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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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1

评价是数学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评价问题提出了新的理念与方法,倡导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小学数学学习评价制度,是推动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的关键。为从实践层面上探索出一套科学、简便、易行、重实效的学习评价体系,我区在数学教学评价方面作了一些尝试。

一、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以往的评价制度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其改进与激励功能,造成学生惧怕考试,丧失学习信心,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进行评价改革势在必行,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一)加强培训,形成共识

我们利用学科培训时间,帮助学校和教师转变评价观念,大力宣传发展性评价的新理念,争取学校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新的共识。

(二)制定方案,宏观导向

为了让新的评价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我们每学期都尝试制订了《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在方案中,对评价的理念、评价内容和方式及评价注意事项都作了说明。为了给各学校在评价工作中留下实践探索的空间,在方案中指出了评价方式除书面考查由教研室统一命题外,其余评价方式由各学校教师结合评价内容及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情况,反映学生的进步历程。为帮助学校进一步掌握评价方法,我们召开了各校教学副校长和主任会,下发了方案,并建议各学校也制定出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评价方案。

二、创造性地实施发展性评价

(一)改革评价内容

由过于注重知识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评价的内容除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还依据课程标准,从“情感与态度”“合作与交流”“课外实践”等非学业方面进行评价,丰富了评价内涵,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情感与态度”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等;在“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的能力、质疑问难的能力、探究精神、合作与交流的能力等。

在试卷命题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命题的指导思想:力求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基本理念。整个卷面试题类型要广,注重贴近于学生的生活。不仅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反映出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特别要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编制试卷时,注意改变了传统的教什么就考什么,怎么教就怎么考的思维模式,力求从传统命题题型格式化、题材课本化转变为题型多样化、题材情境化的命题方式,使命题融入生活现实,符合学生需要,体现能力化、个性化和人文化的色彩,切实转变学生怕考、厌考的被动情绪。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命题体现了人文关怀。数学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数学学习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与态度,体现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理念。因此,命题注意体现了人文价值,关注学生精神世界,关注学生的需求,使原本呆板的试卷成为学生与知识、情境、教师对话,心灵交汇、情感交流的载体。例如:对传统试卷的表述形式进行了“改头换面”,设计了卷首语。其中包含了教师对学生的热情期待与鼓励,促进了师生情感的互动交流,充满人文关怀。另外题目要求改变了以往的陈述形式,而是以亲切鼓励的口气表述,让学生充满了自信感。

2.命题体现了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考试不能视学生为被动检测对象,命题要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为学生提供一个激活灵性、张扬个性的平台。因此,在每学期命题时,都注意设计一些答案丰富多彩的开放性题目。例如:二年级试卷中,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在括号里填上时刻,并在钟面上画出时针和分针,目的是考查学生能否正确地认读时刻,在这里给了学生较为开放的空间。又如:根据题目中的数学信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解答,不仅给学生创造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而且能满足不同学生对数学的不同追求,尊重了学生的差异,从而体现了命题的个性化色彩。

3.题目的呈现方式多样化,内容贴近了学生的生活。特别是解决问题呈现方式上有所突破,或者文字叙述、或者表格式、或者图画式等,体现了图文并茂。题目内容情境化,融入了现实生活。评价内容的确定与改革,对教学起到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增强了教师依据目标进行教学的自觉性。

(二)改革评价方式

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由于评价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学校,下放给一线教师,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评价改革的积极性。各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组织教师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评价的关键项目和指标,评价的方式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方案的'形成过程,变成了深入学习教育评价理念的过程,变成了教师深度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聪明才智的过程。许多学校除进行书面考查外,还进行了口头评价、作业批注评价、课堂观察评价、单元测试评价、问卷分析调查、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把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了学生不断进步。有的学校还将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还有的学校将统一评价与差异评价相结合,但更多关注的是差异性评价,即给学生提供多次评价、多层次评价的机会,拓宽了学生的发展空间。如: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允许他们重考。对于作业、提问、活动、操作分为不同的档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价层次,只要有进步就给与充分肯定,鼓励学生分层递进。此外,为了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有的学校还设立了单项奖、特长奖、进步奖等,让每个学生都捧着奖状回家,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革评价主体

由单一评价向多元评价转变。许多学校在评价中采用了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家长参评、教师综合评定的民主的、开放的多方民主评定法,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人,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动力,成为学生发现和调整自我成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在评价中,为避免教条的理解评价主体多元化,我们强调并不是所有项目评价都要多方参与,而应有重点。比如:知识领域的评价主要由教师、学生完成,情感与态度、学习方式则应由学生、同学、家长、教师共同给与评价,从而提高评价的效度,使评价真正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处理好评价的结果

教研室对学校进行书面考查后,对考查的结果重在加强分析指导,及时召开书面考查试卷分析会及每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分析会,反思教学中的不足,同时为学校和教师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在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处理上,建议各学校采用“等级+评语+成长记录袋”的方式呈现。

三、评价改革带来的可喜变化

(一)促进了学校、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

评价的改革使学校和教师清楚地认识到,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仅停留在试卷、分数上,而要体现新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充分发挥了评价的诊断功能和激励功能,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自我反思和改进的过程。在操作过程中,虽然教师的工作量加大了,但却锻炼和培养了教师的能力,提高了教师素质。

(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评价改革,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对评价形式感兴趣,主动参与,促进了学生情感、认知、思维和能力的发展。特别对于那些学习上暂时有困难的学生,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变了家长的观念

评价改革,促进了家长教育思想的转变,使他们由原来只关心孩子的分数变为关注孩子各方面素质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质量评价。

当然,在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我们也存在一些困惑,如多次评价是否会使部分学生养成不刻苦学习的习惯,评价内容如何更科学、更全面、更客观、更简明易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2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开展教育质量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而规范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促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推动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二、监测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二)坚持科学规范。依托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平台,创新监测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脑科学等领域前沿技术方法,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提高质量监测的系统性、全面性和专业性,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三)坚持精准服务。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监测学生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方法,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探索多领域综合评价和跨年度增值评价,出具高质量的监测报告,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四)坚持有效运用。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市、县(市、区)、学校建立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监测结果运用机制,有效发挥监测诊断、改进、引导功能。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推广典型经验案例。

三、监测实施

(一)监测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所有县(市、区)。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抽取学校和学生进行监测。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抽取样本学校小学12所、初中8所;每所样本小学、样本初中分别随机抽取30名四年级学生、30名八年级学生作为监测对象(样本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对样本学校对应年级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学校校长、教育管理者及部分家长进行监测。

(二)监测内容。

监测学科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九个领域。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并视年度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测。

1、学生发展质量监测。围绕学生全面发展要求,重点监测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质量状况。

(1)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

(2)语文: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情况、阅读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

(3)数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数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运算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4)英语: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英语基础知识情况,阅读、写作等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等。

(5)科学:主要监测学生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和思维方法情况、科学探究能力等。

(6)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

(7)艺术:主要监测学生掌握艺术基础知识情况,通过艺术作品和活动感受美、表达美的能力,审美趣味和审美格调。

(8)劳动:主要监测学生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和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等。

(9)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2、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区域教育管理以及家庭因素等。

3、专项监测。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关注群众的合理教育诉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如学生视力保护、体质健康状况、留守儿童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学业负担、校园安全建设及教育满意度等专项监测工作。

(三)监测时间。

学科领域监测按周期进行,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每年监测三个学科领域。第一年度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第二年度监测语文、艺术、英语,第三年度监测德育、科学、劳动。本周期从2021年开始,每年的监测时间由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当年5月中下旬,测试总时长为一天半,具体时间在当年监测工作方案中确定。专项监测时间按照每年工作安排开展。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包括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测试卷监测学生在有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重点关注学生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县级教育管理者问卷和家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体育与健康、科学、艺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参与和演示,监测运动、操作、演唱能力等。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目前以采购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或其他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服务为主,逐步探索研制更适合我区实际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和系统,鼓励各地研发本地区的监测工具和系统。

(五)监测方式。

为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原则上,测试应当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测方式主要采用纸笔测验、现场测查、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等形式。学生主要采用纸笔测验或计算机测试方式,体育与健康、艺术、科学等学科部分内容采用现场技能测试方式。教师、家长问卷调查等采用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填答形式。

(六)数据分析。

通过组织专家队伍或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的基础上,经过数据处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报告)。

(七)水平划定。

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定期监测的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八)监测报告。

定期监测结果将分层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状况、影响学生发展的主要因素及对策建议,并形成自治区监测报告、设区市监测报告、县级监测诊断报告。专项监测形成自治区专题报告。

1、自治区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设区市监测报告。分市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该报告主要供市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

3、县级监测诊断报告。分县(市、区)呈现义务教育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市、区)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

4、专项监测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监测和研究,结合一线教育实际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使用,作为调整有关教育政策参考。

(九)结果运用。

建立自治区统筹、市级协调、以县为主的监测结果运用制度,逐步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的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联动机制。

1、服务决策咨询。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整改。根据监测报告,及时召开反馈会议,进行集中反馈或分层次反馈,把监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

3、引领质量提升。搭建教育监测理论和技术的交流平台,建设监测结果运用实验区,宣传推广结果运用优秀案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测和结果运用制度,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十)组织实施。

自治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平台建设与全区监测的组织实施。各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质量监测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组织样本校依法规范完成监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经费保障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二)加强工作保障。自治区设立教育质量监测专项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质量监测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保障必需的场所、器材等硬件设施设备,要加强评估监测队伍建设,提高质量监测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培训研究。各地要深入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实践与理论研究,加强教育质量监测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探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研究和分析监测结果,推动监测结果充分运用,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和学校充分认识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不同群体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引导社会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观。

五、纪律与监督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教育督导的一项制度安排,要严格规范监测工作流程,严肃监测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监测工具安全保密,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要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3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导聚焦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健全综合评价,构建以教育生态为核心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体系,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富有浙江特色的“三维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基于课程标准。依据课程标准,监测学生各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及核心素养,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个体等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教学。

(三)注重创新导向。基于国家教育质量监测,找准省级定位,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二级监测模式,积极探索学生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学习过程评价等监测方法,保持省域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先地位。

(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通过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试点区的实验机制和实践探索,建立监测问题反馈和预警机制,督促问题改进;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推动各地建立循证改进机制,实现以测促建,以评促改。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成长环境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涉及学生品德行为、学业水平、学习品质、实践创新和身心健康5个方面,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品德行为主要监测学生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情况。学业水平主要监测各学科基础知识、关键能力的达成情况。学习品质主要监测学生的学习动力、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实践创新主要监测学生在表现领域的能力水平,比如实验操作、信息素养等。身心健康主要监测学生在运动与健康、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二)成长环境。监测学生成长所处的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因素,分别考虑教师、学校、家庭和区域4个层面,体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具体涉及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习负担、教师研修发展、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等。

四、监测对象与工作周期

监测周期为4年,间年组织小学与初中监测,实施“一年监测,三年改进”的工作思路。监测时间安排在当年10月中下旬。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相关学科教师、学校校长和参测学生家长。学科测试依据四年级与八年级相关课程标准。

五、监测方式

监测主要采用学科测试与问卷调查。在学科纸笔测试的基础上,积极拓展表现性测评方式,根据学科特点,探索现场实践操作测评和基于表现行为捕捉的在线测评方式等。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有书面填答与在线填答等多种形式。

六、监测工作程序

(一)工具研制。组织专家研制学科测试卷和学生、教师、家长、校长调查问卷以及表现性测试工具,进行3轮试测,最后邀请省外专家进行审读与修订。表现性测试工具用于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通过学生现场项目测试,监测实践操作能力与信息素养等。

(二)样本抽取。抽样采用两阶段概率比例规模抽样调查法(PPS)。第一阶段为抽取样本学校,根据办学性质、区域性质等抽样维度将学生分为不同群体。第二阶段为抽取样本学生,样本抽取依据各县(市、区)中学生群体人数比例进行等比例抽取。县(市、区)内的各个类别学校均有学校入样,学生样本总数不低于7%。

(三)现场测试与调查。为了保证测试操作规范,所有样本县(市、区)、样本校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开展统一测试,测试总时长为一天或一天半。测试安排在本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四)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参照国际监测通行方式,结合我省教育教学实际,将小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达标、待努力3个水平段,初中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优秀、良好、达标、待努力4个水平段。

(五)数据处理。包括数据预处理、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3个阶段。预处理阶段完成对数据的编码、对无效和异常数据进行筛查和清理。数据分析阶段,通过经典测验理论逐一进行项目质量分析,确保项目有效;通过单维和多维项目反应理论将总体和分维度的能力特征值,标准化后转换为相应的量尺分;计算问卷中指数得分,形成报告的基础数据。数据挖掘阶段,基于对数据库中不同数据的关联,应用各种统计建模方法,发现指数间、指数与客观数据之间的联系和趋势。

(六)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研制形成省级综合反馈报告、行政反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各学科反馈报告,各设区市综合反馈报告、各县(市、区)综合反馈报告。

(七)结果运用。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报告省级监测结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向各设区市教育局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分市监测报告,督促县(市、区)问题整改。部分监测结果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监测工具管理

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相关资源开发监测工具,使用前后均为机密级保密材料。监测工具的'开发与管理须依法执行相关的保密规定。

监测工具管理包括工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回卷等环节,须按照保密要求管理。所有传递过程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登记手续,并在教育局与样本学校的保密室保管。县(市、区)巡视员与样本学校监测人员专车护送监测工具到学校,并在试后护送测试材料回县(市、区)教育局保密室。样本学校须按监测程序做好工具的接收和保管、拆封、使用和封袋、封装等工作。县(市、区)须于测试后次日将测试材料送到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教育督导办公室分类装箱,并在2天内送达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八、组织机构与职责

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教育督导办,下同)负责监测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过程监控和改进督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工具研发、业务培训、制订细则、样本抽取、数据采集与分析、报告研制、结果反馈等专业技术与实施指导工作。

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所辖县(市、区)的监测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上报与核实基本数据、制定实施细则、组建工作班子、培训工作人员、签订监测工作人员纪律责任书、指导样本学校规范实施、应用监测结果指导工作。市、县两级均要落实监测工具保管、收发等环节的安全与保密措施,完善区域内监考制度,加强考务、考风与考纪的巡视与督查,从制度上保证监考、巡视工作质量,确保监测采集的数据真实客观,保证监测过程规范有序。

九、样本学校的组织与实施

(一)样本学校职责。各样本学校须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监测工作小组。其职责为: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校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包括防疫等各项准备。

3、按要求组织本校的监测工作,确保本校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4、按要求做好本校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负责。

5、监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有条件的学校监测教室安排在录播教室,录播内容保留时间6个月。

(二)学校监测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

主监:1人,由样本学校校长担任,对该校学生安全、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

副主监:1人,由副校长或由除校长以外的负责人担任,当主监填写问卷或出现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测试组织工作时,副主监负责全校的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每个测试教室2人,一名由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另一名由非样本学校的非测试科目教师担任,负责学生测试的组织和监督。

选派监测员须严格政治与纪律要求。学校主监、副主监、监测员与县教育督导办公室签订考风考纪责任书,职责要明确、具体,监考结果有痕可查,出现问题有明确的问责处理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保卫人员1人、司时员1人、场外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

(三)监测实施。样本学校须做好监测年级全体学生的宣传与教育、做好教学与测试安排、设置校内公示栏、准备相关文具物品、安排学生测试教室、设置教师及校长填答问卷的场所、设置测试办公室与带锁文件柜等。同时根据监测细则与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本校操作手册,严格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流程、分工与要求规范有序实施。

十、监督与处置

(一)巡视和监督。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拟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省教育督导办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督学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选派具有监测工作经验的省教研员担任省级巡视员,每市派遣1名。共同负责对各地监测工作的视察、监督和指导。

各设区市向所辖的每个县(市、区)派遣2名市级巡视员,协助做好监测工作的巡视、监督和指导。县(市、区)向每所样本学校派遣1名县级巡视员。由教育局从机关或直属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监测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样本学校的监督指导,并组织教师与校长问卷的填答。

(二)巡视员工作要求。巡视员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监测工作的有关文件;按时到岗,参与或视导县级培训会议,督促样本学校落实测试前各项准备工作。县级巡视员要护送测试工具包和测试学生名册密件,检查监测工具的保密情况;组织校长和教师填答问卷,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市巡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记录,在巡视结束后,按要求反馈巡视记录表将记录表。对于监测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等影响监测数据质量要求的现象,各级巡视员须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设区市教育督导办公室与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监督与检查结果有痕可查。巡视市或样本县出现严重的考风考纪等问题,巡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等情况的,由省教育督导办给予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三)临场处置办法。对于监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根据其对测试有效性的影响程度不同,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对样本学校在测试过程中发生的特殊问题,在符合监测规范与要求、不影响测试工作正常秩序、不涉及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情况下,由主监、巡视员共同商议解决,并将具体情况记录在《测试记录表》上。

2、对于样本学校发生的主监、巡视员无法解决的问题,主监、巡视员需立即上报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市巡视员。在符合监测实施工作原则,不影响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工具保密性的前提下,由省、市巡视员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应急预案》,以及与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人的商议结果,应急处置,并于处置后在第一时间内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口头或书面汇报情况。

3、凡涉及监测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监测工具保密性,不能按照规定的测试要求与程序执行监测实施工作,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各样本学校须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和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4、凡涉及测试有效性所作出的重要决定,必须经省教育督导办批准后方可执行。

5、在测试中出现如下严重影响测试工作的重大事件,各地与样本学校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报告:测试工具发生失密、失窃、损毁严重;测试发生大面积舞弊;由于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该地区不能正常实施测试;工作中出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失误;测试过程中出现监测相关人员安全事件。

十一、违纪与处理

各地和学校要从落实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高度认识监测工作的目标和意义,严肃考风考纪是考试组织的底线,是教育工作的底线,是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底线。省级监测属于机密级考试,任何实施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追责。

(一)测试学生违纪的处理。根据测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测试学生违纪行为必须进行处理。测试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测试资格,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

1、测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行为。在测试教室内喧哗、交头接耳、动作暗示或有其它影响秩序的行为。

2、存在损毁测试卷或将测试卷带出测试教室等行为。

(二)监测工作人员违纪的处理。监测人员必须遵守监测工作人员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县(市、区)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时组织测试学生入场,不按规定核对测试学生。

2、测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测员职责,如看书、看报、交谈、随意进出测试教室等。

3、开始测试后,违反规定擅自同意测试学生进出测试教室,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测试教室。

4、对违纪测试学生情况不如实填入《测试记录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冒名顶替或其他代替测试行为。

2、扰乱、妨碍测试教室及测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3、侵犯监测工作人员和测试学生人身权利。

4、故意损坏测试设施。

5、复制、截留、盗窃、损毁监测工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省教育督导办或省教育厅给予通报批评。

1、鼓励或允许学生代测。

2、向学生暗示试题答案。

3、擅自将测试卷带出、传出测试教室或复制。

4、包庇学生作弊。

5、样本学校发生有组织的集体代测行为。

6、故意在进入测试教室前启封试题并导致泄密。

7、怂恿学生作弊,为学生传递试题答案或帮助学生答卷。

8、违反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复制、截留监测工具。

9、测试结束后,修改答案。

10、测试卷遗失、损毁、大面积装袋混乱。

11、打击、报复举报人。

(五)数据异常处理。

1、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学校数据异常,学校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2、经专家复查鉴定,监测结果出现区域数据异常,确证存在严重区域性舞弊行为,由当地纪委启动调查程序,对教育局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区域内超过三分之一的学校数据异常,区域监测数据作无效处理。

为维护国家和省级监测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确保监测安全、有序地进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肃考风考纪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校文化,坚决杜绝监测中的舞弊行为发生。鼓励和支持社会、家长和师生对监测实施中的违纪舞弊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4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组织管理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四、实施办法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统计及等级评定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六、评价总结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八、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5

为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引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全面培养,引导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法,统筹整合评价,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以评促建。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强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效发挥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评价内容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三者紧紧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履行举办义务教育职责,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三、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工作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注重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合格程度的同时,关注其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进步程度,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

(二)注重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关注县域、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名学生,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

(三)注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在引导学生、学校和县级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和即时改进的同时,构建主体多元、统整优化、责任明晰、组织高效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

(四)注重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建立县域、学校、学生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四、评价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行县(市、区)和校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价、国家抽查监测。义务教育学校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并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县级党委政府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对本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和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自评工作情况进行复核。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将评价情况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省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生发展质量情况进行监测。

(二)明确评价周期。对学校、县域质量评价要实现全覆盖,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由各地自行确定,原则上每3—5年一轮,并保证在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五、评价结果运用

各地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要运用好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指导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要运用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三)要运用好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引导县级政府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督促政府履职尽责,为办好义务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对质量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评优评先,不能认定为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力、违反有关规定、县域教育教学质量下降且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要与已经开展的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工作有效整合、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价。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质量评价队伍,主要由督学、教育行政人员、教育科研人员、校长、教师及其他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价人员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督导评价等方面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要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6

为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教督〔2021〕2号)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促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客观的监测数据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五育并举”,构建学科领域全覆盖、德智体美劳全覆盖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2、服务质量提升。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坚持素养导向,重点监测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系统挖掘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关键因素,精准服务教育质量提升。

3、坚持方法创新。充分运用科学的测评方法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逐步开展计算机网络测试、人机交互测试等,不断提高质量监测信息化水平;探索全过程、全要素质量综合评价与跨年度增值评价,推动监测工作更加科学高效。

4、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问题反馈、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坚持问题诊断和示范引领并重,充分发挥监测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督促问题整改;通过实验校、示范区建设等方式,推广典型地区经验案例,帮助各地各校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缩小校际差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工作目标

不断优化全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人才队伍结构,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完善学生全面发展多元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全省监测评估发展水平,构建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二、监测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对各学段各学科的划分情况,考虑学生认知和学习能力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结合我省实际,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按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校、学生三层分三个阶段抽取监测样本。

(一)样本县。根据全省行政区划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全省183个县和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开发区均作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监测。根据人口总量、经济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综合考虑当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分布情况和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需要,每年共抽取10%左右的样本县参与监测。在一个监测周期内,抽样实现21个市(州)全覆盖。根据需要,可对个别县进行追踪监测。

(二)样本学校。根据地理位置、城乡分布、学校类型等因素,采用按规模大小成比例概率抽样方法,在样本县抽取的样本小学、初中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8所、12所。

(三)样本学生。在每所样本学校相应年级随机抽取学生。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生发展差异,样本学生数量原则上为30或30的倍数,不足30人的可全部参测,样本学生信息严格保密。

三、监测内容

对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主要开展学生发展质量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

(一)学生发展质量监测。重点监测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发展水平。

品德发展主要监测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三个学科。其中,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基本国情常识掌握情况等;道德与法治主要监测学生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历史主要监测学生的唯物史观、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家国情怀。

学业发展主要监测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四个学科。其中,语文主要监测学生的文化自信、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数学主要监测学生用数学眼光观察、用数学思维思考、用数学语言表达现实世界的能力;科学主要监测学生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英语主要监测学生语言能力、文化意识、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

身心发展主要监测学生的健康生活与身心素质,具体包括学生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以及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和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

审美素养主要监测学生的美育实践与感受表达,具体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

劳动与综合实践主要监测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以及学生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

(二)相关影响因素监测。调查影响学生发展质量的相关因素,如各学科领域的课程或教育活动开设、学生学业负担、教学条件保障、教师配备、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以及区域教育管理情况等。

四、监测工具

监测工具主要包括学科测试卷、相关因素调查问卷和表现性测试工具。学科测试卷测查学生的学业水平,着重考查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相关因素调查问卷调查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分为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等;表现性测试工具主要用于体育和艺术测试。

五、监测学科领域及周期

每个监测周期为三年,实现学科领域全覆盖。

第一年:监测科学(初中为物理、生物、地理)、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其中,初中物理、生物和地理同堂合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同堂合卷。

第二年:监测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

第三年:监测语文、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英语。其中,德育、道德与法治、历史同堂合卷。

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所有样本县、样本校按照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统一测试。

六、监测结果

(一)水平划定。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答题的实际表现,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和具体描述。等级标准的划定,参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水平划分标准,将学生学业表现划分为水平Ⅳ(优秀)、水平Ⅲ(良好)、水平Ⅱ(中等)、水平Ⅰ(待提高)四个水平段。

(二)数据分析。在监测数据扫描录入基础上,经过数据清理、跨年对比、数据链接等环节生成监测数据库,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深入挖掘数据,形成监测结果。

(三)报告研制。根据报告目的、内容和阅读对象的不同,主要形成省级监测报告、样本县监测报告、基础数据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四类。

省级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全省义务教育学生学业水平总体状况、影响学生学业水平的主要因素和相关分析,以及各样本县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标准的达标情况。

样本县监测报告。主要呈现学生在各监测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影响该县学生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以及相关分析,诊断教育质量问题。该报告主要供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使用,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参考,不反馈学生个人成绩。

基础数据报告。分别呈现以学生、学校、县为单位的原始数据汇总,供监测评价机构内部分析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报告。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该报告主要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阅,供各级政府和有关教育部门调整教育政策和配置教育资源参考。

(四)结果运用。教育厅统筹建立监测结果运用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充分发挥质量监测在服务决策、改善管理、提高质量、引导舆论等方面的作用。

1、服务决策咨询。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呈送省级监测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为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支撑。

2、督促问题改进。向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反馈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和样本县监测报告,督促问题整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全面发展质量不佳、质量下滑趋势明显的地区进行预警,对有关责任人员约谈问责。各地要建立问题台账,实现销号管理。

3、支撑督导评估。监测结果直接应用于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4、引领质量提升。宣传推广监测发现的典型地区经验案例,搭建监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监测数据挖掘运用,鼓励开展监测相关学术研究,引领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育管理。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全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过程监督;委托省教育评估院承担业务培训、工具研发、数据采集、报告研制、结果解读和运用指导等工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过程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现场测试。

探索监测结果与政策调整的联动机制。要加强对地方在监测工具研发、监测数据挖掘运用等方面的指导和业务培训,探索开展对各地自主实施的质量监测的工具、抽样、数据分析等技术标准的认定。

各地应加强统筹协调,要避免重复监测,避免加重基层负担。严禁针对监测进行强化训练,严禁开展片面的质量监测,严禁以质量监测名义进行变相统考统测,严禁公布学生个人监测结果。

(二)强化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研发、业务培训、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纪律与监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确保工具安全,杜绝模题应考、干扰抽样、弄虚作假等行为,广泛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监测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工具保密性进行全程监督,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双减形势下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贺兰县委办公室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五育并举”综合发展,提升育人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核心,牢牢抓住学校育人的主阵地,实施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突出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传承爱党爱国、励志上进、情系家国、心系民族精神教育,全面对标既定目标任务,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同步协调优化高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xx年,全校经过困难期、转型期、稳定期、进入发展期,学校各项工作同步、协调、优质、高效发展,教育服务更加全面、教育治理更加有效、教育质量更显突出、办学特色、综合育人能力显著提升、学校特色化发展日益凸显。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1.坚持培根铸魂。

加强思政课堂建设。强化思政课关键地位和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作用,培养和建设1个校级思政名师工作室,打造优秀青年思政教师团队和思政精品课堂,积极参加区市县思政优质课评比。开展思政课堂教学研究,落实课堂思政。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革命传统进中小学课程教学指南》,引领青少年学生永续中华民族根与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民族文化自信、价值自信根基。安排思政教师列席学校行政班子理论学习,常态化推进思政课“三进”工作一体化集体备课,教研交流,开展课堂思政示范课。

完善学校德育体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引领学生牢固树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做堂堂正正中国人的意识,着力提升学生家国情怀、公民道德责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学习进取意识、友好互助意识,勤俭节约意识。

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德育活动,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抓手,全面落实革命传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以培善向善活动为抓手,打造年级班级儒雅教育和善行教育,以班级学生学习实践为切入,通过颂、背、改、行,引领和规范学生学习生活言行;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开学第一课”“中华经典诵读”“道德讲堂”“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发掘和表彰好人好事,讲好“凡人善行”故事,同时加大各类活动评比表彰,树立学生中各类典型和榜样,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用身边的人来感染身边的人,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德塑人,全面推进和提升班风、学风建设实效。

增强和提升共青团、少先队政治属性。加强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的.指导,持续加强政治启蒙,提升学校团队组织战斗力和工作实效。坚持每周一及重大节庆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向国旗敬礼、国旗下宣誓、国旗下讲话等活动,每周组织开展1次主题班、团、队会,每学年至少安排1周时间开展实践教育活动。

坚持开展“七比七赛”活动。通过班级“比学习赛成绩、比卫生赛整洁、比纪律赛秩序、比文明赛礼貌、比活动赛组织、比诚信赛品德、比管理赛安全”系列活动,讲清要求,立好规矩,有序实施,全面推进班级学风、卫生、纪律、礼仪、秩序和诚信教育,实现卫生上台阶,队伍有秩序,仪表有规范,面貌有精神,品德有保障,早操有口号,集会有队形,讲评有内容,整体有提升。

推进洁净班级建设。推进班级建设精细化、人文化、精品化建设。实现班级桌凳摆放有序,学生桌面文具统一居左放置,必须做到人离开,凳进桌;教室窗台有盆花,教室走廊地面无垃圾、无滋泥、墙面无涂污,窗户玻璃明亮光洁;卫生工具清洗干净,摆放有序。实现早操呼号出操,排列整齐,纵横成线,收操小结有讲评;集会呼号整队,安静有序;实现学生校服穿着整洁,发型规范;开展学生礼貌问好活动,发掘学生特长,培养良好兴趣爱好,促进学生文明素养养成教育。实现班级学生座位左右1-4组及前后四排定期滚动,实现学习资源公平共享。实现班干部合理设置。班级设置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和安全班长;学科设置学科课代表。实现下午课前准备时段,学生提前进班,各教室课前有歌声或诗歌诵读。

强化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健全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和课程开设,开展师生心理健康讲座辅导,为师生提供可靠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

开展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抓好班级团支部和班级少先队中队建设,监督共青团员佩戴团徽,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年级部集会时必须集体合唱《国歌》《共青团团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和《歌唱祖国》;学校或年级部必须定期召开年级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议,各类学生干部集体谈话会;加强对年级各班违纪学生谈心谈话和纪律教育。

2.体育工作上台阶。聚焦“教会勤练常赛”,全面推进学校体育教育提质量、全覆盖、有成效、创品牌,制定《贺兰二中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方案》,强化体育课程内容教学实施和体育项目教会勤练常赛,落实“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课堂教学模式,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完成学校塑胶运动场升级改造;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保证每班每周3节体育课,做好、做实“三操量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时间在一小时以上。立足国家足球项目学校,学生篮球体育特色学校基础,开展跳绳、乒乓球运动全面普及,结合学校体育场地,开展师生建身活动,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3.美育工作有实效。落实美育“教会勤练常展”,实施“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课堂教学,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继续开展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发挥信息化书法教室优势,推进师生书法爱好培养,坚持开展年度“墨香中国”师生书法展评活动,继续打造剪纸、版画、合唱艺术品牌,举行年度艺术体育文化节,利用学校爱国主义影视中心开展京剧、秦腔、黄梅戏、越剧等中华传统戏曲电影观影活动,提升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传承。

4.开展劳动教育系列活动。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劳动教育,持续落实《银川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任务清单(试行)》和《贺兰二中学生劳动教育任务清单》,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团队,培养学生会劳崇劳勤劳意识,每周开设1节劳动教育课,每学期举办1次劳动周,协调社会资源服务资源,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校医入班讲健康教育课,把师生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环节,提升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社会协同育人。落实“贺兰县家校共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贺兰二中家长学校,聘请1名专兼职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定期开展“千名教师进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班级均成立家校委员会,本着“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勤商量”的原则开展家校联系,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适时组织进行家访活动,协商解决班级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年级、班级管理方式、措施方面争取广大家长的认同和支持,形成家校教育最大合力。积极对接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学生关爱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强化责任担当。

(二)加快实施资源增量达标工程

积极争取学校基础建设。积极争取教育体育局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建设项目,完成对学校水泥篮球场、塑胶跑道、20xx年建设的实验楼原有录播教室的建设和改造;建设信息化生物、物理、化学实验室,满足信息化条件下实验学科测试需要,到20xx年实现学校校园教育教学设备基础建设标准化、正规化、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工程

1.严格规范教学组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确保达到国家规定学业标准。严格落实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坚持提前备课,严禁不备而教、超标教学等违背教学规律行为。落实教育部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规定和“双减”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高质量开展学生课后延时服务。

2.持续提堂教学质量。根据《贺兰二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规划》,继续落实推进“向班级管理要质量、向年级调控要质量、向规范教学要质量、向备课组教研要质量、向检测分析要质量、向高效学习要质量、向信息化教学要质量”总思路,坚持“心中有目标,眼里有学生,脑中有方法,脚下有行动”理念,开展以“推进课堂变革-五项核心指标”为标准的课堂教学变革,规范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认知、知识内化、学习探究、潜能释放和学习能力提高。在信息化运用提升2.0示范校推进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师信息化运用能力,引领教师熟练掌握教学基本技能,落实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技术要求,广泛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沉浸式教学方法。抓实课前课中课后三段,落实课堂学生小组合作学习,借助贺兰二中学生信息网络课程自学平台,引领学生实施课前预习,课上学习,课后复习,形成学生带着问题来上课,课堂里面能消化,课后复习能巩固,单元测试来提高有效体系。坚持开展定向听课、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继续加强与县教研室、银川九中阅海分校、银川二中、唐徕回中的对接交流,借助区市名校教学帮扶优势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切实提升教研能力。成立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对标区市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任务,开展学科研究和教学工作指导。在县教研室的指导下,全面提升教师学校教研能力,坚持降低重心开展学科教研,继续推进和加强备课组建设,实行备课组长年度选聘制,推进备课组由教科室、年级部并行管理模式,教科室监督指导引领教研,年级部侧重教学质量的统筹实施。行政领导参与指导备课组活动纳入考核;树立行政领导是联系指导的学科成绩提升责任人的理念,牢固树立全校上下人人关心教学,人人参与教学,人人服务教学理念。转变行政领导联系指导学科教研空挂名,不到位,无实效、两层皮,考好考坏与己无关系的错误认识;行政领导参与联系指导,名师骨干示范带动,多措并举,协同提升、多维一体提升教学教研实效。

坚持开展每周定向听课活动,关注青年教师课堂指导,行政领导每周听课不低于2节,每学期不低于15节,指导教师不少于10人次;教学副校长每周听课不低于4节,每学期不少于50节;指导教师不少于30人次;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指导教师不少于20人。实行每周听课安排和听课情况通报制,使得听课活动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满足各层次教师发展需求,提升新时代、新理念、新技术环境下教师的教学能力,推进银川市课堂变革核心指标的课堂融合,提升教师参与教研的意识和开展教研的能力,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课堂教学、课例讲授、教育教研竞赛。

4.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推广。以“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和人工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校,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操作提升2.0百所示范校为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信息化教学综合提升,分批分期开展青年骨干教师信息化应用团队,深入挖掘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网络背景下的智慧教室、VR虚拟体验教室、创客活动、互联网书法教室潜在功能,培养平板教学、方略盒子、虚拟现实教学品牌课堂;依托贺兰一中互联网教研联盟平台,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应用,全力推进教师教学助手、个人空间的熟练使用和个性化建设,借助贺兰二中学生网络自修平台学科二维码集成资源,形成课上课下、校内校外、自学与辅导有机融合的课前、课中、课后三段教学模式。开展数字教材使用培训,推动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有效获取优质资源,及时上传精品课程,开展线上师生互动,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

5.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双减”要求。持续开展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坚持开展“五项管理”学生问卷调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完善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加强作业管理、作业指导管理、作业批改管理、努力实现作业“减量提质”;推进作息管理,实现学生睡眠时长有保障、质量有提高;坚持学生手机入校园申请制度、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管理、禁止有机布置或完成作业,做到手机“管得住、用得好”;持续开展学生读物监管审查,推进图书进班级活动,保证“三操两活动”的开展,严控学生近视率,抓好提质管理。

6.全面推进校园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严防宗教势力渗透校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校园治理保障体系,保障和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器及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护学岗”四个100%工作目标。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医教协同联动,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抓好校园欺凌预防、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专项建设,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依法打击“校闹”行为,保护师生安全,维护学校权益。

(四)实施新时代强师工程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考评、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定期进行师德师风讲座,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执教、依法施教认识,开展师德师风承诺、公布负面清单和失范通报警示制度,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七严禁”,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建立师德档案,将教师失范行为纳入当月考核并记入个人师德年度记录。

2.持续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强化教师培训,使得年度教师培训有内容、有目标、有考核、有成果,发挥区市县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坚持开展每周定向听课活动,关注青年教师课堂指导,以“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和人工助推教师队伍建设示范校,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操作提升2.0百所示范校为平台,持续推进互联网信息化教学综合提升,分批分期培训培育信息化应用骨干教师,全力培育培养优秀青年教师教学梯队,20xx年形成全学科教师队伍可持续成长、可持续发展。

(五)实施改革创新工程

改进学生评价模式。在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开展以核心素养发展为导向的学生评价探索,落实“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减少检测次数,扭转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健康艺体爱好,为学生一生发展奠定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8月)。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制定《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贺兰二中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和考核工作机制,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落实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对各部门履行职责评价考核。并召开全校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部署推进会。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8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好经验做法,抓示范、树典型,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严控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三)验收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2月)。迎接上级教育部门评估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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