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1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工作部署,xx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根据文件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安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活动。成立了由稽查队长任组长,稽查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对检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检查情况
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烟花爆竹的标识、进货质量证明、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仓储安全、警示标志、警示说明等情况。经过检查发现,经营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提高,均能按要求从正规渠道进货,并能提供相关厂名、厂址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经营批发企业一家,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原则,对经营户和围观群众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通过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户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要从具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单位购买。购买时,要仔细查看其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具体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专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伪标识,是否有警示标语和燃放说明等标示,发现问题产品可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2
一是突出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意识,全面指导和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活动,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经营店等的监管。特别是坚决杜绝在市场周边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和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是突出源头监管。严把许可证、营业执照审查关。要求申请办正者必须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办正;积极引导无照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认真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回访、市场巡查记录。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否缺失,检查中坚持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漏一品,并做好巡查记录。通过清查不断督促经营户建立经营台帐,整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强化消费维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商品时,一定要到合法的经销商处购买,购买过程中注意审查商品外包装上是否有贴防伪标志,燃放说明、安全警句、生产日期等标识,拒买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的烟花爆竹,并利用消费者维权站点和12315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六是强化对城乡结合部的排查。对易发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城乡结合部进行了一次大清理、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3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办今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为切实落实和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通知提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
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将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近期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以及私接动力电、家庭用电量异常、屋内有机械声响的房屋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要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通知提出,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烟花爆竹采取禁售、禁运措施。
通知提出,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4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xx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xx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xx县人民政府和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xx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xx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xx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xx县安监局依法对xx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xx县安监局对xx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xx县云溪、xx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xx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5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情况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6
今年来,我镇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上级要求规范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行为和烟花爆竹销售秩序,在县安监局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精神,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监管工作,全镇加油站1个,配气站1个,川中石油天然气净化厂轻烃回收站1个,射洪作业区油气井场12口,烟花爆竹零售专柜31家,未发生安全事故,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是强力开展我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业主熟悉各种安全制度标准和管理规定,从而提高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二是积极配合上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再培训和安全资格证换证工作,把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户全部组织到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和再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以镇安办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和零售业主召开依法生产经营会议一次,讲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批评个别企业、零售户忽视安全的危害性,讲履行安全责任书的必要性,促使企业和零售户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生产、销售、储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懂得安全促进生产、销售,安全提高效益的道理;四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的严格全面检查,“春节”、“清明”、“国庆”等重大节日和生产销售旺季必查,一般节日,平时抽查,专项整治重查严治,按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和烟花爆竹销售专柜12条标准逐条对照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当面立即整改,不达标不走人,镇内4个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进行了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技术改造和维修,严格执行企业、专柜销售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和秩序,全年共检查六次;五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对1户路边杂货店,检查中发现无证销售(因生日客人送礼剩的鞭炮),1户无证带销鞭炮户当面由工商、派出所人员依法收缴,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理,警示教育了其他零售业主;六是由县批发公司收缴了两户外地产烟花12个,并进行了批评教育,重申按现定区域进货。从源头防止了“三无、违禁、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进入富顺销售市场。七是依规退出三户烟花爆竹零售户,协助退还风险抵押金,增强了安监部门的信誉。
二、主要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安办重视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讲、同宣传、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副镇长牵头具体抓;二是坚持从业人员安全上岗培训到位,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消防器材措施落实到位,检查督促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全镇无一家危化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无一家烟花爆竹零售户不按规定进货,超量储存、超范围、场地销售的;三是督促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值班,登记制度、隐患排查整改消号制度,督促烟花爆竹信息联络员认真登记,从县批发公司进货,发货台帐登记清楚,坚持镇内凭烟花爆竹《许可证》进货,源头控制好,对想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人无机可乘;四是发挥工商部门的监控作用,对工商户办理和年审营业执照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在经营范围内填写此项,有效的控制了超经营范围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了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五是公安派出所干警和安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不徇私情,有效防止危化品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依法打击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镇危化品企业点多、线长、危险性大,烟花爆竹零售户太多,分散、均为专柜销售,致使安全管理工作量大,任务重,有时存在监管力量不足。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汇报 篇7
1月5 日,省政府召开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会议。XX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贯彻落实,于1月6日召开了XX区2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贯彻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立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的通知》(青安〔20**〕4号)要求,部署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情况
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青庄主持,公安、工商、质监、消防、交警、安监、城管执法、卫生、教体、商贸等部门及各街道分管负责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辛永年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了省市烟花爆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各部门、各街道就如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分工、管区监管实际发了言。之后,辛区长代表区政府与各部门、街道签订了《XX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书》。
辛区长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要重点排查,抓好落实,立即行动起来,严查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燃放各环节违法行为;四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原则。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情况
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加强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南安委〔2009〕1号)。
一是在区政府领导下,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辛永年同志任组长,安监、公安、交警、消防、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和两个联合执法组;二是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分工;三是街道日常监管实行实行专人、专管、专盯制度;四是联合执法组实行包片分工,各销售点监管责任到人制度,重点打击在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占路销售烟花爆竹、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违禁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部门监管情况,分析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部署联合执法有关事宜。
三、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
经查,截止到1月9日,我区只有一家销售点配送了烟花爆竹,并按规定进行存放,其它销售点尚未配送。未发现其它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四、下一步打算
各街道办事处实行专人、专管、专盯制度,督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无事故;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周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和执法联动制度,联席会议主要通报各部门监管情况,分析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部署联合执法有关事宜。执法联动重点打击在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占路销售烟花爆竹、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违禁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