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为了规范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水平,现将20xx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这5大项目主要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江西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要求》(20xx版)以及中央文明办等《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20xx年志愿服务交流会的通知》、《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及省文明办《关于组织实施20xx年“扶持示范性重点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必须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2、项目内容、实施期限
(1)项目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创建调度、巡查、信息报送、“市领导上路督导”等机制。出台了《南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材料常态管理工作方案》、《南昌市市民巡访团组建方案》和《南昌市城市创建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牵头组织筹划了“五大文明提升行动”,对《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及责任分工》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责任分工》进行责任分解,举办创建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了济南市、杭州市、省统计调查队的专家领导为大家授课。
(2)项目实施期限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31日
3、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精神文明创建指挥部开办100万元;创建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200万元,其中:考核监督组工作经费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年度总目标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部署安排,使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升,各项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2、阶段性目标
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各项指标达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通过专项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过程的经验和不足,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完善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为下年度的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提供依据。
2、通过文明创建,各类培训班、组织的各类调研活动、项目的开展活动情况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评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奖惩结合,客观严格的原则,以项目执行情况、项目人员情况、项目经费情况、项目产出成果、直接经济效益等方面指标体系综合评价。通过项目中期检查,书面材料与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年度计划项目。
2、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项目在投人、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数量、质量、事效、成本等)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3、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对比,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以访谈、研讨等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认真开展前期工作
组织了相关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根据培训会上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办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办主要领导的指示意见,我办组建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精心制定评价方案
我办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考虑绩效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的关联性、代表性和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选择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绩效评价指标。
3、有序开展绩效评价
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协调会,多次讨论研究,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人,确保按时高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评价情况
该项目结合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三方面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开展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数据采集及电话回访对象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得分89分,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2、评价结论
通过自我评价、综合评定,我们认为文明创建、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督导考核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绩效评价等次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围绕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项目管理机制,切实提高项目管理和实际成效,我办年初制定了文明创建专项计划,并据该计划设立了年度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财政拨款资金到位500万元。其中:办综合处168.73万元、协调处92.42万元、创建指导处32.12万元、志愿服务处74.9万元、督导考核处37.68万元、宣教中心94.15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xx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其中道德模范学习宣传168.73万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92.42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工作32.12万元,志愿服务工作74.9万元、网络文明传播94.15万元,督导考核工作37.68万元。
我办根据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有关处室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做好检查督促和过程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保证经费的透明、合理、公正和公平;同时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今年“文明南昌”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已经达到 50w+,影响力在全市政务微信中名列前茅。
南昌文明网累计被中国文明网头条、要闻及地方联播等栏目采用稿件98篇,制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36个,文明南昌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00多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宣传、文明校园巡礼、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题宣传活动,其中“第二届南昌市文明校园巡礼活动”阅读量达到23W+,“争做文明好市民!为南昌点赞”阅读量达到18w+。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组织了109.9万人参与“传承红色基因”教育活动。以“书香伴成长”为主题,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加网上朗读活动。开展“劳动最光荣”五个一劳动技能实践、“我是光荣的劳动者”职业体验 “新时代劳动小能手”劳动技能大赛及评比表彰活动,带动全体学生养成“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22.3万余人,占全省参与人数的62%。
(3)志愿服务工作。
我市在江西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665596万人,实施志愿服务项目50361个,总服务时长近2000万小时。建立了“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数据库”,搭建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引导各级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在信息平台注册,实行信息化管理, 在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南昌市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为激励广大志愿者参与热情,明确我市志愿者保障措施,出台了《南昌市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xx〕56号)精神,制定印发了《南昌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开展了以“新时代文明实践 文明新风进村社”为主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乡村、社区开展新时代文明新风文艺汇演,发放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宣传单等,推动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了 “温暖还乡人”、“爱心护考”、“赣江值守”、“南昌慈善日”等活动。继续利用市级新闻媒体“学雷锋志愿服务”专栏和“一网三平台”广泛报道我市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和先进典型。据统计,组织投搞1852篇(条),在南昌志愿服务网、志愿南昌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推送、转发志愿服务活动信息1200多个,6月《中国志愿》杂志专题报道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招募组建首批南昌市志愿服务讲师团,优化发展南昌市志愿服务联合会43个团体会员单位、8个直属志愿服务队伍。举办全市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共120多名志愿者骨干参加培训。
(4)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工作。
不断完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荐、评选、宣传机制,加大挖掘身边好人、推荐身边好人的工作力度。今年,我市推荐的阿卜杜拉·吾拉西木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罗玉英和阿卜杜拉·吾拉西木被评为第六届江西省道德模范;组织开展第六届南昌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授予卢涛等27名同志“第六届南昌市道德模范”称号。上榜“中国好人”17人,上榜“江西好人”21人,在全省名列前茅。不断加强道德模范和好人事迹宣传,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和南昌电视台开辟了“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专栏定期刊播,在中国文明网刊登好人工作经验6篇,“好人365”故事2篇,好人微视频1个。组织协调中央电视台12频道、北京电视台及省、市媒体先后对中国好人伍学花、陈言人夫妻及宗友银、郑小惠等进行集中宣传采访。组织了道德模范阿卜杜拉·吾拉西木、罗玉英、胡建爱等到青山湖区湖坊镇、西湖区绳金塔街办、万科社区等进行巡讲,每次活动规模在200余人,制作了先进事迹展板80块,在50多个社区(广场)进行宣传100多次,参观人数达3万人,同时精心制作了10万张道德模范的海报,在全市公交站台、地铁站、社区、机关场所、广场等进行张贴宣传。
20xx年联合市属新闻媒体刊播公益广告100多个整版(南昌日报、南昌晚报)、总时长约300小时(南昌电视台、南昌电台);在全市共有20多个地铁工地,200多个建筑工地利用围挡设置公益广告6000余块,面积达8万多平方米,全市超过25%的公交车刊播车体公益广告。同时,我市还打造了25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重点宣传阵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征集的优秀作品列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将向中央文明办和江西省文明办推荐, 20xx年春节期间,全市各交通主干道共悬挂灯笼、中国结8000余个,设置大型主题节日景观50余处,累计开展各类文化活动2000余场次;清明期间,广泛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文明祭祀、节日民俗活动、清明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摒弃不文明祭祀陋习。各市属新闻媒体开设了“我们的节日”专题专栏,刊发了清明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各类稿件500余篇。
在实际工作中,绝大部分工作符合考核要求。
(四)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本项目预期目标按要求全面完成。
第一,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总结经验,重视创建质量,力求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对各市县创建文明城市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验收,认为全面符合要求,良好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第一,以“小资金”撬动“大投入”。市文明办与市县文明办建立了广泛而紧密的工作联系,依靠政策引导,把握时机,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带动群众乃至社会各界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共建热情和资金投入。
第二,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惠民工程,项目实施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工程,牵引带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建立了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价值引领,突出道德内涵,汇聚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坚持创建为民,持续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生态为先,注重培育生态文化,在创建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下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打下良好基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实施经验、做法
一是突出重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方面面面,共有八大环境建设和一个创建活动。我们在开展活动上着重把握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对占比分值大,会上多次强调的工作,我们重点投入;对有一定群众基础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我们重点开展;对一些可能会丢分的薄弱项目,我们重点推进;确保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用于刀刃上。
二是创新方式。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为载体,广泛开展中华长歌行、经典诵读、群众文体活动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
志愿服务方面,今年我市还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志愿之城”试点城市。凤凰洲志愿服务集散中心“党建+志愿服务”经验做法受到时任省委书记鹿心社同志表扬,并在全省推广。
三是发动群众。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让群众在活动中参与创建,支持创建。在开展各项活动中,坚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信、微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
(二)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一是活动开展的效果还有待彰显和提高;
二是绩效评价工作中量化指标数量不够完整且少数指标质量不够高;
三是预算资金的投向领域还不够均衡。
六、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1. 加强全办对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提升精神文件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可量化性,在全办上下逐步树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在申请预算时即明确细化、量化的目标,以清晰掌握年度工作目标和方向,在目标的约束下开展工作。
2. 进一步梳理现有精神文件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的不同进行归类,加强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以便提升管理效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将严格控制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市基药补助总资金为3920.35万元,其中市本级社区中心基药补助181.8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0.46万元,各县(区)卫生院基药补助2984.51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75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98.81万元,合计1359.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3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政府办社区中心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市34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三、综合评价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委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
(三)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四、存在问题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09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60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xx年8月对20xx年度幼儿园学位补贴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社会事务局”)负责区内文化、教育、卫生和健康、旅游、体育、民政、退役军人服务、扶贫、残联、红十字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移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物防疫、河长制、民政救灾、保障房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xx〕17号)、益阳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益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教联〔20xx〕19号)、《关于益阳市中心城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益府阅〔20xx〕4号)、《益阳高新区20xx年省、市政府考核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关于高新区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达到20xx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的小康指标,结合赫山区与高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益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达高新区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任务:20xx年完成新增公办幼儿学位数5350个。
20xx年4月16日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学位建设任务由社会事务局(治理办)牵头揽总工作。根据《益阳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实施方案》,学位建设任务分解为三部分:
1、谢林港镇、朝阳街道新建两所公办园,完成学位建设630个;
2、高新区内15个小区其中13个小区需配建公办园,另外两个小区需完成民转公办或普惠园的改制,完成学位建设3865个;
3、收回三所利用国有(集体)资产的民办幼儿园改制成公办园,完成学位建设1020个。
由于归入高新区15个小区配建的15所公办园处于在建或者规划中,新建的谢林港镇、朝阳街道两所公办园20xx年度无法实现开园,仅3所利用国有(集体)资产办园已收回改制成公办幼儿园在足额招生的情况下能实现近1020个公办学位入学,仍有4330个学位建设任务当年度无法完成,因此无法完成的部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解决,即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项目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20xx年以来,省政府将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工作列入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普惠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等难题,实现“幼有所育”的良好愿景,通过开展幼儿园学位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了解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情况、资金使用的效果,对项目实施进行总结,更好的建设公共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针对幼儿园学位补贴资金的绩效自评,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目、建设成效等情况,收集相关资料,采取网络问卷及等形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资金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社会事务局申请幼儿园学位补贴及工作经费预算指标金额3,680,000元,实际下达预算指标3,680,000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20xx年度幼儿园学位补贴及工作经费支出3,060,761.20元。其中:委托民办园提供公办学位奖补3939个,补贴金额2,682,280元;收回三所国有(集体)资产租赁的幼儿园改制成公办园奖补资金269,600元;幼儿园学位治理工作经费支出108,881.20元。20xx年12月根据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调剂指标608,120元用于防疫经费支出,20xx年防疫经费支出436,464.80元。整体指标结余182,774元。
经现场核查,有655,375元资金因幼儿园未及时办理对公账户直接发放至园方提供的个人账号。抽查社会事务局20xx年12月第81号支付幼儿园学位奖补资金2,682,280元凭证,其中付至肖芳个人账号金额61,200元,后附有幼儿园营业执照、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收款授权书;20xx年12月第136号支付益阳叶克硕广告公司幼儿园治理资料打印费11,022元凭证,均未发现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社会事务局(治理办)制定了《益阳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资金使用过程中依据方案规定由治理办会同赫山区教育局考察、遴选奖补对象,根据对象的办园现状确定生均奖补标准,与奖补对象在签订《委托承担公办学前教育义务协议书》后核实在园幼儿数,拟定奖补名单报管委会审批后执行奖补。相关支出手续按照《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机关财务制度》(益高社事〔20xx〕4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项目实施情况
(一)新建公办幼儿园情况
谢林港镇公办幼儿园由赫山区为主建设,朝阳街道公办幼儿园由集团公司负责建设,社会事务局、谢林港镇、朝阳街道负责协调、配合,20xx年底两所幼儿园均已完工,其中朝阳街道中心幼儿园准备进行装修预计xx年开园。
(二)利用国有(集体)资产幼儿园改制情况
收回三所利用国有(集体)资产的民办幼儿园改制成公办园,完成学位建设1020个。朝阳街道第一中心幼儿园(培楠金鹰之星)、朝阳街道第二中心幼儿园(小红帽)、金瑞幼儿园分别于20xx年1月20日、于20xx年1月02日、20xx年1月8日签订协议,改制成公办幼儿园。对配合改制的幼儿园适当给与补偿,20xx年共计支付奖补资金269,600元。
(三)区内15个小区幼儿园的配建与改制情况
社会事务局(治理办)在住建、教育等各部门协调配合之下,与小区开发商、幼儿园所有权单位洽谈协商签订《小区幼儿园配套移交协议书》,督促其尽快落实小区内幼儿园配建和改制工作。截至20xx年12月底15个小区应配建幼儿园的完成情况为:已建成完工10家、在建尚未完工1家、已有规划未动工2家、在规划中2家。
(四)民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学位奖补情况
社会事务局(治理办)会同赫山区教育局考察、遴选奖补对象,采取“一园一案”考虑能够承担公办幼儿教学的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成本、房租、设备设施、公办和民办收费的差价、师资、办园规模、优势、特色、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生均奖补标准,与奖补对象签订《委托承担公办学前教育义务协议书》后核实在园幼儿数,拟定奖补名单报管委会审批后执行奖补。《高新区委托民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学位奖补初拟名单汇总表(20xx年秋季学期)》最终核定奖补人数为3989人,补贴金额2,682,280元。最高补贴标准为318(元/生/月),最低标准为50(元/生/月)。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5分,被评为“优”等级,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出数量
20xx年高新区新建谢林港镇、朝阳街道两所公办园均已完工;三所利用国有(集体)资产的民办幼儿园已改制成公办幼儿园,完成学位建设1020个;实际委托民办幼儿园提供公办学位3989个。根据《益阳市教育局20xx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完成情况公示》,截止至20xx年11月26日赫山区(含高新区)增加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计划完成数9662个,累计完成数14340个,完成百分比达148.41%。高新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基本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任务。
(二)产出质量与时效
截至20xx年12月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0%,三所幼儿园回收改制工作按时完成,学位补贴发放及时到位。进一步的实现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合理布局,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普惠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等难题,实现“幼有所育”的良好愿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三)社会效益
22家奖补幼儿园xx年春季学期现场核定在园数4417人,较20xx年秋季学期现场核定在园数3989人,增长了10.7%。补贴有效推动幼儿园教育,增加在园幼儿数量。各园接受奖补,收费标准降低,直接的降低了群众学前教育支出,使得人民群众受益。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幼儿园学位建设后续工作难度大
截至20xx年12月,区内15个小区应配建幼儿园完成情况为:2家在规划中、2家已有规划未动工、1家在建尚未完工。由于部分小区规划设计、审批、报建等事务均未在高新区职权范围内,高新区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二)对接受奖补的'幼儿园的监管有待加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社会事务局(治理办)对接受补贴的幼儿园落实收费政策、办园质量等情况未与赫山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起监督沟通反馈机制,存在监管盲区。
七、相关建议
(一)加快幼儿园配建和改制进度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治理办要加快推动区内15家小区幼儿园配建和改制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分类施策,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规划、已完成规划未动工的尽快动工,在高新区现有条件下尽早完成小区幼儿园配建和改制工作。
(二)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动态监管
加强与赫山教育局沟通对接,定期核查接受补贴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信息,并对幼儿园的收费政策落实、服务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督,对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违规乱收费等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奖补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全县统一小学六年级及四年级教学质量检测,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而我县每年对该项是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费用由财政承担,耗用资金29.8万元(含试卷费,组考费,车辆交通费等)
2、小学及初中除上述1之外其他年级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费
3、20xx年,我局组织及参加教育系统大型活动支出68万元,具体如下:
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5.6万
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4.4万元
大课间操活动比赛5.2万元
参加市中学生篮球比赛6万元
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4.8万元
市中学生足球比赛5万元
省中学生足球比赛5万元
省市国学知识竞赛5万元
全县中小学生文艺汇演5万元
全县德育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6万元
心理健康教育读本16万元
4、重点建设中介机构服务费20万元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重点项目建设必须先预算,竣工要有决算,20xx年,预计县级财力投入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五千万元,其中五十万元以下没有经过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的预算决算评审费20万元,这笔经费每年均在教育局机关经费中列支。
5、其他专项经费2.20万元
20xx年,我局在综合治理,绿化、扶贫、信访维稳,意外事故的国家行政赔偿这几项实际支出40万元。
6、安保、食品安全、财务人员培训经费6万元
根据【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20xx年,我单位对下属中小学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上学期一次、下学期一次),会议费、资料费及专家授课费等实际支出培训费约6万元。
7、20xx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引进优秀教师,招考及商调外市教师,命题、招考、阅卷、组织考试和试教,开支36万元
(二)项目预算情况:项目资金预算180万元,项目预算没有调整情况;
(三)项目预期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完整、相关;项目预算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相匹配。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财政相关标准决策;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100%、无结余;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资金在文件规定范围内使用,采用国库集中支付形式,资金整个使用过程合理、合规;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良好。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成立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邵东市教育局财务管理办法;
(三)项目组织管理落实情况,包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将经费用途进行了公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项目的预算是根据本级文件严格执行,本级支出节约控制;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按照立项进度按时施工完成,项目预算(投入目标)与项目产出、效果目标相匹配;
3、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保障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及基本工作经费,督促各单位达到指标标准。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在项目完成后安排专人工作,并安排相关资金进行长期检测。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供水、污水、城市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全部运行管理职责)、公用事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一)总体结论
1.强化市容管理,助力创城迎检。今年以来,围绕不同阶段市容的重点工作,采取集中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措施,对重点区域存在的流动摊贩、烧烤摊点、骑路市场等市容“顽疾”,持续开展整治。共整治29条背街小巷,出动执法队员3万人次,执法车辆4500余台次,清理违章占道、乱堆乱放2.4万余处,清理无证无照流动摊点2.2万余个,规范非机动车占道停放1万余起,辖区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2.做好行政服务审批工作。20xx年共计受理门头店招审批材料504份;对辖区内申请占用区管道路进行施工的个人、单位进行审核,发放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共受理申请62次,发放城市道路占用施工许可证61张。
3.认真做好拆违工作。按照省市“两治三改”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有效的防控拆违机制,发现新生建筑,及时制止,要求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建筑逐一排查,掌握违法建筑业主信息和违建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强拆预案,20xx年共拆除违建约1561.9平方米,其中乡镇1314平方米,市区247.9平方米。
4.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工作,将朝阳街道设为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目前观澜瑞公馆、新日化小区已实施定时定点投放,为819户居民提供生活垃圾分类四分类运行管理服务。督导员按时在岗在位,做好分类投放引导。
5.有条不紊,数字化管理工作有序进行。20xx年,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共派遣35574条案件,其中视频采集案件378件,媒体曝光案件3件,事件类30560件,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道路不洁、非法小广告、乱堆物堆料等,部件类5014件,主要涉及雨水井盖、行道树、垃圾箱等。
(二)自评结果
经自评,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指标分析
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共设置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各项指标评分情况分析如下:
(一)产出指标(满分50分,实得50分)
1.数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2.质量指标(满分13分,实得13分)。
3.时效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
4.成本指标(满分12分,实得12分),年度设定的成本指标为50万元;实际完成情况20xx年该项目成本为47.9万元。
(二)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得30分)
1.经济效益(不涉及)
2.社会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3.生态效益(满分10分,实得10分)
4.可持续影响(满分10分,实得10分)
(三)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实得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0%,得分10分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评发现,文明创建、创城、违建拆除费用项目专项经费项目实施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绩效意识不足。自评单位的`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认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
三是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六、自评依据
《禹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禹会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禹财绩〔20xx〕3号)
七、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6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卫生健康人才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院作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在基地建设、师资建设、学员管理上,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2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8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48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为91.22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月、20xx年8月、20xx年10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月收到结转20xx年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35.40万元(保财社﹝20xx﹞1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省级补助资金5.67万元(保财社〔20xx〕52号);20xx年8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0xx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8.16万元(保财社〔20xx〕48号);20xx年10月收到中央财政项目拨款——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经费42万元(保财社〔20xx〕158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卫生健康人才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以及对口支援县医院下乡人员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万元(人/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万元(人/年),紧缺人才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12万元(人/年),儿科医师转岗培训补助标准1.5万元(人/年),万民医师支援县医院补助标准2.4万元(人/年)。按标准发放,至20xx年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91.22万元全部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
①数量指标,得分9分。20xx年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学员25人,紧缺人才培养(20xx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数18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人数3人,符合年度指标值。
②质量指标,得分5分。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培训招生率达到180%,超额完成指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率75%,未达到年度指标值80%,扣1分。
③时效指标,得分3分,按项目实施方案20xx年8月完成住培招生工作。
④成本指标,得分13分。项目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兑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7分。
①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8分。参加培训人员临床技能明显提高,能够运用所学指导医疗卫生实践;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9分。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夯实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现了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20分。医院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生学员档案;有多家联合的`基层实践基地;加大管理人员、带教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教学基地建设,购置教学模型;成立科教科,用于综合协调相关临床科室,协助全科学员培训;并为全科学员租房住宿。在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学员,所以参培学员满意度达到95.3%。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经费下拨到位后,学员补助已按标准补发,随后逐月下发补助。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结业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将进一步加强临床带教水平,在培训过程中依据执业医师考试和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大纲开展针对性地强化培训,提高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和结业考核通过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学员基础参差不齐,接受能力高低不同,带教的统一化模式可能会导致培训效果的高低,虽然项目实施提升了基层医疗结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的临床服务能力,服务基层广大患者,但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基本实现基层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篇7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
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
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文〔20xx〕178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