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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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演讲稿

知远网整理的辩论赛演讲稿(精选11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辩论赛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老师、同学、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

海湾明珠,风和日丽。在这凤凰花开的美丽时节,我们相聚在南方之强厦门大学,共同迎接第四届“四大名校”辩论赛。在此,我谨代表厦门大学全体师生,向所有远道而来的领导、老师、辩手和新闻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对此次竞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劲霸(中国)有限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追忆似水流年,三年来,我们相聚于澳门、重庆和武汉;三年来,我们以辩会友,结下了如山高、似海深的友谊,今天,“四大名校”的友谊继续在依山傍海的厦门大学得到了延续,各位的到来使我们依山傍海的校园更加充满了激情和智慧!

参与“四大名校”辩论赛的四所大学,都蕴涵着极其丰富的教育资源,通过学术交流、思维碰撞,各高校共享优质资源、合作培养优秀人才,必将深刻影响今后各高校人才培养这一主题新的发展。

今年适逢厦门大学85周年校庆。1921年,我们的校主——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取寓“海纳百川”之意,择址依山傍海建校,并以“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为校训,激励一代又一代厦大人艰苦创业,奋发图强,形成了厦门大学“爱国、革命、自强、科学”四种精神和“侨、台、特、海”的鲜明办学特色。今天,站在改革潮头浪尖的南强人正敞开最广阔的胸怀,秉承嘉庚精神,为把厦门大学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辩论是语言的艺术,是智慧的结晶,它演绎着人类文化的精髓并将其发扬光大。辩手是思维的驾驭者,他们意气风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万人瞩目。辩论促进了对真理、对社会、对人生的深刻认识,促进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朋友都和我一样兴奋激动,因为,在这个交流学术观点的平台上,我们期待已久的辩论盛会即将拉开序幕!

七月夏日唇舌烽火,四大名校鹭岛论剑。芙蓉湖畔诠释江湖、五老峰下风光无限。衷心地祝愿在座的各位都有一个愉快的厦门之行!

谢谢大家!

辩论赛演讲稿 篇2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同学:

大家好!我方观点是忠诚要以信任为先。

首先,我方认为忠诚和信任是密不可分的,就如社会上现在经常提到的诚信两字一样,如果没有了信任与忠诚,这个社会就会面临许多的危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变得脆弱,生活的秩序更是变得不成章法;

其次,我方更认为,忠诚必须要以信任为首要条件的,没有信任将何来忠诚?花朵因为有春天的信任,才绽放得争奇斗艳,从而使春天更加美丽;高山因为有大地的信任,才屹立得巍峨壮观,从而使大地更加博厚;小溪因为有大海的信任,才获得更永恒的生命,从而使大海更加壮阔。信任是一种有生命的`感觉,也是一种高尚的情感,更是一种连接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我相信,我方另外三位辨友正是基于信任才会让我做这一辩发言的,如果对方辩友连基本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都没有,我不知道对方一辩哪里来的勇气等会会站起来进行你们的一辩?晁说之说“不信不立,不诚不行”,恰好佐证了这一个观点。

最后,我方认为,没有信任的忠诚是虚无缥缈的,是不根之木,不源之水。连最基础的信任都没有了,有的净是猜测,疑虑,又怎么有忠诚呢?

请大家记住,有一种美丽叫信任,它美丽着人们的心灵,美丽着这个大千的世界,也美丽着在座的你和我。谢谢。

辩论赛演讲稿 篇3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

大家好!

对方辩友围绕小悦悦事件,列举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例,一直在试图让我们大家接受“见死不救应当入刑”这一概念,但我方始终坚定立场,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下面我再一次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见死不救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的为人们所痛恨的行为。见义勇为、见死不救,同为道德问题,同无法定的救助义务,见义勇为就可被视为英雄而歌颂,但见死不救却是犯罪,要遭受刑法的处罚,这是何等的不公平,不公正!我方认为不该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把见死不救入刑,反而会降低见义勇为的含金量,升高道德的门槛,从而导致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下降、正义感减弱,使更多的人从“围观党”变成“跑路党”。

第二,若将见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咱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之中,依靠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来保证实施。若将见死不救入刑,那么为了不犯见死不救罪,人们就得见死相救、见义勇为。如此一来,见义勇为就从主动、自愿的道义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改变了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提高了该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还有人会以为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为荣吗?对方辩友显然没有考虑过这种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的行为,将会导致不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第三,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看,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对方辩友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假设“见死不救罪”成立,立法者首先就会面临何为“见死”,何为“救”何为“不救”的问题,法律显然是无法对此作出明确界定的,而过于模糊的立法又会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对方辩友一直回避我方提出的取证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方面,公安机关将会面临取证的难题。大家关注小悦悦事件,很大原因是摄像头拍下了见死不救的18位路人,但不是每一个公共场所都有摄像头的,况且公共场所的人员流动性大,公安机关要查清哪些人见死不救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彭宇案”这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案件就是的例子。所以我方认为,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可操作性都不强。

第四,见死不救入刑的刑罚过重,建议可立法但不应入刑。

对于处于危险境地的人,没有法定义务,只有道义上的义务的人们当然有作出救助与否这种选择的自由权利。我们可以谴责见死不救,可以鼓励见义勇为,却显然不能以犯罪的名义威胁和强迫人们去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我方认为将见死不救入刑,这样的刑罚过于沉重了,有悖于现代的法治观念和现代社会国家减轻刑罚的立法趋势。建议可为见死不救立法,以其他较和谐的方式来解决。

各位评委,各位同学,通过前面的辩论以及我方的论述,难道您还要站在对方辩友的立场认为应把见死不救入刑吗?那么,下一个流血又流泪的英雄很可能就是您了!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方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

辩论赛演讲稿 篇4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我校第18届“三观”辩论赛总决赛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在团委、高一高二年级组和语文学科教研室等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即将落下帷幕。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先后经历了初赛、复赛、半决赛和总决赛共计26场激烈而精彩的角逐,各班同学积极参与,表现优异。

活动充分展示了汉语的魅力和学生的个性、风采,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增强了同学们的口语表达能力、理解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同学们在活动中开阔视野,交流思想,明辨是非,增进了友谊,增强了合作意识,提高了综合素质。学校以辩论赛为抓手,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活动中,同学们高度重视,热情参与,或积极查阅资料,或虚心请教老师,或学习辩论技巧,收获良多。班主任和相关教师悉心指导,给予了大力支持。活动中涌现出大批优秀辩手,他们反应机敏,口齿伶俐,妙语连珠,智慧幽默,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辩论赛对学生的影响深远,更多的学子在“三观”辩论赛中成长,他们满怀信心地升入高年级,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有的同学考取大学后,继续培养口才,以严谨的思维,卓越的能力,活跃在各自的舞台上。

当然,活动在整个过程中也显现一些不足,比如,有的团队角色分工不合理,时间把握不准,个别同学表现欲望过强,逻辑性、辩论风度与技巧运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莫道今年春将尽,明年春色倍还人”,本届辩论赛即将落下帷幕,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各项比赛活动中,同学们会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学校创造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个人素养,表现得更加精彩!

辩论赛演讲稿 篇5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昨日如火的激情还未褪去,今日热情的火焰继续燃烧,伴着广大民警的期待,在监狱局党委及各相关部门领导的关注、支持下,在各监所的积极配合下,在全体参赛选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评判团各位成员公正、公平的裁判和见证下,由我们喀什监狱承办的南疆赛区辩论赛预选赛圆满完成了所有赛程,即将落下帷幕。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喀什监狱,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感谢各监所的配合,感谢评委们的辛勤劳动,感谢台前幕后的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并以非常激动的心情向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代表队,以及获得“优秀辩手”“最佳组织奖”等奖项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比赛进行得很成功,辨友们才思敏捷,语言驾驭能力好,充分展示了广大民警的聪明睿智,实力雄厚,展现了广大民警的精神风貌、时代风采。让我们看到了我参赛民警之间极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丰富的文化底蕴,同时也极大地丰富民警的文化生活,加强了各监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完成了预期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应该说这是一场友谊的赛会,是一次成功的盛会。

本次辩论赛共进行了6场比赛,比赛进程都进行得井然有序,赛场气氛紧凑热烈。辩论赛期间,8支队伍的辩手们在辩论场上妙语连珠,挥洒才智,充分展现了各自的聪明才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想,作为监狱民警队伍的一员,我们为有你们这样的后继人才感到欣慰!作为承办方,我们为你们搭建起这个交流平台和展示的舞台而感到高兴!从你们身上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你们是我们监狱系统的`骄傲。在此,我也代表喀什监狱全体民警衷心地希望各位领导、同事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共同把监狱的事业做得更好,为广大民警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本次辩论赛结束了,我们在回顾的同时,更对未来充满了期待,我们期待在以后的工作中,广大民警能够发扬在此次辩论赛中的精神,以更饱满的道德修养,更全面的知识结构,更突出的心理素质,更默契的整体配合,去迎接每一天的工作,去身体力行的实现我们忠诚为民的誓言,去躬身践履我们公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在风云变幻的机遇与挑战之中,实现我系统的跨越式发展!

领导、同事们,让我们下一届辩论赛再相会!

辩论赛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评委,对方辨友,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

首先,我想申明,我方从来没有否认——大学生打工是有一定好处的。但对方辩友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大学生打工其有“有利”的方面,我想请对方辩友明确我们今晚的辩题,不要把辩题绝对化,只强调“利”的一面。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是从权衡其利弊的程度、影响事物深浅的程度来看的,而正方辩友以偏盖全,以点概面,对实际情况考虑不足,这不正表现出他们在论据上的不足,也正反衬出我方论点的正确吗?不可否认对方辩友之前的一番高论可谓是慷慨激昂,但让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地去发掘现象背后的实质,就会发现对方的观点确实有几点值得商榷。

首先对方辩友犯了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在事物的发展中忽视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何所谓主要矛盾?我们是学生,学生的.职责是学习。何所谓学习?学习是用文化知识武装自己,与老师和同学交往学习为人之道去完善自己,参加校园各类活动和学校安排下的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去完善自己,而非打工赚钱,避重择轻。如对方辩友所说“兼职是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进行的”。谬论!请问谁敢说自己学好了呢?鱼和熊掌怎能兼得?学海无涯难道是空话?

次之,对方辩友说打工可以锻炼自我,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我不禁要问:朋友,学业尚未完成,羽翼尚未丰满,大学生大多只能以低级工为工种。擦盘子洗碗,难道这就是锻炼?

相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首先,从思想上说,大学生正处于道德观和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过早的涉入社会促进了金钱唯物思想的形成,不能理性的看待社会,还容易受到社会市井的影响,变得庸俗不堪,斤斤计较,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追悔莫及。

第二,从社会管理制度上说,社会并没有完善的保障大学生打工的制度,因此一些中介及不正规不合法单位乘虚而入,导致大学生上当受骗屡见不鲜。对方辩友也许会不服气的反问说“我们不是中小学生了,已经有足够的能力去应付社会中的形形色色,应该去社会中闯一闯”,但是身边那些鲜活的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例子还不足以给朋友们敲以警钟么?

第三,从各招聘单位利益出发,大学生繁重的学习任务已经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精力,再做兼职时就难以全力以赴,难免会影响工作效率,这便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时代在召唤具有责任感的大学生啊!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大学是学习的圣殿,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栋梁,而大学生打工往往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这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是对大学生自身价值的贬低,是对人才市场的扰乱!打工往往报酬很低,往往是用成绩单上高挂的红灯笼来换取几张有限的钞票,甚至连几张有限的钞票都换不来,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方法是万万不可的!事实胜于雄辩,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是不争的事实!朋友们,放下兼职吧,静下心来学习吧!不要等到真正走到工作岗位上才发出感叹说:“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学习环境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我才后悔莫及!”可悲啊!最后我要送给对方辩友一句话: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我更要重申一下我方观点: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谢谢主席!

辩论赛演讲稿 篇7

各位领导、老师、嘉宾、同学:

大家下午好!我很荣幸代表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在此发言。

首先我要感谢在场的领导、老师能在百忙之中关心支持我们的学生社团活动,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他们!谢谢你们!

其次我要感谢校内外的嘉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我院学生演讲与口才协会承办的此次活动,并给予我们一定的支持与帮助,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他们!谢谢你们!

再次我要感谢来自九大系参赛选手的精彩表现,是你们的辛勤的付出,让我们感受到了我们青年学子的蓬勃朝气,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他们!谢谢你们!!

最后我要感谢为本次活动奋战在幕前幕后只求耕耘,不问收获的所有的工作人员同志们,让我们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他们!你们辛苦了!

一言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作为引领校园文化,传播先进思想的金秋大专辩论赛,如今已历时十四届。本届辩论赛所取得的'成绩可谓是历届之最,首先是活动场地从只能容纳100来人的小教室到现在能容纳500人的图书馆会议中心;其次是本届参赛代表队数量达到九个之多,再者是本届辩论赛的精彩激烈程度往届无法企及,嘉宾评委阵容超乎往常。此次活动举办得如此成功,一是得益于学院领导老师的大力支持,二是得益于全体工作人员的齐心协力。

从本学期九月份开始我们就在考虑此届金秋大专辩论赛相关事宜;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划,第十四届静秋大专辩论赛终于顺利召开从第一场初赛到今天的总决赛,我们的身后一直有那么一群激情四射,踏实肯干的新生力量和我们一起并肩奋战,为了此次辩论赛能够有新的突破,新的亮点,新的记录,而放弃自己的课余时间,压缩自己的休息时间,更有甚者牺牲自己的吃饭时间。每一场辩论赛我们都以一流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在用心的去总结并不断的去更正在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我们组织的每一场辩论赛都有很大进步。

希望我们下一届能够在此基础之上开展更大范围的校际辩论赛、演讲比赛,促进我们校园文化发展,增进各高校之间交流与沟通,以达到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文化素养的目的。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辩论赛演讲稿 篇8

吴天(正方一辩):成败英雄论古亦有之,李白诗云:“秦王扫六河,虎势何雄哉”,东周列国詹何却说“见义勇为真汉子,莫以成败论英雄。”可见成败英雄论自古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然而时代的话题要有时代的意义,时至今日,以成败论英雄早已不是一种方法,一种标准,而是作为一句俗语,一种价值存在于我们的时代。

第一,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本身就有可取之处。尽管古人对此争论不休,但之所以千百年来还争论不休,不正从一个侧面说明它

有可取之处吗?我们今天看待这句话,并不是从这样一个简单地角度去看,而是要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务实态度,使其顺应时代的需要。

第二,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其可取性在于将成功与英雄联系在一起。英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也不是一枚英雄像章,更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墓碑。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的旗帜与国民的榜样。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的可取性还表现在它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观,它鼓励全社会学习英雄,追求成功。

蒋舸(反方一辩):古人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按照权威的《现代汉语辞典》解释,成败都是相对于具体目标而言的。英雄是指能以自身杰出的才能、品质激起他人崇高情感的人。所谓以成败论英雄,是指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就不是英雄。我方之所以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以全面刻板的成败根本就论不出丰满鲜活的英雄,因此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一个具备了杰出才能品质的英雄能否取得外在功业上的成功,还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第二,以成败论英雄的观点,片面地夸大了功利的意义,如此一来,这本已功利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实在令人不敢想象。

郑子豪(正方二辩):我先指出对方同学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在逻辑上,“可取”我方是指有可取性,但不等同于照搬照抄,“不可取”在对方是指毫不可取。对方必须论证这句话,无论在任何角度,任何层面,都不值得学习与接受。第二,对方把成败论英雄当成了一个具体的方法应用在现实生活的实践当中,但对方请不要忘记,今天我们要做的是一个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

我们之所以提倡以成败论英雄,是基于这一价值观,在个人、国家,乃至社会三个层面都有其可取性。第一,在个人层面上,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表现在他倡导成功,鼓励人们追求成功。第二,这个价值观的可取性也表现在他推动了国家发展,小至个人,大至国家,都追寻崇尚成功的同一个道理。

这个价值观在社会层面上的可取性表现在可以塑造、创造成功,鼓励追求成功的社会价值观,成为社会潮流的一种价值取向,成为社会行为的指导方向。

袁丁(反方二辩):对方从一辩到二辩都告诉我们说,他们今天的观点只是要证明以成败论英雄是有可取之处。

其实,以成败论英雄最大的不可取之处,就是它论不出英雄来。

第一,从成功方面看,如果成功了就是英雄,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二战初期的希特勒不可不谓是个英雄,创建第三帝国,铁蹄横扫欧洲,可是,难道你们同意他是英雄吗?

第二,从失败的方面看,如果失败了就不是英雄,那荆轲、布鲁诺都不是英雄,但是他们真的不是英雄吗?

第三,把成败综合起来看,成败作为相对的概念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竞争之中,竞争一方的成,就意味着另一方的败。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任何竞争的结果都是一方英雄,一方狗熊。按照对方同学的观点,以成败论英雄,其结果只能是假英雄大行其道,真英雄纷纷落马。

付欣(正方三辩):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

第一,当我们从价值观的角度来审视以成败论英雄这句话时,成功的含义就被扩大了。因为这时,成功还包含有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它不是简简单单的个人目的的实现,还包括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第二,倡导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能够破旧立新,用一种更加公平、客观的观念去评价人。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所提倡的是一种更加客观、公正的观念。我们说英雄不怕出身低,不看出身,看什么?看成功,看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从传统的眼光看,有些人永远也成不了英雄,但是他只要追求成功,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英雄。

第三,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的可取性还体现在它对于失败者特殊的意义。吴作栋总理说:“我们的社会应该给失败者一个再次成功的机会。”

我想请问在坐的各位,谁没有尝到过失败败的滋味?但是因为这样,我们就放弃追求成功了吗?追求成功的价值观正是让我们不要唾弃失败者,而是要鼓励他继续追求成功。

余磊(反方三辩):首先看一下对方同学的逻辑,对方同学说,今天他们只要举出一点点的可取之处,他们就等于可取,而我方举出再多的不可取之处,也不叫做不可取,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如果对方同学今天一定要我方说,有没有一点点的可取之处,我说有,在哪里?这就可以让大家认识到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点的危害是多么大。

再来看看对方同学的论证方式。对方同学的论证有两条。首先,如果没有成功就是不成功,因此就应该以成败来论英雄。让我们想一下,如果英雄不吃饭的话,英雄就要变成鬼雄。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以饭量来论英雄,看谁吃得多,谁就是英雄呢?对方同学还告诉大家,要追求成功,鼓励成功。但是,鼓励成功、追求成功就意味着要用成败来论英雄吗?

其实,今天对方同学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他们对审题没有清楚。什么叫做以成败论英雄,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便不是英雄。那么让我们想一下,许多英雄身上有成功的影子,我们不反对,但是,哪个普通、平凡人的身上又没有一点点的成功呢?如果英雄和平凡人都有成功,仅以成功如何论出英雄?

交锋

正方:对方辩友只将以成败论英雄看做是一种衡量英雄的标准,可是没有看到他背后代表的是一种价值观。

反方:我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鼓励成功,但是也要看人们怎么

样去追求成功,恰恰是以成败论英雄,往往就是导致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功。

郑子豪:请问对方辩友,以成败论英雄是否鼓励成功?

周玄毅:对方辩友,我们今天要鼓励成功,但是我们不能鼓励不择手段的成功。所以我们不能鼓励以成败论英雄。我想请问你一个逻辑上的问题。

请问成功到底是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

付欣:为什么对方辩友只是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呢?我们倡导时难道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吗?

余磊:不是我方要看到不择手段的成功,问题在于以成败论英雄的幌子下,有多少人去不择手段地获取成功呢?请对方同学回答我方四辩的问题。

吴天:难道对方辩友因为今天经济的发展可能带来环境破坏,就说经济发展不可取吗?难道我们今天没有其他价值观去制约吗?

袁丁:对方同学类比不当,你怎么知道,以成败论英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破坏环境呢?对方同学还是没有回答我方四辩的问题。我再问一个具体的问题,“夸父追日”和“精卫填海”都没有成功,请问夸父和精卫是不是英雄?

陈晓欢:其实今天错解题意的是对方辩友,他们只将以成败论英雄看做是一种衡量英雄的标准,可是没有看到他背后代表的是一种价值观。请问鼓励成功到底哪里不可取?

蒋舸:我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鼓励成功,但是也要看人们怎么样去追求成功,恰恰是以成败论英雄,往往就是导致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功。刚才您没有回答,成功到底是成为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再请问您一个反面的问题,失败是成为非英雄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呢?

郑子豪:我们的社会并不是只有单一的价值观,在多元并存的价值观中能够相互制约。我们的社会也倡导道德,我们也追求真善美。

余磊:原来对方同学说,以成败论英雄是一个正确价值观的一部分。英雄是可取的,可是让我们想一下,轮胎还是汽车的一部分,坐在汽车上是可取的,大家坐在轮胎上,可取还是不可取呢?

付欣:对方辩友说得好,你们确实看到了负面效应。但是我们现在谈的是一个社会的价值观,为什么在提倡社会价值观的时候,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难道我们的社会会提倡功利主义吗?

袁丁:按照对方同学的说法,今天的辩题应该改成“以成败的精华论英雄才是可取的”。请对方同学不要混淆论题。对方同学对于充分与必要的条

件一次都没有回答,请您告诉我,究竟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是不是没有关系呢?

吴天:这到底是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我们不用看。因为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以成败论英雄,是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为什么不可取?请对方辩友正面回答。

蒋舸:这个问题,我想我方二、三、四辩,包括我,都已经回答得很清楚了。逻辑问题您不解释,再请问一个具体的问题。岳飞的理想是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这个理想最终失败了,为什么他还仍然是青史留名的大英雄呢?

总结

■正方: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是可取的,是因为首先它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而成功则是对这种意义最好的诠释之一。

■反方: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既有卓越之处,也有凡人的弱点,而成败不过是一时一事的结果。

周玄毅(反方四辩):今天我们一开始想谈逻辑问题。对方辩友说以成败论英雄怎么会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呢?我方谈事实判断,对方同学说,以成败论英雄怎么会只是一个事实判断呢?那么我真不知道,我们今天该谈什么好了。

的确,我们很理解,对方辩友今天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要在成功之中看出英雄的本色所在,这一点我们从不否认。但是当我们真正理论英雄的时候,看到的又是什么呢?请大家想一想,为什么成功时和失败时我们都说关羽是一个英雄呢?这恰恰说明,英雄本色超越了成败而存在。

今天,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他既有卓越之处,也有凡人的弱点,而成败不过是一时一事的结果。决定成败结果的因素有很多,既有英雄本人的主观努力,也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时、地利、人和等等的客观因素。方寸之地,如何容得下东海蛟龙,成败之尺又如何评判得出惊天动地的英雄气概呢?

然而,当成败成为评判英雄的尺度时,英雄身上那种崇高的精神品质就会被我们淡忘了。当成功成为衡量英雄的标准时,手段就变得无关紧要。于是,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而高尚只能作为高尚者的墓志铭。如此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英雄观对于当今这个功利理性膨胀,人文精神衰微的现实社会来说,到底是会纯化我们的道德,还是会泯灭我们的良知,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陈晓欢(正方四辩):俗话说,“自古英雄出少年”,“初生牛犊不怕虎”。为什么?因为大家体现的正是一种追求成功的价值取向,然而今天对方辩友看英雄,是只看事实,不看价值,他们要论证的是一个不可取性,也就是说无论从事实角度还是价值角度来看,以成败论英雄都是不可取,可是今天对方辩友不但没有论证不可取性,还一度陷入一个事实判断的泥潭不能自拔。

以成败论英雄,作为一种事实判断是否正确和他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是否可取?根本是两码事,即使是单从事实判断的角度来看,以成败论英雄也并不是不可取的。

今天我方认为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是可取的,是因为首先它符合人的本性,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而成功则是对这种意义最好的诠释之一,没有人不渴求突破,没有人不希望成功,因为这是发自内心的向往。

其次,以成败论英雄,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失败的教训固然可贵,可是进步还是要成功来达至,一个社会绝不是由一群失败者来建设的,社会的进步是由无数人的成功累积起来。

再次,以成败论英雄,有利于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价值游离于社会价值之外,就可能沦为一己私利,而缺少了个人价值的社会价值也只是徒有虚名。

新的时代,赋予了成败新的内涵,新的世纪给予了一种新的使命,只有追求成功的英雄,才是一个时代的强者,只有藐视失败的英雄,才是一个民族的脊梁。

(辩词有删节)

评委亮分

徐庭芳(评委代表):

正方的战略主轴是这样的,那就是成败之后追求成功的价值观取向是可取的,这种开宗明义,给正方一个很宽阔的空间。反方也不甘示弱,他们的立论是达到了就是成功,有崇高的气概就是英雄,这种定义把正方的那宽松的定义缩小了。

今天的辩题是成败,正方强调的是成败背后的精神价值取向,重点、关键点是在成败二,反方是以崇高的气度为英雄的定义标准,重点是在英雄。

如果正方敢于正视关键中的一个矛盾,那就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辩论或许精彩的程度会更上一层楼。就在双方都各有建树的时候,反方突然间异军突起,因为正方用一个论点,反方必须证明完全不可取,正方只要证明一点可取就可以了。反方说,这样的一种论点其实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样的反攻方式不但一针见血,几乎接近于见血封喉。评委判定:反方胜出。

辩论赛演讲稿 篇9

古人云:“玩物丧志”。数千年来,人们牢牢记住了老祖宗的训戒,而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玩物”者一定“丧志”。今天,我反方要说“玩物”与“丧志”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玩物未必丧志。

纵览古今中外,玩物而不丧志者确实大有人在。少年时期的鲁迅,也曾“玩物”不舍。“百草园”是他们的乐园,在私塾的课上也曾偷偷地读小说象《七侠五义》、《西游记》、《水浒传》等等,还用纸蒙在上面描绣像。玩物,不仅没有丧志,反而培养了少年鲁迅对文学的兴趣,为他将来以笔为武器与黑暗势力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x从少年时期就非常喜欢游泳。在家乡,他一年四季都要在“清水塘”中游泳,游泳几乎成了他生活中的一件必不可少的事。军事家、xxx家陈毅擅长于围棋和桥牌。曾两次获诺贝尔奖金的物理学家居里夫人,就非常喜欢骑自行车旅游。他们都是名人,而且都是了不起的“玩家”,正是他们都“玩而有节”才创出了辉煌的成就,又有谁说他们丧志了呢?

李小龙爱拳脚遂成为中外最伟大的武术家,武术为其真志也,若志在文学,其能成乎?李煜爱诗词,遂成晚唐五代最出色之词人,若志在为圣君,其能名乎?陶渊明爱自然,遂成中国山水田园诗之集大成者,若志在为官,其能显乎?王羲之爱鹅,故而其字高贵典雅。如此说来,苏格拉底多半是“爱吵架”的,达芬奇多半是爱“画蛋”的……

爱迪生曾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兴趣则是源于爱玩。玩物未必丧志,玩得好,不但对我们无害,而且还利于智力的开发,培养出兴趣。赫赫有名的魔术大师刘谦,因为玩魔术一举成名,上海12岁的苇嘉俊就“玩”出了成果——穿绳器,在国际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了奖。湖南景炎学校初三0709班学生陈铭豪,喜欢玩魔方,在参加湖南省第二届魔方大赛获得冠军。

大凡有玩物丧志之说者,大半把志看得狭隘,大半把物看得太扁,岂不知,此说不但蒙蔽了自己,更因而欺骗了大众,难怪秦王坑杀了儒生,无人阻止,难怪吴起杀了老婆,反有人叫好,实在可悲哉!秦王错怪了物,二世而亡,吴起错立了志,失了至情,哀哉!

常言说:“寓教育于游戏”,其实,游戏本身就是一种玩的手段,一般都有规则,对发展智力体力有一定作用,在玩的过程中它不仅能调节精神,而且可以获得课外知识,可以潜移默化地融入学习和实践,又可以获得课外知识,使两者融为一体,诲在其中,乐在其中,何乐而不为呢?

有些教师,家长,一看孩子眼离书,手离笔,就认为不务正业,对孩子批评,动武,从来不让孩子玩一小会,这样的“珍惜”时间对孩子来说好吗?玩一下,一定是不正确的么?

不,不是这样的,列宁曾经说过:“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睡觉是一种休息,那玩不更是一种更好的休息吗?学习学累了,玩一玩,休息休息,可以放松一下头脑,更利于学习啊!连玩都不玩一下,只知道学习的人,不留给大脑一点空隙,学习也学得不够好,适当的玩一下,哪里会丧志?而是利于心身,助于学习,和朋友递进关系等益处啊!

种种事例说明;“玩物”与“丧志”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玩物未必丧志。

辩论赛演讲稿 篇10

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人们都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做人不能不讲诚信。

可是现在却说着什么善良、善意的谎言。我觉得谎言就是谎言,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善恶之分,无论这个谎言是否处在一个好的起点、开头或者一个目的上。也有人说善意的'谎言是在帮助别人,可我想说,即为善意,又何来谎言,何须谎言。

心理学家曾经说过,不要轻易的扯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因为可能善意的谎言不仅不会给人们带来帮助,可能还会给人带来更大的伤害。

举例来说:一位老妇人去医院的时候被检查出了肝癌,为了不让儿子知道,她就编制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之后老夫人去世了,邻居为了不让他伤心,就又编了一个善意的谎言说老妇人出国散心了,可是当少年知道真相了的时候,他伤心到无法自拔,一下子就从29楼的高空中跳了下去,一瞬,粉身碎骨。

这些事例都可以告诉我们,不要轻易扯谎,哪怕是善意的谎言。以为它可以让你的人生一败涂地。所以,我觉得一定要讲诚信,也让人与人之间多一点信任。

辩论赛演讲稿 篇11

主席:今天进入大决赛的两支队伍可以说是身经百战的辩论精英,他们在过去的7天里,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激烈辩论,终于过关斩将取得了决赛权。相信在今天下午,他们一定会使出浑身解数,让大家享受一场语言的享宴。

规范陈词。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为政论政,在商言商,辩论会自然要涉及到辩。今天我方的立场是真理越辩越明,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所谓辩则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而明即清楚明晰。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与其他思想的论辩中更加清晰明白。

人类的历史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蒙昧、无知、愚笨的历史。我们热爱真理,敬仰真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然而,认识真理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它是一个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为了寻求真理,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向未知挑战,与荒谬斗争,同强权抗衡。俗话说:鼓不敲不响,理不辩不明。人们在长期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正是认识到了真理越辩越明的道理。当然,我们不否认实践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的巨大作用。它是必要条件,而我们认为辩是使真理明的充分条件。

第一,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辩可以使认识由片面到全面,由含混到清晰,由肤浅到深刻。大千世界万物运行,无数规律隐藏在表象的背后,需要我们去探索、去检验。然而,人们的认识水平是有限的,正所谓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于是,人们用辩来辨明真假,用辩来裁决真理和谬误。在辩的过程中,真理逐渐由萌芽走向成熟。

第二,在真理的传播过程中,辩可以为大多数人所掌握。真知灼见产生之时,习惯与偏见就早已站在它的面前,它们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真理最初只被少数人掌握。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正如古罗马的李维所言:"真理之火有时会变得暗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真理与谬误的争辩终将以真理的胜利而告终,而真理之光必将照亮整个人类。谢谢大家。辩论演讲稿范文节选!

主席:谢谢崔同学,下面我们请反方的第一位代表萧俊仁同学表明立场,他的时间也是3分钟。

反方一辩:大家中午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英国人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德国人也说:"我是为真理而战。"就连法国人也说:"我是为了真理呀!"大家都各言其说。结果我们发现真理是什么?真理是躺在地上千千万万的尸体呀!培根说:"研究真理,认识真理和相信真理,那是人最崇高的美德。"真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又可分为主观与客观真理,我觉得今天的主席非常英俊,这是主观真理。地球绕着太阳转,这只是客观真理。辩只是一种行为,不是规律,它建基在两个或更多的对立观点之上。

对方辩友犯的最令我们遗憾的错误就是将辩等同于一定是善的,讲道理、说真话就是辩,可是,在现实的生活中辩是这样子的吗?(掌声)显然不对呀。而我方今天要说的口舌之战,笔墨之战就是辩的表现了。而越辩越明则是指将真理从局部到整体、从相对到绝对的整个不断升华过程。

真理不会越辩越明。

一、真正使真理明朗化的要靠经验累积,实践领悟。而辩则是独立于人类寻找真理的整个过程之外。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合,让共都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思想可以发表出来。但是,辩本身是不具备生产性的。辩所带出的思想并不能实现何者更接近真理,因为们能说获胜的一方更接近真理吗?不。真正是真理更明的要考验就要靠实践。

二、辩这一行为由于有了人的介入,使得行为有了种种的局限,从人性的不完美到权利的介入,从表达的缺陷道语言的局限,都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真正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如果越多的辩论想来是离真理越来越远吧!

三、一些真理根本不会越辩越明,许多哲学命题与主观真理无论怎么辩也辩不明,知难行难何者更易?可否统一。请问被辩明了吗?一个圆形不会因为我们的辩论而变成正方形,一加一等于二也不是辩论而来的。像这种不辩自明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综上所述,便本身并不能将真理的不明之处明朗化,感性之处理性化,主观之处客观化。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萧同学。下面我们请正方的另一位代表王雁宏同学发言。她的发言时间也是三分钟。

正方二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刚才对方对我们说,一加一等于二是不辩自明的,那么请问,在歌德巴赫猜想中,一加一等于二这个例子都辩了好几十年,能说他们没有在辩吗?第二,对方说我们的辩是不以事实为基础,可是我方硕果,我方的辩就是要以事实为基础。如果对方把狡辩,诡辩都叫辩,那么请问,海马难道也是马,蜗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痘吗?(笑声,掌声)下面我将从理论的层面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们说真理之所以越辩越明,这主要是由真理的特点决定的。众所周知,客观事物都是由各种因素构成`,又处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而人民认识能了经受着历史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制约,同时又手着自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影响。所以在认识真理这个复杂的过程中,思想的交锋是必不可少的。而辩则是使真理澄清的充分条件。

第一,辩是使人民认识真理的动力之一。因为辩好似一种思想的交锋,在这种交锋的过程中,它所产生种种问题往往能够激发人民去进一步的思考以求获得真理。太使公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他是或谈言微中也可以解分。其实历史上的很多发现都是开始与对以往成就的怀疑与争论,例如波粒;二相性的理论不就是在波动说与微粒说的争论中创立的吗!

第二,辩是使真理发展的动力之一。任何客观科学真理的存在,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说《文心雕龙》中曾经告诉我们:论如息息贵能破理。这种辩论就给人们集思广益提供了一个充分的条件,特别是在辩的过程中也暴露出对原由知识的疑难和缺陷,从而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问题,更加深入的去探讨问题。使原由的认识逐渐地正确、精深与完善。

第三,辩是检验真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说检验认识,它其实也是探索真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带着批判性的眼光去衡量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检验方法,西方著名的科学方法论大师波普尔就提出了猜想反驳的科学观,可见辩是排除错误确认真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后,辩是使真理常新的有力保障,任何真理都离不开一定的条件。一旦条件发生变了化,那么真理也将随之而改变。如果人们不继续去探索真理,那么真理最终也会变成一堆死的教条。而辩则是防止真理僵化的有效途径。通过以上4点,我们不难看出,辩在真理明的过程中其实是起了+分重要的工作啊!所以我方认为真理越辩越明。大家。(掌声)

主席:谢谢王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反方的另一位代表林猷荃同学发言,时间是三分钟。

反方二辩:谢谢主席各位好。先指出对方的几个错误:

第一,对方主辩告诉我们把所有的思维活动等同于辩论,那么请问对方辩友,我们今天在打麻将的时候也有思维活动,那对方同学在打麻将的时候是四角辩呀还是三角辩呀!

第二,对方一辩友告诉我们,辩论是寻求真理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这个逻辑概念就是有之必然,也就是说我方只要提出一个反例就能把对方打倒了。那我问对方辩友,对白马黑马的辩论辩出真理了吗?如果辩不出真理的话,那对方的充分条件又如何成立呢?

第三,对方说一加一是不能够辩出真理的。然而,对方又如何从一加一辩出三来呢?始终不能啊!一加一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呀!

第四,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狡辩不算是辩,但是请问对方辩友,复制羊不是羊吗?试管婴儿不是(婴)儿吗?(掌声)辩论作为一种行为模式,是无法与现实生活相隔离的。今天对方所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把立论建立在一个假想的理想世界之中。然而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现实世界之中,有权利的介入,有人性的不完满,以及有情绪的障碍。则里能够越辩越明吗?美国国会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辩论,通过一个又一个支持以色列的议案,对方说真理越辩越明,岂不是要告诉我们以色列人欺压巴勒斯坦的暴行也是真理吗?我方4位辩手从不认为iq比rq价更高,我方四位辩手也不认为先天遗传比后天环境更重要。

然而,今天我方之所以能够站在这里辩论不就引证了真理始终不会越辩越明吗?(笑声,掌声)辩论必然是要运用语言的,而我们都知道语言是有局限的,老子就说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而我们在辩论电影明星巩俐还是张曼玉更有气质的问题时,有人说气质就是明眸皓齿,又有人说气质就是谈吐大方。像气质这种概念模糊的字眼在辩论上可谓是比比皆是不胜枚举,辩论又如何通过语言越辩越明呢?谢谢。(掌声)

主席:谢谢林同学的发言,下面我们请正方的第三位代表王慰卿同学继续阐明正方立场,时间是三分钟。

正方三辩: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说辩就是不讲道理,不说真话。那么我请问如果大家都不讲道,都不说真话,那还叫辩吗?正是因为有人说真话,有人说假话才要辩,才能辩出真理。对方辩友刚才说我方是认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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