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房屋隐患排查总结(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1
5月3日,安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安排全省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
目前,全省城乡房屋建筑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本次会议指出,一些建筑违规改扩建现象非常普遍,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房屋建筑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统筹协调难度较大。
按照要求,安徽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对全省城乡自建房屋开展“大扫除”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居住风险。”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省住建厅积极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仓储物流等经营性自建房作为排查整治重点。
据统计,已经累计排查农房1111.1万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农房37.3万户,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800多户房屋全部完成整治。
按照部署,接下去全省将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况,逐一建档造册,不落一户、不落一栋。
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将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扫清隐患“雷区”。对既有的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生产经营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建,按规定完善手续;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要立即停业整改;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立即依法严惩重罚。
针对查找出来的房屋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管控和整改措施。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房屋,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立即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2
现将我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果
(一)排查录入情况
xx区排查录入农村x个行政村xx栋建筑,包括自建房xx栋,城市xx万个居民自建房屋,按户排查预估完成率x%,信息完整度100.00%。
(二)隐患整治情况
1.xx区排查居民自建安全隐患xx栋,目前已整治xx栋,整治率x%,未整治x栋为农户自建房。
2.城市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xx幢,整治xx幢,整治率x%。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发力强化保障。一是上下联合横向贯通,强化组织协调。区政府印发《xx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区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抽调专人组建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和六个镇(街)工作专班,与区直部门密切沟通,上下联动、条块融合,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技术团队下沉,强化培训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队,下沉到镇(街)、社区一线,采取“6+1”培训推进会,现场手把手培训,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系统操作和排查整治能力。
三是社区物业引路,保障走访摸排零遗留。积极发挥社区和物业触角、“活地图”作用,广泛宣传引导,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带领区、镇(街)工作专班、技术团队等快速摸排引路推进。
(二)健全运行机制,层层把关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明确镇(街)履行实施责任,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自建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直部门将城乡居民自建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镇(街)抓落实”排查整改机制。二是坚持“T+2”工作模式。即现场培训、指导、基础信息采集加2天电话指导、工作群指导,完成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填报工作。区、镇(街)工作专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日碰头、周研判”,3日内拿出推进方案,保证了排查录入工作不断档。三是落实层层把关制度。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项目要求,排查人员逐户排查,逐房采集信息,建立城乡居民自建房屋信息档案,录入系统。各镇(街)按照“两清单、一台账”,加强对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区、镇(街)、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创新大数据运用,摸排录入精准高效。
一是应用既有房地产大数据,快速覆盖。按照"xx数字房产”系统要求,信息录入技术团队将既有房地产大数据进行数据处理,通过技术手段直接融合入系统,实现第一批次的基础数据快速覆盖。二是现场办公查漏补缺,全面覆盖。区工作专班联合技术团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排期、集中现场办公,一对一指导社区人员通过后台快速查看设区划下的项目、楼幢列表并查漏补缺,结合“T+2”督导工作模式准确录入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实现了项目、楼幢和居民自建房屋信息全覆盖。三是用好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精准摸排。积极与区直部门对接,用好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工信和行政审批部门营业性机构等部门居民自建房屋台账,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集结部门力量,为精准摸排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四)实施分类整治,消除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隐患初判与鉴定。居民自建房屋结构评定技术团队查看项目后,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同时,实施初判有隐患的`居民自建房屋鉴定。其中,居民住房由区财政补贴鉴定经费;属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屋与其他行业、部门主管的居民自建房屋,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付鉴定经费。
二是分级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一般、严重、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三是落实镇(街)、部门常态化危险住房监测和整改职责。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汇总农村C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栋、城市D级隐患居民自建房屋x幢和14个棚户区台账,下发到各镇(街),由镇(街)负监督实施隐患整治,限期20xx年12月全部完成居民自建房屋隐患安全整治,并在隐患完成整治前进行危险居民自建房屋常态化监测和网格化巡查,按照“一房一档一责任人”的基本要求,村委、社区和镇(街)建立健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整治完成后,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办公室将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项目进行验收。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3
20xx年8月13日,我县安监局检查组对我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的检查。经过检查,在肯定了我厂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所作的努力和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将这些问题以执法文书的形式现场下达给我厂,责令限期改正。
指令书号:(冀唐滦南)安监管责改字[20xx]第(监管x015)号。问题:
1、1#生料磨提升机防护栏部分损坏;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不规范。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
针对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我厂安委会成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当时检查组的指导进行了完善和改正:
1、根据检查组所提出的1#生料磨提升机防护栏部分损坏的问题,我厂对生料磨车间及时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在24小时之内,将防护栏损坏部分修补完整并对其他作业现场安全防护部位检查一遍,同时对车间主任、班长和相关职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8月14日上午,厂安全科人员对问题部位进行了检查,看到破损的防护栏已经修复完好,其他部位没有发现问题。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中所出现的问题是,制度中所规定的对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的上报时限有误。我们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所规定的事故报告时限规定对我厂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中的事故报告时限条款进行了改正,并且认识到,我们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学习、领会、和掌握的还不够。所以,我们在以后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学习,才能准确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正确指导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3、责令改正指令书中所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一条,是指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没有职工入厂前、入厂后和离厂时均应进行身体检查的规定。所以,我们根据要求,对本制度做了相应的补充。
至此,我厂对县安监局检查小组在8月13日所责令改正的三项资料,均已改正完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仍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并坚决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决定,把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4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禁爱区”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房屋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进行全面“体检”,有力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圣水镇农村(社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镇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推进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安排排查任务、范围和标准等。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主体责任,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多方发动,确保引导到位。
开展“走街、串巷、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通过党群连心云喇叭、走访入户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群众自发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有效破解“群众不配合”问题。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资料21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6余次,推送微信3期。
三、摸清底数,严格标准,确保排查到位。
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面摸底,全面掌握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查用于网吧、超市、宾馆、饭店、校外培训、民办幼儿园等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年代久远、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和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在此基础上,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全镇已排查房屋共6781栋,其中:自建房665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6321栋,经营性自建房338栋),公建房122栋(经营性房屋81栋,非经营性房屋41栋)。
房屋隐患排查总结 篇6
为深刻汲取泉州“3·7”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南委办电〔20xx〕19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在去年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将重点排查整治以下10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的房屋;
2、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含群租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含厂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等厂房;
8、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9、土坯房、土木结构房屋;
10、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
同时,在排查中将特别关注以下4个领域: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城乡各类贫困户住房;
3、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又擅自加层或改变承重结构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房屋;
4、去年排查鉴定但尚未处置和采取“封房”临时措施未有效处置到位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三、各类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者应当确保经营使用房屋合法、安全与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整改,并主动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
四、全市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施工,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行为。市本级设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和武夷新区管委会、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也将开通线索举报渠道。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