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大学生读后感(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大学生读后感 篇1
《天蓝色的彼岸》是由艾莉克斯.希尔撰写。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里的小男孩,穿着白T恤,戴着绒线帽,脸上有雀斑,头发是淡金色的。因为车祸而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也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天堂,在那里哈里认识了阿瑟,哈里和那些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目的地那就是——天蓝色的彼岸。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小哈里与姐姐雅丹娜因小事怄气,愤愤地骑自行车出小区却不料意外发生,哈里不幸因车祸去世,那时他才8岁,于是小小的他来到了那里——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哈里发现自己死了,再也无法回去,他很后悔,哈里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没做完:他想念着他的亲人、朋友、老师,他想知道没有他的日子,他们会怎么办?却又不知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于是小哈里跟着名叫阿瑟的幽灵偷偷溜下凡间,而小哈里看到的情况却出乎他的预料:最好的朋友跟他的“死敌”一起玩,他以为他的死会让全班十分悲伤,可同学们却还和从前一样的上课,他的位置也坐上了另外的一个人。哈里忽然意识到生活不会因他而改变,他死了,但生活还在。在这里,哈里向自己对不起的人道完歉,就和阿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去了所谓的“天蓝色的彼岸”……
这是本关于死亡寓言的书,是一部感人至深、触动灵魂的人性寓言,也是一本写给孩子们和成人的童话故事,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当活泼开朗的小哈里成为天国芸芸众生中一个年龄最小的幽灵,他可以自由来去人间和天堂,他的终极目标便是到达那个叫做天蓝色彼岸的地方,但前提是必须完成自己尘世未了的心愿,才可以毫无牵挂的踏上天蓝色的征途。“谁都不明白自己死后应该做点什么——就像人们不知道自己或着应该干什么一样。说不定,我们这些‘人’,其实也都不过是一些记忆、错觉什么的呢!”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积极地正视它。只要我们在活着的时候能尽可能地少留遗憾,尽可能地把自己的情感、心声表达,那么,最后我们就可以到达天蓝色的彼岸。我想,天蓝色——是个透两纯澈的色彩,干净至美且又毫无杂质,美的石破天惊却又真真切切。彼岸——似乎有点宿命的味道,一切都不在可以掌控之中,此岸是现实中的,而彼岸则是理想中的,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有着此岸、彼岸,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精神与物质,理想与现实在人类这个矛盾的个体中所存在的不同形式。
清新、温暖的文字和简单易懂的内容向人们娓娓道来一个深刻的道理:决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因为可能当太阳再升起时你永远也见不到你爱的人!我们要用关爱去唤醒心里最美好的感情,为你爱的人送去关爱和不可替代的爱!小哈里的遭遇让人们的内心不禁充满了同情,小哈里的死太突然,太出乎预料,在一个无法预兆的环境下悄悄死去。对于小哈里来讲,他还有好多时间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但老天爷不领情,偏偏这时给哈里安排一次特殊“旅行”,使他离开人间,去到那天蓝色的彼岸。
《天蓝色的彼岸》用一个童话式的语言解说死亡,书中死后灵魂会从另一个世界到走向新的生命轮回。它告诉我们:死不是绝对的结束和空虚。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可在它的背后,可能就是结束。这样一部小说,让我对人世间不可抵挡的事有了新的认识。结束并不代表什么,但那种风吹在脸上没有感觉,说话没有人理睬,记忆会慢慢消失的感觉总是不好的。死亡是一件可怕的事,是一件不可回避的事,在这可怕的事来之前,要去珍惜和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去认识更多的新朋友,也不要淡忘老朋友;不要让你的生命留下遗憾:最重要的是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因为可能当太阳再升起时你永远也见不到你爱的人,如果有一天,不得不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希望可以做到不留任何遗憾的坦然和平静。
大学生读后感 篇2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大学生读后感 篇3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大学生读后感 篇4
彼得梅尔的著作《永远的普罗旺斯》。这是一本关于法国普罗旺斯小镇的书。
书的内容主要是作者和他的妻子在普罗旺斯间断连续几个月的生活。作者所居住的房子是用古老的石块搭建成的,周围分布着花园、泳池、水井、酒窖和果树林。春天樱桃花盛开的时候,白色的花海围绕着石屋,仿佛如海上孤岛;夏天樱桃成熟了,邻居们就纷纷过来帮助摘樱桃,红红的樱桃大小各不同点缀着周围的环境;秋天葡萄成熟了,作者就开始摘葡萄,酿葡萄酒,葡萄酒酒香在空气中弥散,仿佛在空气中没喝到酒就被熏醉了。冬天,下起大雪,环境变得清净下来,石屋也被隐藏在白色覆盖之下。
我非常喜欢《永远的普罗旺斯》这本书,和作者那宁静快乐而不颓然的生活方式。
在这本书中,沉浸在悠然生活中的作者一家,随着时间的推移,穿袜子,戴手表已经成为遥远的记忆,躺在抽屉里许久,他们大致可以推算过了多少的时间。但这已经不重要,因为“我”感觉自己就要变得安分守己、无欲无求的田园蔬菜了。生动地体现了普罗旺斯小镇人民的自然生活方式。
在城市中生活久的人,难免会对城市的生活感到嫌弃,选择到偏远的郊区,大江大河大山中,在那体验自然,沐浴阳光,呼吸带着泥土香味的空气,进行一段短时间的自我陶醉。而工作在城市中十五年的作者,他选择的是抛弃城市生活,永久地居住在普罗旺斯南边的小镇中,安静地隐居着。
“我是一个繁忙的城市人,我享受着荣华富贵,失去了自然健康与宁静,我哈欠连天,没有食欲,心情烦躁,毫无生气还有轻微的妄想症。我想逃离这一切,所以我找到了普罗旺斯,在这里安静地度过差不多一年,我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在这里我感到悠然自在。”作者向往着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这也是我所追求的生活,也是现代人所追求的。
这样的生活恰好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对文明、和谐、自由。现代社会经济告诉发展,人类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了,但是人民的文明、对环境的和谐、自由无忧无虑的安全生活,似乎都被经济这个主题而掩盖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质量却下降了,文明和谐自由遭到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将难以顺利进行,进而影响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所以现代社会中经济发展已经不是一个国家第一主题,经济发展需要绿色可持续,所以需要绿色发展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要求。
在都市里,人们的步伐都在不禁地加快,失去了心中的平和,而彼得梅尔笔下的普罗旺斯就是一份良好的心灵药剂。在这种宁静的生活中,人们忘却了时间,这种生活引领着无数焦躁的心灵留住于一种享受安宁时光的幸福中。诚然,现代化是个不可逆的过程。但是我们或许应该要提防这种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我们要注意到经济的高速进步和社会分化的愈演愈烈,我们要注意到物质生活的提高与精神世界的荒芜,我们要注意到全球化的加深与地区多样性差异性的迅速减弱,我们要注意到现代化的推进与传统习俗的边缘化。经过历史洗练沉淀的人文不应成为换取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筹码。
大学生读后感 篇5
印象中,我应当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活力与灵感。可是,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供给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应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经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所以,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剩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能够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应对新情景,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构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构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构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可是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本事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那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期望经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可是,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礼貌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经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适宜的土壤。
大学生读后感 篇6
剧中有李尔和葛罗斯特这样两个家庭,他们都遭遇了一系列的家庭悲剧,父亲与子女,兄弟,姐妹,双双反目成仇,最后全部死光。感慨他们悲剧命运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这两场悲剧的思考。
葛罗斯特的悲剧是李尔的一个缩影,葛罗斯特之前听信二儿子爱德蒙的谗言赶走大儿子爱德伽,后又因爱德蒙背叛而被挖去双眼,最后死在郊外,令人唏嘘。那么这场悲剧又是如何造成的呢?书的开头,葛罗斯特说了这样几句话——“我还有一个合法的儿子,年纪比他大一岁,然而我还是喜欢他。
这畜生虽然不等我的召唤,就自己莽莽撞撞来到这世上,可是他的母亲是个迷人的东西……这孽种我不能不承认他。”“他已经在国外九年了,不久还是要出去的。”作为一个父亲,当着别人的面,称大儿子为合法的儿子,二儿子是私生子、畜生和孽种,这对于爱德蒙心理的伤害是极其之大的,对于他的母亲,葛罗斯特则称之为东西,这会使爱德蒙对哥哥和父亲产生怨恨和复仇心理,从而导致了日后父子兄弟自相残杀的悲剧。爱德蒙是可怜的,在他临死的时候,他说“爱德蒙还是有人爱的。”
这多么叫人心痛啊,一个可怜的孩子,从小被送往国外,每次提及都要被加之私生子、畜生和孽种的称呼,他多么渴望被爱啊,却从没有过被爱的感觉,以至当他想去爱别人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大儿子对于这场悲剧的造成又有没有责任呢?毫无疑问,也是有的,他太过懦弱,一遇到事情就只想着逃避,直到他的父亲失去双眼,被放逐时,他仍不敢承认自己是他的儿子,最后,他却又丝毫不顾兄弟之情,杀死了爱德蒙,还觉得理直气壮。一个那么懦弱的人,在复仇时的凶残,使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悲哀。
李尔的悲剧同样是由许多人共同制造形成的,其中有李尔,他对小女儿太过偏爱,令大女儿、二女儿心生嫉妒,他暴躁又喜怒无常的脾气,使大女儿、二女儿没有安全感,而且李尔过早的分封土地与权力,自己空留国王的虚名,没有实权,断绝了自己的后路,在女儿家生活时,又放纵手下,肆意扰乱女儿的生活,引起他们的不满;有小女儿,她通过诋毁两位姐姐的人品的错误方式来要求她们孝顺父亲,这造成了姐姐们的极大反感和憎恶;也有忠臣肯特和弄臣,他们将全部责任推给李尔的女儿们,从不指出李尔自身问题,让李尔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又用暴力和嘲弄的手段侮辱大女儿和二女儿身边的人……
两场悲剧的共同之处,是两位父亲都不懂得到底该怎样对待自己的孩子,他们都太过于强势,也太过于偏爱了,这就使其他的孩子感到缺爱,而产生嫉妒和仇恨,以至最后完全不顾及父子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相互厮杀。
《李尔王》这一部家庭悲剧,让我们思索爱到底应该如何分配,既不能过分宠溺,也不能全然没有,既不能有所偏爱,又不能完全公平。爱是上帝赐给世界的宝藏,在怎样去爱,怎样分配爱的路上,我们任重而道远……
大学生读后感 篇7
可能在家不明白,曾有过的《哈姆雷特》这本书。可是,我也是勿囵吞枣,乱读了一次而已,不在乎它有什么资料,直到爸爸指出了我的错误,我才认真地读了一遍。
看了这本书,让我觉得哈姆雷特这个人既勇敢,又懦弱。在应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应对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很交织,应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的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发生。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的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也开始觉悟了,他决定报仇。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正因为如此,他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应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伤欲绝,而当他应对自已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自已当时内心的矛盾和通知的挣扎。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完《哈姆雷特》让我觉得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必须是一个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大学生读后感 篇8
读完李开复的信之后深有感触。走进了大学,猛然间发现,一切才刚刚开始,脚下的路还有很远很远。今天的社会竞争不言而喻,就这样停止,一切都会从你的身边消失,仅仅只能做个对社会无用,对家庭无用,对自己都无用的无用之人。
在这七封信中,李开复博士在其中分别为我们讲述了:坚守诚信对于社会立足的重要性、从优越到卓越的价值观前进方向,成功、自信、快乐间必然的联系,大学生活我们应当如何充实的度过,我们应当积极主动的与家长、老师一起规划自己的人生,有智慧的选择成功的路线和二十一世纪需要的七种人才。
人生一路向前也应有人的指点,李开复的话总能告诉我些东西,可能平时会一时忘记,但是如果我们经常去看看,经常去想想,也许会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平坦。李开复博士说:要从诚信谈起!要从优秀到卓越!要做到成功,自信,快乐!细节决定成败,平时的一举一动最能看清一个人,时时都不能松懈,积极努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不做最好,却一定要努力做更好,不能做到完美,却一定要努力去接近完美!要挑战自我,开发自身潜力。要相信自己,努力去拼,努力去博,不畏惧,只是勇敢向前!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只说只想却不做,一切都没用,没有一点意义,行动永远比语言有效果。我也将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不做语言上的巨人,更不做行动上的矮子。李开复老师在第一封信中提到的主动,积极的态度我更是深有同感,对于我们读行政管理专业的我来说,积极主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品质,每一个年轻人都要拥有一个积极、主动的心,你必须善于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事业,为自己的人生做出最为重要的抉择。还有一个就是我们要学会选择,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四年的时间可以造就一个人才,也可以造就一个庸才,其关键就在你选择你这四年的时间要怎么去度过。所以必须学会选择。所以我们一定不会浪费青春,要认真学习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力争全面发张自己,选择对了,加之付出,是顶峰;选择错了,即使付出再多,也是深谷。在第二封信中李开复主要针对个人品质作出了详尽的描述。人要做事首先要学会做人,如何做一个成功的人呢?做一个城实,正直,主动,客观,谦虚的人。具有这写品质要想达到卓越还是还远远不够的,我们要注重自身的修养,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真诚的以他人相处搞好人际关系。严格的要求自己,宽容的对待他人,设身处地的从他人的角度来想问题办事情。成功,自信,快乐简简单单的三个词却富含这时刻的人生哲理,因为成功而自信,因为成功而快乐;因为自信而成功,因为自信而快乐;因为快乐而成功,因为快乐而自信。成功,自信,快乐是一个良性循环:从成功里可以得到自信和快乐,从自信里可以得到快乐和成功,从快乐里可以得到成功和自信。如何获得成功,如何自信在李开复的信中都已作了详尽叙述,自信+快乐=成功。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人们研究的话题,当代中国人的诚信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由于国人在国外因贪图小利而背信弃义的比比皆是,导致他国人已经对中国人的诚信已经不再"感冒"了。所以无论你的学识如何诚信都是根本,只有做一个诚信的人才能立足于世界否则即便你取得了短暂的成功也必将失败。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恪守"坚守诚信,正直的原则"。
作为一名学生,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总结已经过去的大半个学期,确实还有很多的不如意,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学习。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自己在某一小方面松懈。我希望我可以在学习上,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工作上,我应是个积极主动的人;在生活上,我必须乐观热情。做一个坚守诚信,正直的人,培养自己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坚信: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越多。
李开复的学识、修为都可以作为我们学习的楷模,我们需要向他学习,但我们又不能一味的模仿,我们更需要的是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确定自己奋斗的目标。选择一个你真心热爱的事业,不断地挑战自我、完善自我,让自己的一生过得精彩和充实。珍惜校园生活。我们每个人的大学生活就这短暂的四年,但这四年如果能够很好的把握的话相信这必将使你人生进步最快的时期,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的校园生活,这四年我们应该为自己的人生规划铺好道路,扎实的打下基础。在机遇稍纵即逝的21世纪里,如果不能抱着乐观的态度主动把握机会,甚至创造机会,机会也许就再也不会降临到你的身边。如果不能主动让别人了解你的能力与才干,你也许就会永远与你心仪的工作无缘。所以,每一个年轻人都要拥有一个积极、主动的心,你必须善于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事业,为自己的人生做出最为重要的抉择。没有人比你更在乎你自己的事业,没有什么东西像积极主动的态度一样更能体现你自己的独立人格。我们应该细细的品味这七封信,吸收其中的精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目标,从现在起用积极主动的心态面对生活,面对每一天。
大学生读后感 篇9
个得绝症得女孩——曾梦捷从小得了不治之症,被爸爸妈妈抛弃了,伯父收养了她。她没有将来,可是她为了给伯父、伯母争光学习非常好。后来,她在网上遇见了《丁香花》的作者——唐磊,在唐磊遇到挫折的时候,梦捷用这一首诗来激励他。在她生命垂危的时候,听说唐磊为唱片的主打歌的选择而烦恼,她便翻便所有书籍,为他找了“丁香花”这个凄美的故事,给他提供灵感。一个最需要帮助的人却用那短暂的生命帮助别人,她就像一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
女孩通过唐磊《丁香花》悟出:“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态;感激拌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感激蔑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独立。”
一个即将结束生命的人她教会了世人,如何学会坚强,如何学会感激。在人生中,会遇到无数个困难,那么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就要学会去面对。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只有不知所措或者干脆大哭以场也许会抱怨,从来不会去想我们该怎样来处理和面对。
这个坚强的女孩虽然离我们而去了,但她留下了许多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东西。她就像一颗美丽的流星,在她自己的瞬间里划出了最美丽的弧线,而我们只是一颗星星,我们是否能每天保持发光发亮来为人们做些什么呢?
《丁香花》歌词“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你看那漫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尘世间多少繁芜,从此不必再牵挂。”
大学生读后感 篇10
“地球是圆的”,这几乎是每个受过教育的现代人都认为正确的定理,但是美国《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托马斯·弗里德曼的著作《世界是平的》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向世人描绘了一个信息技术高度发达带来的短距离微型世界。本书主要以信息革命给世界带来的变化为主线,围绕“世界的平坦化趋势是如何在21世纪初发生的”、“这个趋势对国家、公司、社会和个人而言意味着什么”等几个问题展开阐述。我不是专业的经济学家,读此书也不是出于深刻研究的目的,因此浅浅读完后合上书扉,所能回味的也不是站于多少高度的经济学、社会学术语堆砌,仅就相关于个人身处如此变革趋势下所能做的一些努力说几句感想。
忽然想到前两年很是红的电影《天下无贼》中葛优的经典名句“21世纪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人才!”当时虽是当作笑话来听的,但是仔细回味回味,其实这简单的话也有点点破世情的意思。再想到最近甚为流行堪称热点的“服务外包”,因为职业关系也接触到一些人才培训的项目计划,虽然这只是服务外包产业的一小块,但从其热门程度也能反映出当前这个课题的重要性,而《世界是平的》在这方面也许能解释其为什么如此重要的原因。
有西方学者如是说:“中国需要诺贝尔奖获得者,但更需要比尔盖茨”。的确,在平坦的世界中,有全球化战略眼光、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人才是最重要的。面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缺乏全球战略型的人才,无疑是个巨大的硬伤。企业缺乏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经济发展浪潮中浮沉,国家缺乏全球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世界范围内把握自己的命运。因此,大到大国家,小到小单位,都对这种人才的培养、吸引、提升重视非常。
譬如印度,为什么能够在此平坦、均等、公平的世界竞技场上大揽知识含量高,收入回报丰厚的IT行业和电话服务业外包?就是因为在世界还没有完全被铲平前,他们培养了大批的理工精英,他们抢先意识到了开发人的脑力的重要性;譬如我们本地著名的比利时BEKAERT集团所投资的几个企业,且不说他们工厂、产品的经济效益如何好,只要看看他们为员工设计的培训、提升项目种类、层次就知道他们对此的重视程度;还有来自荷兰的DSM公司,全球工程塑料领域中的佼佼者,他们奉行的三“P”理念,排在第一的就是PEOPLE,也就是他们的员工,只有培养出一支精英队伍,才能打造出一个成功的经济王国。
我们再从仰视换到俯视的角度,看看从自身角度出发能够做些什么来应对这个世界正在变平的大趋势?《世界是平的》告诉我们,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了。试看今日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充满了竞争与合作。要想在这些竞争中脱颖而出或者至少是不被淘汰,我们每个人注定要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发挥才智,争做那个“不可或缺的人”。
对个人来说,这个目标的实现是要经历些过程的。理论上说,只有四种人是不可被技术替代的。他们分别是太特殊的人、太专业的人、太深刻的人以及太会调节适应的人。其中有些掌握身体资本,有些是人力资本,还有些是社会资本。这几种资本维系于个人身上,使他们获得了特殊的权力。
而相对这些特殊群体来说,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是普通的工作者,也许我们努力百倍也并不一定能实现那么辉煌的梦想,但是我相信至少我们会到达比现有的层次高一些的地方,而不是被这股推平世界的潮流所淹没!我们所能做的其实也很简单,在这个充满竞争与合作的世界里,在这个优胜劣汰的社会中,即使我们从事的只是简单的工作,我们每个人也都应当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丰富自己的头脑,不断巩固和运用所学到得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只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正像弗里德曼在书中所言的一样“平坦的世界的精神内涵是每一个劳动者将逐渐对自己的饭碗、风险和经济安全负责,而政府和企业只是帮助人们形成这种能力。”因此,最重要的其实是我们自己要对自己负责,要不断学习、提升,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否则只能又一次被世界所抛弃,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点同情。
在这一点上,我个人非常赞赏法国生物学大师巴斯德说的:“幸运只眷顾准备好的人”。本书再次提醒了我,在铲平的世界竞技场上,我该如何提高自己。具体来说应该包含以下几点:
1、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尤其是自己的专业方面和一些必须要使用的工具类知识;
2、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
3、不断地了解同行业的发展状况,不做井底之蛙。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准备好自己,随时迎接新的挑战。
粗略读过《世界是平的》,随意讲讲自己的一点想法,也许没有那么深刻,但是至少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提醒和鼓励,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在客观环境的支持和自身要求的激励中加快提升自己,争做这世界变平坦的21世纪中那个不可或缺的人才。
大学生读后感 篇11
陈赫、罗声求所著的《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一书,刚刚拜读。书中第三讲介绍读书的方法,我感触尤深。
在书中,作者总结了读书的三项:不预习不听课、不复习不做作业、错题重做。复习和错题重做,以前我也常这么做,只是没有上升到理论高度。但读了0多年的书,我一直没有养成预习的习惯,也从来没有思考过预习的好处。读了作者的解释,受益匪浅。
作者说,在上课之前,独立做了预习,就好比在一条新的路上,在自己的脑子里留下了许多标记。当老师讲到这些内容时,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与老师“有期而遇”。当预习时的理解与老师讲解的一致时,会提高自己学习的自信心;当预习时的理解与老师的分析不一致时,由于有了认识上的失误做反衬,会留下更深的印象。这个解释令人信服。像这样贴近学生实际的阐述,在《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一书中比比皆是。
书中结合大学生成长的需要,讲了不少人生的哲理。这些哲理都是以平视、友爱的目光,娓娓道来,没有强加于人的感觉。在谈到学生该不该求神拜佛时,作者以攀登云麓道宫途中与一位女大学生相遇的小故事,借道观中的诗句,道出了想表达的观点:对云绝顶犹为麓,求道安心即是宫。连道观中的出家人都在求“心”,大学生又何必求神拜佛呢?
《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密切联系实际,回答真问题。作者为什么如何做到这一点呢?书中这样总结:
第一,看你有没有足够的知识联系历史的实际?是否精通“社会发展史”?
第二,看你有没有足够的胆识联系现实的实际?这既要有勇气,也要有能力。
第三,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功夫”,联系对象的思想实际?这份“功夫”,不是听、只言片语就能对付的。
第四,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这点最难做到,确实消除学生逆反心理的关键所在。
谈一点建议。我接触过一些0来岁的年轻人,他们不知道如何爱惜自己的身体。《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书中有心理健康方面的内容,如果再增加一点生理健康方面的内容,会更好地帮助大学生们全面发展。
近日,我读了《三国演义》一书,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该书内容丰富,故事多,人物多,成语多,给了我很深的感受,很多人物、很多事情值得我学习,可谓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完美诠释了“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真谛。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无数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来塑造了忠、奸、仁、义、爱的各种形象,更是深中人心。以刘禅典范的庸君,以袁术、袁绍、刘表、刘璋为代表的无能之辈,气量狭隘的周瑜,勇而无谋的吕布、张飞、许楮、典韦,运筹帷幄的诸葛亮,大智若愚的刘备,忠肝义胆的关云长,“宁我负天下人,休要天下人负我”的曹操,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我从三个国家的角度阐述一下自己阅读此书后的感悟,群雄割据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最后形成三国鼎足之势。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都不如他。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
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决定成败。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这本书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形象地再现了这一风云变幻而又动荡不安地历史时代,生动地揭示了统治集团内部钩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勾结而又相互争夺的关系,向读者展现了一副精彩壮阔的历史画卷。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要把通过这本书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