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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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食材配送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食材配送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经营能力、资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诚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标。招标方案如下:

一、招标单位

黄山育才学校

二、招标项目(常规需求见附件)

1.蔬菜类(含豆制品)

2.肉制品类

3.粮油类

4.调料类(含干货、禽蛋)

5.冻货类

6.奶制品及饮品(幼儿奶粉、豆奶粉、果珍)

每类各招一家。

三、招标方式

公开比选,价格低者中标。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五、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供货期限:

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

(二)要求及说明:

1.报价人须就附件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做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米油、干货类报价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下浮比例报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做变动,合同期内价格需变动,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请书面申请,批准后再做变动。其余产品参照上一周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信息价格栏目公布的食材食品市场价合理下浮报价。(如配送的.食堂食材网站上无价格由屯溪区各大超市均价确定或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价格)。

3.中标人签约后,每日上午7点30分前需派专人、专车统一将食材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待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离开。如有采购人不需要的货物,可以退还供应商。

4.中标人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配送的包装食品中必须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或“SC”标志、编号和保质期,且保质期剩余期限不低于2/3。每次配送的食堂食材均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食品必须新鲜、品相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半年内若出现三次食材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其他问题,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不合理费用(具体相关质量要求详见相关食材质量要求表)。除不可抗力外,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单位不能正常供应伙食,中标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单位在有紧急需求时,中标人需在1小时内供货。

5.月供货量于每月月底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人所配备的派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6.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自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试配送1个月,根据试配送情况签订合同。合同1年一签。

7.外地注册商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1.报价表,按附件要求格式清单,包括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等内容(附件请联系总务处领取);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

4.以20xx年05月06日当天的食材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

5.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需正本一份)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文件必须于20xx年05月06日下午14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黄山育才学校总务处,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人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59-23xxxxx

食材配送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本项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目标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范本项目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本项目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配送产品

食用植物油、调味品、猪肉、禽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小麦粉等食品。

三、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GB2716-20xx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食用植物油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2、小麦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小麦粉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

3、猪肉必须来自国家定点屠宰企业(禁止供应病、死、种猪、老母猪肉),并提供动物检疫部门的两章两证,猪肉送达学校食堂时须为净肉(无骨,肥肉、瘦肉比例为4:6),并使用真空气调保鲜,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4、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5、禽肉、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禽肉必须当日屠宰并提供检疫证明)。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无农药残留,并提供有相关部门检疫(验)证明,酶抑制率<50%,符合GB/T5009.199-20xx检验标准。

6、豆制品须由配送服务企业自行生产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和卫生标准。

7、蔬菜要洗切完毕后的净菜配送,并使用冷链气调保鲜技术,确保食材不低于48小时保鲜。

四、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1、在和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3、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五、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六、配送路线

1、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

2、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七、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的并根据蔬菜不能的碰撞的特点,选择路况最好的运输路线。

八、配送要求

1、所配送的产品均有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

2、严格质量把关,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

3、配送的数量以校方实际验收为准;

4、按贵方要求的送货时间准时配送到指定地点;

5、每日不同菜品配送到各个学校;

6、售后服务:有专人负责回访、反馈,认真处理客户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

7、学校提前1-2天将需要的品种、数量、要求等信息报至我方负责人处。

8、根据配送的学校数量、地址、距离等信息将送货行程划分为不同路线,每车配备2-3人。

9、每月份四个片区召开一次膳食委员座谈会议(由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学校厨师、学校厨房管理人员组成)。提出改进意见及菜品的搭配以及囗味的适合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将按照意见制定下月营养菜谱。

九、安全责任

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可以检测出农产品的质量和是否含有农药残留,如果农药残留超出了国家标准,立即终止此批蔬菜的运输。注重农产品质量,通过配送使健康绿色蔬菜及时送到学校食堂,让广大师生能轻松体验健康绿色蔬菜的无负担美味,让您轻松订、健康煮。在我们兢兢业业的努力之下,期望大家都能吃到清净健康的绿色蔬菜食品。

食材配送方案 篇3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公司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生鲜、果蔬、肉制品等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采购单位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一、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副食品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定《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订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等由分拣人员按《副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副食品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二、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三、配送产品介绍

蔬菜、各种鲜肉及肉制品、家禽、乳制品、水果等农副产品及副食品。

四、配送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照需求计划每天配送一次,且满足临时性需求;

2、交货地点:

食材配送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根据《常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意见的通知》(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根据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xx学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公办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

具体目标是:20xx学年,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试点;20xx学年,城区公办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食品原料实行定点配送;20xx学年,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实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参加食品原料统一配送。

二、实施方式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下半学年至20xx学年。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企业准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三、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

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在媒体上公开发布,鼓励企业报名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

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必须在3家及以上,不足3家报名的按照有关规定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企业。具体招标工作由县教育装备中心通过县招投标机构规范操作实施。

(三)签订合同。

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常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与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后,在教育局的指导下,逐年与列入配送的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配送合同。

四、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每天在网上公布第二天供应的品种及价格等信息,各学校采取网上填写订单或电子订单等形式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9时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要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物,如马铃薯、四季豆、空心菜等。

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赵豪清局长任组长,周元良副书记、周梅芳副局长、叶宝才副局长为副组长,陈淑贞、张有福、王爱民、张志夏、王文卿、杨旭峰为成员的常山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各配送学校必须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教育装备中心职责负责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经营状况、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配送学校名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企业,指导学校与配送企业签定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职责参与配送企业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

教育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学校食品示范先进校的评比。

财建科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学校职责学校必须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

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根据物价部门每月提供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

同时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解决不掉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其它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

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常山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学校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食材配送方案 篇5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翠屏区东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流程指导意见》和《xx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备案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招标小组研究决定,我校现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各生产厂商、经销商、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方案如下:

一、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食用油等;

项目二:面、面粉、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类;

项目四:猪肉,牛肉,鸡、鸭、鱼产品等

项目五:学生牛奶,糕点、面包等

2、供货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二、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国家认定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认定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国家认定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国家认定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油。

3.猪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xx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根据学校招标公告的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

(1)填写投标函一份;填写投标单位简介表一份;

(2)填写投标报价单:须填写招标前一天xx市场的零售价和此次竞标价,竞标价包含成本、利润及所有附加费用;

(3)填写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书面陈述食品供应承诺及优惠方案;

(5)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①大米、菜籽油、调味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②猪肉:营业执照全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无不良记录证明、企业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的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③蔬菜:营业执照、农产品质量监测报告、无不良记录证明、供货商身份证、配送人员健康证。

2、以上材料,投标人应按秩序装订好,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在评标会上当场递交。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所涉及的资料在公告时间内到学校后勤办公室领取。

四、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xx年9月2日至9月6日。

2、报名登记、领取资料:

9月6日下午2:30-5:30,有意投标的商家在东辰学校后勤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再办理。

五、招标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9月9日上午9:00

地点:xx市东辰学校。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2000元、密封的投标书,在招标会议前半小时内进行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资料,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如果单项投标单位或个人少于3家,则此项招标取消。

七、评标方式

1、开标:

当场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的报价,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离场等候。

2、评标:

①资质审核:招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的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学校安排人员在招标会议召开的头一天对xx市场的零售价进行调查。在评标会议上,主持人公布xx当时市场的零售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只能低于公布的零售价。对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核实,并确认投标人的下浮率。下浮率最多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候选人。结算办法:合同期内,学校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下浮率﹦(零售价﹣中标价)÷零售价。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宣布中标人:

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未中标的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离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签字后自动转入履约保证金。

八、结算办法

合同期内,学校与供货商的结算价=市场零售价×(1-下浮率)。

九、其它

1、中标公示:学校把通过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履约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齐履约保证金余款,视为自动放弃,先前缴纳的2000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校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每类履约保证金为全年供货3%-5%(肉类5%、蔬菜类3%、其他4%),协议期满后,无违反合同规定的,在5至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学校收款凭证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3、签订供货合同:中标单位应缴齐履约保证金后,再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生效。供货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投标咨询及联系电话

戴老师:1321939xxxx

罗老师:1818165xxxx

食材配送方案 篇6

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闽教财〔20xx〕3号)关于:“到20xx年,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机构,配齐配足工作人员,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协同监管’的食品食材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奖励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可支持移动终端应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

县教育局对于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招标、配送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提出了工作方案并于20xx年1月4日完成了公开招标工作,将于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一配送学校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幼儿园。

二、统一配送时间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一年一签,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

大米、食用油、鲜肉、蔬菜类、乳制品、调味品等学校食堂食品食材。

四、其它事项

1.请各校在本学期结束后终止原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合同协议。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严禁向本次中标配送公司以外的供应商采购食堂任何食品食材,出具的发票为学校学生食堂食品食材唯一结算票据,同时学校需安排好食堂厨工工作人员。

2.请各校(园)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采购工作,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合理安排人员专人负责食堂食品食材下单、验收、结算、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并于20xx年1月26日以前将有关信息书面报县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到邮箱shxxxxzx@163.com。

3.根据学校食堂食品食材统一配送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将举办各校有关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中标公司工作人员近期将前到学校、幼儿园进行前期摸底工作,请各校(园)做好接洽工作。

食材配送方案 篇7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

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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