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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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的反恐安保工作,不断强化反恐怖防范意识,提升反恐防恐能力,妥善应对各种恐怖活动,确保油站及周边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一、责任体系

(一)成立反恐安保工作小组由加油站站长任组长,对本站反恐防恐工作负总责。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2)组织、指挥、协调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和处置工作;

(3)组织反恐怖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

(5)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二、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

(1)重点区域:加油区、储罐区、营业室

(2)重点部位:加油区出入口、储罐池、营业室收银台和监控储蓄柜。加油站反恐安保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

三、反恐安保措施

(一)人防措施:全员参与反恐怖防范,人人都是安保力量。

①通过散装油实名登记系统进行对摩托车、散装油进行实名登记,对无身份证、持可疑证件及言行、衣着异常的'人员禁止加油。营业室及周边实行常态化巡逻,配合当地派出所执勤民警进行各种形式的安保巡逻。防范对象:言行异常、衣着异常、冒用身份、携带管制刀具等物品的可疑人员。

②无人认领物品、异常气味物品等可疑物品。

③其他可疑情况。

(二)物防措:反恐物资装备。营业室设置散装汽油身份证识别仪,配备防暴棍、防暴钢叉、催泪喷射器、防割手套、防爆头盔等,放置位置要方便取用,确保用时及时拿出、迅速用上。反恐物资装备由安全保卫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设备的数量、性能,确保反恐物资装备正常使用。

(三)技防措施: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对营业室及周边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监视,且具有视频入侵报警功能。监控系统由公司零管部门监督运行,一旦发现摄像头偏离目标位置等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描述

1、1事故类型

恐怖袭击事件

1、2事故发生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加油站油罐区、加油区和营业厅、配发电房是恐怖袭击发生的主要区域。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a)无明显季节性;

b)人员伤亡;

c)火灾爆炸;

d)财物重大损失;

e)加油站及周边地区。

1、4事故可能出现的征兆

1、4、1可疑物:站内油罐区、加油区、垃圾桶等部位发现可疑物品。

1、4、2可疑人员:发现举止异常人员出入油站。

a)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b)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明显不符,或与季节不协调者;

c)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d)频繁进出加油站或重大作业区域者;

e)反复在重大作业区域附近出现者;

f)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1、4、3可疑车辆:

a)状态异常。车辆结合部位及边角外部的车漆颜色与车辆颜色是否一致、确定车辆是否改色;车的门锁、后备箱锁、车窗玻璃是否有撬压破损痕迹;如车灯是否破损或异物填塞,车体表面是否附有异常导线或细绳;

b)车辆停留异常。违反规定长时间停留在加油站危险区域,如油罐区、加油区,且往往车内无人;

c)车内人员异常。如在我们询问或查看过程中,神色惊慌;发现警察或保安后启动车辆躲避的。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区政府政办【20xx】31号《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6月中旬-9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辖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成立区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和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全面组织领导。

副组长:负责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小区整治施工、二次装修、拆除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成员:

(二)要求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小组,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范围

按照“全覆盖”的总体要求,此次安全大检查涵盖全区房建项目、小区整治工程、二次装修、市政道路、拆除施工等所有建设领域内的项目。

四、检查内容

一、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专项行动内容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工程发包,及时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严禁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审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为副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同事在项目监理部明确专人负责工程安全监理,确保在职履责。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及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情况;复查和督促各种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安全、完善情况;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和旁站。对拒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的`,或不按指令停止施工的,及时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项目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有针对性交底,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和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等应在岗履责。

2.劳保用品的配备。使用和配备安全防护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严禁在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

4.建筑施工工地食堂卫生情况。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并上墙,炊事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

5.特种设备的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要求办理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备案等手续,进行日常安全、维护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组织方案论证、审批、检查、验收、实施。高大模板、深基坑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批,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实施。

7.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有效。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确保安全、有效。

五、检查方式

本次全区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按时间节点和检查要求,将深入、细致地开展两轮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项目和拆除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查必须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部位、检查事项、发现的隐患和隐患报告等内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结果,要经施工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安全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经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中旬前上报区住建局质安站备查。

(二)行业检查

针对本区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适时组织区监督机构、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切实做到“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牢牢盯住不放,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按照本次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按照区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序、节点要求,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报区安委会,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城乡建委质安处。9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至市城乡建委质安处。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加油站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月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建党10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加油站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XXXX@163.com,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度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化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凤台街道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省委、省政府、青岛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加强源头监管,严查重点违法,加强宣传警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责任制规定和问责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冬季及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及路段:辖区内国省干线道路、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桥梁、涵洞等隐患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设施缺失、通行秩序混乱的路段及货场、大型建筑工地、高速公路超载多发出入口。

(二)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及假牌套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

(三)重点违法及时段:超速、逆行、闯红灯、不按照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会车、超员、疲劳驾驶、占道行驶、超载,酒驾、醉驾、毒驾、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化品车辆早7点至晚7点在高速公路通行,农村面包车超员,“黑校车”、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假牌假证、套牌,逾期未检验、已注销或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

三、各部门工作内容及措施

交安办:

1、做好恶劣天气道路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气象部门的实时监测,对影响道路通行的恶劣天气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各部门推送气象信息。安排保洁企业要做好防滑除雪物资和设备准备,针对城区道路出现的路面积雪、积水等情形及时组织清理,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要做好市区易积水、结冰路段的排查,抓好积水路段的改造,防止积水结冰,排除隐患。要加强国道、省道、乡村道路巡检力度,及时发现路(桥)面积雪结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

2、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道路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对隐患上报、整改。对各个村庄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情况不定时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巩固辖区道路安全工作。

3、协调好各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推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派出所: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各类警示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交通安全工作,并联合交警部门对违法驾驶人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对辖区所有道路安排人员进行巡逻值守,尤其是学校、车站、集市等人员较多的区域进行重点巡逻。

投资中心:

1、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春节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要于春节前对辖区企业内部的大型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营运车辆驾驶人等重点驾驶人群体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教育,加强营运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

3、向企业发放明白纸、横幅,并要求企业内部积极做好道路安全宣传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农业办:

加强农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控。对辖区所有村庄的农机驾驶人、农机车辆等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和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和驾驶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在农机驾驶方面不出问题。

镇村中心:

做好工地渣土车运输及超载治理工作。对辖区内施工企业的渣土运输、超载运输等现象进行整治。要求施工企业做好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施工人员开展道路安全培训。

文宣中心:

1、加强校车交通安全整治。联合相关单位,对全辖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清理不达标车辆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校园周边、校车运行线路以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对校车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线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并联合相关单位,对重点治理的机动车乱鸣笛、乱停车、乱变道、车窗抛物,与行人争道抢行以及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3、要求对全辖区所有学校发放道路安全明白纸、悬挂道路安全横幅,积极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学生寒假教育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和实践教育活动。

4、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将街道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有关常识等进行宣传,并不定时对“恶劣天气预警提示”、“严查交通违法”“安全行车提示”等话题进行推送,充分利用平台便利,扩大宣传效果。

执法中队:

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道路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对乱停车、车窗抛物、道路乱摆乱放等影响道路安全因素的现象进行整治,并积极做好道路宣传工作。

村庄:

切实发挥村庄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服务室和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作用,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劝导纠正农村地区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对存在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的车辆,坚决做到“不出村、不上路”。

积极开展村庄冬季出行安全宣传工作。要结合冬防春运和春节期间群众出行特点,利用农村大喇叭广播,围绕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开展日常提示警示,将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作为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将明白纸下发到每家每户,悬挂交通安全横幅,全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的浓厚氛围。

继续对村庄交通安全工作台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完善,定时组织人员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防患于未然。

居委会:

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明白纸下发至每家每户,重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并积极利用电子横幅、宣传栏普及道路安全知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内部及周边道路安全整治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元旦、春节、各级“两会”等一系列重要节点保障交通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吸取“12.15”事故的教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抓好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凤台街道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议,成立工作小组,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及主体责任,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议事议程,提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落实。

(三)强化责任监督。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围绕事故预防、隐患治理、安全宣传等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预防交通事故作为一项政府工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路面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管理等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7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重要时段,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筹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5日)。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22年3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16日-20日)。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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