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1
当下疫情是一本无字教材,它有着学校课本里没有,但对学生未来非常有用的知识与能力。随着武汉疫情的逐渐平稳好转,开学复课很快就会提上议事日程,为保证开学工作的安全顺利,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责任主体,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保障。
二、工作措施:
在疫情防控管理上做到“三个一”,开学前做到“四个到位”,开学后做到“六个落实”,发生疫情后做到“三个及时”。
1、防控管理上做到“三个一”。
1)制定一个方案,明确防控措施。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疫情防控内部责任制,确保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
2)成立一个组织,明确主体责任。班级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成立由班干部、学习小组长组成的疫情防疫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主体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开展一次培训,掌握防控技能。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预案的宣传,确保所有师生、家长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对全体师生和家长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
2、开学前做到“五个到位”。
1)信息告知到位。开学前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外地返汉学生及家长要提前向班级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健康排查到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学生自身“疫情自查上报”工作(问卷星调查),及时了解家长及学生健康状况,为每一名学生建档立卡、一人一表,做到“精准防控”。
3)卫生整治到位。利用开学前的时间,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班级卫生死角,为学生开学上课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4)物资储备到位。班级要在开学前按照防疫有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
3、开学后做到“六个落实”。
1)落实值日生管控措施。学生进入校门要按照学校要求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班级;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在班级进行晨检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前,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汇总后上报学校。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2)落实健康教育措施。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展健康教育课堂,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和上下学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充分利用板报、校内期刊等多种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落实重点人群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一旦发现因病缺课的,要及时追踪追问原因,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同时,建立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4)落实消毒防护措施。教室、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消毒。每日早、中、晚的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5)落实就餐管理措施。加强就餐安全教育,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严格遵守学校就餐的纪律,最好采用错峰用餐的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应进行消毒。
6)落实复课审查措施。学生及家长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到学校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
4、发生疫情后做到“三个及时”。
1)及时隔离送诊。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到向学校汇报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及时启动防控措施。如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及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
3)及时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学生被认定新冠肺炎患者或者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与学生或家长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随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
东风拂柳,新燕衔泥,百花吐艳,春光无限,期盼疫情结束,相聚美丽校园!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2
为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复学疫情防控与教学安全各项工作,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根据全国《中小学校新冠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xx版)》《xx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精神,在县教体局统一要求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县xx小学复学工作方案》。
一、复学前准备
1、成立x县xx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培训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疫情预防工作。制定落实“五案九制度”,“五案”为:《x县xx小学复学工作方案》《x县xx小学疫情防控实施方案》《x县xx小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县xx小学缺课补课预案》《x县xx小学舆情应对预案》;“九制度”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x县xx小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防疫物品管理与领用制度》。全面细化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杜绝一切不安全、不可靠的疫情来源,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预防工作。
2、制定《x县xx小学复学学生家长提醒——致家长一封信》,以各班微信群形式下发,告知学生家长复学前一切疫情防控准备工作,让学生家长熟知复学后所有防疫工作流程,配合学校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让家长放心;制定《学校复学教职工提醒——致教职工一封信》,把全校教职工划分为10个单元,学生按班级划分为97个单元,设立各单元负责人为级部主任、班主任,了解本单元所有成员近期活动轨迹,建立健康台账,每天登记本单元内所有成员体温、身体状况等信息,上报学校政教处。复学前以学校企业微信工作群形式下发,让各位教职工熟知开学后一切防疫工作流程,各负其责,确保做到“人员清”“健康台账清”“任务清”“督查清”的四清工作,提前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3、按照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摸排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近两周以来的活动轨迹,对外市来校人员一律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隔离14天,对与新冠肺炎确诊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一律隔离三周,入校时需提供社区相关解除隔离的正式通知。
4、全面做好预防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条件的准备工作。
(1)大门口配备红外测温设备,坚决防止发热人员进入校园;
(2)为各班级配备电子体温计,做好晨午检工作;
(3)配备充足口罩,确保每位工作人员按佩戴口罩要求工作;
(4)配备充足消毒液、消毒设备,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每天物资发放及时流畅;
(5)职工考勤处、功能室门口均设自动消毒设备;
(6)设置隔离室和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办公室,杜绝一切传染扩散漏洞。
5、全面做好校园内各区域消杀工作。对校园内各区域划分责任人,提前培训消杀常识和方法,制定消杀工作记录表,按规定时间对各教室、办公室、功能室等各区域进行消杀,带班领导每天做好消杀的检查工作,确保学生入校有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
6、全面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依据当前防控形式和教学时间安排,合理完善学校工作计划,每位老师依据空中课堂学习效果做好总结归纳,了解学生学情,做好查缺补漏,衔接后续教学工作制定好适合的教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制定《缺课补课预案》《舆情应对预案》,科学调配各项工作,既要抓防控,又要抓教学,努力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7、召开线上家长会。为了使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学前的各项准备,保证全体学生复学的安全、顺畅和有序,学校在复学前的恰当时机召开线上家长会,让广大家长、学生进一步明确学校疫情防控的整体要求和具体安排。
二、复学后工作流程
1、分期复学。
严格按照县教体局复学通知组织复学工作,不允许学生提前进入校园。为避免校园内人员过度集中,一至五年级各年级分时段复学。复学后,各年级入校和放学时间采取错时措施,分一二年级、三年级、四五年级三个时间段(学校作息时间表)。
2、学生入校学习与放学。
(1)学生上学前在家认真测量体温,有发热、干咳、身体乏力等症状者居家隔离,并如实报告班主任;
(2)严格入学时间,到校后,按规定路线行走。在学校大门口经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者,立即带入学校门口隔离室,并报告学校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同时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追踪记录就诊情况并及时上报;
(3)在校期间,学生突发有发热、干咳、身体乏力等症状者,立即到学校临时送隔离室隔离,同时上报学校,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进行下一步处置,学校将密切关注追踪记录就诊情况,直至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治疗与隔离措施;
(4)严格入校体温检测。
①为避免学生在门口聚集,施行学生随到随入程序:所有学生走南大门入口,接受体温自动检测。
②入学后,各班学生在班主任管理下每天上午、下午各集中测量一次体温,数据及时上报学校政教处。
(5)严格入校佩戴口罩制度,无口罩者,拒绝入内。
(6)严格接送规范。
①送学生。所有家长需佩戴口罩按时送学生到校后,要快速离开,不要在学校门口外等待聚集;
②接学生。所有家长需佩戴口罩按时在本班规定区域接孩子,不要提前聚集,也不要迟到;
(7)放学在家。家长要陪伴学生在家认真完成当天作业,教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读书交流,减少外出,杜绝聚集。
3、教职工入校工作流程。
(1)教职工需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任何教职工未经身体健康状况汇报不得私自提前进入校园;
(2)每位教职工上班前在家认真测量体温,若有发热、干咳、身体乏力等症状者居家隔离,并如实报告分管领导;
(3)学校大门设体温检测岗,每人必测。经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者,不能进入校园,并立即通知分管领导进行隔离,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治疗;
(4)在校期间,教职工突发发热、干咳、呼吸道症状、身体乏力等症状者,立即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同时报疫情防控小组进行下一步处置,学校将密切关注,直至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治疗与隔离措施;
(5)严格入校佩戴口罩制度。在疫情解除前,所有教职工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
(6)教育学生疫情防护常识,管理学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护期间各项行动规范,做好学生心理疏导与健康教育工作;
(7)关注外地不能到校学生身体状况,跟踪指导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状况,做好空中课堂缺课补课与心理疏导工作;
(8)防控期间,教师要根据前期空中课堂学习情况及时研判学生学习效果,做好教学补漏与衔接好后期教学工作,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项。
4、学校疫情防疫日常工作。
(1)及时传达并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时刻把握疫情防控动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全面做好消杀工作。对学校各区域消杀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学校大门口、各学生教室、各功能教室、各办公室、图书室、值班室、隔离区、走廊、厕所及各公共场所每天由负责人做好消毒与记录(学生活动重点区域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后各消毒一次,其他区域每天下午放学后消毒一次),存档。学校带班领导每天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3)规范完善健康台账,全面摸排外省市回校师生及与疫区有密切接触人员情况,做好记录备案,回校时需出具当地政府、派出所或社区提供的隔离解除证明。学校97个单元负责人每天严格做好健康台账登记与上报工作。外包人员健康台账由总务处负责人负责。
(4)依据县教体局要求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5)做好信息畅通工作,任务分配逐级落实,无特殊情况不组织集中聚集开会;
(6)关注学区内教育领域民生需求,由学校疫情宣传培训组做好防控期间各项政策、制度、措施的宣传与解释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从源头上化解各项舆情的'发生。
(7)严格外来人员入校管理。所有外单位人员拒绝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需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准入。
特别提醒
1、响应上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2、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为孩子输送健康、正能量的疫情信息,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情绪变化,稳定家庭舆论,为孩子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3、及时关注班级群内消息,有任何问题请与班主任沟通联系。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4
为全力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复课复学后心理健康教育援助工作,缓解疫情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压力,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省教育厅《省普通中小学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省学校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以及市县相关复课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更好地服务中小学校师生,对返校后的师生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作出预判,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校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构建平安、和谐、友善、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心理保障。
二、组织机构
负责人:
三、工作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四、工作方法
(一)组建志愿者团队
在全县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招募抗疫心理援助志愿者,组建县教体系统抗疫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建立微信工作群,为开展团体辅导、一对一的线上与线下心理援助服务提供人员保障。
(二)开展培训
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利用网络平台,录制复课复学后心理咨询与干预培训课程,对抗疫心理援助志愿者和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开展抗疫心理援助技能培训,帮助大家了解不同情况下开展心理健康援助活动的流程和技术,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请各校心理健康教师于4月26日登陆QQ“县校长工作群”,下载视频学习,并制定本校工作方案,于5月9日前将本校工作方案发至中心邮箱1xxxx69@qq.com。
(三)广泛宣传
1.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编制抗击疫情心理健康小贴士。各校以手册或活页等形式发放,让师生了解,出现心理问题时,如何应对,如何求助。
2.各校心理健康教师要深入有疫区归来学生的班级开展心理健康团体辅导,帮助来自疫区的学生和其他同学正确看待肺炎疫情,正确处理同学关系,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四)深入排查
在全县中小学推广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制度,在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作为班委会成员之一。
心理健康委员的主要职责:进行心理健康宣传;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可能产生心理问题的同学,及时上报;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积极关注和主动帮助。
心理健康教师负责对心理健康委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心理健康委员实行双重领导,发现问题既要向班主任报告,同时也要向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报告。
为有效开展工作,各校须尽快确定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名单,填写“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登记表”,于5月9日前发至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邮箱:。
(五)开展援助
各校心理健康教师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干预处理。如果案例复杂,或者案例较多,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可申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中心援助。如果案例过于复杂,可申请中心开展同辈督导,一起讨论案例,共商对策。
(六)及时转介
如果学生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超出了心理咨询的范围,心理健康教师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伦理,及时转介,或者上报中心,由中心来评估、转介。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规范组织,认真推进并完成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配备。
(二)各校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督导都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免费为师生提供服务。
(三)各校要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研究,在群内进行交流、分享。
(四)抗疫心理援助志愿者和心理健康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培训。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5
为科学精准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顺利开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教育部秋季开学工作指导意见,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xx〕2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返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散发,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趋好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染性增强等特性,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6号)中有关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示例,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教育教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师生员工,全力保障开学安全。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疾控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
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返校、学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不返校”要求,按照国家颁发的疫情防控相关技术标准,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卫健、疾控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要加强开学工作的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健和疾控部门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三)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健康。各地各校要通知本地区或从本县(市、区)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每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报告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的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在抗疫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返回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确认健康方可返校。学校应动态掌握每一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返校前21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督促其及时就医。所有学校教职工在确保本人达到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开学前一周返校到岗,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四)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
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家卫健委颁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xx年8月版)》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xx年8月版)》相关规定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幼儿园小班新生自主入园方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适应性教育。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
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完成校园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确保校园安全、卫生、整洁、美化。
(六)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xx〕5号)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二、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七)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xx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我市今年以来一直处于低风险地区,9月1日可正常开学返校。各地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开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批次安排,由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备案,按照“安全第一、大体相当、区别对待”的原则开学。
(八)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位师生员工和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九)关怀不能返校学生的心理和学业
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微信、网络、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要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抗疫精神、卫生健康、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开学氛围。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三、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十一)做好每日常规防护
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测量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测量、健康监测等工作的指导。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十二)加强校门进出管理
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十三)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
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十四)加强住宿和就餐管理
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床位的消毒,严格落实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学校对学生公寓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要加强定期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应第一时间进行消毒。
(十五)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
全面落实校长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等要及时予以清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
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6
为有效做好全市教体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工作,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共同领导下有序开展。学校负有主体责任,主管教育部门负有领导责任。
二、复学复课准备
开学前要做好各项消毒消杀、防控物资、复学方案、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
1、开展健康筛查。全面开展教育系统师生健康状况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是否有疫情接触经历(xx疫区经历、接触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情况),尤其是近14日以来健康及出行情况,进行细致排查,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逐人排查,一个不漏,建立台账,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健康状况底子清、情况明,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立即逐级报告,并配合当地卫健部门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复学安排。
2、制定开学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学防控预案,科学制定防控措施,周密做好出入管控、优化检测流程,合理安排人员及区域划定,明确责任到人,防止出现漏洞。
3、全面消毒消杀。开学前1天,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消杀,确保无死角。
4、开展全员培训。开学前,要在疾控部门专业指导下,进行全员培训,全面掌握防控知识,尤其是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临床表现、阻断措施、紧急处置、疫情报送等关键环节加强培训,防止出现临场忙乱贻误疫情。
5、落实防疫物资。各校要在开学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得复学。
6、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小学20xx年x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和《20xx年x季学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的宣传,确保所有教师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对全体师生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缓解心理压力。
三、开学决定
各级各类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等)
不得擅自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要求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师生返校,不得开展任何线下教学活动:疫情解除前,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等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
四、复学后疫情防控
1、加强门卫管制。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小学及幼儿园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2、落实晨午检制度。严把入校关,然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午检,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每天入校、离校(住校生晨起、午睡、晚寝)前,教师分工定人检查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学校汇总后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告。
3、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第一时间调度跟踪学生健康情况,痊愈后要严格度过观察期方可返校复课。建立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4、合理组织教学。疫情结束前,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图书馆、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室内场馆暂停开放。教学过程中注意青少年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鼓励学校利用网络开展教学教研,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降低师生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
5、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幼儿园玩具器械、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6、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基础教育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分散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就餐、加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
7、加强住宿管理。鼓励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
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学校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夜间每个宿舍楼均有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五、应急处置
1、及时隔离送诊。各学校均应在相对远离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师生在校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的,要佩戴口罩,及时到校内临时医学观察场所留观,或就近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启动防控预案。如出现新冠肺炎患者,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疫情处置。
3、落实隔离措施。如有师生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医学隔离,加强与管理人员、师生亲属的沟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随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
4、高校隔离要求。各高校要在学生集体宿舍以外的独立区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置集中隔离场所,对有发烧等症状无法排除新冠肺炎的师生、核酸检测阳性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并及时将防疫情况报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
5、严格复课审查。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
六、督查问责
各镇街学区(联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学校防控工作专项督査,找漏洞抓关键,构筑严密防线,市教体局疫情防控专班将随时“四不两直”开展督查。
2022年复学复课工作方案 篇7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1、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2、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3、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4、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5、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6、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3、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