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食堂食品配送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1
一、食堂现状:
1、食堂现最主要的问题是菜品质量不过关(主要指色、香、味、卫生)评判标准为饭菜浪费较多。
2、食品卫生不够好反应在食材存放和厨房、库房、餐厅环境卫生和厨师个人卫生方面。
3、食品安全也是首要考虑的,用餐时间过后食堂不能完全封闭的状况,对于存放于厨房的食物和调配料是不安全的,担心人为做手脚,引发用餐人员的身体不适。食材清洗不够达标,特别到夏季,蔬菜等食材含有大量农药,需进行反复清洗,才能保证入口卫生,保证用餐人员食用健康食物。
4、食材存放,冷藏的食物完整的直接进入冰箱和冷柜。食用时不利于冻住的不利于清洗,部分量比较大食物化开后分割不用部分再进入冰柜食材的不新鲜会引起浪费。
5、食用餐票引起的局限性,餐票设置目的是避免浪费,和便于统计用餐人数。
引起车间工人的不便和不满,导致工作很忙的没有票饿肚子,有票的可能吃不饱,还有不愿意吃倒掉,有票不用最后在宿舍吃泡面等。
公司免费给员工提供吃住,虽然不是不计成本的,但公司不在饮食上刻扣大家,既然钱花了,大家没有吃好,就是浪费,这就需要对厨房工作进行整改。
二、食堂现有人员配置及工资水平
1人已转正3500元/月,1人20xx年1月待转正工资3500元,1人还未到期工资2700元。帮厨2人(负责回汉灶厨房、餐厅卫生清理,洗捡菜、配菜、打饭、1人20xx年1月待转正预计工资1800元,1人还未到期工资1500元。
车间送饭员1人(负责中晚餐夜宵配送,食堂垃圾的清运,送餐车的维护,卫生的打扫)未转正工资1500元。
三、整改方案
1、首先厨房、餐厅环境卫生整改,厨房内部物品重新整理摆放,清理地面不长期摆放食材小件用具,所有物品上架入柜,工具、器皿摆放整齐,每天清洗,定期(10天一次消毒,夏季5天一次消毒)。厨房操作间在用餐时间结束后不存放任何食材及成品食物。
购入的食材入库保存前需进行初次清洗和分解,袋装存入冰箱和冷柜。肉类购入后,统一初清洗后,按照每次的用量袋装,每顿用一袋,可以杜绝食物反复融化导致的不新鲜。其他蔬菜等食材购入后也应初步检摘后保存。需使用时食材清洗也要遵守操作规程,行政部随时抽查。
2、厨房出品的食物即便是大锅饭也要精细做,切块要精细,食材的`切法决定食材的使用量和口味。大锅食物多,不易成熟,块小成熟快,易入味,更可以节省食材。
3、厨房回汉餐厅的通道,回餐厅通道封闭,二区三区间的汉餐厅通道从早8:00点开放到晚21:00关闭。厨房没有工作人员时无论工作间及餐厅门窗锁好,关掉电源、燃气,食材、调料收藏保存好,环境卫生整理好。
4、厨师个人卫生提出标准,行政不定期检查。服装是否干净、头发是否干净、身上是否有异味,手指甲是否干净等
5、餐票的实行为了减少浪费,浪费与否表现为泔水桶内的剩菜饭量,布置厨房厨师关注浪费量,行政督促协助改进菜品质量,菜品味道好,浪费就会减少。大力培训和贯彻节约精神,打饭提倡少盛勤打,不知自己是否喜欢可先少打些,吃了不饱,还可以再打,这样才能够保证员工吃好,吃饱。送进车间的.饭菜一样实行少盛勤打,送餐人员要观察剩饭量和,大家吃饭情况,吃的香,主动询问是否要再加些饭菜。避免饭量大的员工,因为没有餐票而吃不饱。
6、加强全体员工素质培训。订立详尽的员工行为规范(宿舍、食堂、公共娱乐室、工作岗位、公共卫生间、淋浴间的使用和行为)集中培训和班组车间的培训和学习。
员工素质提高了,公司内部餐票制度就可以取消了,对于外来人员用餐,购票金额早中晚餐实行不同餐标,并餐票购买费用要提高一些。餐票上写上时间。避免超计划人员吃饭,导致的饭菜不够。外来用餐人员。
7、所有正式入职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留用,不合者辞退。
四、人员配置方案
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炒锅,1名面点师傅。帮厨1名。现有人员的增加为了提高厨房的工作质量和菜品质量,现阶段厨师和帮厨均没有休息,工作量大无法调休。帮厨人数不够,食材的清洗和捡摘工作不到位,食物杂质多,不能保证食品安全。增加面点师傅可减少外卖量,每月定的馒头的金额数近乎与一个面点师傅一个月的工资,面点师傅还可制作其他食物,所以从成本上来讲,聘请一位面点师更合算。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2
为确保医院食堂(以下简称“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医院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医院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医院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医院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医院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医院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医院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医院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医院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医院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医院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医院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医院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医院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医院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医院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医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医院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医院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医院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医院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精神,推动全区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滞后、全程冷链物流比重偏低、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肉类、水果、蔬菜、乳品、水产品、速冻食品及医药产品冷链物流需求,促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自治区冷链物流生产、流通、消费实际,着力补齐设施短板、畅通运输网络、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监管保障机制。到20xx年,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物流枢纽5—6个,力争建设产销冷链集配中心6—8个、产地保鲜设施500个,构建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和两端冷链物流设施为支撑的三级冷链物流设施网络,显著提高农畜产品跨季节供需、冷链产品跨区域流通的能力和效率,基本建立畅通高效、安全绿色、智慧便捷、保障有力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为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运营,全面提升集聚辐射功能。支持包头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等承载城市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整合集聚分散的冷库、冷藏车等存量设施资源,补齐关键领域设施短板,推动冷链物流集群式发展。结合自治区农畜产品、食品药品等冷链物流需求,支持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提升冷链服务能力,支持包头市、赤峰市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具有冷链服务功能的国家物流枢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农业大县、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善产地公共冷库设施条件,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初加工、产地直销等能力,减少产后损失。推动消费规模和物流中转规模较大的城市建设商贸冷链集配中心,发挥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作用,面向商超、批发市场、生鲜连锁店、酒店餐饮、学校、机关团体等开展农畜产品集中采购、流通加工、多温共配。推动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冷链集配中心。(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财政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三)补齐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围绕产地“最先一公里”冷藏保鲜需求,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物流企业等结合实际需要,在生鲜农畜产品重点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探索发展共享式“田头小站”等移动冷库、冷链设施设备租赁等专业化、全程化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服务,提高产地源头冷链物流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快递企业加强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冷链即时配送体系,引导生鲜零售、餐饮、体验式消费等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社、电商企业等利用既有物流网络,整合产地冷链物流资源,拓展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服务渠道。推动城市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设施建设,引导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药店、生鲜电商、快递企业等完善城市末端冷链物流设施,促进末端冷链配送发展。(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肉类冷链物流。加强肉羊、肉牛、生猪、肉禽优势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构建肉类主产区和主销区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顺应畜禽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趋势,完善规模屠宰、预冷排酸、低温分割、保鲜包装、冷链储运链条,加快构建“定点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肉类供应链体系。鼓励发展“牧场+超市”“养殖基地+肉制品精深加工+超市”等新模式。(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果蔬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设施蔬菜,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冷凉蔬菜,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加工型蔬菜等生产基地,以及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瓜果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预冷设施、储藏窖、气调库等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引导快递、电商企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包装、载器具以及零售末端保鲜柜,完善脱水干制、称量包装、检验检测、低损输送、质量管控等配套功能。(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乳品冷链物流。推进呼和浩特市为核心的沿黄地区、呼伦贝尔市和锡林郭勒盟等草原牧区以及赤峰市、通辽市等西辽河流域奶类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规模化奶业企业升级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提高一体化运作效率和温度质量管控水平。发挥龙头乳品企业以及电商、连锁超市等流通渠道作用,完善低温液态奶冷链配送体系,发展网格化、高频率配送到家服务。(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水产品冷链物流。依托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淡水鱼、蟹、虾产区,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完善覆盖养殖捕捞、到岸装卸、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质量管控等环节的设施设备,提高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与快速检验检测检疫能力。推动建设一批水产品销地大型批发市场、冷链集配中心,加快提升销地冷链分拨配送能力。支持口岸机场建设具有国际货运、冷链仓储、报关、检验检测检疫等功能的水产品航空货运冷链物流服务通道。(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展速冻食品冷链物流。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等速冻食品产业集聚区龙头生产企业对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产销冷链集配中心,建立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销售、检验检测于一体的全流程冷链服务链条,促进速冻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适应连锁餐饮、团餐等标准化、流程化经营要求,依托产销冷链集配中心、中央厨房,发展速冻类标准食材、食材半成品供应链,提高品控能力。(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引导道地中药(蒙药)材主产区因地制宜建设通风贮藏库、冷藏库、地窖等,完善分级、清洗、干燥、包装、装卸输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支持医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完善医药冷库网络化布局及配套冷链设施设备功能,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医药生产、流通、物流企业与疾控中心、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室)等医疗网点无缝衔接,提高医药产品冷链物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保障水平,鼓励发展多温共配、接力配送等模式。健全应急联动服务及统一调度机制,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医药产品冷链物流特别管理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疫苗等重要医药产品运输畅通和过程质量安全。(自治区农牧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冷链干支线运输。发挥呼和浩特、巴彦淖尔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呼和浩特商贸服务型、鄂尔多斯生产服务型、乌兰察布—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等大型物流基础设施集聚优势,完善集疏运体系,开展规模化冷链物流干支线运输。大力发展公路冷链专线、铁路冷链班列等干线运输模式,重点提高铁路在中长距离冷链物流干线运输中的比重。引导物流企业强化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城市配送”冷链物流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城乡冷链物流双向通道。畅通农畜产品上行通道,鼓励发展“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形成产销密切衔接的农畜产品出村进城新通道。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供销、交通运输、电商等企业共建共用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扩大生鲜消费品供给。鼓励大型生鲜电商、连锁商超等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冷链物流网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发展冷链多式联运。依托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航空枢纽以及主要铁路、公路枢纽,加强自动化、专业化、智能化冷链多式联运设施建设,发展冷链航班、冷链运输车专线网络,提高多式联运一体化组织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甩挂运输,鼓励企业建立“冷藏挂车池”。培养冷链多式联运经营人,统筹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和邮政快递,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组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畅通冷链运输国际通道。积极争取设立呼和浩特市进境冰鲜水产品、满洲里市和乌兰察布市进境肉类监管场地。依托乌兰察布市七苏木中欧班列枢纽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提升中欧班列冷链物流服务水平,畅通亚欧陆路冷链物流通道。鼓励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等主要农畜产品进出口口岸积极拓展国际铁路联运、跨境公路国际冷链物流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布局建设冷链海外仓,提升跨境冷链物流组织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冷链设备设施升级。引导冷链运输企业使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运载单元以及蓄冷箱、保温箱等单元化冷链载器具。加强标准化冷链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建设,完善载器具租赁、维修、保养、调度等公共运营服务。严格冷藏车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标准化车型推广力度,加强冷藏车生产、改装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接全国供销合作社农畜产品冷链物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全国性、多层级数字冷链仓库网络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数字化发展,推广温度传感器、温度记录仪、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设备,实现到货检验、入库、出库、盘点等各环节数据自动化采集与传输。鼓励企业牵头开展冷链物流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促进传统冷链物流产业智能化发展。积极参与数字化冷库试点工作。依托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城市网络货运试点工作,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展冷链物流业务,提高冷链物流运输效率。(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冷链物流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能源冷藏车和冷藏箱研发制造,积极推广新型冷藏车、铁路冷藏车、冷藏集装箱。支持各类冷链物流基地、园区、集配中心和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加强公共充电桩、加气站建设。新建冷库等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标准要求,鼓励利用太阳能、自然冷能等清洁能源。适应城市绿色配送发展需要,加快淘汰高排放冷藏车,鼓励更换新能源冷藏车,引导使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冷藏车及配套装备设施。(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内蒙古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培育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大型生产、流通企业整合开放内部冷链物流资源,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物流企业深度参与冷链产品生产和贸易组织,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土企业为抓手,大力引进区外大型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培育自治区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冷链物流企业跨界融合,创新业态模式,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标杆企业。(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资委、供销合作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冷链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治区配套法规政策。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冷链物流监管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到位。依法规范各类冷链物流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农畜产品、食品入市查验制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联社,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创新优化监管方式方法。逐步完善冷链追溯、运输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平台,推动海关、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跨部门协同监管和数据资源共享。依托“蒙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加快形成全链条追溯体系,提升冷链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冷链物流监督。依托内蒙古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冷链物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加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检验检疫。
围绕主要农畜产品产销区、集散地、口岸等重点地区,优化检验检疫站点布局,提高装备配备水平,增强冷链食品药品检验检疫能力。支持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屠宰加工企业等建设快检实验室。依托自治区和各盟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加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建设。推动冷链产品检验检测检疫实现全过程及跨区域信息互通、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建立健全进口冻品集中监管制度,加强检验检疫结果、货物来源去向等关键数据共享。支持冷链物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牵头组建检验检测领域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载体,提升冷链物流检验检疫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科技厅、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冷链物流发展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落地,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冷链物流发展。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重点工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冷链物流项目储备库,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级财政资金等现有资金支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产地保鲜设施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在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政策基础上,统筹做好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建设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永久性农畜产品预冷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在用地安排上给予支持。冷链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严格落实鲜活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支持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政策。在冷链物流领域推行“一照多址”,全面推广资质证照电子化,完善便利服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内蒙古税务局、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冷链物流相关专业或课程。鼓励高等院校深入对接行业需求,以应用为导向发展冷链物流继续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冷链物流相关企业合作,通过建立实训基地、产业学院等方式,强化冷链物流人才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培养。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培养引进高层次冷链物流人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标准执行和统计监测。严格落实冷链物流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为重点,推动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开展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和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依托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龙头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和行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文山市xx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03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xx〕100号)、营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xx〕65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应用为支撑,以规范有效监管为保障,着力构建符合我市市情的“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促进农民增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动力。发挥政府部门在规划、标准、政策等方面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为冷链物流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和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形成贯通一、二、三产业的冷链物流产业体系。
创新驱动,提高效率。大力推广现代冷链物流理念,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供应链等新型产业组织形态,全面提高冷链物流行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推广标准,规范发展。加快推广和应用国家不断完善的冷链物流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提升冷链物流体系的质量水平
1、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冷链物流的各类标准,发挥行业协会和骨干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参与冷链物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快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依托大型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和快递物流企业,逐步构建覆盖全市主要产销地区的全流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全市冷链物流园区和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布局。推动改造升级或新建适应市场需求的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推广应用多温层冷藏车等设施设备。鼓励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推动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低温储藏设施。加强面向城市消费的低温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完善低温快递服务网络,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推广冷链物流信息化技术和第三方冷链信息平台的应用,鼓励企业加强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信息技术应用,收集、处理和发布冷链物流数据信息,加强对冷链物流大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交通局、农发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冷链物流产品质量监管。将食品冷链过程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冷链农产品温湿度全程监控、全程追溯,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率先建设全程温控和可追溯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经营者信息档案,鼓励使用安全、先进的防腐保鲜技术和方法,指导和规范产地预冷(冻),引导和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产品。加强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销售、采购单位冷藏冷冻设施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温湿度规范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农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切实降低冷链物流企业运营成本
1、实现价格公平。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冷库用电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列入电力用户准入名单的冷链物流企业,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直购电合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
2、减轻税费负担。落实税收优惠。冷链物流企业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符合税法规定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冷链物流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过路过桥费、财产保险费时取得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责任单位:国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地税局、南楼经济开发区地税局)
适当减免费用。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本市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冰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确保高速通行费应免尽免。新购置冷链设备、仪器的验证费、检测费、校准费减半收取。(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发改局)
3、加强融资扶持。着力拓宽和畅通冷链物流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冷链物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冷链物流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牵头单位:金融办、发改局,配合单位:商务局、人民银行大石桥分行、营口银监分局大石桥办事处)
4、保障通行便利。进一步推动降低冷链物流企业的时间成本。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冷链运输车辆的通行和停靠管理措施,为农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车辆进城提供便利的通行和停靠条件,逐步放宽对轻微型冷藏配送货车的城市交通管制,允许其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标识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行驶,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就近实行定点、限时停放和作业。对正在执行冷链配送作业的.车辆,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应以教育警告为主,在其消除违法状态后立即予以放行;存在较轻违法行为的,应按规定执行“三不”政策,即不当场罚款、不扣车、不卸载。科学合理规划和设置大型冷链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周边道路的车辆通行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公安局、路政局)
(三)有效扩大冷链产品供给能力
1、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先进的冷链物流发展理念和经营模式,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品牌化发展,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冷链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扩大冷链物流食品的市场供给份额。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大型批发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利用自有设施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冷链社区终端、“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等经营模式创新,提高城市冷链配送集约化、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商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农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2、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媒体,加大对冷链食品常识和优点的推广宣传力度,扩大和提高公众对选择冷链食品可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提升消费体验的认知度。引导公众消费理念转变,营造冷链食品的消费习惯环境氛围,扩大消费需求,带动提升冷链食品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3、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规划。各开发区、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布局方面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开发区、各镇街)
确保土地供应。加大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省重点项目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对用于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土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首付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按规定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物流仓储设施属于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人防办)
加强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冷链物流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共同推进建设冷链物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冷藏加工企业的机房和设备管理、操作等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冷链物流对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冷链物流行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把推动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作为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市发改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镇赉县营养餐正餐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使营养餐正餐科学、规范、合理。
(二)任务
1、科学提供营养膳食。
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饮食习惯、营养现状及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每周营养正餐食谱,通过提供早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补充。
2、全面改善就餐条件。
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
3、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实施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老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二、实施原则与范围
(一)原则
1、学校主体、协调推进。
我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统筹协调县营养办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2、因地制宜、开拓创新。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饮食特点、风俗习惯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定推进,为全面推进营养餐正餐工作积累经验。
3、安全卫生、确保质量。
坚持“安全、卫生”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好关,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
(二)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不花钱,国家按每天每生正餐3.80元标准补助。
每周一到周五所有在校生到食堂吃早餐,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时由食堂提供用餐。
1、内容
学校采取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和质量。
2、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
管理程序,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单独设立帐户、台帐齐全,做到贴上清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
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兼职1名食堂管理员。
要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深知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向社会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
四、组织实施
1、食堂建设与管理。
具备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
2、具备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同时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就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采购清单等文件。
6、食品贮存。
专设柜贮存和保鲜设备,达到分类、分架、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窗口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量100克、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8、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9、供餐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就餐学生总数和每天就餐人数,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10、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安排好陪餐时间表,和学生同吃一锅饭,陪餐费自理,不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住宿生餐费收缴不能因执行早餐而改变,要将早餐的资金安排到其他餐次中,提高用餐标准。
食堂食品配送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