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知远网

2026-04-28报告

知远网整理的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我市开展保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保山市普查时点人口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资料开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就市、县两级来讲,其工作跨度为20xx-20xx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6.3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6.3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项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根据普查需求,购置文件柜、桌椅等办公家具1.8万元,配置完成率100%;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等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培训参加人次9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变更率小于等于100%;已经纳入年度计划;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验收通过率达到95%以上;培训出勤率达到100%;各种购置设备利用率达到100%;信息数据经过检测满足信息安全的要求;人员参训率达到100%;系统初验时间偏差率、系统终验时间偏差率均满足完成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3)时效指标

设备部署及时率满足日常统计报表及普查数据运行的要求。

(4)成本指标

培训人均培训费标准小于等于290元/人·天;培训人员为各县区统计局业务人员;20xx年度共支付维护费79462.39元,小于预定的152000元;成交价均包含运维年数1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的使用年限能够达到6年。

(2)社会效益

经过人口普查,对全市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迁移流动状况、人口素质情况、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婚姻生育状况等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和推算,摸清20xx年底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就业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社会大众提供数据资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人口普查质量控制要求,对参训人员及使用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试,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达到了预设的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偏差在合理的范围内,基本完成了预设的'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的设立是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县(市、区)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面掌握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通过人口普查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为国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0元,到位率为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0元,执行率为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 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 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一)纳猛名医工作室项目

1、项目概况

中医药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并且对世界的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中医药具有适应症广、医疗成本低、易推广应用的突出优势,在农村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目前在县级医院、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形成的三级卫生医疗服务网中得到广泛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初级卫生服务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我院皮肤科开展将白马水剂开发成治疗皮肤屏障受损的院内制剂的研究。本年度收到10万元,未发生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培养专科人才2名,加强科室科研能力,科研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让辐射范围内的患者得到物廉价美的优质服务。

(2)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是印证白马水剂对皮肤修复的实际疗效,第二阶段是在有临床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白马水剂,第三阶段准备申请院内制剂。

(二)公立医院改革项目

1、项目概况

推动落实各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努力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围绕重塑“1235”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本年度收到项目资金273.25万元,支出273.2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保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阶段性目标

县级医院执行药品零差率覆盖率等于100%,公立医院看病成本有所降低,患者满意度≥90%。

(三)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1、项目概况

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目的是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分析发病及流行趋势,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控制食源性疾病危害。我院作为主动监测哨点医院,主要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聚集性病例,提高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监测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和饮食暴露史等信息采集。本年度收到项目资金6.05万元,支出6.05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要求上报病例,做好标本检验,按照要求保存阳性标本,并送上级复核。

(2)阶段性目标

病例上报及标本检验上报大于等于120人次,项目验收通过率大于等于90%,重大食品安全发生率等于零,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四)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

1、项目概况

预防艾滋病经性传播已成为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我省总体艾滋病防治工作属于起步较晚并面临着诸多挑战:防治经费及人力资源匮乏,监测和信息系统尚不完善,高危人群干预措施覆盖范围小,社会歧视较为严重,缺乏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的政策保障、有效参与机制和相关活动。本年度收到项目资金93.99万元,支出93.99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配合中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合理、有效使用防治艾滋病专项资金,有效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国家和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政策法规,全面完成省下达艾滋病防治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2)阶段性目标

CD4检测、病毒量检测大于等于>=2291人次,脱失再入组>=30人次,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等于100%,逐渐提高患者生活质量,达到稳定社会持续。患者满意度>=80%。

(五)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项目

1、项目概况。

新冠疫情仍在世界范围内持续流行,今年以来,全国本土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疫情波及地区范围较广,尤其是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还有京津冀和边境口岸城市等形成了冲击,我国面临“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不断加大,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本年度收到项目资金281、7848万元,支出281、7848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2)阶段性目标

及时完成核酸检测设备采购,增加救治床位200张,增加隔离房间91间,完成政府指令性核酸检测任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

(六)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70号),《“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 3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xx] 45号),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优化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我院进行了五大中心建设。本年度收到项目资金200万元,未发生支出。

2.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开远市医疗卫生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辖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助推健康开远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

(2)阶段性目标

建设危重孕产妇中心、创伤中心各一个,辖区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80%,患者满意度>=80%。

(七)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开远市人民医院关于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人医字[2020]86号,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常务副院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任为组员的绩效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预算和经济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我院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6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2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6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6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6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预算和经济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

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

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

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6个,评价结果为“优”6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纳猛名医工作室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已派出马颖、王丽艳外出进修,引进先进设备,加强科室临床、科研能力,预计一年内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项目2(公立医院改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医院积极推动落实各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改革成果,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努力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业务工作,围绕重塑“1235”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

3.项目3(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医院制定了野生菌中毒防控相关制度及预案,制定《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管理制度》,明确疫情报告人及职责,确保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完成每年食源性疾病监测任务,对于阳性标本,及时送市疾控复核。对全院职工开展野生菌中毒的临床救治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并带领全院职工学习了解相关野生菌防控知识。

4.项目4(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在市防艾办的统一指导下,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根据中央、省、州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及地方配套经费文件制定我院经费使用实施方案,已按要求专款专用。按照要求对艾滋病、性病、丙肝等传染病网络直报。对全院医务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及无偿献血知识培训。按要求开展安全套推广工作,每季度按时上报报表。工作中无推诿、拒绝病人情况。按要求实施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

5.项目5(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医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建设,及时采购相关设备,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

6.项目6(创伤中心项目、危重孕产妇中心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创伤中心于2021年9月通过评审,是在原有急诊外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等专业学科基础上建立的全方位精准救治体系。承担开远市及附近周边地区因意外突发事件、公共性群体伤害事故等导致的危及生命的人身创伤性疾病的救治任务。

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于2020年9月通过评审,中心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羊水栓塞、DIC、妊娠合并急性胰腺炎、脐带脱垂等急危重症能力。2015年05月在红河州内率先将介入治疗技术引入到产科领域,创新性联合多学科应用B超代替DSA(放射性)下进行髂总动脉预置球囊介入技术开展治疗凶险性前置胎盘剖宫产术中大出血,避免了母亲及胎儿暴露在放射线下的伤害,该技术属国内领先水平。"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医院以三级医院建设为契机,进行“5433”信息化建设,对项目的文件号,资金来源,类款项进行了细化,结合预算管理工具实现了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纳猛名医工作室项目因疫情管控等影响,中草药缺货等原因,项目资金一直未使用。

2.国家医疗价格改革后,对医院管理提出了挑战,财政补助不能弥补医疗价格调整带来的亏损。

3.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使用标准。监测任务未能覆盖全院各科室。

4.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资金到位晚,医院自有资金垫支大。

5.创伤中心医师队伍和能力有待提升,完善院内急救流程,缩短患者救治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5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医院购置部分医疗设备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99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1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5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71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67.90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0月、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0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305.40万元(保财社﹝20xx﹞99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保财社﹝20xx﹞51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保财社﹝20xx﹞155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37.50万元(保财社﹝20xx﹞17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467.9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其中,①数量指标,得分10分。20xx年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购置设备467.90万元,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得分10分。②时效指标,得分10分。新购医疗设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药占比。③成本指标,得分10分。项目预算控制数467.90万元,项目实施467.9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①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5分。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xx年固定资产增长率29.42%。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3分。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467.90万元,医院按预算购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院将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使就医秩序得到改善,更好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1、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2分。2、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单位: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项目对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该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预算到盐边县共和乡人民政府进行核算。

资金支付范围:购买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费用。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考虑因素以疫情防控宣传为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防疫物资、广告宣传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该资金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财政所草拟自评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再报送财政局。我单位自评分数100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资金通过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后,在大平台申报计划,再由县财政局审核计划,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见附件)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我乡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制定购买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在人流量较大地方组织人员劝导疏散,规范佩戴口罩,制定横幅宣传展板等宣传新冠相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疫意识。

(二)项目管理情况

此项目资金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审核原始单据核实支出真实性,再通过大平台走支付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经费》(盐财资预〔20xx〕8号)文件下达经费2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

根据《关于下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盐财资预〔20xx〕9号)文件下达经费3万元,已于20xx年使用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防疫物资及广告宣传。

(二)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额度,严格把控资金使用,不超支;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及时,保障基本民生;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渠道,减少减免疫情发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水平;辖区内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要求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达到预期社会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存在的问题

无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建议。

结核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水污染防治在“十四五”时期继续保持向好趋势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和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分为3个二级项目,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全市范围内各镇(街)的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建设补助,污染防治整治资金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4个方面,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方案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排污许可管理、环保监控设施通讯及运维、仪器设备购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其他重点工作7个方面。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投入。

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2470.66万元,支持42个项目,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7个项目)、污染防治资金946万元(17个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8万元(18个项目)。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支出2452.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27%,其中: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906.66万元,执行率100%;污染防治资金935.5万元,执行率98.89%;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610.37万元,执行率98.77%。

(二)过程。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江环〔20xx〕51号)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制分配,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开公示等程序分配”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于20xx年8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江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江环函〔20xx〕240号),布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储备项目并开展项目入库工作;20xx年9月-20xx年2月,多次召开项目入库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复核。20xx年4月,结合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及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入库情况,拟定了20xx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按规定进行公示,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为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出安全、专款专用,我局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按计划督促、推动资金支出,建立每月调度和通报资金情况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落实好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 “双监控”监控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我局于20xx年9月组织专门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资金现场督导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规范资金使用和支出管理,严格把好资金管理关。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江门市流域环保巡查补助经费

安排资金906.66万元,共实施7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立全市73个镇级环保巡查队伍巡查机制,其中蓬江区6个镇(街)、江海区3个镇(街)、新会区11个镇(街)、台山市17个镇(街)、开平市15个镇(街)、鹤山市10个镇(街)、恩平市11个镇(街),每个镇街环保巡查队伍的人数均不少于10人,每个队伍巡查天数均不少于240天,提高环保巡查队伍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完善巡查制度建设。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296万元,共实施4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深入摸排和管控项目报告编制,建立环境空气质量国控子点周边1km,3km和5km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画像”6份、大气污染源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大气污染源管控问题与改进提升措施清单,形成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与管控项目报告1份。通过建立大气环境的基础数据,为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源管控提供数据支撑。

2、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编制江门市臭氧、PM2.5协同控制技术指导服务项目报告一份,开展江门市臭氧污染来源分析,指导江门市深入开展臭氧、PM2.5协同控制,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江门市20xx年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检测项目,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xx)《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xx),开展全市区域范围的加油站、储油库排放监督性抽检,抽检企业133家,并出具检查报告133份。通过加强全市加油站、储油库监督性抽检,提高油气回收设备正常运行率,减少VOCs排放。

4、江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航飞影像采集服务项目,完成江门市重点区域数据采集及高分辨率影像图2套。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江门市国控子站周边5公里范围、滨江新区华盛路沿路一带等重点区域进行影像数据采集,生成江门市重点区域高分辨影像图,摸清重点区扬尘污染源现状,强化扬尘源监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对江门市空气质量影响,为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155万元,共实施2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20xx年江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完成我市14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出具14份检测报告,基本掌握重点监管地块周边土壤环境现状,为实施有效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奠定基础。

2、江门市20xx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项目,完成40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出具40份技术意见,对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把好质量关,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

安排资金335万元,共实施3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建设项目,开发建设江门市固体废物远程执法系统一套,并完成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是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涉危险废物企业按照风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不见面(远程)执法、在线实时上传数据、视频监控提醒以及执法数据全程可查可追溯等功能,大大提升执法效率。同时,与现有的江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等系统无缝衔接,形成实时、有效的数据统一和上报机制。

2、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项目,完成江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高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152家、中风险企业安全评价审核507家,并出具审核报告。进一步压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高风险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相关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能力。

3、江门市20xx年企业固体废物数据校核项目,对120家重点产废单位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或排污许可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等情况,以及申报的危废固废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数据等情况进行抽查校核,并出具报告。进一步压实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掌握重点污染源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状况,进一步完善数据库,为固体废物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五)生态环境执法及应急

安排资金160万元,共实施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台山市、鹤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由于项目还在实施期未完成,市本级及其他市(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306份。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完成常规化监督性监测任务、专项行动监测任务及涉环境污染犯罪相关监测取证任务。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

安排资金618万元,共实施18个项目,截至20xx年12月31日,除了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仪器设备项目尚在质保期,项目尾款未支付,其他项目已完成,并完成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门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各1份。在“十四五”期间,提升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及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提升我市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为江门市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江门市潭江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与溶解氧指标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编制、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编制《江门市潭江新会饮用渔业用水区水功能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江门市潭江牛湾断面溶解氧超标原因分析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江门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江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1份。

3、江门市20xx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项目,完成20xx年江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编制,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37个指标技术报告各1份、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基本条件分析报告1份,为示范创建提供有力支撑,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侨乡。

4、20xx年排污许可管理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10个重点行业118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完成火电、造纸、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50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对核查出的质量问题,指导督促企业修改完善,提高我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水平。

5、20xx年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维护、监控中心通讯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运维项目,对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核应急指挥中心会议系统、水质发布系统和监控机房进行维护服务,保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监控中心设备正常运行,有助于生态环境局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能;租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光纤线路10条,开通使用物联网卡700张,保证污染源监控等系统数据安全传输;对213家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进行运维,使环境监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环保税征收和现场执法依据,实现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实时监控。

6、江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服务项目,现场抽检1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工作,并出具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表,加强我市对环境监测机构(包括社会机构)的监管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7、江门市20xx年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服务项目,制作并发放环境统计宣传资料1000份;组织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培训班(现场或视频培训)7场。通过完成上述宣传、培训与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填报、审核及按时上报工作奠定有力的基础。

8、江门市涉重金属环境状况检测项目,完成我市重点疑似涉含重金属污泥和污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情况监测项目5个,出具相关报告5份,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重金属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9、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省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份,审计报告5份。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我市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账务审计,对我局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职责的有效履行,使财政资金发挥预期的效益。

10、20xx年蓬江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蓬江区环境监测站购置高锰酸盐指数机器人分析系统1台、立式高压蒸汽灭菌锅1台、实验室耗材(玻璃器皿、试剂等)等环境监测设备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江海区环境监测站购置购置超纯水机1台、多参数分析仪1台、数显滴定仪2台、瓶口分液器2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2台、颗粒物/大气综合采样器4台、实验室检测仪器1批,完善和更新站内实验室仪器,提升日常监测能力。

11、台山市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维保障项目,核应急前沿指挥所运转经费,包括3名人员工资、水电费、网费等,确保指挥所正常运行,切实保障我市核应急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

四、项目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支出。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绩效评价。

五、项目自评结论及得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决策论证充分,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实施进度有序推进,资金管理和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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