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立足我社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做到所有基层社、公司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社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20xx年“零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为我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工作任务
在全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别紧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四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落实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重大隐患要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四、职责分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四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基层社、公司要细化制定检查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
(一)企业方面
1.全面摸底排查。各基层社、公司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签订《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承诺书》(附件1),亲自部署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及重要节日、重要会议、关键时段要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要重新梳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岗位、员工。各基层社、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从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摸清本单位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2.落实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做实做细“四个100%”,确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真正落实到位。对存在风险的场所或暂未消除的.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通过隔离危险源、安装防控设施、设置风险提示、告知从业人员、上报县社及安监部门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
3.加强宣传教育。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做实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发现纠正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麻痹大意思想,消除事故隐患。
(二)县社方面
1.坚持问题导向。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县社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摸排重大隐患,明确监管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计划、检查内容。
2.规范行业检查。县社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系统检查表,加强对各基层社、公司开展常态化检查,做到有的放矢。本年度内要对全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隐患台账整改清单,做到隐患清、整改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县社统一部署,县社安全生产相关科室具体组织、协调,各基层社、公司要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加强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基层社、公司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要求,明确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经营单位少检查多提醒。
(四)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微博微信、LED走字、横幅海报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生产经营者,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加强情况报送。各基层社、公司要迅速领会文件精神,传达至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基层社、公司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上报违法违规案件和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2月28日前请各基层社、公司签订《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承诺书》(附件1),并汇总建档;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请于2月22日前报县社安全生产相关科室;6月21日前报送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意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为抓手,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控上再下更大功夫,确保淮南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经过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确保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重点任务
一要彻底查清风险隐患。用一周时间,在全供销系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社领导班子要集中时间下沉带队检查。要精准深入排查,对出租房门点、仓库、车拆市场、物流中心、米厂、驾校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排除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建立隐患管理台账,逐项梳理、逐条整治、限期整改,用最短的时间根除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业停产整顿;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改。
二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聚焦“1+11+N”领域,切实解决安全问题。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整治。冬天是火灾高发季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大消防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力度,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出租房门点、职工宿舍、车拆市场、物流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整治违章用火用电。
三要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好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疫情工作的一切要求,协助社区等部门做好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并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根据淮南市供销社实际情况,加强防范重点,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查,分管领导带队定期检查的方式,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实效。
(二)突出重点。市供销社制定安全检查清单,制定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下属单位自查、市社检查等方式,聚焦存在重点隐患较多的地区和单位,确保排查检查全覆盖。
(三)营造氛围。淮南市供销社通过制定安全宣传手册、展板、横幅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宣传动员,普及安全生产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加快构建全体职工动员、全系统设防、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发展新格局,让全系统职工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自xx年12月1日至xx年2月28日,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健全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积极建立定期排查整治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比较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严重违法驾驶人,查纠严重违法车辆,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刘风山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言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承良、市教育局副局长时恒才、市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杨金贯、市交通局副局长南合庄、市广电局调研员赵玮任副指挥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集中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督办等工作,何承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洪生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行动步骤
(一)大宣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扩展宣传阵地,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的最大化。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办交通安全专栏。整合手机短信平台、社区宣传栏、公交车站牌、大型公益广告栏等公共信息设施资源,在全市构建公共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切实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中小学校、驾驶培训学校、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场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园地。通过举办交通安全摄影比赛、交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到社会的每个层面、各个角落。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社区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牵头,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二)大排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
1、对重点驾驶人员进行排查。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注册。对排查出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进行专门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车辆和驾驶人违法记录和事故发生情况抄送运管部门。对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多次交通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及发生死亡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运管部门要取消其准驾资格、调整岗位或解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共同实施。
2、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排查。对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校车、旅游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要全部停止营运,清退出营运市场。对不落实门检、车辆保养等安全制度的'运输企业、客运场站,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其整改。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共同实施。
3、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照交通部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关技术规定和公安部危险路段排查标准,综合考虑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道、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等全面排查整治,摸清危险路段底数,并逐一建档。对往年已排查治理的危险路段,要结合事故分析开展整治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要继续作为公路危险路段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要共同制订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三)大整顿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1、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顿。各乡镇政府要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控,实行乡镇长、村委会负责制,保证本辖区村民不坐违法车,农用车不违法载人。公安部门要科学调整路面交警的勤务部署,逐步在重点乡镇组建公路巡警中队,充实警力,配备必要装备。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强行超会车、逆向行驶、不遵守标志信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严重超员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纠正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通过整治,使客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发生率低于10%,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交通运输部门治理超载要在省政府批准的固定检测站进行,消除违法状态。车辆因超限或超载已被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处罚过的,其他地方和部门不得再处罚,坚决制止重复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农机局共同实施。
2、对营运企业进行整顿。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对营运企业及驾驶人的监管责任,对营运企业、营运场站进行全面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督促其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营运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建立单车检验维修台账、行车事故记录台账、营运驾驶人档案,抽查驾驶人定期安全学习情况;督促营运企业与每位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完善聘用驾驶人准入考核制度。对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对屡次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坚决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对校车、旅游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整顿。一是严格整顿校车,实行校车校长负责制。对校车驾驶人定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日常检验,坚决杜绝校车带病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二是严格整顿旅游车辆。重点检查旅游车辆停车场地、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无场地、无安全制度和挂靠经营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营运资格。三是严格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情况、车辆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市教育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共同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行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抽调市交通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加强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牵头部门要严格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专项整治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三)加强责任追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凡发生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由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严格追究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前,各有关单位要将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市交警支队,电话:,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于30日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务于xx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于25日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xx高速公路试验段Ⅰ、Ⅱ标汛期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防汛保安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杜绝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施工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监理办并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落实此项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质量,保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落实到位。
三、治理范围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所属的各工区、各施工段落、各施工班组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四、治理范围和内容
1、“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4、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5、工程建设安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6、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7、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容和视觉效果;
8、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9、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10、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11、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2、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3、季节性(雨季、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4、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1、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安全专项方案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与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指令单》明令整改。;
4、开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常规工地入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5、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6、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不到位,经下发监理通知没有整改的在每月中期计量时,对相关工程和安全费用不与计量或扣除部分费用;
六、相关要求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4、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5、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施工单位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6、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不得上岗。
7、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5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6
一、行动时间
20xx年 3 月8 日至 20xx 年 6 月 18 日,为期 100 天。
二、工作重点
供销系统涉及的资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防治、道路交通运输、农村生产生活、城镇防汛、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全面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的大排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清单。
(二)全面开展大整治行动。针对排查存在的问题,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做好“五落实”的措施,实行销号闭环管理。
(三)全面开展大督查行动。建立县社领导领衔包保督导机制,按照县社班子领导分管基层社模式,每月到分管基层社至少开展 1 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有效督促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供销集团资产安全管理部、县社办公室要协同做好百日行动问效工作,由资安部收集各基层社检查情况汇总,由县社办公室定期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社、企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周密部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到事,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百日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各基层社及集团公司资安部要明确 1 名信息员,强化信息报送,每周四中午 12:00 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检查记录表反馈县社办公室。
3.要将安全生产排在第一位。各基层社开展安全大排查及外业工作板块,要及时提出问题,实施整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查重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疏散通道、可燃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注;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年度检测,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