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知远网

2026-05-0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各级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和大气污染治理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及扬尘治理工作。未组织复工前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对于符合复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各方组织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复工。

二、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建筑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有关规定,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组织一次安全责任承诺、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后方可复工。

三、突出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联合组织一次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逐条整改销号。

四、确保工地扬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筑工地应全面落实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文明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措施,逐一检查扬尘防护设施及措施是否齐全有效。扬尘防治设施不全、措施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五、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督查

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程项目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安全管理或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特别是被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过的工程项目。对于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活动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擅自复工的,应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住建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工程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责任主体进行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并将处理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加强产业链协调,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支持疫情科学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基层,服务企业,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全力保障医用防护物资供给

要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开展医疗救治急需的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和治疗药品的组织生产和及时供应,全面提升医用防护服、口罩等防护物资的生产保供能力,统筹协调医用物资全产业链企业同步复工复产,增强企业生产柔性,科学谋划产能,确保产品质量,强化物资保障协调机制,为打赢湖北和武汉保卫战,以及全国疫情防控全面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物资保障。

三、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建立必备的卫生设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强化日常防控管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跟踪监测,对疫情防控实施零报告制度。要杜绝“填表抗疫”“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做法,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四、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20〕14号)要求,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鼓励中央企业、大型国企等龙头企业发挥表率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协同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针对中小企业现金流不足的'突出问题,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五、加紧推动民生必需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加快化肥、农膜、农机装备整机及零部件等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春耕备耕物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推动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物资供给稳定。充分利用电商、信息服务等平台,促进产业链供需线上对接,鼓励开展农机等设备的在线维护。

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支持汽车、电子、船舶、航空、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继续支持智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产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巩固产业链竞争优势。重点支持5G、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食品包装材料、汽车零部件、核心元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

七、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复工

积极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发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带动工程机械、原材料等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就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民生就业、产业基础能力、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等重点方向,启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协调解决重大外资项目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八、大力促进市场消费提质扩容

支持新业态新模式,丰富5G+、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推动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数字科普、在线办公、协同作业、服务机器人等,带动智能终端消费。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加大生物医药、智能健康管理设备、高端医疗器械、医疗机器人、公共卫生智能监测检测系统等大健康产业投入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九、打通人流、物流堵点

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保障人员有序流动和物流畅通,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积极开展精准对接,协调打通企业员工返岗通道,提高员工返岗率。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生产原料、零部件、产品纳入绿色物流通道,保障运输畅通。搭建跨区域人员、物资对接平台,进行精准服务,统筹解决园区、产业集群内企业人员返岗、生产物资运输等问题,推动企业抱团恢复生产。

十、加强分类指导

对低风险地区,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简化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中风险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合理安排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要选派优秀干部下沉一线,对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二、成立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二)第二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5、人员管控到位。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1、全厂消杀到位: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实行报备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区域。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二)做好要素保障。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三)突出安全底线。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x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

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

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7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规模及经营区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流程

(一)规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在防范区的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工申请(附件2)。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防范区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以上资料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股备案。

(二)规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参照规上道路运输企业审批流程,由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报交通物流专班当日复工企业名单。(附件4)

(三)从业人员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并健全员工信息台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条件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安排等内容。

2.建立员工排查台帐。企业要对每名拟上班员工近14天的去向、是否完成第十三轮核酸检测、是否接种3剂新冠疫苗、是否具有通行证明进行排查,形成企业员工信息表。

3.具备必要的.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4.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企业开业复工前,要提前对企业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保持良好通风。

四、严格复工营业期间疫情防控

各镇(街道)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开业复工的,要责令停工停业。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期间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员工管理。实行上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要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二)严格经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从

业人员进行扫码和测温,绿码、体温正常、配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区分进出通道,防止形成人员聚集,严格执行“1米线”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消毒消杀。开业复工后要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所有卫生间都要摆放肥皂、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四)严格应急处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企业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经营单位需明确一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民办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快速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行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地方交通运输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xx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连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分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抓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