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名著读后感(精选2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名著读后感 篇1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名著读后感 篇2
平静的近乎冷酷的笔触,余华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杯具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鲜红的封皮,一本《活着》,我几乎是哽咽着踏在福贵的人生之路上,每走出一小步,我都能感受到苦难的沉重,感受到泪水的微不足道。空气中处处弥漫着绝望的叹息,精神的支撑似乎随时会被瓦解,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期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
以往看过一部电视剧《笑着活下去》,很喜欢这个剧名,“笑着”是一种人生态度,“活下去”则是要去践行的生命状态,“笑着活下去”则是以一种乐观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与实现生命,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人。
很多人之所以在人生中困惑与不安,或许是因为他们把人生复杂化了,活着,其实就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也是人生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境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欢乐,穷也不怕”。是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活着已经是一种幸福,而能够欢乐的活着,也许就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其他的虚名浮利都只是身外之物,只是迷乱了双眼的一时虚幻。对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孤零零的走下去。
名著读后感 篇3
《暗店街》的故事主体很简单,讲述一个患了失忆症的男子寻找自己真实身份的过程。从大框架上来说,这是一部侦探小说,事实上,这名失忆的男子也确实是一个侦探。只是这不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侦探小说,主角寻找真实身份只是小说的叙事凭借与表象意涵,在背后,透过这个寻觅的过程,呈现出来的其实是生命意义的短暂与渺小。
小说从一个结束开始,在为侦探社工作多年后,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刻,主角工作的侦探社就要结束营业了。在这人生的岔口上,业已失去所有过往记忆的主角,决定回头寻找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主角要寻找的不单单是一个名字,他要找的是一整段人生,一个置于“我”之下的生命故事。而这人生、这故事,必须从茫茫人海中、从别人记忆的橱柜中、从泛着樟脑气息的杂物堆中,翻找出来。
这是一段苍凉而落寞的旅程。本以为,循着来时路,可以找到一段完整的生命故事,无论是美好还是痛苦,总能描摹出一个有血有肉、爱过恨过的生命形象。然而,当主角循着蛛丝马迹寻找自我时,却发现生命早已化成块块的碎片,或是落在别人记忆的角落、或是镶嵌在某人生命碎片的边缘、或是凝结成发黄相片里的模糊身影、或是浓缩成人物名册里的冰冷陈述。
从生到死、每一次的交会过程中,我们都从别人手上拾得一些生命碎片,也将自己的生命碎片交付到别人手上。然而,当我们奋力地向前行走,努力谱写下生命的篇章,这些生命的片段、记忆的碎片,却已经开始在身后四处散落、终至消逝。倾其所有地活过后,迤逦你我身后的,只是发丝般细微、尘埃般轻碎的痕迹,无从拼凑出生命的全部重量、完整形貌,教人如何不感伤。
名著读后感 篇4
《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并称四大名著。
这个学期,我读完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和罗贯中。这本书写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有宋江、武松、林冲等等。
在这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当中,我最喜欢林冲。
《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个故事,大家都听过,也学过,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天,在柴进的府上,柴进热心招待林冲,突然,洪教头进来了,看见柴进正在热心招待林冲,就要和林冲比武。比武开始,只见林冲几招就打败洪教头。柴进府上的人看了,都哈哈大笑,洪教头只好不甘心地走开了。
《林冲棒打洪教头》里的林冲和《武松打虎》里的武松一样,都有勇气。
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战胜世界上所有的困难。
而我在生活中就是一个缺乏勇气的人。当我背书背不出来的时候,我总是不高兴背,妈妈让我努力背,结果我背书也背出来了。当我遇到难题时,我总是害怕,最后就解决不了难题,以致我现在的学习不太理想。作文
名著读后感 篇5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三国,不仅是三国,其他朝代也是如此。开国君主艰苦创国,打下一片天下,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和是国家兴盛,后几代也有一身抱负,使国家强大。而后几代君主则贪图享乐,昏庸腐败,直至亡国。
东汉末年,桓、灵二帝昏庸腐败,于是天下出现许多英雄,想干一番大事业。
曹操通常被认为是一个小人,并非其然。他保有一腔热血,相统一天下。他勇敢,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胆量。他心胸宽大,贤人异士都去投奔他。他打败袁绍后入军冀州城,发现手下跟袁绍通信。曹操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按理他应该处斩部下,但他却说“孰能无过,我还奉承过袁绍,这些书信就送给袁绍吧”。曹操的大度让部下更忠心,为曹操势力的壮大奠定了基础。
诸葛孔明则是另外一个传奇人物,号称卧龙先生。他本不愿与世俗随流,但被刘备的真诚所打动,决定辅佐刘备。从此他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放弃了“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生活。第一仗,便火烧曹操大军,使“八虎将”之首夏侯惇闻风丧胆。他忠诚尽职。刘备病逝白帝城时,说阿斗不能胜任蜀帝,诸葛亮立即跪下痛哭,表示自己永远是臣子,应当尽力辅佐刘禅。最后因扶不起的阿斗,加上没有听取魏延的意见,没能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病逝五丈原。
正是在混乱的社会下,才会涌现出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才会浮出称王称帝的人。整个三国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斗勇气,斗心计,斗人心。也就是那样的环境,塑造了一个个传奇人物。所以我们想成功必须经历磨难,走过坎坷,就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要流向大海,中途要通过重重考验,方能成为“枭雄”。
名著读后感 篇6
《罗生门》以令人窒息的紧凑布局将人推向生死抉择的极限,从而展示了“恶”的无可回避,展示了善恶之念转换的轻而易举,展示了人之自私本质的丑陋,传递出作者对人的理解,对人的无奈与绝望。
罗生门,一隅残破的断壁颓垣,在瓢泼的雨水中,边嗟叹人世的纷乱边试图为躲雨的凡夫俗子示范理解洗礼的畅快。然而,在这个悖逆的时代,说教显得如此苍白,各种人性的罪恶与堕落早就以失控的速度滋长,道德瓦解,价值崩溃,连基本的底线在利益面前都不堪一击。
一、无望的恶中寄寓有限生的期望
《罗生门》中,具有芥川特色的那种浓重阴沉的气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荒凉景象中,便有狐狸和强盗来乘机作窝。白昼,这些乌鸦成群地在高高的门楼顶空飞翔啼叫,异常到夕阳通红时,黑魆魆的好似在天空撒了黑芝麻,看得分外清楚。所以一到夕阳西下,气象阴森,谁也不上那里来了。
二、恶的谎言的对立面不是真诚
《罗生门》从头至尾坚持了沉重而直接的风格,这也是背景部分简化的优点。家将思维的变化,从起初的“当强盗还是饿死”到见到老妪后“对一切罪恶引起的反感愈来愈强烈”和最终急转而下的“这也是为了生存,要不然也得饿死”的“恶”的觉悟,《罗生门》是对人性中“恶”的暴露、揶揄和鞭挞。
总之,这是一篇将人性自我困惑集中在如此密集的时间空间加以剧烈地激化呈现的作品,作者用冷峻的语气磨平了世俗思考问题时略带惯性的棱角;用简洁的文字把“恶”那光怪陆离的丑态直接暴露于作者面前进行审视与拷问。
罪恶感的消解,是社会的悲哀。
名著读后感 篇7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的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名作,塞万提斯的时代,很多人都因为痴迷骑士小说而盲目地癫狂,使社会变得弊端重重,他因而写下这本书,表达了对吞噬精神的骑士小说的痛恨及对社会的不满。本书主要写了拉·曼却的穷乡绅阿隆索·吉哈那迷恋骑士小说上所说的,改名为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与老实风趣的侍从桑丘·潘沙三番五次地出门做游侠骑士(桑丘做骑士的侍从),励志扶贫压强,但堂吉诃德却把风车当巨人,把牛羊当军队,把客店当堡垒等,桑丘也不懂装懂,十分搞笑,两人干出了许多疯狂的傻事。直到临终前,他才觉悟自我之前的过错并痛骂骑士小说,因而遗憾地死去。
那在现代社会中,有没有类似于堂吉诃德所作所为的人呢?有。他们有的沉迷于网络游戏,模仿游戏中的暴力镜头,打架斗殴,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甚至还会出人命,这不就与堂吉诃德迷恋骑士小说的后果一样吗;有的迷恋功夫电影中的飞檐走壁,尝试去模仿,结果往往是遍体鳞伤,这不就与堂吉诃德和别人拼杀总是输的很惨一样吗;更有甚者,爱看凶杀片,并学电视中的情景,铤而走险,外出奔走,到处杀人,成了名副其实的杀人犯(当然十分少),这不就和……有些人自我本不清楚某些事,但还假惺惺地谈论,这不就和桑丘的不懂装懂一样吗?总之,这样既影响社会风气,又影响了社会安全,所以十分不好。还有一点,堂吉诃德直到临终前才悔改自我原先的行为,已经晚了,所以我们也不应当这样做,犯了错误要及时改正,这样才是对的。另外,作者精细的,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学习。
统而言之,与其像堂吉诃德那样,还不如踏踏实实地做人,勤勤恳恳地生活,比如打打球呀,聊聊天呀,散散步呀,多好呀!
名著读后感 篇8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凭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政府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
名著读后感 篇9
读罢红楼梦,只觉一股清风扑面,亦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作者以贾雨村开篇,道出了这出悲剧本就是梦游蛮荒之作,而贾府的繁华兴衰也就自然是一场梦,可罢了,作者痴其味,读者痴其事。
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此人便是贾宝玉,他生的好皮囊,性虽闹,骨子里却不乏诗气,不乏温柔,他是一块极具情感,极具灵性的顽石。依旧记得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他总说男儿是须眉浊物。他从不吝惜财物珍宝,只为一情字,他愿舍千金万金。天下难得有情人,于是他便出家了。
此人便是薛宝钗,兴儿说:“自己不敢出气,是生怕这气儿大了,吹倒了姓林的,气儿暖了,吹化了性薛的。”一个小厮的话折射出宝钗的模样和气质。宝钗是冰雪聪明的,也是人情练达的,她深受疼爱。可是,她又是不幸的,她终究是屈从于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于是,她少了那份不羁和仙气。宝玉也一心只有林妹妹。
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然而,文笔却是美好的,它是用金钗雕刻美玉而成的,扫帚扫去的尘土的都是玉屑。
名著读后感 篇10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名著读后感 篇11
此刻的中国经济发展,科技腾飞,但有谁想过在这繁荣的背后,是没有没落,腐朽的封建前身。
悠悠中华五千年礼貌,创造的艺术价值,礼貌数不胜数。火药、造纸、指南针、印刷术,中国人总在嘴边津津乐道的四大发明,在千年之后真的被发扬光大吗?历史告诉了我们:“没有”。西洋人用装有火药的枪,席卷世界时,以无朝自居的人们却对之不顾,而对冷兵器情有独钟。洋人利用自我“拿来”的东西为己所用,使其不断创新发展,相比之下,“天朝”仍在自欺欺人的“吃着老本”,原地踏步。耻辱黑暗随之而来。
外国人总善于从别人那“拿来”变成自我的东西,为什么中国人就学不会这样呢?洋人拿着中国人的火药、指南针,使其变成坚船利炮,一度成为海上霸王,而中国不“拿来”只理解“送来”,并且有的是“硬塞给”的。其后就是一次次的失败,没有足够的实力如何与敌人抗衡,难道受人宰割?没有了武器。别人拿枪口顶着你,你不得不做啊!可怜的中国。不然怎样此刻还是个发展中国家?
可敬的鲁讯先利用他的文章想唤醒麻木沉睡的国民,阐明对待本国文化和外来文化遗产的态度。批判送来送去,主张拿来,批评了种。种错误态度,指出要批判继承文化遗产,即拿来主义,可又有几个人能醒来,不在昏睡了。
占有、挑选、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是发展的王道。
名著读后感 篇12
读起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我总觉得,其他人写的散文是给别人看的,而他的散文是写给自己回想的。
我轻轻翻开第一页,像个不小心走错路的孩子,莽莽撞撞地闯进了那缤纷地天地。我按照书上的指引,一会儿在“花园里斗起蟋蟀,一会儿在茶馆里翻翻书,一会儿帮着大人收葡萄,一会儿和大伙一起跑警报”。初看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总觉得有些语言怪怪的,总是提起一些不存在或与要写事物毫无关联的东西。有时也会写出奇特的,与众不同的感受。可仔细想想,这不就是童年时代的最真实的想法吗?
我们小时候都会对每个事物有着不一样的感受。在书中,作者对“款款的飞在墙角花阴”的“鬼蜻蜓”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过”,吃石榴觉得“所得不偿劳”,让我也不由想起小时候也常觉得玩具小人就是我指挥的军队,每个颜色也都是各具一种性情。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一定是每个人都有的,可这种感受也是捉摸不定的。汪曾祺先生就是把这种感觉描绘了出来。
小时候,我们的脑子里也会装满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甚至是自己凭感觉造出的一些没有的词。比如作者写“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啊”。这句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是在突兀至极。可如果联想起我们小时候的思维,就会一下子明白——大家小时候都会有这种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萦绕在脑海中,使我们整天想啊想。有时候也会去问问大人,可这么遥远的词汇,大人哪能想得出呢?
汪曾祺先生写这些别人看来断断续续的文字,也许,每句话都是曾经的一个梦吧。
名著读后感 篇13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名著读后感 篇14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名著读后感 篇15
这两天一口气读完了小仲马的《茶花女》,我无法不被它所吸引,无法不被它的文字所感动,无法不为男女主人公的悲剧感到同情,无法不为他们的爱情所钦佩。
没有华丽的文字,但我想那真挚的感情对白让每一个有过恋爱经历的人身临其境,渐渐的把主人公与自己融为一体,能够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的恋爱着想,为他们的欢乐而轻松,为他们的悲剧而沉重。
我深深的被这部书所震撼,读完后心还颤动不已,甚至希望不要那么快结束,期盼是否还会有转机,是否真的还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尤其是在尾声读女主人公玛格丽特在病危期间写的那些日记时,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在痛,多么希望男主人公能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好给她安慰,让她走的更安心,也能让快要窒息的读者能够松一口气。
但最后,我还是带着悲痛、遗憾与同情,恋恋不舍的和上了书。
而我在看到某一段时,竟然禁不住流下了眼泪!天啊,能够看书看到流眼泪这对我来说是十分少见的,记得当初在看的时候,我流过眼泪,那好象是第一次,之后再没有过,直到今天。但相较之下,《茶花女》给我带来的震撼与享受是《茶花女》根本无法比拟的。
我很奇怪,现在的我对所谓的爱来爱去的东西是有些反感的,甚至不愿去触碰,所以一般对描写爱情的书我都不怎么感兴趣。但《茶花女》再我一看下去之后,就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即使我内心多少仍在抵触这些东西。
至于《茶花女》一书中蕴涵的多少文学价值,社会意义,赞扬的,忏悔的、或是批判的东西等等,我都无心再去追究,只想好好回味文章里的一切一切,单纯的表达自己最真切和最直接的感受!
名著读后感 篇16
看,新一期的恐龙探险来了。
恐龙布朗提、托比和蒂娜玩的时候,不小心碰倒了一个镶满贝壳的瓶子,发现了半张藏宝图,于是他们便开始计划寻宝之旅。恐龙弗特斯带着布朗提和双胞胎来到了一艘海盗船上。恶毒的“铁钩手”想把他们扔下船喂鲨鱼,年幼的船长比诺救了他们,并拿出了另一半藏宝图。原来,比诺的爸爸和妹妹伊莎拉被困在了骷髅岛上,但是“铁钩手”不愿去救他们。于是,小恐龙布朗提决定和伙伴们帮助比诺把爸爸和妹妹救出来,再去寻宝。不幸的是,铁钩手偷走了藏宝图,并把他们丢到一个小木舟里。千钧一发时刻,弗特斯救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去了骷髅岛。布朗提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骗到了守卫手中的钥匙,救出了比诺的爸爸和妹妹。随后,一行人赶去海马岛寻找宝藏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布朗提和伙伴们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宝藏,作为奖励,每人都得到了三枚金币。
这个故事中,布朗提智取钥匙的片段,一直让我记忆犹新。它可真是个聪明的小恐龙,临危不乱,让我十分佩服。我觉得布朗提是—只很有王者风范的恐龙,总会引导大家去做很多事,而且他能积极运用自己的智慧,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帮助大家转危为安,真是只吉祥的恐龙!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小恐龙那样不畏艰难、不怕困难,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克服学习中一个又一个的“拦路虎”。对于伙伴,我们要有爱心,要团结乐于助人,这样才能让童年的学习和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名著读后感 篇17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包括大象和雪橇,甚至还买下了一条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作文
名著读后感 篇18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名著读后感 篇19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习。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习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 篇20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名著读后感 篇21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名著,叫《城南旧事》。
这本书分为很多个小故事,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幼儿园的时候,是否也这么由天真无邪变成现在的样子?童年总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因为它没有罪恶,也不懂得罪恶。在它的眼里,什么事都是最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之处。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哪怕那个人是强盗,是土匪,他也有真诚的一面,他的心底也有最纯洁的地方。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也许我们该学学那些小孩子,用童眼去看世界,因为这也是有太多好处的,就像英子那样,如果她当时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秀珍是疯子,也不会拥有这段珍贵的情谊;如果她当时遇见小偷是慌忙逃跑,说不定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一件事不要把它看得那么复杂,先用最简单的眼光看它,如果看不透,再一一解开它的秘密,这样会轻松许多。来吧,让我们以后用童眼先看这个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