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知远网

2026-05-04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评选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为指针,以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目标,评选表彰未成年人身边的典型,引导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为祖国献忠心,为他人献爱心,为同学送关心,为长辈尽孝心,争做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一代新人。

二、评选条件

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富有理想、品德高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事迹真实感人,在未成年人中具有良好的示范导向作用。

1、为祖国献忠心。热爱祖国,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对祖国充满敬仰爱慕之情;学习中国革命史,建设史,增强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刻苦学习,有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为他人献爱心。帮助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难;热心公益,主动参与公共场所清洁卫生的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主动学习宣传礼仪知识,做到文明出行,文明参赛,文明上网,以礼待人。

3、为同学送关心。知礼仪、重礼节,尊敬师长,关爱他人、乐于助人,对待同学友善真诚,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4、为长辈尽孝心。主动分担家务,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自理、自立能力强;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关心父母的身体健康,理解父母、感恩父母的养育情;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

三、评选方法

1、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成员商议确定候选人,然后经班级学生民主评议选举,最后确定一名“美德少年”。

2、班级选举产生的“美德少年”认真填写“美德少年”推荐表(主要事迹500字左右)

3、经上述程序,最终确定各班“美德少年”,将由学校组织,将其照片和事迹在学校橱窗进行表彰公布。

4、在校级美德少年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一名参与市级美德少年评比。

评选方案 篇2

为落实省高院关于司法质效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促进中院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干警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工作氛围,切实发挥中院机关龙头作用,打好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开局仗,结合总局机关党委提出的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大力提升工作质效的要求,中院党组决定在中院机关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深化“岗位之星”评选工作。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是十八大精神和“三个至上”为指针,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鼓励大家力争上游,敢为人先,以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群众满意的目标。围绕农垦法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培养和选树中院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岗位之星,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中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向社会各界和基层法院展示中院的良好新形象。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包括庭、室(局、队)长岗位、审判员岗位(含助审员)、执行员岗位、书记员岗位和综合岗位(含管理、安全保卫)。参赛对象为中院中层以下干警。

三、评选原则

1、坚持重品行、重业绩、重公论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组织推荐、业绩考核、党组决定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质效位居相同岗位前列,具备“三优一满意”的基本条件。

1、 优质服务。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超前服务、延伸服务,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对涉及服务企业“强工、兴城、优农”过程中的重点再建项目等工作,总局党委满意,为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一定贡献。综合部门服务基层能力强,服务态度好,为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受到基层法院称赞。

2、 优良作风。工作作风,严细认真,务实肯干,工作效率高。纪律作风,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行为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遵纪工作纪律,生活健康。

3、 优美环境。办公室布置合理,物件摆放整齐,坚持天天打扫,无脏、乱现象,卫生检查均达到优秀。

4、 群众满意。落实中院规定的司法为民措施,平等对待当事人,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无冷、横、硬、推现象,群众口碑好,满意度达98以上%。

五、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部门推荐、业绩考核、评选小组综合评定、中院党组决定的方法进行。业务部门参评干警的'工作质效和相关评价由研究室统计提供,综合部门干警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和表扬信的,由个人提供材料,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评选小组采取定期组织满意度测评,综合评选条件,根据每个岗位的人数比例,年底评出不同岗位的“岗位之星”,并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六、表彰奖励及结果运用

对获得“三优一满意岗位之星”称号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优先向上级推荐参加先优评选,优先提职晋级。

七、组织机构

中院成立“岗位之星”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评选方案 篇3

一、评选目的:

为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让大家始终朝同一方向、目标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最终达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双赢目的,特进行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电支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明星员工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公司,维护公司形象,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和谐相处,有团队合作精神。

3、评选标准与奖励

(1)、工作态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自己的职责,勤奋好学,工作认真细致,无较大的工作失误;遵守公司制度情况良好,服从考勤纪律,无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2)、对公司的忠诚度:人品正直,对公司内部资料严格保密,能站在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忠于公司。

(3)、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服从公司的整体安排,为公司创造价值、带来利益、对公司发展有一定影响,给公司提出很好意见并被采纳。

(4)、工作成绩: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完成上级的工作任务达到目标,职责内工作完成好,工作效率高,做事情讲究方式方法。

(5)、工作原则:工作责任心强,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6)、团结同事:协助相关部门的同事完成工作,同事间相互团结友爱,工作上热心帮助同事。

2、奖励办法

评上明星员工,在当月主题活动月报表中出现的,奖励现金50元。年度明星员工:全厂通报表扬;宣传栏展示其优秀形象;在企业内刊中登载优秀事迹。奖励现金100元。

3、评选流程

由支部全体员工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每人推荐1—2名心目中优秀员工,并写明理由,上交到支部,支部书记最后评定。

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评选方案 篇5

为营造良好的书香校园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

习惯;为进一步深化读书活动的教育效果,促进书香行动的扩大,营造“读好书,好读书,做快乐的读书人”的'校园文化环境,学校将进行“书香家庭”、“书香少年”评选活动,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读书活动向深层次发展。现将评比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比内容

1、书香家庭:每班民主评选出2个家庭参加学校评比,全校共评出()个“书香家庭”。

2、书香少年:每班推选4名学生参加学校评比,全校共评出()“书香少年”。

二、评比细则

(一)“书香家庭”评比条件:

1、家庭成员均热爱读书活动,有良好的阅读习惯。

2、开展家庭亲子阅读,可以共读一本书,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与场所。

3、家庭成员爱书藏书,订阅报刊杂志,每个家庭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家庭藏书屋”和“家庭小书架”,有一定的藏书量。

4、家庭成员读有所获,尤其对孩子在品德修养、教育成长等方面有较好的影响。

5、孩子品行表现良好,学业优良。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杂志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各类读书竞赛中获奖的优先考虑。

(二)“书香少年”评比条件:

1、有较深厚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在班级或学校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读书活动,表现出色。

3、读书量大,认真阅读学校推荐的必背古诗词和必读书目,经常向学校阅览室、班级图书角借阅书籍。

4、特色作业之“自主阅读”评价优秀,有特色;课外阅读摘抄作业优秀,发表文章多(包括班级博客、校园网、报刊等)。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品德优良。

(注:读书量大:低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万字,中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5万字,高年级一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5万字)

三、评选材料

1、“书香家庭”:

请家长将亲子共读的照片发至教科室邮箱:xxxxxxxxxxx,也可附上“家有藏书”目录表.

2、“书香少年”:推荐表,该学生获奖或发表的文章、自创童话连载、诗歌集、阅读摘抄本、阅读配画、读写绘等所有能反映该生读书质量的材料(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评选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宣传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风采,营造积极进取,倡导“发展个性,注重养成”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感恩奉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评选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为主任,学生教育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宣传策划办公室、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校团委、各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校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学生教育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评选类别

1、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

2、西安外事学院“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按类别分设为学习之星、科创之星、自强之星、文明之星、创业之星、实践之星、服务之星、公益之星、文体之星、社团之星。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获奖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享有较高威信。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10名,考试、考核无补考课程。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成绩75分以上。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思想道德素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谦恭礼让,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受到同学的公认和一致好评。

(5)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获奖条件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

(4)在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6)在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并具备具体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道德品质好。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考试、考核无补考课程。参评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75分以上(学习之星按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成绩75分以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5)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2名,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遵守课堂及考试纪律,积极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2)科创之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科竞赛和各类科研实践活动,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等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

(3)自强之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勤俭节约,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均有一种坚忍不拔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自立自强,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以良好的心态和执着的信念在逆境中不断成长成才,在自立自强方面有突出事迹。

(4)文明之星:尊重他人,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法纪和学生行为规范。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的活动。

(5)创业之星:有较强的.创业精神。积极参加创业实践,成绩突出,在自主创业方面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示范性作用明显。

(6)实践之星:学以致用,求真务实,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关注国情民生,关注社会热点,能积极参加专业实践、毕业实习、顶岗见习等教学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事迹典型。

(7)服务之星: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着想、集体荣誉感强。积极为学校、班级、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有奉献精神,做出突出贡献,得到老师和同学的高度赞扬。

(8)公益之星: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长期以来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拾金不昧、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环境保护、救助伤残等)方面事迹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9)文体之星:在校级以上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演讲、辩论等文化体艺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表现。

(10)社团之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热心社团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策划有特色、有吸引力的社团大型活动,出色完成社团工作,为社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获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

四、评选方法步骤

“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申报评选工作每学年一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进行。

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的班委会递交申请,同时递交有关申报资料。

班级推荐。在辅导员或学业导师的指导下,班委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并向各学院推荐。

各学院初审上报。学院在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评选会议,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统一填写《西安外事学院“十佳大学生生”推荐表》、《西安外事学院“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推荐表》,将推荐材料报送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意见、学生参评成果证明、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经学院核实原件后加盖公章)和每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资料审核,学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报送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学校评选委员会评审。组织“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候选人现场展示,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当选人名单,并通过网站向全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荣誉称号。“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在校期间仅可评选一次且不可同时兼得。

五、表彰和奖励

1、对当选为“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十佳大学生”毕业时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3、学校将“十佳大学生”和“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的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组织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校园内作先进事迹报告,并通过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以达到树立典型、教育和激励全校学生的目的。

六、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与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宣传劳动实践周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养,促使我校良好校风的形成,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学生全面成才。经研究决定,在每学期劳动值周班级中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树立学生正确的劳动观,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

二、组织领导

学生工作科

三、评选条件

参加劳动实践周的学生均可参加评比。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评阶段:参加学校“劳动之星”的评选,并填写学校“劳动之星”申评表,写明参评工作岗位,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劳动指导老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评审公布阶段:经评选出“劳动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校园网,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校园、尊敬师长、劳动态度好、文明礼貌、遵守校纪校规。

2、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劳动中能吃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劳动任务。

3、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并起表率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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