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知远网

2026-05-0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1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预案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预案。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预案,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预案,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预案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预案,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预案,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预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预案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预案: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预案,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预案。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预案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预案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2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预案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预案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预案,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预案。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预案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预案,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预案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预案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3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4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疫情全球大流行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冬春季来临,境外疫情再度高发,国内散发、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新冠肺炎与流感、腹泻、手足口病等其他传染病疫情交织叠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做好应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实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思想上紧起来,工作上动起来,预案上实起来,纪律上严起来,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不变,坚持现有疫情防控策略和预案不变,坚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不变,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突发疫情防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应急电话:。

(二)工作职责

冬春疫情防控应急工作要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预案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突发疫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和建议;

指导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疫情处置、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临时现场指挥部职责

执行应急指挥部处置疫情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疫情相关情况及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判断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指挥局机关科室人员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迅速控制疫情事态;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4、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负责对疫情采取及时有效预案,对疫点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

三、常态化应对工作预案

按照“严防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总体防控策略,强化联防联控、居家隔离管控,落实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人群聚集限制等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预案,严防新增输入病例。

(一)科学合理安排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1、摸清健康底数。疫情防控期间,领导组要全面把握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健康和外出信息。对近一个月本人或家人有疫区旅行史、居住史返介的同志或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的同志,主动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安排在家隔离做好体温监测。

2、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安排水利系统党员、干部到东南街道水门南街社区报到,深入摸排流动人口,配合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服从街道社区的统一领导。

3、严控人员接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日佩戴口罩到单位上班,进入单位前进行体温监测,在岗时保持1米以上间隔办公,办公区域应佩戴口罩,没有特殊工作需要应避免人员集中开会、组织集体学习,不得串岗聊天、相互拜年。

4、严把门禁管理。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单位必须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接受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与疫区人员接触询问和个人信息登记,对发现有疑似症状的及时劝返,暂不允许进入。快递严禁进入办公区域,统一放于门房处进行消毒。

5、严格把好消毒关。责专人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通风、消毒、消杀,办公区域严格实行一日两次全区域、全覆盖消毒消杀等防控预案,确保办公场所清洁、通风。

6、强化宣传教育。领导组要通过微信群等途径,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秉着科学宣传,不信谣、不造谣的基本思想,消除职工的心理恐慌。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正确认识和防护能力。

(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保障工作

1、全面保障农村供水安全。要严格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工作机制。要指导督促乡镇、供水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加强饮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供水单位和相关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水源地、取水口、水厂和输配水管网的安全巡查,有条件的要采取封闭管理预案,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2、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监管,按要求做好相关监测,发现监测数据异常要及时排查,及时报告、通报。要做好水利工程日常巡查和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要密切关注巡查人员健康状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防止出现管理空白。

3、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根据工程属地要求,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严格工作防护,落实严格门卫管控、体温监测、临时隔离、信息报送等具体预案,做好工地卫生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

4、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工作,及时掌握我市水利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安全生产、防汛安全、工程安全等方面的情况。加强信息报送管理,遇到重大突发水利事件时,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水利厅。

5、统筹谋划工期。优化分析工程进度,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对汛前计划完成的要制订相应预案,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四)搞好工作统筹,确保科学决策。20xx年是党中央“两个百年”宏伟目标的第一个百年之期,是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可以说是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年份。要把疫情防控与“六稳”“六保”结合起来,千方百计促就业稳增收,全力以赴抓项目增动能,坚决稳住经济基本盘,牢牢兜住民生底线。要把疫情防控与环保督察整改结合起来,强化问题导向,找准症结、找准方法、举一反三,做到实实在在、彻彻底底改到位、改到底,不断巩固成效。要把疫情防控与科学谋划“十四五”结合起来,立足全局、前瞻谋划、深入研究,为全区下个五年高质量发展定好目标、绘好蓝图。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昆明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应急局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滇池管理局、市防震减灾局、昆明供电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昆明警备区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组织编制、修订并初步审议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督促编制、修订有关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工作;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3市级现场指挥部职责

市级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协调指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发放、物资运输、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2.2.4县级政府物资保障指挥部职责

县级政府物资保障指挥部职责: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5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拟订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提出健全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定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应急能源物资和设备的储备与管理。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昆明供电局:负责涉及电力保障等应急救援物资与装(设)备的储存和管理。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滇池管理局:负责涉及滇池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支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昆明警备区:负责协调驻昆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区昆明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常态管理

3.1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物资保障办公室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对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指挥平台枢纽作用,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应急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上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协调机构备案。

3.3仓储管理

提高应急物资储备库设防标准和库容,配置机械化装卸设备,提升装卸搬运效率,确保储备库建设项目达到储备要求和标准。应急物资仓储中心构建要由平面中心向高层中心再到立体中心发展,由一般的水平储存物资发展为立体储存,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作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可视化。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仓库调整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应急保障行动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应立即以口头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应急局报告;发生重大以上灾害事故物资应急保障行动或出现特殊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

4.2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单位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事发地有关部门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应急厅报告。

4.3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主管部门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同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后期处置

5.1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6.1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6.2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通信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奖惩机制

7.1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和更新,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要求,保障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根据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甘商务明电〔2022〕30号)以及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庆疫联防办发电〔2022〕37号)和庆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商发〔2022〕14号)精神,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保障组成员

为全面加强在疫情发生情况下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商务系统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负责隔离点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根据集中隔离点生活必需品需求,协调大型综超、中央厨房等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粮、油、肉、蛋、菜、奶、快餐盒饭等生活必需品调配供应衔接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点对点”供应。

(二)负责封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相关部门畅通运输渠道,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推动大型综超、农贸市场、中央厨房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小区物业等单位对接,协助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物流配送等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负责管控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就近确定规模适中、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中央厨房等企业作为便民服务点。及时发布区外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提倡无接触配送,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四)负责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结合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疫情防控政策,在县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超市、便利店、美容美发、洗染、维修等社区生活服务网点,推动开展正常营业。鼓励采取线上采购、线下错峰配送方式,避免人群聚集。

三、具体工作职责

(一)商务部门主要职责

1.确定保供企业名单。负责确定18户大型商超(见附表1),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照防控办统一指挥,并协调相关部门衔接保供企业进行配送,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

2.发布保供企业信息。负责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确定的保供企业名称、配送品类、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媒体进行发布,配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集中配送,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3.协调保供车辆通行。负责加强与防控办的沟通对接,确保在疫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求,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配送车辆出行畅通。

(二)保障小组主要职责

1.第一组保障组

组长:卢俊卿

成员:夏庆明、李健、梅凯皓、张雪芳、田娟

主要职责:负责联系对接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点管控组和城乡社区管控组。协调落实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餐饮服务供应保障衔接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蔬菜、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2.第二组保障组

组长:陆斌

成员:黄欢明、何涛、张如男、杨洋、杨淑娴

主要职责:负责依据省、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手册和生活物资保障方案,修订完善《城区基本生活物资保障配送工作方案》,明确不同区域配送标准和配送方式,指导各乡镇确定本辖区快递物流、电商配送等保供企业名单,协调做好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衔接工作。

3.第三组保障组

组长:杨静

成员:田丹、李雪、俄克旭、余圆圆、武婷

主要职责: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市场巡查检查,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和质量抽检,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指导市场保供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第一、第二保障组开展管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衔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落细测温、扫码、登记、消毒等日常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措施。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下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的特殊重要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做好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

(三)加强监测预警提高保供能力。高度重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通过全市、全县保供微信群加强与保供企业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应急保供机制一旦启动,要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日报制度,每天汇总上报保供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及配送数量。

物资保障应急演练方案 篇7

一、总则

做好传染病宣传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二、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设备、物资材料库:

口罩、快速红外体温测量仪、消毒水或酒精、消毒器具(雾化喷壶等)临时隔离室:对内人员出现不良反应时财务室:资金

四、预防预案

1、室内常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等。

2、勤打扫环境卫生,垃圾要及时清运。

3、严格遵守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

4、减少到户外活动,室内锻炼,增强体质。

5、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

6、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7、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不进行聚会及密集开会。

8、有计划地备足各种材料、配件,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机会。

9、进行开工人员培训,确保做好防护。

五、应急处理

1、当公司内发生疫情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报告疾病控制中心在管区内做终消毒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

2、疫情上报登记

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医院“120”

3、拨打求援电话如:“1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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