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绩效整改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绩效整改报告 篇1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
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绩效整改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发〔20xx〕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11号)的要求,州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至20xx年8月对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得分85.93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1.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二是绩效目标不全面。三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四是个别三级指标未量化。五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目标值不匹配。六是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全面。
2.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二)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如:计划完成8个配套项目建设,实际仅完成4个;计划创建2户绿色工厂,实际创建1户等。
(三)预算编制不准确。
1.预算调整率高。
2.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过大。
3.政府采购执行率低。
4.预算执行进度慢。
(四)州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部分县(市)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
2.未按计划完成奖补资金兑付。
三、整改情况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方面。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方面。根据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增加20xx年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中未包含数字经济方面的目标,增加发展后劲方面的目标。比如:配套项目建设数量、竣工投产项目数量等,增加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项目、稳产扩能增效和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等项目方面的目标,已完成整改。
二是绩效目标不全面方面。编制的绩效目标增加了包含产出时效和满意度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已完成整改。
三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方面。编制的绩效目标主要为定性描述,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量化绩效目标,编制量化、可衡量的预期产出及效果目标,已完成整改。
四是个别三级指标未量化方面。生态效益指标“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指标值为“上级下达任务数”改为10%,已完成整改。
五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目标值不匹配方面。设置的指标值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的目标值匹配,20xx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xx年全州规模以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已完成整改。
六是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全面方面。设置体现20xx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到5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设置体现新签约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8个以上的指标等,已完成整改。
2.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方面。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环节中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环节的制度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已完成整改。
(二)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整改情况
在下一年项目预算和实施中,加强实施项目规划性,统筹做好项目规划与建设,力争达到预期目标,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调整率高方面。
严格按照州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充分了解预算年度人员及业务的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预测单位经济发展趋势、提高资金效益;分析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原因,按年度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过大方面。
通过盘活存量资金,20xx年州财政局要求整合、收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及“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11月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及利息已交回国库;“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收回程序正在协调办理中,力争20xx年12月前完成。
3.政府采购执行率低方面。
编制采购预算时,充分征求科室及领导意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可执行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预算执行进度慢方面。
加快本级资金支出进度,并充分与上级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避免在年末拨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州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1.部分县市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方面。
奖补资金涉及10县市,按时限及时兑现的'有6个县市,超过规定时限兑现的有4个县市,责成项目科室指定专人在州级下达资金后督促县市及时将奖补资金兑现到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
2.未按计划完成奖补资金兑付方面。
未按计划完成奖补的2户企业,已责成相关县市工信部门原渠道返还不能兑现资金,已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对应,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根据项目实施预期产出及效果编制对应的绩效指标。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的步骤、方法及要求等。根据财政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结束后将评估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等过程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加大实施项目规划力度,保障效果长期体现
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纠偏,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按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提高项目预期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年初编制项目预期目标时,结合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及当年项目计划实施内容,编制完整、准确的预期目标,避免出现因年初目标编制过高,导致年底目标实现程度较低的情况。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
二是年初预算申报时,分析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原因,按年度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编制部门预算时,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方式,在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专用仪器设备等时,对采购项目、数量、资金来源等进行详细编制。办公室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认真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对政府安排的刚性支出项目必须保证,优先保障单位所需的运行资金,不留缺口。对部门运作中容易失控的支出项目,如会议支出、公务接待等,要合理分解并严格标准,尽量做到年度预算与核算相符。
(四)强化项目监督及责任追究,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部门定期自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一方面,对州对下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以提高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规范性。另一方面,除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外,需对项目执行的序时进度、工作质量等进行及时跟踪及纠偏。针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情况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如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中减少存在问题地区的资金分配额度或分配方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绩效整改报告 篇3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督查的通知》(吉人社字[20xx]94号)文件精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四部门各抽一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采取听、看、查、坐谈等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义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50个(其中:乡镇义务教育事业单位37个,县直义务教育事业单位13个),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为3869人,离退休人员为1103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目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年人均标准与行政公务员标准相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在职人员的绩效工资每月兑现月标准的70%,余下的30%奖励绩效工资按年终考核情况,分不同档次一次性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全由财政负担。
(二)全县卫生系统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2个(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4个,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8个),在编在职人员572人,离退休人员158人,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比照义务教育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5600元,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为14820元,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年人均发放标准为11700元。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标准的70%,奖励绩效工资待年终考核情况公布后,按规定一次性发放。
(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381个,在编在职人员为3273人。离退休人员623人,依照《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从20xx年10月1日起基本上实施绩效工资,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比照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今年人均发放标准在职人员为15600元、离休人员生活补贴14820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为11700元,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6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结束后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单位统一发放兑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单位绩效工资由财政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单位负担。
二、几点做法
(一)加强绩效工资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向县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领导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工作的主动性,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成立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从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各抽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另外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办事人员任组员,日常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负责组织领导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的工作进度、工作任务和工作关系。三是积极做好绩效工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比如在教育局专门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学校具体从事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会议,会上就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执行时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和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作了详细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有了深刻的了解。在卫生局召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座谈会,就绩效工资的方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座谈,提出个人的看法和意见,使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更加具体、更加科学。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
1、制定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7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吉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人字[20xx]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b核办法”以及“吉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吉安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吉安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水县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上意见、办法和方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绩效工资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绩效工资工作有章可循。
2、认真实施。一是县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有关单位协调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析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工作困难。二是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绩效工资政策层面的有关工作,制定方案,核定总量,解答绩效工资政策,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等;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筹集和拨付;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填表和按时发放。三是定时汇报制度,工作期间县直各事业单位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定时向县绩效工资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工资开展情况和工作是度以及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总结汇报,提高了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促进了绩效工资工作健康、平稳发展。各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工作分配方案公正、公平、公开,把比较敏感的工资收入分配问题“阳光”化,从而避免了突发事件与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我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的自查,认识到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其他事业单位中个别单位还没有完全实施绩效工资,二是有些单位特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三是有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有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四、工作打算
绩效工资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一是把好政策关,严格按政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行为,违反政策规定,要严肃处理。三是要积极筹集资金,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时发放。四是对绩效工资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级业务部门要予以及时答复。五是继续做好县直各单位相关协调工作,举全县之力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绩效整改报告 篇4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xx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绩效整改报告 篇5
收到长安财政分局《社保基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函〔20xx〕188号)后,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整改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性偏差和表述不完善问题。1.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村社区)、生育保险(村社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四个专项的绩效目标都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与之对应的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应该是“征收”,并不是发放财政补贴,因此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2.部分专项的绩效目标表述不完善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养老津贴申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为了有效避免误解,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此类表述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不够合理问题。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表述和统一绩效目标的表述,避免出现不适合合理聚类的意思和目标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绩效指标中未完全包含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问题。完善长安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的绩效指标中“参保资源数据的管理和完善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等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和指标赋值,全面体现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涉及的常规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不够合理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合理量化效果指标,保持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统一性;合理设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体现绩效指标的本质特性。
(二)资金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预算调整率偏高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情况发生,我镇使用的是年中调整预算方式,但由于我中心业务承接量大、业务种类繁多且涉及资金较多,导致年度预算较大。因此建议财政分局在年初预算审核时,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金额来审批预算,可有效避免我中心出现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二是预算资金变化率与绩效指标值变化率不太匹配问题。由于目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主要是用于补贴本市户籍从未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我中心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支付待遇,但是由于待遇涉及中央财政补贴、市财政、镇财政、社区四级分担,中央财政补贴会不定期的调整,市、镇、社区的三级补贴比例和金额也会根据政策不定期的调整,因此我中心需按照政策指引及时调整相关专项。
(三)项目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多人去世约1年,尚未领取终老待遇”问题,由于我中心业务系统没有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目前死亡数据日常是由社区报至我中心,我中心再根据报送的数据联系死者家属核实情况,并通知办理终老待遇申领业务。另,市基金中心也会不定期跟公安部门对碰相关信息,对排查出来领取终老待遇的人员进一步进行通知。我国的政策法规暂没有规定终老待遇的领取时间,我中心已在收到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知和引导家属尽快办理终老待遇。鉴于存在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定期排查死亡人员,并对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另外,我中心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没有出现超期的情况。
二是对数据分析挖掘功能未充分问题。下来继续挖掘分析拥有的大量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功能与价值。
(四)资产管理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原单位人员和附带的资产随人员岗位安排发生变动,为避免影响工作开展,已按需求统筹资产使用,但难免会有清单上属于基金中心,但被属其他三个单位的.人员使用的情况。目前,我中心已对交叉使用的资产做好地址及使用人员(管理人)的登记,每年做好盘点工作避免资产流失。为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我中心后续将咨询请教财政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五)内控制度的问题整改
一是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问题。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长安人社、医保分局已于20xx年7月4日重新修订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于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因此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基金管理中心,制度中明确了采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制度,不存在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情况。2.存在多头采购问题。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并已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存在多头采购问题。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深入,未能全面准确识别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我中心已在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及时识别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单位人员归属及岗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1.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存在交叉,因而导致人员经费存在交叉的情况存在,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划分清晰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2.岗位设置不明晰,存在一岗多职现象问题。我中心已进一步划分清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保险关系各项业务已对应设置受理、复核人员岗位,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关键流程的内部控制力度,降低业务风险。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1.轮岗管理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轮岗管理制度。2.绩效考核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对照镇党建工作办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长安镇社保基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对激励机制建设有明确细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3.人员培训材料缺失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培训、聘员培训,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培训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尤其注重培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为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细化采购管理制度,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绩效整改报告 篇6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xx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xx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xx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xx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xx〕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绩效整改报告 篇7
为不断提升我市民生工作质量,检验民生工程实施效果,促进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5-6月,市民生办统一协调组织开展对20xx年度部分民生工程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针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主要领导召开了全市人社系统民生工作情况的推进会,就此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做出布置,各县区、相关科室和责任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严格实行“三张清单”工作制度,对照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结果及发现的问题
1.总体评分情况。此次绩效评价的全市23项民生工程总体情况较好,平均得分94.17分。我局实施的技工大省技能培训中的技能脱贫培训得分为92分、企业新录用培训为94.4分,就业扶持工程为98.83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96.53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为94.6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95.67分。
2.发现的主要问题。技工大省项目枞阳县存在重复培训、受训对象不符合政策范围现象;枞阳县人社局20xx年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就业扶持工程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未能统贴申请程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参保情况进度滞后;基础台账资料不够完善;部分项目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等。
二、问题整改情况
1.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针对主管单位对培训计划和参训人员审核不严的问题,相关县区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基础台账的审核工作和流程把控,缩短了计划审核时限;针对资金拨付滞后的问题,业务职能科室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核实、跟踪关注资金拨付情况,确保企业新录用人员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按时拨付。
2.就业扶持工程。已将“见习拨付规范问题”纳入下半年重点调研工作,积极与各县区见习主管部门沟通,进一步梳理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市民生工程第三方评价小组要求已将台账重新装订归档;对花名册中联系方式与就业人员不符的`现象整改完成,并要求各见习基地进行自查,杜绝今后出现此类情况。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关于参保情况滞后的情况,枞阳县人社局已于8月底全面完成参保目标任务;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市人社局相关职能科室先按要求对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进行分人数统计,形成完整、清晰的业务支出数据,并着手研究解决大病保险基金未区分职工和居民进行单独列账的财务规范问题;关于台账资料未统一管理的问题,已要求各职能科室进行整理归档,年底前形成完整规范的台账资料,关于招投标的问题,枞阳县人社局将于今年12月底完成经办商业机构招标,并出台考核办法。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针对政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的现象,市人社局将不断加大养老保险民生工作各项宣传活动力度,补充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关于数据库完善的事项,业务科室正积极与省厅沟通,掌握数据库建设、运行情况,提出完善数据库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布置各乡镇办通知各村,梳理联系未完善人员信息,及时录入,不断补充完善;关于业务台账不规范的情况,义安区目前已完成20xx年前所有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与装订工作,数据信息化管理的工作将于8月底结束,枞阳县业务档案整理工作已完毕,目前正申报省厅验收,预计将在9月份验收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张清单”工作制度,继续加大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持续关注整改进度,将整改情况纳入对县区及各部门的月度和年度考核,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以此次绩效评价为契机,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程实施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完善,从健全和完善机制和体制建设的角度分析现象、查找原因、提出对策,不断改进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工作,防止相关问题的发生,同时做好20xx年度项目的自查自检,做好迎接省级绩效评价的准备工作。
3.全面提升项目绩效。高度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成果运用,从政策宣传、项目推进、基础台账、项目提升等方面下大力气、做足功课,全面总结、不断提升,以争先进位、精益求精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民生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