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讲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都有着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福尔摩斯运用他的智慧破了许多神秘而又离奇的.案子,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纪念人。其中有一个樱沼别墅的惨案,使人疑惑,而福尔摩斯一来,就把案子破了一大半,然后自己解剖那些人的尸体和观察旁边的线索,吩咐另外那些警察去各方向搜索,最终抓到了那个杀人犯,成功破了案。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很小的时候 ,我就听说过福尔摩斯的大名。印象中他仿佛有着神秘的本领,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到他手里都能顺利破解。
如今我终于有机会阅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虽然这是与这部小说村初次碰面,心里却像是遇到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一般亲切。读完这部小说,福尔摩斯这个名字留给我了各种神秘光环突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对他无限的景仰。他是那样理性的一个人,从不感情用事。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总能表现出令人惊叹的自信和从容。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敏感细节的观察力,不仅能使他对某个刚刚谋面的人,做出极为精确的判断,在侦破大案件的过程中更是冷静,将一团乱麻麻的线索迅速清理,归类,去伪存真,使得沉冤得雪、正日益彰,令狡猾凶恶的匪徒,最终绳之于法。
第三章,结构严谨,作者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来揭示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和方法,说明他总能在不起眼的细节中发现更多的线索,加上对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运用自如,使他的'推理过程如虎添翼。柯南道尔善于通过引导式问话,显示沃福尔摩斯的自锐,这也正是他的侦探小说独特的魅力所在。除此以外,第三章还有许多的好词好句,如屋子里的几张大桌子上放着许多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本生灯,福尔摩斯正在聚精会神的工作等。
这部小说让我认识了一个全新的福尔摩斯,更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己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能力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通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现在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起创造自己的人生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8
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儿童时代的同桌,那是我们最早的友谊。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就是讲述关于同桌、同学们之间在相处时发生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人物。有一下就能想到点子,但都是歪点子的&qut;爽歪歪“——李晓果;有身材高大,每天都无忧无虑的“高乐高”——候洋;有善于思考,机智勇敢的“福尔摩斯”——巴奇;有美丽漂亮,学习优秀的“上好佳”——纪阳;还有爱说爱笑,大大咧咧的“小公主”——金多;还有大脑袋,细脖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娃哈哈”——周大齐。他们聚在一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他们玩这种侦探游戏中,让一个快要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送去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可恶的小混混尝上做恶的后果,也让他们从恶作剧中醒悟。
合上书,我仿佛觉得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我也有这样的同桌,我的同学。你看“爽歪歪”不就是我们班的余汪涛吗?“上好佳”不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杨龙吟吗?薛理想就是“高乐高”,“小公主”就是我的好朋友付昕昱,“娃哈哈”不就是杨修宇吗?那”福尔摩斯“肯定是我了,哈哈......是不是有点自夸自卖的感觉呢?
我想起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处,也和书里一样,有笑有泪,有喜有悲。但是我们之间这种最纯真的友谊,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不会变的。因为这是我们最早的友谊,也是最难忘的友谊。感谢这本书,让我又重新懂得了”友谊“这个词的含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9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0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1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2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