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xx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xx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
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
①电费:99.10万元,
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xx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
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
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2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主要工作职能是:
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健服务。承担全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生殖健康服务、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和交流合作、妇女儿童临床诊疗及危重症救治、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20xx年度单位收支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5,072.5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875,072.5元,为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3.财政拨款全年执行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数为6,275,114.72元,预算确定数为7,875,072.5元,全年执行数为7,875,072.5元,全年执行率为100.00%。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及工作重点
20xx年,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全面落实常规妇幼卫生各项工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包)工作;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项目工作;常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20xx年度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如: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检测人次不少于9500人次;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不少于1685对;住院分娩活产数不少于4797人;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不低于93.00%;新生儿访视率不低于91.00%;门诊人次增长率不低于3.00%;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80.00%;三公经费不超过63,312.00元;出院人次增长率不低于3.00%病床使用率不低于80.00%;年度内派出人员参加培训不少于350人等。
三、绩效跟踪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对全市预算单位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跟踪评价的通知》要求,由财务部门和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资料收集、报送工作。我们在弥勒市妇幼保健院提供资料数据基础上进行跟踪评价。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工作,经评价查看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各项工作台账资料,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绩效目标部分得到实现,部门履职情况一般。具体表现为,
(1)如: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检测人次11478人次;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2055对;住院分娩活产数实际执行数4463人,指标值未完成;新生儿疾病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98.93%;新生儿访视率达99.35%;门诊人次增长率实际执行数-27.40%,指标值未完成;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08%;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49,927.38元;出院人次增长率实际执行数-29.49%,指标值未完成;病床使用率实际执行数64.03%,指标值未完成;年度内派出人员参加培训实际执行数297人,指标值未完成等;
(2)部分未实现的.绩效目标主要因为未开展该项工作,属于非项目县;
(3)部分绩效目标未能实现主要因为年度指标值设定不合理。如:设定年初指标值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不少于2650人,全年完成情况为1780人,完成目标可能性为“未完成”,原因是:全市婚前医学检查人数较去年下降,所以今年的分娩量较去年减少。
五、绩效跟踪评价结论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最终得分88分,等级为“良”,通过对单位上报资料分析和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弥勒市妇幼保健院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绩效指标明确;各项支出合理有效,资金支付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基本吻合。但也存在不足,详见“六、存在的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设定绩效指标可实现性低,甚至部分指标完全不可能实现的问题。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共设定年初三级绩效指标71项,未完成指标16项,占总指标22.53%;未实施指标3项,占总指标4.23%。
(二)绩效目标编制缺乏系统性和合理性,缺乏过程的沟通和沟通不恰当,绩效目标设定随意性强,不严密。
七、建议
(一)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应当树立正确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有效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科学合理预算编制,提高部门预算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预算编制机制和制度,完善预算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监督,强化预算约束。
(二)弥勒市妇幼保健院应当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课程。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精神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6号)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20xx年3—4月,教育部在对各地报送的年度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基础上,对20xx年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政策背景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等文件均提出“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等要求。为落实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起,中央财政通过补助和奖励的方式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7号),学前教育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引导地方发展学前教育,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地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支持地方健全幼儿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2.资金投入情况
中央投入方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47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88号),20xx年度,中央财政共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88.40亿元。
地方保障方面。各地不断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陆续出台了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明确了普惠性民办园的生均补助标准。部分省份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履行与事权相对应的支出责任。据统计,有31个省份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基础上增加资金投入348.23亿元。
3.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年度目标方面。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年度目标设定为全国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50%。
绩效指标方面。根据年度目标,对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指标进行细化,设定了全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幼儿资助人数等数量指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和普惠保障水平等社会效益指标,以及师生满意度和家长满意度等满意度指标。
4.区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初,各地根据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相关规划、资金额度、上年度执行情况等因素,设定了区域绩效目标,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20xx年3月,教育部财务司组织专门人员,从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等方面,对各地报送的区域绩效目标进行了审核。20xx年6月,财政部、教育部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同步下达各地的区域绩效目标。
二、资金执行和管理有关情况
1.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共投入资金560.45亿元,截至20xx年底,专项累计支出501.49亿元,预算执行率为89.48%。其中:中央资金共投入188.40亿元,累计支出166.15亿元,预算执行率为88.19%。地方资金共投入348.23亿元,累计支出314.8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0.41%;其他资金共投入23.82亿元,累计支出20.5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86.10%。
2.中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规范。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256号),明确了管理原则、资金支持方向、分配方式、管理要求等内容。针对20xx年度资金,财政部、教育部在《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88号)中,进一步明确了当年资金分配原则和资金管理要求,要求各地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预算,科学分配资金,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支持力度;加大对积极推动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地区支持力度。同时,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平台监管有力。自20xx年起,教育部通过“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统一了填报口径及工作要求,加大了填报数据审核力度,加强了与其他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显著提升了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力支持了教育经费督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更加到位,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3.地方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制度不断完善。各地不断研究完善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以及绩效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多方位加强资金管理。如,安徽省贯彻落实有关脱贫攻坚和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要求,分配资金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倾斜支持力度。河南省建立项目建设任务台账,着力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实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专门通知,指导所辖县区做好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绩效水平。
二是监管持续强化。各地充分应用监督检查多种手段,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重庆市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月报制,并开展绩效过程监控,督促区县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湖南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督查体系,不仅将学前教育项目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还将学前教育项目与其他教育民生项目一起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学前教育项目暗访制度,不定期组织由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专家和基建专家组成的暗访组,深入基层开展暗访,针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明确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三、绩效自评结果
1.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有力支持了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确保了公益普惠办园正确方向,保障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推动了各地完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和深化学前教育事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努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据统计,20xx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84.7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50.2%,达到年度目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全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80%”的指标完成率为100%。20xx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显示,全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为84.74%,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二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数400万人次”的指标完成率为95%。根据区域绩效自评材料,各地均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了资助。据初步统计,20xx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共计资助在园幼儿816.17万人次,其中,政府资助781.15万人、幼儿园资助31.35万人、社会资助3.67万人,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但评价发现,部分省份未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数设定区域绩效指标,在省级区域绩效自评时也未体现资助工作情况,从省级区域绩效自评材料得出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不能反映指标落实情况。因此,此项指标完成率以95%计。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5%”的指标完成率为100%。20xx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显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为85.2%,达到年度预期目标。
二是“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的指标完成率为100%。根据区域绩效自评材料,20xx年各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整体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是“积极引导地方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指标完成率为100%。根据区域绩效自评材料,20xx年各地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多种措施,带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
四是“引导地方有效提高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的指标完成率为100%。根据区域绩效自评材料,20xx年各地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并带动引导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减轻了学前教育投入负担,学前普惠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指标完成率为100%。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师生满意度≥85%”的指标完成率为100%。根据各地填报的满意度统计结果,学前教育师生满意度为90.79%,达到年度预期目标。其中,西藏自治区的师生满意度最高为99%。
二是“家长满意度≥85%”的指标完成率为100%。根据各地填报的满意度统计结果,学前教育家长满意度为89.53%,达到年度预期目标。其中,天津市的家长满意度最高为99.7%。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4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同德县司法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政策)概况:
(一)服务为民原则。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组织法律专业人员进农村,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二)公益为主原则。注重激发广大律师、法律专业人员的公德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提升服务质量。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农村法律顾问既要为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法律顾问,又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其职责定位为“五大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调解矛盾的协理员、法律援助的代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申请资金总额:66.4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53.7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产出数量指标
法律顾问人数23名。
3.产出质量指标
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等。
4.产出进度指标
更好地去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66.4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农村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四、评估内容与结论
(二)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通过同德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经费符合响应国家政策。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申报2023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xx】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四)筹资合规性
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青司【20xx】17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五、总体结论
该项目经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为加强和改善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项目自评得分90分,建议立项实施。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5
一、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xx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二、监控结果总体分析
(一)20xx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xx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xx年申请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xx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二)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1.部门整体
我局20xx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xx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五、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无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6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依托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利用其技术与场地,并在原有设备仪器基础上适当增加该中心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使中心具有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中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的能力。开展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在监测发现安全风险点,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降低疾病发生,撰写水质监测报告上报政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xx〕306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发生率。
1.项目组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中小学视力筛查各项工作。
组长:黄时勇
副组长:罗宗宾、甘晓琴、马勇锵
成员:李启新、何作凡、李伟、黄英哲、林加义、何春秀
2.项目管理
(1)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及视力筛查项目的现场调查、采样、检验等技术指导、培训及质量控制。
组长:罗宗宾
成员:黄英哲、林加义、黄海燕、黄芝红、彭忠林、
何文峰、廖丽芬。
(2)现场工作组:负责现场采样、视力筛查及质量控制。
一组:黄海燕、曾秋兰、陈威、韦洁、检验科1人
二组:林加义、黄芝红、陈丽筠、李慧玲、邓赞民、办公室1人
数据录入和质量控制:罗宗宾、林加义、黄海燕、李慧玲
(3)检验工作组:负责水质检验及质量控制,成员由检验科人员组成
(二)项目总目标(中长期目标)预期总目标肠道传染发生率控制在8.0/10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达到美丽宾阳、清洁乡村,为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有力证据。
(三)20xx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每年安排资金152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支出。
(四)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共152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宾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所要求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场所。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42项常规指标和本地特有非常规指标后,需增加的人员与经费计算如下:
(1)人员费用:
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需增加人员6人,其中采样人员2人,专业检测人员2名,分析评价人员2人。按平均3.6万元/人·年,6名工作人员年工资约为21.6万元。
(2)交通费
按平均取1次水样往返70公里,每公里单价按1元计,全年取水样包括定期检测中的全分析项目、抽检及巡检,共计1251次,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交通费用约为15.75万元。
(3)检测药剂费
检测药剂和试剂费根据年检测指标项数和单项指标检测费用进行估算。年检测指标项数为46251项,单项指标平均检测费用按32元计,则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检测药剂和试剂费约为50.00万元。
(4)仪器设备及检测车维护费
仪器设备设施、交通车辆等维护费按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设施投资(122.59万元)的`6%估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年维护费约为7.35万元。
(5)办公费等其他费用
办公费包括化验室、办公室、资料室等场所的水、电、暖、通讯、纸张等费用,以及差旅费、检测中心人员培训、财务管理等费用。经测算,宾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办公费约为1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年初制定资金使用预算,年度结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合法使用。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按任务拨付使用。
(五)目前按预算及执行情况良好。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到目前为止完成全年任务份(900份)的330份,完成36.67%,水样品采集的水类型、数量、监测项目、采样地点符合方案要求,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点,及时解决,有效降低水污染,数据及时上报。
(二)履职效果情况:提出饮水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意见,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美丽宾阳、清洁乡村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基本公共卫生水平逐步提高。
三、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绩效目标是不存在调整,下半年加大力度进行完成总体目标。
四、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资金按时按量到位,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执行率等有效进行;
二是绩效目标表各指标完成情况、预期实现效果良好和不存在的差异情况。
(二)绩效运行监控其有效健康合法运行。
五、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农村单村或联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建成后处于政府、水利、卫计“三不管”状态,都是由自然村自行管理,很多供水工程管理人员都是由没有饮水安全意识的老年人管理,无证上岗。无饮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饮水工程的水质全部没有经过有效的净化处理和消毒,设有净化处理和消毒也形同虚设。有的饮水工程建成后,监管不到位,或者只有几户人使用,出现水源断流,农民就自接其他水源,甚至有些工程从未供过水。
2、随着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污染农村饮用水源而造成的水质问题日益严重。我县农村水井受到生物性污染比较严重。
(二)改进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及时制订相关工作要求,对水源地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改选水源地,做好水源保护工作,以保证农村饮用水工程安全卫生。
2、政府、水利、卫健、住建部门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保证各给水企业加强消毒设备和净水设备的投入,及时进行消毒,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措施,以保证供水质量。
3、增加水源水监测经费,开展水源水监测,从源头上防止水污。
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提高居民生活的环境质量,服务城市经济发展,确保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发挥正常效益,按要求实施城维费项目,主要指标是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社会公厕34座,日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万平方米,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率100%,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项目实施期限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对城市道路、赤水大桥、路灯、护栏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城区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城区公厕管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城区部分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以及相关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维护。
(四)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2759万元,全部是本级财政资金。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主要指标是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社会公厕34座,餐厨垃圾处理500吨,日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万平方米,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垃圾场渗滤液处理率100%,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
经核对,绩效目标设定与年初计划一致,未作调整。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下设赤水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赤水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制订了《赤水市市政维护管理办法》、《赤水市环卫保洁管理制度》、《赤水市公厕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城维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我局下设二级机构赤水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赤水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说明。
项目组织实施的内容与年初制订目标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面积238.16万平方米,垃圾场渗滤液处理11084吨,餐厨垃圾处理606.22吨,免费开放社会公厕34座,城市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9%,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1.62%,发现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拆除率100%。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1.通过有效及时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城市美观,打造美丽赤水,促进经济发展。
2.通过灯光亮化,美化商业建筑外观,促进内需。
3.美化旅游环境,为我市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4.城市居住环境改善,为创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5.解决了454人就业。
(三)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1.通过实施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清扫保洁力度,为进一步净化空气起到实效。
2.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及时将垃圾收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的利用可回收资源,降低环境污染。
3.对环卫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
(四)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以及对差异原因的详细说明
1.资金到位率和预算执行率较高,原因是环卫保洁费年初预算严重不足。
2.环卫保洁费1至11月按预算进度应产生费用2529.08万元,实际产生3662.59万元,较计划目标增加1133.51万元,原因环卫经费市财政年初安排预算与实际需求严重偏少。
3.垃圾处置费资金执行率较计划目标偏少,原因是市财政局财力紧张未及时支付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费用。
4.市政设施维护费资金执行率较计划目标偏少,原因一是市财政局财力紧张未及时支付已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费用,二是市财政财力紧张调减年初预算数,全年实际安排支出51.44万元。
5.拆违整治经费年初预算20万元,现已支出10万元,由于财力紧张,市财政局已决定不再安排支出。
(五)项目按照现有执行轨迹可能达到的最终状态、实现的最终效果,可能产生或出现的问题。
按现有执行轨迹,能达到年初制订的`绩效目标任务和效果,可能产生的问题的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城维费年初安排预算不足,导致每年都要打报告追加预算才能满足实际需求。
2.由于财政财财力紧张,城维费支出不能及时拨付,导致资金执行率与年初制订的目标偏差较大。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建议市财政年初安排城维费应以上年实际支出为基数,并根据城市发展状况适当增长。
2.积极与市财政对接,及时拨付城维费资金。
(三)绩效跟踪结论
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基本达到了项目实施的预期绩效目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