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报告

知远网

2026-04-28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税务自查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税务自查报告 篇1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实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规范调整,对5项权利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将30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保证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标准、统一。制作行政权力监管细则,编制了21项《监管细则》和9项《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监管任务、监管措施、监管问责及保障措施。

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积极响应“两证合一”改革,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宣传。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内外网,及时公开、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税收政策,对系统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办税流程等内容在办税厅进行公示,将地税权力公布于众,让纳税人办明白税、清楚税、放心税。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

围绕“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计划,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涉税咨询、地税学堂、信息推送、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开展。实行联合办税,借助“营改增”改革,国地税互进办税厅,将日常涉税业务并入政务中心国税窗口,单位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由地税代开,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国地税联合提供纳税信用等级,银行以“信”放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 篇2

20XX年x月xx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xx年至20xx年x至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xx年x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x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xxx元;城建税:xxx元;教育费附加:xxx元;土地增值税:xxx元;水利基金:xxxx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xx年x月公司竞拍土地xx、xx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xx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xx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xx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税务自查报告 篇3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哈尔滨哈xx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xx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东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

经营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88-9号

主营:奇瑞品牌车辆销售,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

负责人:马东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47895.32元,上缴增值税205729.38元,其中包括缴纳20xx年度增值税41290.29元。20xx年度税负达到0.6%的标准,虽然没有达到全省平均税负0.63%,但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高的税负水平。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401.06元,包括上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890.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6171.89元,其中包括上年度教育附加1238.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0xx.3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地方教育费412.90元。

三、地方各税: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33人,20xx年工资收入517884.00元,我公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0xx年前10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804.66元。

2、土地使用税:1200.00元

四、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568份发票。

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

税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xx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xx.xx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xx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xx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xx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xx.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税务自查报告 篇5

一、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情况

(一)按照工作目标要求,20xx年度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较上年有所提高为完成目标任务。我局已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实现同比有所增长,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局征收的税收全部属于二三产业税收,截止6月31日共组织各项收入465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3万元,增长13.29%,由于统计局尚未统计出二三产业增加值,所以20xx年度上半年二三产业税收占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无法统计。

(二)完成地方财政收入情况。今年区委、区政府给我局下达的组织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42950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地方财政收入23337万元,较上年增收5337万元,增长29.6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3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5449万元,增长31.03%,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4.44%;地方税收收入(不含耕地占用税)18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267万元,增长14.1%,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0.81%。

二、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发〔20xx〕30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局承担龙王镇青光村、三方村整治包片督促任务。为推进包片督促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一名副局长分管的督促工作组,每周定期到包片村走访查看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及时衔接,与龙王镇政府、青光村、三方村村委会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将督促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解决思路与办法及时传达给乡镇、村委会,以推进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三是资金扶持,按照节约、有效的原则,从单位自有资金中拨出10000万给予龙王镇对整治工作进行扶持,促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用实际行动积极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我局对深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认真落实。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的同时切实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力度。每周不低于两次对全局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干部着装佩证是否规范、相关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参与深化文明城市工作,形成人人共建文明城乡、人人共享城乡文明的良好氛围,使更多干部在深化建设工作中出力,更在深化建设工作中受益。

三、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项目税收管理措施情况。今年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是投资拉动,我局抓住青白江以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建院成都分校等195个项目、121亿投资拉动的机遇,制定了《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建设项目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结算、税款入库全过程的跟踪和控管。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分析、形成信息库和分类清理,并及时主动向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区建设项目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有力提升了对全区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力度。1—6月,我局征收营业税11939万元,同比增收1760万元,增长17.29%。其中建筑业营业税收入6130万元,同比增收4062万元,增长180.69%。

(二)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纳税大户的税源动态管理情况。

1、今年以来,我局将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123户企业列为重点税源,建立了重点税源区局宏观监控、管理所中观监控、管理员微观监控的管理制度。坚持送税收政策上门,深入到重点企业,调查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税源。虽然全球经济危机继续恶化,对我区众多重点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导致一部份企业开工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据统计,企业亏损面达45%,今年1—6月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前123户企业入库收入27996万元,减收4328万元,但重点企业纳税总额仍占我局收入总额的62.7%,充分显现了重点税源的支撑效应。

2、我局抓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契机,制定了《成都市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方案》,按照企业所得税标杆管理和行业税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在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这三个重点行业中选取企业进行行业税负调查,进行比对分析。同时以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为契机,加大了对物流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建筑安装企业税收的清理。加强发票管理,提高“以票控税”效能。

(三)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税宣活动情况。在做好日常税法宣传普及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活动月期间,与区国税局联合进行了窗口服务人员宣誓活动,对“办结制”等十项制度进行公开;将“好书送农家”活动与第18个税法宣传月主题结合,全局税收干部共捐赠与税收相关的书籍100余本,音像制品10余张,以及税收知识简介等资料;坚持开展送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将税收宣传渗透到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向全区纳税人发放个税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力地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联合青白江区国税局在成都技师学院青白江区分院以举办讲座、播放税收动漫等形式开展了别开生面的税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报纸、电台等载体的作用,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息。税法的普及率、知晓率、遵守率大为提高。

(四)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用制度规范每一个岗位和每一名干部的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变抽查为经常性全面检查,严格过错追究。在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方面,我局结合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规范税收行为,加强行业征管数据、财务数据、生产经营数据对比分析,提高行业税负水平。本着精细化以专业化为前提的原则,为切实加强对个体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今年以来成立了专业个体税收征收管理所,专门负责青白江城区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个体税收秩序,在我区营造依法纳税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五)加大检查力度,完成专项检查任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完成情况。20xx年以来,我局加大税收稽查执法力度,为税收征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坚持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积极采用多种措施:第一是税务稽查与征收管理所及时沟通,实行税收信息共享;第二是稽查预告、税务质疑约谈和税收稽查等手段联动出击,加大查处力度;第三是与工商、国税、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力量;第四是清缴欠税与查处税收入库相结合,提高按时足额入库率,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在税收法制建设中的作用。五是在抓好日常稽查、重点稽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尤其是抓好典型案件、有影响案件、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以提高纳税人的守法遵从度。今年上半年已对52户企业实施了稽查预告,通过稽查预告企业自查补缴税款62.24万元,滞纳金14.79万元,合计自查补税77.03万元。

四、招商引资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我局已采取了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与目标企业进行多次衔接洽谈,取得了较大进展,确保将在年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保证目标完成情况

(一)完成党的建设目标。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在面临极大收入任务压力的情况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采用了丰富活动形式践行科学发展观:一是坚持利用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通过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促进税务工作科学发展;二是在地税内网上开设了学习实践活动专题论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心得体会网上交流,有75篇体会文章在网上进行了交流;三是组织开展学习王瑛、谭东先进事迹专题教育活动;四是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征求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学习,党员们充分认识到:在当前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地税部门肩负着为支持恢复重建、平衡财政收支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稳定财力支撑的重要职责,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应对挑战克服困难的强大思想武器。

(二)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我局党组长期以来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紧抓好。今年一是制定了《青白江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青白江区地税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全局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安排部署。三是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局税收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与各科室、所、稽查局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四是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今年4月结合干部轮岗,对5个所开展了审计工作,未发现内部管理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问题。

(三)完成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自成都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为继续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我局以“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讲道德、做好人——文明成都光彩有我”主题积极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开展学习谭东、王瑛先进事迹的活动,将谭东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局域网进行宣传,在局大门显眼位置制作了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展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让大家把学习先进自觉与当前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诚信、微笑、温馨”为主要内容,增强职业道德,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热情为纳税人服务,在我局办税大厅开展了服务明星评比活动,三位职工获优质服务明星称号。

(四)维稳和综治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青白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稳定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众。严格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与各科室、稽查局、各税务所签定维稳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维稳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大不稳定因素源头防范力度。充分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避免矛盾激化,助力企业发展,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未发生一件综治安案件,完成了维稳和综治工作目标任务。

(五)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一是认真开展税法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开展了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进行窗口服务人员了对“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进行公开;坚持开展送税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的“三进”活动,向全区纳税人邮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宣传资料3500余件;二是强化对餐饮娱乐业的管理,坚持“以票控税”。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发票的使用情况检查。今年以来收缴伪造的成都市有奖定额专用发票假的发票54份,票面金额2640元。;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办事流程,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四是对无证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对农民街、城乡结合部、流动摊点、零时经营的个体户清查力度,共查处无证经营户474户。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法治环境,完成了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

(六)完成防邪工作目标。按照区防邪办、区委统战部的要求,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七)完成信访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局领导定期值班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工作职能、信访受理范围、投诉和监督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及时解决,上半年受理“区长信箱”、“局长信箱”及投诉举报案件共7件,均已经认真调查后及时回复,未发生复访情况。

(八)完成统战工作目标。我局深入贯彻新时期新阶段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坚持将统战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确定分管领导负责统战工作;鼓励各民主党派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言献策,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我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献一策”活动;支持和帮助本单位、本系统内的民主党派成员抓好学习,提高素质,开展调研,参政议政,发挥积极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

(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确保责任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高度重视公共安全。意识到安全工作关键在平时,经常性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不留死角。三是强化宣传,普及知识。通过宣传,帮助干部职工了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树立人人参与防范的观念,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四是对全局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更换和增添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五是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车辆安全使用。

(十)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选编》,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学习和讨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干部独生子女继续办理双全保险;及时完成其他表报、简报、信息任务。

(十一)完成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一是为纳税人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提醒服务、问需服务;二是加大了窗口的硬件投入,进一步优化办税环境;三是认真落实富民惠民措施,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灾后重建、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积极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完成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十二)完成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目标。为完成此项目标,我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公众对税法的认知度及普及度;二是严格税收执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依法纳税环境;三是正确处理征纳关系,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十三)完成信息化工作目标。坚持执行《税收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确保了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安全;为使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顺利完成,举办面向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上线申报培训会;为配合市地税局推行新的注销业务文书系统,举办了面向全局税收管理人员的注销业务新文书系统培训;为全力提高税收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地税干部对税收数据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税收数据分析培训;完成了信息化建设任务。

(十四)完成武装工作目标。召开了单位退伍军人座谈会,组织退伍军人到青白江区工业园区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服务。

六、主要特色亮点做法

今年上半年,我局抓住项目投资这一拉动经济发展的牛鼻子,把握好青白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省建院成都分校等195个项目、121亿投资拉动的机遇,在全市地税系统率先制定了《青白江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全区建设项目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项目为抓手,加强对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进度、项目结算、税款入库全过程的跟踪和控管,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分析、形成信息库和分类清理。这一措施在项目税收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得以在全市地税系统推广。

七、存在问题

组织收入是地税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当前地税工作仍受制于去年“5、12”特大地震灾害和宏观经济危机带来的巨大不良影响形势下,我局下半年组织收入工作面临极大困难。

(一)经济的不确定性,导致税源萎缩。全球经济危机继续恶化,对我区企业的影响日益加深,导致一部份企业开工不足,效益下滑,导致短期内税源不断萎缩,攀成钢公司、华明玻璃纸等企业部份停工,影响地方税收1500万元。博能燃气公司售气量大幅下降,怡湖宾馆拆迁,影响地方税收500万元,蓝风化工效益下滑加之去年一次性税收,影响地方税收2100万元。迪奥植化、味之素、望晖石油管等11户出口型企业,受海外订单影响,出现程度不同的停产,影响地方税收670万元。危机进一步走势的不确定性,较为严重地制约了税收工作,也必将对下半年税收收入的完成带来不确定的影响。

(二)房地产不容乐观,拉动上下游税收下降。今年以来,虽然房地产市场有了明显回暖,但制约因素仍存在,给房地产税收的增长和入库带来了极大的不利:一方面我区存量房较多,预计年内可销售房产面积为88万平米,按乐观估计仍需三年多时间才能消化,开发商资金回笼缓慢,普遍出现资金短缺现象;另一方面,今年1-5月,我区房地产建安合同规模为为5.1亿,较上年同期减少1.6亿,且其中有近4亿是上年未完成合同,新投入不足,可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前对未来前景并不看好。今年1-5月,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收入同比减收1510万元,下降50.15%,契税同比减收953万元,下降57.03%,预计全年房地产行业税收影响达3000万元以上。同时房地产的不景气,对上游企业影响很大,冶金、建材、化工是我区的主导产业,房地产业的投资下降,对我区很大一部份企业如攀成钢、台玻、升达林产、巨石等企业的产品带来较大的冲击。

八、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

按照区委、区政府“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超常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要求,结合青白江区税源结构的实际情况,20xx年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攻坚克难,探索创新。

(一)在工作态度上提炼信心。困难面前,信心最重要。用在危机中树立信心,在困难中下定决心,在前进中树立雄心来统一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使大家认识到信心来源于中央的政策,来源于成都的三大发展优势,来源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来源于青白江经济良好的发展势头;来源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树立起泰山压顶不弯腰,只要思路对了,就有出路,只要苦干巧干就会成功的思想。

(二)严格依法组织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禁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落实局领导联系所、科室随分管领导与税务所挂钩的工作制度,考核与收入进度挂钩,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心里有压力,同心协力、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三)做好分析预测和比对工作。牢牢抓住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既要分析预测收入工作中的不利因素,做到对困难心中有数,又要更多分析查找出收入的增长点,找准收入任务的突破口。坚持联系企业制度,多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把握好经济的运行趋势;坚持每月主要收入指标运行分析,找准征管的薄弱环节,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把握好税收的运行趋势。

(四)提高征管质效,做到以管促收。围绕精细管理、科学管理,在提高征管质量上下功夫,在以管促收上做文章。加强发票管理和注销登记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另外,充分利用耕地占用税标准调整的机会,加强对政府的汇报,改变耕地占用税征管办法,抓牢征收的主动权。

(五)强化稽查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充分发挥稽查应有的职能:“依法治税”的职能、“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职能、“外查偷税”“内查失职”的职能、“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职能。二是抓好专项检查,包括上级安排的和局党组安排的专项检查。三是及时组织完成领导交办件和举报案的检查。四是协助纪检组做好“一岗双责”的落实。五是加强对欠税的清理。

(六)加强对企业的走访调查。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及进行纳税辅导工作,可以及时反馈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源信息的真实性,做好税源分析,同时也可以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做好对企业的税收服务。既要做到守土有责,寸土必争,应收尽收,又要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税务自查报告 篇6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06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 ,于20xx年 5月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税务自查报告 篇7

我公司与xxxx年4月12日至xxxx年5月10日对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人代表:

检查时限XXXX年1月xxxx年12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XXXX年实现营业收入XX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x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x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x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x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年应缴堤防费x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x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XXXX年1月xxxx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x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XXXX年度-xxxx年度工资收入x元,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x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x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x元。帐本4本,每本5x元贴花,共计x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x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XXXX年度-xx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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