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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1
根据xx文件要求,我们积极组织人员对我县非公有制企业中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我县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现状
接到xx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小组,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对全县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重点检查了非公企业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禁忌劳动的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劳动、卫生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通过清理和检查,我县共有非公有制企业xx个,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xxxx人,其中女职工人数为xxxx人,非公有制企业中涉及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数为xxxx个,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女职工人数为xx人,没有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工会工作,特别是女职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各级工会都十分重视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大部分企业都能够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有效地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二、存在的问题
1、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法律维权意识。非公企业外来务工女性大多来自农村,她们只想趁年轻多挣些钱,对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就业中即使遇到不公正对待甚至身心受到伤害时,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
2、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保护设施不规范。许多企业主利欲熏心,“只管赚钱,不管安全”,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有意降低、减少、甚至取消安全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劳动卫生条件差,职工安全无保障,企业设备陈旧、厂房狭窄、作业环境差,事故隐患多,导致生产一线女工直接遭受粉尘、噪音,甚至有毒气体的危害,有的甚至危及生命。有的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肆意减免国家明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一些企业既使发放安全卫生防护用品,也存在着以次充好,不按期更换等问题;有的企业还出台了职工自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土政策”,任意剥夺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护权力。
3、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加班加点严重。许多非公企业打着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旗号,随意抬高工作定额,变相强迫工人加班加点,虽然多数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但也存在着严重违法现象,不少企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劳动法》规定节假日上班发给双倍或三倍工资。有些企业女职工连续加班3、4个月,没有休息日,女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大大超出了女职工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了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4、随意剥夺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部分企业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务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对存在的职业危害既不履行告知义务,又不交待防范措施,致使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普遍缺乏安全生产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操作技术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用工制度不规范。一些非公企业为了逃避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随意处罚、开除职工,削减职工的工资,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大批职工就业无保障,失业无保险。还有一些企业未签订集体合同,更谈不上有女职工劳动保护内容。一些企业在女职工经期仍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的劳动。
三、加强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建议
1、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经营者的教育,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企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使她们学法、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自我保护能力,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保障。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使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3、加大执法监督和检查的工作力度,保证劳动保护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虽然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的现象,致使有关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主要是缺乏规范的法律监督。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2
近年来,辖区内重钢搬迁,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并就化解这一社会矛盾提出对策建议。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大渡口法院xx年劳动争议案件结案103件,其中调解结案25件,调解率24.27%;xx年结案110件,调解44件,调解率40%;xx年结案239件,调解64件,调解率26.78%;xx年结案456件,调解201件,调解率44.08%。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化。从类型上看,劳动争议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传统类型居多,约占劳动争议案件数的76.6%,其中尤以社会保险待遇最多,占到了案件总数的61.7%。
2.诉讼主体群体化。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及涉案人数均显著增加,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结果带有示范效应,稍有不慎,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3.利益诉求复杂化。由以往的单一诉求转变为现在的多个诉求。诉求的复杂化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调解率低,审判周期延长。
4.诚信危机普遍化。由于对自身利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恶意诉讼频现,不讲信用。如用人单位利用自身掌握全部管理性因素的优势,在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5.利益平衡两难化。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一对矛盾体。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面临两难境地,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6.法律关系复杂化。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等一系列规定,适用起来难度相当大。
7.救济缺失化。劳动者诉请单位补交社保,法院予以支持,但现实中社保机构内部规定不予补办,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导致劳动者救济权缺失。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分析
1.劳动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报酬等相关规定含糊其辞,故意回避应承担的义务;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签订“霸王合同”、“生死合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2.“打包转让”劳动者。用人单位为规避两倍经济补偿金等条款规定,将劳动者“打包转让”,统一划给其他公司,不同意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3.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转移用工。用人单位要求职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被侵犯后,两单位互相推诿责任。
4.以虚设单位名义发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虚设一个单位,以该虚设单位的名义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5.企事业单位改制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事业单位裁员、待岗等,引起劳动合同变更、解除,但未按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带有较强的政策性,很难通过现有法律来有效化解。
6.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与季节性、临时性的'劳动者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劳动保障条件等都是口头承诺,为劳动关系是否成立埋下了隐患。
7.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具有建设施工资质的承包人将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个人承建,由于分包人没有建设资质、安全生产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分包人作为用工者未依法给工人缴纳保险,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工伤待遇,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包人互相推诿,受害者的相关赔偿得不到解决。
8.通过恶意诉讼获取利益。一些劳动者有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达到双倍经济补偿的目的。在工伤和职业病诉讼中,有的用人单位采取疲劳战术,穷尽所有司法程序拖延时间,恶意诉讼。
9.诉讼成本降低。xx年之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费降至0至10元,劳动仲裁也免收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不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从而大大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这也是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一大原因。
三、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对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司法机关、劳动行政部门与工业园区的交流机制,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依法用工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使双方都做到理性维权。
2.完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引导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纠纷,避免劳动争议大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与劳动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共同成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及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3.法院应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涉及当事人多、矛盾尖锐,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人民法院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职能作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劳动标准,督促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作,对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使企业不敢触碰违法高压线。在补交社保问题上,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避免法院作出裁判后劳动者权利仍无法得到有效救济。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3
今年“五一”假日期间,面对全市所有景区免费对外开放、游客来x数量猛增的严峻形势,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科学安排,严密组织,果断决策,确保了全县“五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基本实现“安全、顺畅、文明、有序”的目标,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据统计,全县“五一”假日期间共接待游客91.38万人次(其中,xx景区接待游客17.6万人次,xx景区接待游客14.94万人次,xx景区接待游客6.71万人次),同比增长246%;旅游直接收入3816万元,同比增长117%;旅游总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428%。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积极有效应对今年“五一”假日期间全市所有景区免门票的挑战,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今年“五一”假日期间的旅游工作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出了科学统筹安排。为了切实做好假日期间旅游各项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xx县五一假期旅游工作协调总指挥部”,县长亲自担任指挥长,统一协调指挥全县“五一”期间的旅游工作。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十个分指挥部,分别由县四大班子领导任指挥长,由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每个景区“五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同时,县委、县政府又专门下发了《xx县20xx年“五一”假期旅游安全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和《xx县“五一”假期旅游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等文件,对全县“五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进行细化和任务分解,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五一”假日期间,指挥部所有领导全部吃住在景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发现和处置各景区(点)出现的突发问题,如5月1日下午三点,总指挥部主要领导根据上午全县各景区游客进入的情况,及时在尧山镇召开会议,果断决策由各分指挥部在景区出入口及主要路段,设立客流量、车流量登记站和预警控制点,实行预警报告制度,每两小时把进入景区的人员及车辆情况上报县假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假日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各类信息,统一向总指挥长、各分指挥长、预警总指挥等发布预警信息,然后根据预警类别,决定对游客和车辆进行分流。这一决策,确保了全县“五一”假日期间旅游工作平稳有序。
二、部门齐抓共管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五一”假日期间全县旅游各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xx县20xx年“五一”假期旅游安全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部门联动,通力合作,全力共同打好今年“五一”假日期间全县旅游工作攻坚战。
(一)县公安局及时抽调精干警力441名,与市公安局增派的150名干警一道,在各个景区、高速公路出口和旅游公路沿线设立固定执勤点和流动巡逻队,积极加强交通管理和科学疏导,确保了旅游公路的畅通有序;
(二)县武装部调集得力预备役人员50名,集中在尧山旅游服务中心帮助协调和维护秩序;
(三)县交通局出动免费通勤车50辆,与市里增派的20辆通勤车一起,全力接送游客进入景区,有效解决了景区车位不足的问题,并有效保证了进入景区游客数量的最大化。同时,该局抽调工作人员100名,部署在311国道沿线,保障了311国道道路的畅通;
(四)县卫生局抽调救护车9辆,安排医务人员53名,分布在各个景区,及时为游客免费提供医疗服务,保证了游客人身安全;
(五)县旅游局认真履行“五一”假期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好两小时预警报告制度,共编发各类旅游信息36条、929人次、1528条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同时,还在郑尧高速出站口设立车辆及人员登记站,及时掌握动态。启用尧山旅游服务中心,通过高音广播及时提醒游客,发挥了中转枢纽作用,每天中转游客3.2万人次。特别是旅游公厕为游客提供了重要服务,解决了公厕少、入厕难问题,据统计3天时间,游客入厕量达到2.8万人次;
(六)县物价局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到有关乡(镇)和景区,为“五一”假日期间临时停车场办理收费证照,有效合法地解决了景区停车场不足的问题;
(七)县人寿保险公司为景区免费办理游客人身财产意外保险,为景区和游客解除后顾之忧;
(八)县工商局在景区及重要聚集区设立监督服务台,接受游客投诉;
(九)311国道沿线各乡(镇)抽调工作人员160名,挂牌上岗,设立咨询台,为游客提供咨询及茶水供应等服务。同时,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公布值班电话和协调、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
三、景区大力配合
今年“五一”假日期间,xx县全县各个景区顶着免门票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压力,能够顾全大局,积极响应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领导到职工,积极支持,大力配合,一如既往地参与到旅游接待和服务工作中,受到社会各界和游客的高度评价。如尧山、xx、xx等大景区,去年以来,为了宣传景区、招揽游客,都投入了很大的'精力、物力和财力,特别是xx和xx景区,都分别与省内外数百家旅行社签订了“五一”旅游协议。今年景区免费对外开放使他们承受了特别大的经济压力,但他们仍然尽职尽责地投入到游客接待和服务工作当中,为了能把工作做好,他们夜以继日,不顾疲劳,经常忙到夜里十二点以后,毫无怨言。在“五一”假日期间,xx景区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还抽出精干的施工人员参与现场秩序的维护,同时,还经常腾出经理和工作人员宿舍,让游客免费入住。
四、存在问题
“五一”假期虽短,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景区及公路沿线公厕、停车位等接待服务设施数量不足;二是旅行社与景区前期签订的业务合同因免票无法执行,引起经济纠纷,后续工作需要妥善处理;三是311国道作为通往其他景区的干线公路,路况较差,需要尽快整修;四是应尽快增设公路沿线旅游交通指示牌。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4
为了解和掌握大兴安岭地区妇女特殊劳动权益方面现状,切实维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大兴安岭地区妇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区女职工妇科病检查,"四期"保护等情况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740份,收回有效问卷719份。
1,女职工妇科检查情况。在被调查女职工中,有381人定期进行妇科病普查,占总人数的53%;
二,维护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针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作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女职工特殊权益保障制度不健全,女职工的健康受到影响。在参与调查的719名女职工中,妇科病普查率为53%,享受"四期"劳动保护待遇率为63%,相当数量的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这大大增加了女职工患职业病及妇科病的风险,降低了抵抗风险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
2,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比较匮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对女职工较集中的企业要求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但很多企业没有做到。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女职工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依法自主维权意识。由于很多女职工素质较低,许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权利,无法判断自身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不敢向企业提出合法正当的`要求。很多女职工从主观上缺乏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要求,一部分女职工在就业中以"找到,保住"工作为目标,根本不去考虑就业要求是否苛刻,工作条件是否合法,更不用说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2,部分
(一)对各级妇联组织的建议
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发挥组织优势,履行妇女维权职能,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
1,加大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巾帼司法志愿者服务团和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作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营造更有利于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社会环境,促进妇女劳动权益的有效保障。
2,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职责,对企业进行执法监督,加强维权执法力度,为女职工维护劳动权益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当前妇女劳动权益保障中的难点问题。
3,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纳入各社区,村委会矛盾调解室和法律顾问处的调解处理范畴,使女职工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出社区,就能够及时得到法律帮助,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4,在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使妇女的劳动,人身健康等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建立健全陪审员制度,妇联维权干部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的审理,从源头上为妇女维护劳动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5,搭建妇女劳动权益诉求表达维护平台,通过提供劳动权益法律咨询和援助,解决她们维护劳动权益中遇到的问题。
(二)对各相关部门的建议
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妇女劳动权益维护社会化的工作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
1,积极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宣传,行政,执法等措施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就业妇女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加大对妇女平等就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会缴纳,工资支付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政策规范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和劳资纠纷监察执法工作,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发挥人大作用,在人大对政府职能部门执法检查监督时,应将工会女职工组织纳入其中,确保女职工各项合法权益真正得到落实。
3,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在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时,必须将女职工的劳动权利,劳动标准,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中。
4,加大劳动争议司法参与的处理力度,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妇女劳动权益案件时,依法维护女职工权利。
5,完善立法,修改和补充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法规实施时间比较长,内容相对滞后,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对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5
为维护好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加健康稳步发展,根据xx市总工会转发《自治区总工会的通知》精神,xx区总工会组成了1个调查组,到工业园区26家非公企业,采取听取企业党政工作情况介绍、召开职工座谈会、组织职工问卷调查和企业情况调查、实地查访等形式,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大调查、大排查,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职工劳动就业方面的情况。
就业状况总体比较稳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所有被调查企业都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使用农民工的22户企业中有18户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覆盖农民工1377人。20xx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1742人,基本都按法规政策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工队伍相对稳定,20xx年,被调查企业职工流出165人、流入189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2.75%和3.15%,出入比率为1∶0.87,总体上流入大于流出。
(二)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高,职工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100%的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根据企业介绍和职工问卷调查统计,100%的企业劳动合同文本是经劳动部门和工会认可的,符合法律规定要求。98%的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而且都经工会代表和行政代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如广西港桥水泥有限公司,坚持三年一签。三个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企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三)职工工资待遇情况。
职工工资收入稳中有升,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当前普通职工每月工资收入在20xx-3000元左右,班组长在3000-3500元左右,车间主任在3500-4000元左右,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底支付职工,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近几年来,职工工资性收入基本保证每年有5-10%的增长率,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有更大幅度的增长,各企业均能保证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能够达到或接近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要求。职工福利性收入,也能够随企业效益提高而得到一定的增加。
(四)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职工社会保险稳步推进,职工基本无后顾之忧。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80%以上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60%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有部分企业还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会组织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农民工意外险。
(五)职工生活情况。
职工劳动保护状况良好,劳动环境得到改善。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30%企业在厂房搬迁重建时,不仅考虑到职工劳动环境的改善,也尽可能努力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对有毒、有害、有险的特殊岗位,企业都建立了劳动保护制度,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劳动报酬、劳动福利等方面,也都有适当的政策倾斜,职工满意度较高。
(六)农民工权益实现情况。
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调查企业中的情况看,由于近几年,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使得企业对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定额过高、加班加点过多、休息休假过少等不符合劳动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不断减少。
(七)劳动关系状况。
劳务派遣用工不断增加,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相对较难。《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被调查的企业都大量使用了劳务派遣用工,且用工数量呈不断增长态势。劳务派遣用工主要由农民工、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内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构成。劳务派遣用工年龄偏轻,基本上以青壮年为主,一般工作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其劳动报酬与企业在岗职工相比,无论在工资水平,还是如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年休假等福利待遇,都有相当大的差别,同工不同酬现象比较严重。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实质上是企业有意在形式上规避法规责任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减少生产成本的一个方法。但调查表明,劳务派遣用工与企业的劳资矛盾并没有因此减少,引发的劳动争议数量反而有所增加,因为劳资矛盾得不到圆满的解决,个别企业员工以集体停工等方式表达不满的也时有发生。
(八)园区职工之家建设情况。
近年来,xx区总工会把企业“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工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模范职工之家”争创活动,深化企业“职工之家”建设,并到华奥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职工之家”,其内设有图书阅览、乒乓桌等.职工之家的成立得到了华奥职工的热情参与。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工会工作的一项创举,是适应于各个时期履行工会职能,推动工会整体工作的重要手段。xx区总工会坚持每周工作督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坚持日、周、月督察结合,以标准为砝码,从而使建家工作有声有色,一步一个台阶扎实稳步前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时间长,职工的加班工资报酬未到位。当前有少数企业职工工作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加班、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到位,而是采取把加班工资按延长1小时工作时间给多少元钱的办法,休息日上班、法定假日上班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给足职工的工资,职工反映大。
(二)职工社会保险有待加强。当前,一是大部分企业只给职工办理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的企业还不算多;二是有的企业只给中层干部办理部分保险,普通职工没有办理;三是有少数企业没有给职工办理一种保险,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三)普通职工收入存在较低的现象,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各企业职工均有工资增长,80%以上的职工基础工资平均增长5-10%之间,其增幅与政府要求的职工工资指导线相差不大,但职工普遍感到收入增长幅度偏低,可支配收入相对偏少,具体表现为“四低于”:即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当地GDP的增长,低于物价指数增长,远低于拿年薪的管理层和持股者,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有相当部分职工买不起房、看不起病。
(四)职工技能培训不足,影响企业发展和职工素质的提高。一线职工们普遍反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对职工进行了一些上岗前培训或产品生产培训,但职工技能培训没有形成经常化、制度化,我们处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时期今天的职工,如果企业不加强职工培训,职工就跟不上形势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力度,切实签订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的重要手段。
(二)要进一步加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抓好职工(代表)大会“五权”落实。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职工代表要依法行使职权,凡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律不得实施,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工的代表者、维护者。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会帮扶工作力度,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区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力度,对企业上报的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摸清底细、对症下药,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使帮扶资金实实在在的落实到真正有困难的职工身上。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6
调查提纲
一、调查时间:20××年10月14日――11月3日
二、调查内容:20××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的类型、发生原因、突出特点及仲裁结果
三、被调查单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
五、时间安排:
1、10月14日至10月19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
2、10月20日至10月25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
3、10月26日至10月31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定稿;
4、11月1日至11月3日,按市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
调查过程记录
一、时间:20××年10月21日下午14时至17时
二、地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调查人:张登序(以下简称张)
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以下简称甘)
五、调查内容:20××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的有关情况
六、调查记录:
张:甘主任,看了××市《现代工人报》9月25日的报道,得知今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件有近8000件。为此,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甘:行,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
张:我首先想了解今年上半年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甘: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报酬方面,主要是拖欠工资等,约占30;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约占20;三是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20;四是工伤纠纷。主要是工伤待遇方面,约占15—20;其他如侵犯商业秘密等。
张:与往年相比,今年上半年的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
甘:有两个特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上升势头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这是上半年的数据。三委度与前两个季度的平均数相比,申请劳动仲裁的人数和案件数又分别上升了10和6。劳动争议案子的上升,应该说是一种正常现象,说明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仲裁的难度加大。这一方面是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案子难以调解,一般都要求仲裁;另一方面是一些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确认,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
张:据《现代工人报》报道,上半年劳动争议企业败诉多,这主要是什么原因?甘:主要是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不规范,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致。
张: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是否与申请仲裁的时效过期有关。
甘: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主要是这些劳动者不了解“六十天”的仲裁时效,甚至有的律师也告诉劳动者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仲裁时效,我们就不会受理,这些劳动者因而丧失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力。
张:对这个问题,我有一点看法,认为不太合理(具体叙述理由,略)。
甘:你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要修改申请仲裁的时效,需要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希望有一天法律能进行修改,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天占用甘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
甘:再见,还有什么问题要问,随时欢迎。
内容提要
本文对市20××年上半年大量发生的劳动争议类型、特点进行了调查,找出了引起市20××年上半年劳动争议发生的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对企业败诉原因作了简要分析。同时,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提出了肤浅的看法。
据××市《现代工人报》报道,今年1—6月,全市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8586名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案子7764件,涉及金额5400.68万元,而企业败诉率达70。今年我市上半年如此多的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哪些方面?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企业败诉的原因何在?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等,带着这些问题,我于20××年10月21日下午,走访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甘大发副主任(副处长)。
从与甘副主任的谈话中得知,今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报酬方面。主要是企业不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30;
2、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企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或随意终止、解除,或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不愿支付或少支付经济补偿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
3、工伤纠纷方面。主要是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职工因工伤待遇与企业发生的纠纷,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15—20;
4、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企业不如实申报投保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
5、其他方面。主要是因职工跳槽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方面的案子等。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呈现出以下特点:
1、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大,上升趋势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达40。除开由于企业市场化问题引起劳动争议增多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导致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的增多。其中涉外劳动争议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争议也从无到有,出现新苗头;
2、仲裁的难度加大。一方面,处理劳动争议案子的难度加大,不可调和性增加。以往的劳动争议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而现在则大多要求仲裁委裁决。这主要是在企业改制、转制期间,相当多的员工下岗进中心,或提前离岗休息,其生活来源十分困难。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尤其是工资待遇方面的纠纷,一般都难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而要求仲裁;另一方面,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认定,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几经转包分包,许多工程项目交给个人承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其主体资格难以认定;
通过对20××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件调查,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劳动争议为何企业败诉多。20××年上半年市的劳动争议案子,70以上是企业败诉。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注重的是企业外部的经济关糸,竭力避免与外部发生经济纠纷;考虑的是如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但却不重视、不关心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当一部份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在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时,或不清楚、不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或不愿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在诸多问题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劳动争议居高不下。在职工依据《劳动法》提请劳动仲裁时,企业往往败诉,特别是非国有企业表现尤为突出。许多败诉企业在劳动仲裁败诉后,才意识到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性。为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负责人希望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能按相关规定执行,避免浪费人力物力通过仲裁后才执行本该执行的政策。
二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大多数都是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期限。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知法、懂法,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主动采取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另一方面,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有必要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进行反思。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必经途径,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当事人能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能否通过行政救济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当事人在最终寻求司法救济时其权利能否胜诉。因此,申请仲裁时效就成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其权利可胜诉的重要问题。关于申请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这一司法解释既规定了当事人提请仲裁“六十日”的申诉时效,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处理方式。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组织与被组织、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劳动者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在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更是不愿轻易与雇主对簿公堂。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劳动者往往忍气吞声或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也就在用人单位今天推明天,在不断承诺与不断推拖的过程中慢慢积累而成,等到局面无法收拾、不得不撕破脸皮的时候,劳动者很可能由于超过申请仲裁时效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实现。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这种特殊性,现行的六十天申请仲裁的时效过短。为了给劳动者争取自己的权益提供更多的机会,建议有关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学习和借鉴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实际,对申请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作出明确规定,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磋商、衔接的时间不计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7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开始执行。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早已于1988年提出并随后出现多部关于女职工相关保护法的条例,算一下至今已有28年了,但从本次调查中会发现有许多女性职工甚至都不知道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项法律规定,就更不用说法律里的内容了,结果也就导致不知道有这项法律可以保护她们,法律带来的益处也就享受不到,如果自身在工作中的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下面就20份问卷调查,其中有本单位女性管理人员的6份,本单位女性职工7份,街道卫生院女性职工7份,就此调查反映的情况下面我来做简单的说明。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15%的女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也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基本保证。
从调查的问卷来看,女职工所在单位一般均有工会组织和女职工组织。但女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只有3人。或许单位规模小,人口流动也小,所以职工人员与单位之间签合同比重减少。
(二)对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情况
孕期保护是女职工特殊保护最重要的环节。为了母婴健康,大部分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及时调整适宜的工作,不安排其加班或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能够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被调查女职工产前检查计人劳动时间者占50%。单位能执行90天产假的规定。
(三)女职工健康检查和妇科检查的情况
从问卷中反映单位不能够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其中只有5%的职工能在1—2年检查一次,而其余职工没有享受到免费妇科体检的权益。
(四)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
从调查的个人问卷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规定》的执行情况很好,单位均遵守不安排女职工从事四级劳动、井下作业、有毒有害工作,以及一切不适合妇女经期承担的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强劳工作,未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的几项。
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缺乏调查显示,在女职工卫生设施的保障上,单位没有提供相关设施。当然这也主要与单位人员的规模有关。因为根据1993年《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
(二)在一些企业女职工“四期”保护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在孕期保护上,本次调查只设立了“您在孕期有没有遭受过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选择因产前检查,不算作劳动时间扣工资的占了45%。而且关于“您有没有因为怀孕、生产和哺乳,遭受过薪酬、晋升和福利及培训方面的歧视”这一题有70%的职工选择了有。
2、调查中有一题“您知道下例哪些假期是您可以享受的”,知道有产假的占100%,而知道有晚育假、配偶的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流产假的分别占60%、10%、15%和35%。可见女职工们对这项法律知道的太少了。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和运用范围已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形势
主要表现在:经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标准及相关报销标准和当前工资制度不相适应,各单位难以准确执行。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基本工资伸缩性很大,在单位自主确定工资的情况下,要给予新的、具体的说明。
三、建议
针对上述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较多,主要集中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中。从这次调查情况看,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直接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3—11条中,而调查显示,其中违反第4—10条的情况都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为此,建议各相关部门应建立一项定期联合检查、监督的制度。定期检查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落实情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采取措施,让广大女职工参与到法律的监督执行中去,充分利用现有法律维护职工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尽快出台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为保障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不受侵犯,解决女职工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生育保险制度。对女职工的生育价值实行社会补偿将原来的生育“企业保险”变为“社会保险”。这样既体现新形势下政府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有利于女职工生育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同时对促进和保护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本次调查显示,职工对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程度不高,在女职工中知道《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占20%,《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占5%。从中可以看出,即使对最为普及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了解也不到被调查者的半数。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单位领导的教育,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增强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女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其学法、懂法,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建议采取举办讲座、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谱及法律知识。
劳动教育进展情况报告 篇8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他们不再安于现状,不满足当前传统农业经营带来的微利,在家乡又找不到脱贫致富的好路子,因此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农民越来越多。据宜章县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表明:农民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已成为近几年宜章农户家庭纯收入增加的主体。而这种“主体”收入的增加主要依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途径来完成。如何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逐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宜章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转移现状
(一)全县农村劳动力结构现状。据农村住户调查:xx年全市农村劳动力为26.68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4.8%;从性别结构看:男劳动力占54.85%,女劳动力占45.15%;从所从事的行业看:第一产业占69.71%,第二产业占10.76%,第三产业占19.53%;从劳动力受教育的程度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3.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27.9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4.37%,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2.34%,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39%,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0.29%。从以上结构可以看出:全县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性别结构较为合理,但劳动力水平较为低下。
(二)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特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科技水平的提高,再加上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农村“人多田少”现象的日趋严重,近几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已成为一股热潮。据调查:全市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数8.5万人,其中省外7.53万人,省内0.96万人。上半年新增转移人数2.1万人,其中女性1.07万人;在新增成员中有0.06万人接受了职业培训。总体上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主要集中在广东沿海地带。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较以前相比有了显著的提高,农民不再满足温饱型生活。加上经济发达地区的高工资、高收入的强大吸引力,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内部冲动和外部拉力作用下,近几年大规模地向广州、深圳一带转移。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为广大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从而吸引了更多农民前往这些地方打工赚钱。据调查,我县上半年外出打工的就有74%分布在广州和深圳一带,少数分布在省内其它地市.
2、二、三产业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行业。据调查:农村输出的劳动力有74.6%从事工业和建筑业,其次是商业、餐饮等服务业。男性绝大多数从事建筑业的住房建筑、装修以及电工、木工等工作,女性主要从事制鞋、电子装配等工作。也有些举家外出承包田地种西瓜、养猪等,但为数不多。其他主要从事各种服务行业。
3、劳动力就地转移人数明显增加。出现这一特征的主要原因是(1)近年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趋于饱和;(2)一些重点工程在全县相继开工建设,沿公路两侧新开办许多采石、水泥预制件等配套企业以及公路建设工地均需要一定数量的劳动力;(3)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劳动力回流。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具有兼业性。目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民与土地紧紧地联在一起,大部分非长期性外出务工的农民,往往是既“忙外”又“忙内”,农闲时外出打工,农忙时回家耕种。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全县外出劳动力人数虽逐步增加,但转移的速度却有所趋缓。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转移的劳动力素质较低。主要表现在低学历的偏多,高学历的极少;体力型的偏多,经过专业培训和有专业技术的较少。低素质的劳动力只能从事赃、累、苦、重等工作,很难找到理想的岗位,挣得满意的收入。
2、两广和深圳等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基本趋于饱和。由于沿海发达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劳动力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各大城市的部分企业不景气,下岗工人和失业人员大幅增加,面临城市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双重压力。因此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少。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多属自发性、盲目性,使得外出务工人员的利益和权力难以得到保证。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自发的多,有组织的少,政府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缺乏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基本处于无序流动状态。由于缺乏宏观调节手段,劳动力输出后的情况无法了解,利益无法保护,如发生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等也无人过问。少数人因找不到工作就出现偷、盗、扒、窃等违法乱纪现象。也有少数人借打工之名,外出超计划生育。
三、积极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根据以上情况加以分析不难看出:今后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如不及时更新,要找到理想的工作,挣得满意的收入已是越来越难。要想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对农民总收入的贡献越来越大,必须积极地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全县劳动服务中心已初步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
1、建立乡镇劳动保障站和劳动信息网络,形成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不冒烟的.工厂”,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扶贫工程,是不交学费的“商业大学”,也是全县这样一个城镇化水平不高,工业基础薄弱,经济落后地区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了积极稳妥的开展好劳务输出,全市就业服务中心利用这次机构改革的机会,加快了乡镇劳动保障站的建设。已建9个乡镇劳动保障站全部配备了1—3名专、兼职人员。全县13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站,岩泉.关溪.笆篱建站率超过75%。劳动信息网络的建立已在构思当中,的确亟待落到实处。因为它的建立将会使劳动力转移和跟踪服务更加规范、更加简捷方便。
2、提高劳动者素质,进行各行各业、多方位的技术培训。据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小学至初中文化程度占66.5%以上
,多数务工成员只能从事普通体力劳动,有技术、特长的只占10%左右。针对这一情况,为满足农村劳动力在转移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提高就业率,必须对务工成员进行多方位的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输出”的原则。据调查:今年各乡镇相继开设了缝纫、电脑、保姆、保安、幼教、焊工、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养殖等专业,培训民工960多人。通过培训,使他们一经转移就能上岗,在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既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发展,又增加了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
3、挖掘劳务资源,广开服务渠道。由于全县与两广接壤,打工妹大都以老带新方式输出,而男工及中年妇女输出就没有那么活跃。针对这一现象,就业服务中心及时与广东等地的信息联络员联系。仅麻阳镇今年上半年就向广东省的中山、南海、东莞等地输送男工657人,从事家政服务的中年女工246人,保安人员187人。为全县劳务输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深受农村男青年和中年妇女欢迎。
四、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果,促进宜章县域经济发展。
从以上调查和分析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可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还可以以此为突破口,搞活全县经济。它的意义不仅在于把门外的钱抓回来,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劳务输出,把外面的先进观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机制和先进的经营理念等学成回乡,积极带动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全县在这方面的工作已迈出了新的一步。
1、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给农业生产提供了较宽裕的流动资金,而且带动了相关二三产业的发展。如促进了交通运输业的繁荣及职业教育和社会办学的发展。据调查农民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而家庭经营收入和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则增长较缓。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了农村居民增加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主要途经。
2、劳动力转移带动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在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其中姣姣者学到了过硬的技术,赚到了大把的票子。为此,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他们回乡办企业。如减免有关税款和相关的行政性收费、争取银行低息贷款等,为返乡创业人员创造出一个宽松的环境,鼓励他们参与小城镇建设。
3、劳动力转移加快了全县小城镇建设的进程。由于两广地带劳动力的需求基本趋于饱和,其工资、待遇与内地收入越来越接近,且工作时间长,路程远,开销大。再加上近年来全县恰逢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机遇,衡枣高速、洛湛铁路、贵福铁路、永连公路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在给全市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给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带来了巨大机遇。一些打工回来的青年因外出开阔了眼界,学回了技术,积蓄了一些资金,他们不再安心几亩田的收入,大多来到县城或小城镇经商、从业,从而加快了全县小城镇建设的进程。
五、几点启示
1、科学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发展本地经济的有利前提。由于一些地方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存在种种偏见,认为这是对农村劳动力的一种廉价出售,是“发达地区”对“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的剥削。由于缺乏正确的分析和认同,它的作用和重要性一直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各级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更谈不上系统的管理和引导。据调查:农村剩余劳动力所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广大农户家庭纯收入增加的主体和农业生产及农村住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同时许多外出务工的青年学成回乡,争当创业之星,带动了全市民营经济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因此,要想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一个足够的认识。
2、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专家们认为,导致农民增收缓慢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原因是:农业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有限,农业科技水平落后导致农产品竞争力差。许多地方都存在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因此,适时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进而提升农产品质量,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农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应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不断拓宽生产新领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的竞争力,而且还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地转移。
3、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企农“双赢”。依托资源建基地,面向市场求发展,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方向。龙头企业的主要作用是:促使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进入农村,农产品和劳动力流出农村,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因此,扶持和壮大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发展产业化就是发展农业。不仅带动了周边农户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安排了剩余劳动力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