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1
一、考核、奖励原则:
1、以销售指标为参考,毛利额指标为基础,同时同各项管理指标挂钩为原则。
2、以考核指标同每月工资和年终奖挂钩的方式进行考核。
3、公司各项与报酬有关的人事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工资”,指的是上述“固定工资”部分,即原工资标准的60%部分。
二、考核、奖励指标:
1、考核指标分为10项:
①销售额
②毛利额
③零销售
④高库存
⑤负库存
⑥损耗
⑦可控费用
⑧人工占比
⑨其他收入
⑩服务
2、奖励指标分为4项:
三、工资结构:
1、总绩效工资=Ax3、毛利绩效工资=毛利额绩效基数x毛利额完成率其中毛利绩效基数占总绩效基数的40%。
2、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
a)、其中管理绩效基数占销售绩效基数的60%
b)、其它各项绩效管理工资在计算时,都以管理绩效基数为参考值,分别算8次,并最后累加。该项指标只作扣减,下限为全部扣完。
四、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标准:
1、销售额:以完成预算销售额的比例为依据考核。
b)销售完成率折算为:
该毛利额=销售-成本-买赠-弃货-损耗-折扣。
2、零销售:
当月连续四周的零销售商品SKU数不能超过本店商品总SKU数的12%,每超过1%,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零销售商品的SKU数以当月地区运作部的相关报告数据为准。
3、负库存:
负库存SKU数应控制在SKU总数的1.5%以内,每超过总SKU数的0.3%,扣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负库存SKU数的`提交标准以数据分析室的标准为准。
4、高库存:
高库存商品指食品库存天数在56天以上(含)、非食品库存天数在105天以上(含)、除进货在两周内的新品外的商品,其库存总额和占总库存额的比例应控制在8%之内。每超过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6%,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高库存商品库存额以地区运作部的数据为标准。
5、损耗:
门店损耗为全年销售的0.27%,每年考核两次。每超过损耗额的1%,则扣减管理绩效基数的2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6、服务:
以公司总部对服务质量的相关标准进行考核。扣罚措施参见公司总部具体规定。
7、可控费用:
门店的可控费用占销售总额的4.9%,即全年562万,每超过1%,则同比扣管理绩效基数的10%,扣罚最高限为管理绩效基数总额的100%。
8、其他收入:
其它收入指:小偷罚款收入、条码销售收入、促销员管理收入、其它不固定名目收入等的净收入(不包括由采购与供应商谈判签定合同后所增加的返利收入、厂商赞助收入、场租收入等)。该项收入全年预算40万,各月分别为:
以上指标每低于10%,扣管理绩效基数的5%,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9、人工占比:
用正式工和小时工的工资总额占净销售的比例进行考核。该比例应控制在1.35%以内。每超过0.05%,扣管理绩效基数的30%,上限为管理绩效基数的100%。
五、奖励指标的完成标准:
1、毛利奖:
分阶段计算综合毛利额的完成情况,超出毛利额预算部分的12%,作为奖励,统一上报公司审批,由地区总经理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后兑现。其中店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店长分6月和12月两次考核和兑现;店长助理、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经理助理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和兑现;其他所有员工以月度为阶段进行考核和兑现。
2、最佳服务奖:
每季度对各店的服务考核成绩情况进行统计,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800、600、3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3、最佳员工满意度奖:
以人事部的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为依据,满意度最好的前三个店,分别给予相应店的店长1000、800、600元、员工60、50、30元奖励。
六、各考核点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1、考核指标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工资兑现方法:
除损耗和可控费用2项指标外,其余8项指标当月考核,当月兑现。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按其占比从管理基数中全额预提,损耗分别在两次大盘月、可控费用分别在6月和12月考核和兑现。
2、奖励指标的兑现方法:
a)销售、毛利超额部分的奖励,按第六项第1条要求执行。
b)对服务的奖励分季度兑现。
c)其它奖励项原则上年底兑现。
d)地区总经理可根据整体情况进行调节,决定是否调节奖金发放频次。
七、举例:
例如某月完成:销售额预算92%、完成毛利额预算80%、零销售占13%、负库存1.4%、高库存7.3%、未作盘点,所以没有损耗值、可控费用未到考核期、其他收入比预算低一个百分点、服务达到标准、人工占比为1.4%。则工资计算方法为:
1、假设举例员工工资为1000元。则固定工资=原工资的60%=600元。则A=400元。
2、总绩效基数=Ax销售完成率=400x100%=400元
3、毛利绩效基数=总绩效的40%=400x40%=160元
4、毛利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基数x毛利完成率=160x80%=128元
5、管理绩效基数=总绩效基数的60%=400x60%=240元
6、零销售、负库存、高库存、其他收入、服务、人工占比的扣减率分别为:20%、00%、00%、12%、00%、30%。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需预提。
7、管理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基数-∑(管理绩效基数x各项管理指标扣减比率)=240-[(240x20%)+(240x12%)+(240x30%)]=240-148.8=91.2(元)。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8、总绩效工资=毛利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128+91.2=219.29、该月总工资=固定工资+总绩效工资=600+219.2=819.2。
(另有损耗和可控费用两项指标,累计到考核其期时统一计算。计算基数为240元。)
以上考核方案一式两份,考核方与被考核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各项考核指标等内容。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全力配合XX店店长实现以上经营目标,以上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2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方案范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市教育局“绩效”管理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使学校管理更为科学、规范,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方案:
1、教育教学过程奖:
(1)对在岗教职工出勤考核,实施《xx中学教职工出勤奖励办法》,按人均每月60元计算。
(2)对在岗职工“四优”进行考核,实施《xx中学四优评比方案》,按人均每月30-50元计算。分三等优、良、合格的比例为2∶6∶2。
2、教育教学质量奖:
(1)对学校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考核并实施奖励,实施《龙坪中学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按人均100-150元计算。分三等3∶5∶2。
(2)对参加市统一调研考试实施达标考核奖励和调研考试中单班学科获全市前十名的实施特殊贡献奖励,按人均每月20元计算。
(3)对班主任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奖及其它部门工作优秀奖,按人均每月30元计算。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4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其中:当月行为表现合格者为0.6分以上,行为表现良好者为0.8分以上,行为表现优秀者为满分1分。如当月能有少数突出表现者,突出表现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当月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发生工作事故、发生工作严重失误者,行为考核分数一律为0分。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考核项目考核指标权重评价标准评分
工作业绩定量指标销售完成率35%实际完成销售额÷计划完成销售额×100%
考核标准为100%,每低于5%,扣除该项1分
销售增长率10%与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销售业绩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现负增长不扣分
新客户开发15%每新增一个客户,加2分
定性指标市场信息收集5%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市场信息的收集,否则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条,每少一条扣1分
报告提交5%1。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将相关报告交到指定处,未按规定时间交者,为0分
3、报告的质量评分为4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为0分
销售制度执行5%每违规一次,该项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5%1分:较弱,不能及时的做出正确的分析与判断
2分:一般,能对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判断
3分:较强,能对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但不能灵活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分:强,能迅速的对客观环境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沟通能力5%1分:能较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说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他人进行沟通
灵活应变能力5%应对客观环境的变化,能灵活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作态度员工出勤率2%1。月度员工出勤率达到100%,得满分,迟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内)
4、月度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该项得分为0
日常行为规范2%违反一次,扣2分
责任感3%0分:工作马虎,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态度极不认真
1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对工作中的.失误,有时推卸责任
2分:自觉地完成工作任务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公司内部额外的工作服务意识3%出现一次客户投诉,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
5、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五、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
六、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5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00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6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出纳
二、考核方法: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三、考核时间: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2、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门规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
法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4、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五、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65—79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六、考核纪律: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或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管理人员次月1日之前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