很大影响。近期读了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令我受益良多。它描写了南北战争时期伟大的战争英雄背后的更加伟大的女人,它有其深刻和广泛的社会背景,再现了美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并且以主角郝思嘉为主,瑞得,媚兰,卫希礼在她周围与她形成对比,刻画出他们各具特色的鲜明的形象。更主要的是作者用女性的眼光去写女性,写她们的伟大,不平凡,以及她们的追求。突出主角郝思嘉的人格魅力,使亿万读者为她倾倒。

这位光彩四射女主角的身上,有很多我们现代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需要学习的地方:首先是勇敢坚强,勇于面对现实。经过了战争的洗礼,主角郝思嘉对现实的认识更具有实在意义,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一个从没干过活的人亲自下地干活,劳动使她那原本细嫩的手上长满了老茧。饥饿,贫穷让她变得成熟和勇敢。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多大的危险,她都坚强勇敢的面对。就连失去她最爱最崇拜的母亲,她也坚强地接受了现实,勇敢地担负起母亲的使命,担起重担经营被战争洗礼的家。她永远明白她需要的不是难过,而是勇敢地支撑下去。我们现代女性不是更需要这种坚强勇敢,面对现实的勇气吗?现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女性要面对的压力来自各个方面:有来自传统的男尊女卑,来自社会的女性是弱者、来自家庭的束缚、来自工作的对女性的歧视。面对这些我们所能够做的就是要随时调整好心态,努力适应各种变化,勇敢地迎接来自各方面的挑战。用我们的坚强、勇敢、智慧来证明自己,我们女性也是生活的强者。我们所在企业已经在改革,改变过去那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状态,有的女职工就提心吊胆,总怕自己不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但是大多数女职工还是能够面对现实,不断学习,不断向新的目标发出挑战,不断战胜自己,为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在主角郝思嘉的身上我们还看到了一个不变的真理——有梦就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依旧会升起,明天是新的一天。“tomorrow is an other day!”这句话给我们道出了一个真理,那便是永不言弃,也就是说永远都要有追求。说到追求,人人都有,只不过是各自的目标不同,重点不同,方法不同罢了。有的追求温饱安逸、有的追求贪图享乐、有的追求学业有成、有的追求事业辉煌,有的追求财源滚滚、有的追求家庭和睦、爱情美满…追求是我们对美好目标的积极行动和探求。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明天太阳一定会照常升起,明天又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尽管成功可以让我们踌躇满志,失败让我们遗憾良久,但总有一点是可以肯定,只要我们不懈地追求过,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不断地追求才使我们短暂的生命变地丰富多彩;正因为有了追求,我们才有动力,时刻准备着向理想冲刺;正是因为有了追求,才让我们的生命永远生动,生生不息;正是因为这些时刻的不满足,才让我们可以去努力,去追求。追求是我们的人生指南,追求为我们的人生导航,人生没有追求,就如同被蒙住了眼睛。主角郝思嘉的一生虽然是辛苦的,但她从来没有停止过自己的脚步,总在马不停蹄地向前,追求一个个未完成的目的。所以她常会说“tomorrow is an other day!”。我们现代企业中的女性更要有追求,追求是我们人生的向导,它可以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带领我们走出人生的困境,缩短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收获喜悦。

主角郝思嘉带给我们的第三个启示是勇于接受挑战。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去逃避,而是想办法解决,她在不断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过程中学会了适应环境,虽然很多的问题对当时是很多男性来说都是解决不了的。众所周知,企业中的女职工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企业的"半边天"。因此我们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能满足于现状。一旦感到对现在的工作驾轻就熟,我们就要申请新的任务或承担新的挑战。不断为自己设定新的目标。不断学习新知识,与现在的科技保持同步。网络时代的今天需要我们用互联网知识来武装自己。还是说说我们自己的企业,每年都要竞争上岗,而且还要实行轮岗。起初很不理解,不明白领导是怎么想的,干嘛要在对工作熟悉了之后又调换呢?直到一天突然看见这样一句话“2到5年最好变换一下工作。有时横向的变动比晋升对你的事业更有利。”才明白公司领导的真正意图,真是用心良苦。加强岗位轮换工作,可以提高女职工应对改革挑战的能力。为适应企业改革和职能转换的需要,女职工应得到全方位的锻炼。多数女职工工作在单一岗位上,一干就是多年,甚至有的女工从参加工作到退休都未换过岗位,这种局面,使女职工接触面狭小、眼光狭窄、业务知识欠缺,限制了女职工的本身的发展。只有加强岗位轮换工作,使女职工得到多方面锻炼,在任何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担当重任,在众多岗位上同男同志一样并驾齐驰,在企业改革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女职工也要拥有创业者的决心,选择挑战最大的岗位。我们要对自己能够胜任的挑战充满自信。

主角郝思嘉不顾社会上的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独自经营木材厂,不管有多么困难都不放弃,这在当时社会真的可以称之为创新。创新是进步的灵魂,是企业兴旺发达的动力。女职工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我们在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贡献的同时,同样也能赢得自我发展的机遇和发挥聪明才智的机会。建设创新型企业的宏伟蓝图需要广大女职工用智慧来描绘、用双手来建造。要增强女职工创新创业的意识,提高女职工创新发展的本领,我们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技术进步和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各种创新活动。根据本身、本岗位的实际,努力提高新水平,掌握新技能,学习新知识,创造新成果。通过开展活动,激励广大女职工学习创新知识、培养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今天的职场充满了众多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这样一个挑战与机遇并存的环境中,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改变自己适应环境,把握机遇。“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才会为我们提供不竭的源动力,让我们永远充满活力。作为我们企业中的女性,要勇敢的面对各种变化,克服畏难情绪和恐惧思想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去对待工作、学习和生活。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学政治、学科学、学文化、学管理、学法律。超越性别自我、超越生存自我、塑造人格自我;树立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自信、自强、自尊、自立的精神。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充分挖掘潜能,要有竞争意识、能力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超前意识,促使女职工更新观念,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和“充电”,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迎接挑战,成为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6

《创业史》是柳青的一部自觉实践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探索中国农民历史命运和生活道路的长篇小说。小说讲述的是梁生宝买稻种、活跃贷款、进山割竹等事件带领贫雇农走互助合作化道路创业致富的过程。从创业史的写作背景看,在历史主义的思维下,我们不难看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农民而言,土地革命是一场内在的革命,农民是这场革命的主体,对土地的追求成为革命的强大动力,但是公有制的建立,需要农民交出他们的土地,这对农民是个很大的冲击。在这个大背景下,《创业史》呼之欲出,成为这个问题的回应者,被称为是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史诗性著作”。

小说主人公梁生宝,是一个不怕艰苦、敢于担当的年轻人,他排除万难,坚持自己的理想,并为之行动,这都是作为一个创业者所必须的品质。但抛弃他在主流之上作出的贡献,这个人物可以从其他的角度上挖掘出更丰富的深层意义。

与梁生宝相对,徐改霞是柳青竭力用新的理念去塑造的一个新社会的新式女性,在她身上表现出了妇女对命运的抗争精神。文本在叙述着新式人物梁生宝领导的互助组在战胜重重困难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合作社的宏大事件的故事缝隙,将梁、徐两人的爱情故事情节镶嵌其中,不仅增添了故事的可读性,也将徐改霞这一女性形象从包办婚姻到据理抗婚,从解除婚约到大胆追求爱情,从进校读书到最终走进城市成为新时代的一名工人的发展历程娓娓道来,展现了徐改霞不懈追求婚恋自主和人生理想的性格塑造过程。从这一个侧面,作品勾勒了徐改霞这一人物不懈追求的心路历程,真实反映了在农村的变革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的精神追求和城市梦想。

徐改霞身上继承了“五四”以来女性觉醒意识,而婚姻的不自由使得这种自觉的觉醒有了发泄的突破口。作为新时代成长起来的新女性,徐改霞敢于大胆追求自己的爱情,“思想前进”“生活有意义”的青年才是她择偶的标准。梁生宝积极上进,是年轻的共产党员和合作社的带头人,是一位“政治 运动的积极分子”,这正是她理想中的对象。在她的积极热情下,二人陷入了恋爱之中。

旧式包办婚姻的阴影以各自的方式和原因分别从二人的身上退去,横亘于二人间的最大阻碍也不再是阻碍,然而,甜蜜美好的爱情却没有得到一个幸福的结局。这其中固然是因为刚解放的农村中对于包办婚姻的固执坚持,对男女自由恋爱的恐慌和强烈反对。

然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梁生宝这个人物身上的“两面性”和人格错位。梁生宝一方面享受着徐改霞给他带来的甜蜜爱情,另一方面是作为文本中的一号人物强加给他的“理念化”,他是“党的忠实儿子”、“无产阶级英雄的典型”,在他的身上要体现出一心为公、公而忘私的优秀品质。然而,当柳青希望塑造的新式女性在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下逐渐成长,变得坚强、自主、果敢,缺乏传统妇德温柔、顺从的因子时,已经“大大超出了男权话语的框架……徐改霞与人们看惯了的低眉顺眼、被动顺从的妇女形象相去甚远”。所以,梁生宝时时感到压抑和不自在,初时他在徐改霞前面还是带有一丝农民的自卑的,而到后来,他与改霞的距离越来越远,最后甚至是一直避开着她。梁生宝是一个有着新思想的青年,但在他内心深处又有着乡土农民的传统观念,他很难接受“变化了”的改霞。

这从后来他对刘淑良和徐改霞两人的比较中道出原委,他对刘淑良的映象是:“庄重、精明、说话有分寸。”“这女人的性情是比慌慌溜溜的改霞稳重得多。”“生宝望着大方正经的刘淑良的背影,觉得她真个美。连手和脚都是美的,不仅和她的身材相调和,而更主要的,和她的内心也相调和哩。生宝从来没有在他所熟悉的改霞身上,发现这种内外非常调和的美。”而在改霞身上所表现出的敢于大胆追求爱情、自主选择生活道路、抛弃传统妇德等个性,梁生宝却看作是不顺从、不稳重,甚至有点不正经,缺乏调和的美。这已经超出了他的心里想象和道德承载能力。他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他的心中燃烧着熊熊热火——不是恋爱的热火,而是理想的热火……为了理想,他忘记吃饭。没有瞌睡,对女性的温存淡漠,失掉吃苦的感觉,和娘老子闹翻,甚至生命本身,也不是那么值得吝惜的了。”

显然,此时的'梁生宝人格已经分裂,毫无私心杂念,没了七情六欲,仅剩下空壳的肉身而已。生宝为了合作社的“事业”也就不惜牺牲自己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爱情了。

故事的结局毋庸置疑,权力话语下的爱情言说本来就是没有选择的选择。对爱情一往情深的徐改霞,在大胆追求后,却最终失望至极。爱情受挫后的心灵苦痛更加坚定了她选择“离开”的决心。在与命运抗争和自我追求中,徐改霞这一人物的性格趋向成熟,这为她最终选择离开蛤蟆滩而走进城市做好了精神和心理上的铺垫

真正要从农村走向城市,徐改霞在心底是做了长时间的心理斗争的。参加国家工业化建设是50年代人们特别是农村年轻人的一种理想,并是内化为个人的一种自觉行动。但改霞的“心沉沉地下坠,她感到难受,觉得别扭,翻来覆去思量一件事情——你是不是情愿离开美丽的蛤蟆滩,到大城市里去参加国家工业化吗?她心里想去呀!对于她,一个土改中出现的知识分子,一个向往着社会主义幸福美景的青年团员,没有比参加工业化更理想的了。参加工业已经变成一种时尚了。工人阶级的光荣吸引着改霞。靠自己的理想,她打消不了参加工业这个诱人的念头。”她的心情又是矛盾的。当她为报考工厂征求梁生宝的意见而受挫时,她的心一下子沉下去了,她“感到脑子有点麻木,感到失望”,“她的心被戳疼了”。梁生宝僵硬的态度、“带有讽刺意味的笑容”更是给她心灵上一个沉重的打击。

她一直在思考着何去何从的问题。她的心情是矛盾的、复杂的。但此时的她更看重自己的存在和感受,她认为“搞对象既不是为了吃穿有人管,更不是为了生理上的需要”。她不愿成为“任男人摆布,把男人的搂抱亲吻看做赏赐的女性”。她时常想:“生宝想和她好,也是想叫她给他做饭、缝衣服和生孩子。”她也“不甘心当个庄稼院的好媳妇”,她觉得“离开生宝去住工厂,是正当的”,“是爱国的、前进的和积极的”,她的心就坚定起来,坚定了考工厂的决心。她所追求的“新生活”体现出了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体现出大胆追求自由婚恋的精神和一个新社会的女性主体意识的凸现。在“去或留”的二难选择中,她“把这个人生问题,翻来覆去,想得很深、很细。……她想:生宝肯定是属于人民的人了”。

当她感受到生宝的爱情是靠不住的时候,但自己的人生理想不能丢掉,毅然选择了离开,“奔赴祖国工业化的战线”,步入了城市,寻求属于她的那一份天空。这是她所追求的人生理想,也实现了作为一个农民进入城市的梦想。尽管徐改霞的爱情观曾受到过批判,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梁生宝和徐改霞两人对国家意识形态的敬仰是一致的,一个是选择进城当工人支援国家建设,一个是坚守在农村开展合作化运动建设国家,实质上殊途同归,并无矛盾,唯一牺牲掉只是那“微不足道”的爱情罢了。

《创业史》作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初期革命的史诗,在反映农村历史面貌的同时,作者常常将自己的笔触从广袤的农村大地伸向了城市的一角,仰望城市。文本中不少的篇幅描写了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城市建设的情境,想象着城市工业化建设的热潮以及农村青年报考工厂的场景。小说在抒写了徐改霞这个农村女性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以及对自我爱情的追求的心路历程时,让我们在徐改霞这位“美丽、勇敢和富于幻想的农村姑娘的性格特点”中多少也看到了一个隐藏已久的理想和一种不愿屈从的果敢性格,体现出尊重和维护个体权利的现代观念。中国农村正是在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萌生出现代意识,尽管这种意识让人感觉是那样的朦胧,却是难能可贵的。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7

——读余华小说《活着》

也许你不熟悉作家余华,也许你没看过小说《活着》,但相信你一定听说过电视剧《福贵》,一定对剧中福贵跌宕起伏的一生唏嘘不已。而在其原著《活着》中,读者能够感怀更多的却是那种“含泪的笑”。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

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也许作家无意在此刻意构筑诸如文明人与乡人对待生命的态度与认知、生命力的强盛与委顿相互对立的模式,我们更没有太多的理由嘲笑春生的怯懦,毕竟,春生的悲剧是一个时代的畸形的产物,毕竟“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已从哈姆雷特的身上铺衍至今,毕竟信奉“宁可五碎不为瓦全”的春生与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福贵有着太多的差异,然而,我们体悟到的是,“坚韧”真的不是一个可以简单表述的词,只有活着才是所有价值实现的基础啊!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因为普通大众所信奉的简单的生活,使得他们尽管卑微贫穷却永不丧失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小说读后感3000字左右 篇8

荷风香似雪如果说婚姻是场赌博,我想可能是因为你永远不可能预知,两个人会一起面对多少事儿。开始大多是欢喜着牵手的,这手能牵多久,也尽不可知。情感意外,天灾人祸,都可以,分开两只相握的手。能够一牵50年,走到金婚,实在是不容易,特别在我们这个时代。

《金婚》的电视剧没看,前几日看了小说。文丽、佟志,大庄、庄嫂,两对夫妻,佟志和大庄是同事又是铁哥们,俩家做了一辈子的邻居。庄嫂来自农村,打小和大庄订的娃娃亲,没多少文化,但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文丽是小学老师,爱看小说、舞跳得好,爱打扮,比较小资,但生活上有点儿一窍不通。重庆的佟志家务活全干,典型的南方模范老公;大庄在家里是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主儿,整个一个北方大男子主义的代言人。大庄是个很招女人的男人,在结婚前,和文丽的表姐梅梅谈过恋爱,文丽一直觉得大庄他们是包办婚姻,不道德,她打心眼里看不起来自农村的庄嫂。两对夫妻门对门住着,庄嫂特喜欢模仿文丽的穿着发型,文丽为此很生气;庄嫂特别会过日子,菜烧得特别好,文丽的孩子和老公又经常会被对门的美食馋得垂涎三尺,文丽就更生气了;文丽生了三个丫头,庄家有个儿子…在文丽眼气庄嫂的同时,庄嫂也气,为什么文丽不但长得比自己好看,身材比自己好,还有知识有文化?自己想要女儿,为什么就生不出来?…不幸福有时候真的是来自于对比。哈哈,这样天天比,两个女人的关系处得真不怎么样,尽管两人的老公关系铁得不得了。但到后来,两个人都真正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对方的好,一下就成了好朋友。是呀,工作、家庭,孩子、老人、老公,一天到晚女人得操多少心?女人,都不容易。

感觉大庄和庄嫂,两个人前后的位置整个颠倒了一下。一开始,是大庄特别强势,什么都他说了算,特牛。但到最后,凡事却成了庄嫂说了算,大庄对庄嫂成了百依百顺的。一开始大庄似乎没太把庄嫂当回事儿,但当庄嫂突然倒下来,他才发现原来庄嫂才是家里的天。庄嫂是粗粗壮壮即没文化也没什么情调,风风火火像个男人一样。半辈子风流的大庄,在庄嫂去世之后,望着晾着的被子叨叨:"淑贞,你说我的被褥得经常晒,我都晒了,我每个星期晒一次,一点都没偷懒啊!每次晒回来,被子上有一股好闻的味儿,你说那是太阳的味儿。这被子上有了太阳的味儿,就消毒了,灭菌了,人就不生病了。我闻着这股味啊,睡得可好了,我一直都没生病。可是!可是我想生一场病,想生一场大病…"淑贞,就是庄嫂。看到这里,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哎,几乎天天在一起,一呆四五十年的,除了夫妻,还有谁?这么长的时间处下来,但凡有点儿良心,谁能放得下对方?

大庄,大众情人差不多吧,特别招大姑娘小媳妇的一个人,梅梅为了他竟然一生未嫁。但两个人有什么吗?似乎没什么事儿呀。看大庄招惹这个,招惹那个的,最终,他的心中有的,竟然是他开始不怎么看上眼的老婆。找老婆要找什么样的?像文丽一样漂亮、有情调、有文化的?还是踏实能干、不漂亮也没情调淑贞?嘿嘿,我看从实用角度来看,还是淑贞。结婚是要过日子,漂亮不能当饭吃。大庄娶淑贞,那日子过得多滋润呀。

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关系的最难处的。小说中,婆媳关系的可见一斑。佟奶奶,精明能干,看不惯文丽那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做儿媳的,和老人相处,还是嘴巴甜点儿,心善点儿,对老公、孩子、老人耐心一点儿,老人会看在眼中,记在心里的。一家人,没必要凡事争个高低。文丽有一点儿事儿就往娘家跑,这一点儿,我觉得很不好。两个人的事儿,两个人自己解决呀,何必牵涉那么多人进来,简单的事情也搞复杂了。

两亲家母初次见面,文妈妈和佟奶奶的一段对话非常经典,可谓是绵里藏针呀。"…我们文丽在学校啊是优秀生,在单位啊是优秀教师,街坊邻居没有不夸的。可就是一样,老闺女嘛,从小有点惯她,没怎么教她做家务,好在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我常说小娟啊,你真是有福气啊,你这样粗手笨脚的,要搁旧社会遇到个恶婆婆,你还不得掉上三层皮?/文母冲着佟母笑眯眯地又说: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厉害,厉害。佟母也是很精明一个人,"佟母勉强点头,说:是啊是啊,其实新社会旧社会,既然有家庭,家务活总是要做的。做姑娘时不会没有关系,也不是什么难事,心放在家里就好。像我那几个女儿,从小也是不爱做家务,我是连打带骂好容易教会了,家务事现在还真是井井有条,婆婆都挺满意的。"哈哈,不动声色的表达了对文丽不会做家务的不满哦。"文母环顾四周,说:这么个小房子能有多少家务活呢。不怕你挑理,小娟结婚那会儿,我还真有点犹豫,我们小娟闺房都比这个大啊。她非要嫁佟志,我也喜欢那孩子,我就说结婚后住家里吧,相互还有个照应,我也能带带小娟,可佟志这孩子好像不大同意。你要是同意,就让佟志住家里吧?"…乖乖,不动声色的反击太厉害了。

男女关系,对围城内的男女绝对是考验。大庄年轻的时候,不是老是招蜂引蝶嘛,庄嫂对他那可是严加看管。佟志有个一直很喜欢他的女同学方卓娅,老让文丽冒酸水,但佟志不喜欢方卓娅,所以也无大碍。佟志去山区的分厂工作时,遭遇了精神之恋,遇到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李天骄,那才是他们婚姻中的致命伤。天骄年轻美丽,俩人相当谈得来,佟志和她在一起感到很快乐很轻松。当然,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个人之间连手也没拉过,清清白白的。但人言可畏,佟志因此影响了前程。事业是男人的荷尔蒙,也许真的没错。佟志因为事业不如意,脾气特别大。李天骄倒是事业发展挺好的,两个人再次相遇,李已经是处长,是佟志的上级了。李仍忘不了佟,两个人散步了,喝咖啡了,但也就喝喝咖啡,也没什么。但在佟奶奶病危的时候,文丽死活找不到佟志,偏偏这时候佟志在李家…虽说也算是误会,他们真没什么,但那种情况,想不误会都难。文丽漂亮,有个年轻同事暗恋她…现在的社会环境比那时又要复杂很多,两个人要想和平共处,不吵不闹,还真是不容易。女人心思细,一旦受伤,那可是很难痊愈。但吵了就吵了,过去的就过去吧,过去的事儿天天挂在嘴上,除了伤感情还是伤感情。不妨,心胸宽阔些。

《金婚》里有好几个孩子,文家的三女一子,庄家的儿子,还有文丽的外孙女改改,文丽的孙子小宝,从这些孩子的婚恋和成长过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人婚恋的缩影及子女教育的问题。庄嫂,虽说没什么文化,但孩子收拾的干干净净,规规矩矩,一点儿毛病没有,不得不说,她的家庭教育是成功的。她和大庄,也有过争吵,但似乎没当着孩子的面吵过,不像文丽,一天到晚吵吵,叨叨得人心慌。文家的二女儿,读书最有出息的南方,从小是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的。因为从小没跟着父母,后来再来到这个家庭,总觉得自己是外人。文丽分配任务时,让老大燕妮、老三多多干活,让老二南方和儿子小宝陪佟奶奶一起去散步。为什么呢?固然和老太太最喜欢南方有关,为什么老太太最喜欢南方呢?还不是因为那是她一手带大的?但如果三个孩子都是她带大的,很可能是老大、老二干活,老三、老四出去玩儿吧?文丽可能从心里对南方觉得愧疚。同样,南方似乎对文丽也一直有股怨气。南方太懂事了,让人感到心酸。不和自己多忙,孩子还是要自己带的。燕妮比较任性,当然也能干。一直任性的燕妮,结婚自然是自个儿找的。她当时不愿读书,就想和刘强在一起,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刘强复员回来,工作不如愿,经常打骂燕妮,燕妮离了婚。如果不是因为任性,燕妮可能不会嫁给刘强。南方打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缺少爱,所以特别珍惜爱,她对爱人不离不弃,让人感动。文丽是相当重男轻女的,在北方,在那时候,这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她的三女儿,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多多,多余的。哈哈,想到我们家,似乎和他们家这点儿类似,也是三女一男,我弟弟就像那个大宝一样,被爷爷奶奶宝贝着。我名字中的"朵",小的时候经常被戏称为"多"。多多可能是在家找不到爱吧,有些滥交,还未婚先孕了。在那个时代,相当少哦。大宝,做生意的,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

这几个孩子,小的时候让人操心,大了也让人不省心呀。做父母的,只要一息尚存,大概总少不了会替孩子操心,不管他操这心有用没用。最终,多多找了大庄的儿子(转业军人、派出所所长),也算是迷途知返,修成了正果。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儿,能不操心就别操那份闲心了。操心越多,孩子可能越嫌你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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