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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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1

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稳定供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市委常委会、政府专题会关于我市能源保供工作的具体安排,在自治区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做好保民生、保运转、保增长三方面工作,现就做好我市能源保供工作,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强化资金保障

(一)建立银川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专项用于对接入我市电力主网的火力发电厂和供应三区范围天然气的城燃企业进行应急补贴,以及用于政府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时支付3天应急储气责任用气量的气款。

二、强化电煤保障

(二)强化辖区内煤矿管理。加强煤矿属地管理,兴庆区、灵武市对辖区煤矿实际生产状态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包括核定产能、实际产量、生产煤种、发热量、销售渠道及价格等,是否在自治区增产保供煤矿范围。各煤矿应按照民生供热用煤、区内发电用煤、外送电用煤、煤化工用煤的顺序,实施有序供煤、有序用煤,优先保障我市民生供电供热用煤。

(三)保持我市煤矿安全稳定生产。严格把好煤矿安全生产关,确保煤矿正常生产,不得擅自扩大停产整顿范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煤矿停产限产。各煤矿在确保今冬明春期间煤矿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职工轮休、调休。

(四)多方增加电煤供给。国能宁夏煤业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公司要严格落实已签订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加大对我市无系统内煤矿资源热电企业的电煤支持力度。建立市内热电企业电煤联动共享机制,共克时艰。

热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区内外煤矿企业对接,抓紧签订20xx年第四季度及20xx年全年电煤中长期合同,合同签订量要100%覆盖全年计划用煤量。热电企业加大煤炭采购力度,争取存煤可用天数达到10天以上。针对热电企业要建立电煤存量日监测报告制度,在企业每日申报的基础上,由属地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核查电煤存量。对电煤中长期合同频繁严重违约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三、强化电力保障

(五)严格落实自备电厂发电责任。燃煤自备电厂要严格落实“以发定用”要求,力争满负荷出力,电网企业原则上对自备电厂下网负荷全额执行错避峰用电。对下网负荷落实不到位的自备电厂将由电网企业进行限电限产。

(六)给予火电临时补贴。对接入我市主网的承担居民采暖供热的电厂,在完成我市冬季供暖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对10—12月供应市内的`电量给予电价补贴,在自治区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度电再补贴0.5分。由电网企业进行电量计量并按月发放补贴。对承担城镇居民冬季供暖的热电联产企业核减供暖部分的固废处理费。补贴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给予煤电金融税收支持。引导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增加煤电企业信贷投放和转贷资金规模,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得违规抽贷、断贷,确保煤电企业现金流稳定。落实自治区煤电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阶段性缓征政策,减轻煤电企业资金压力。

(八)充分发挥新能源电力保供作用。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力并网进度,提高新能源消纳比重。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予以支持,积极争取灵武市新能源规划获得批复。加快推进兴庆区、贺兰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鼓励各县(市)区、各工业园区结合消纳接入等实际,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应用。

(九)严格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各执行错避峰用电生产企业应支持配合实施错避峰用电生产,确保电网企业下达的错避峰负荷执行到位。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在保证民生照明的基础上,原则上全额配合错避峰用电生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的错避峰用电生产管理工作,如计划内企业未按要求准时、足额压降负荷,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企业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政企联动驻场督办。如因企业错避峰用电执行不到位,引起电网频率越限等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情况,将对计划执行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紧急限电拉路措施,确保大电网安全,同时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错避峰生产对我市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的影响。

(十)适时启动有序用电。坚守民生底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结合能耗双控,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根据自治区统筹安排配合稳妥实施有序用电,全力落实保民生、保公用的责任。不得将燃煤电厂纳入能耗双控和错避峰生产范围。

四、强化天然气保障

(十一)加快做好应急储备。按照“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储气能力要求,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的应急储备,确保已建成的.储气设施在入冬前应储尽储。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三区范围内储气责任落实,两县一市储气责任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落实。

如供暖季启动应急调峰措施,根据市场价对代政府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按用量支付相应气款。对11月底完成自身储气责任的三区范围内城燃企业,按1000元/万立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未履行储气责任的城燃企业由属地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惩戒。政府应急调峰气款及奖励资金从市能源保供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二)多方争取增量资源。在严格落实天然气年度供销合同的基础上,多方争取天然气资源,协调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抓紧补签增量合同,提高用气供应保障能力。各城燃企业要积极参加重庆和上海油气交易中心现货竞价交易解决燃气供应缺口。

(十三)完善“压非保民”应急措施。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制定完善市、县、区分级应急预案,在供气紧张时,按照化肥用气、天然气液化工厂、直供工业、城燃非居民用气先后顺序进行压减,切实保障大民生用气。

五、强化统筹协调

(十四)建立调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旭辉为组长,副市长韩江龙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同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金融局、银川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及有关重点能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银川市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做好能源供应保障协调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电力错避峰生产方案、有序用电方案、用户轮停用电方案、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形成责任清晰、响应灵敏、应对恰当、保障有力的能源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十六)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要切实履行保障煤电油气运供应的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要协调辖区热力公司预付今冬明春供热费用,缓解热电企业资金压力,协调解决燃煤电厂煤炭运输、临时储存、环保防尘等环节的困难问题,确保冬供期间发挥应急保供作用。局

(十七)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引导。广泛开展全民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公众节约用能意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节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挥表率和带头作用。加强舆情监测,正确引导预期,释放正面消息,增进公众理解,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相关舆情,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上述政策措施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2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当造成师生煤气中毒和火灾的易发期。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恶劣天气期间实习支教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学《关于实习支教大学生冬季取暖安全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强化管理,落实措施,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为师生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召开校长例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报、橱窗等方式,及时宣传取暖的注意问题。

3、落实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组建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认真部署各项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取暖要求。用煤炉取暖的学校,室内确保通风;安装排烟管道,保证管道通畅、不漏气、并装有风斗;周围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师室内使用新电暖气取暖,宿舍不准用电褥子取暖;经常检查线路,保证线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问题,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加强检查。

4、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5、认真检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设备到位。

(三)应急预警

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向联校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联校指挥部指挥成员要迅速到位,要及时把受灾学校事件详细情况统计汇总,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清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救灾抢险;组织医疗救护队,确保受害师生在最短时间内接受抢救与治疗;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过校会、班会、橱窗等方式,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的宣传,时刻关心支教教师的生活。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能力。

5、认真检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我区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用热保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集中供热问题。确保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集中供热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新城区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公安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西一路街道办事处、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解放门街道办事处、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长乐中街道办事处、韩森寨街道办事处、胡家庙街道办事处、太华路街道办事处、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幸福路地区管委会、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副局长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集中供热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及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保障集中供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责任分工

(一)区级部门

1.区城管局: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区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面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协调争取气源,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故,负责集中供热工程的项目审批和职责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履行供热管理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教育、引导、督促物业服务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对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问题的物业服务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4.公安新城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以及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5.交警新城大队:协调市级部门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6.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7.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指导区级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设备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9.区政府办:负责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的供热问题投诉及时准确地向相关单位交办。关于供热质量和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问题,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交办;关于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市场监管局交办;关于“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部门交办;对于其他问题,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二)各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

各街道办事处、城棚改事务中心、幸福路地区管委会要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辖区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辖区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地督促其进行整改;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房地产经营三公司、西安新城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履行所管理的小区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每周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用热保障的管理责任,建立供热用户台账,完善管理范围内集中供热的相关数据及资料的统计、收集、上报;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处理回复管理范围内群众集中供热方面投诉,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质量问题;组织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合同规范供热;定期巡查管线查处并上报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四)集中供热保障企业

1.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采暖期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2.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处置机制

一是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二是建立集中供热投诉应诉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安排专人处理12345、96100、人民网等平台转办涉及供热保障职责的各类投诉,并及时做好用户的安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保证供热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解决用户各种问题,坚决杜绝电话虚设、无人值守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各相关部门一是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二是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进行研判,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对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出现集中供热问题炒作现象。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供热保障专班办公室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总体保障供热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各街道办事处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对辖区各换热站、居民用户进行走访调研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集中供热企业抽调专人组建联合督导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供热和燃气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方案》《济宁市供热管理办法》《济宁市燃气管理办法》《汶上县燃气专项规划(20xx-20xx)》《汶上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xx-20xx)》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编制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高度重视城区供热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事故的预测、预警工作,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1.4.3实行分级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

1.4.4力求快速反应。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预报体系和快速应急机制,构建人、财、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尽快恢复城区供热和天然气正常运行。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信息

2.1.1设立汶上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国网汶上供电公司、热力企业、燃气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和协调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妥善处置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期间的问题,尽快恢复正常供热供气;

(2)部署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4)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及时修订完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5)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6)负责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7)其他有关县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2.2.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应急机构中相关部门的联系,了解最新信息,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小组指挥长汇报;

(2)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供热和燃气设施的应急检修、抢险、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编制审查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道稿件,并报送县人民政府;

(4)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要求,组织、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保障等工作;

(5)负责落实城区供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住建局:承担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负责与县政府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根据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县应急指挥小组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我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门站以外)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事故伤员救治,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现场保护、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和灭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因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管道引发的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负责现场环境污染的监测处理,预防次生环境污染。

县总工会:参与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

县民政局: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县广播电视台: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国网汶上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电力保障工作。

各燃气企业: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各热力企业:负责建立专门的应急抢险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城区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快恢复。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常规分析处理、事故信息跟踪,并负责对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城区供热和城镇燃气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燃气和热力企业及用户发现城区供热和天然气管道隐患后应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和早期发现的隐患进行核实、分析、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后认为可能引发重大突发安全事件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拟定隐患整改措施,报县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电话: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预防

3.2.1.1行政主管部门的预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区供热和城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域热力和燃气企业建立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应急物质储备情况。加强对城区供热和管道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城区供热和天然气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2.1.2经营企业的预防措施

(1)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可能出现的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及时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并报县住建局备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单位燃气供热设施、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②在日常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突发安全事件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③本单位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抢修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队伍。

④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习等。

⑤明确突发安全事件性质、等级与上报程序。

(2)定期检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抢险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人员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并设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落实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3.3预警级别

按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等级划分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情发展动态和处置情况,由发布分级预警命令的政府决定并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燃气热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立即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4.2分级响应

按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①一般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V级):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②较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I级):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③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II级):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④特别重大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用户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的。

4.3情况报告

(1)基本原则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②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③直报: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要及时按照报告程序上报,也可直报县指挥小组办公室。同时可拨打110、119。

(2)报告程序

①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燃气、热力企业报告。燃气、热力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初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故,并根据事故程序确定警戒区。

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气企业应立即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小组及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向县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机构报告,并立即派人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

4.4响应行动

(1)县应急指挥小组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必须做到:

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②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③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④服从指挥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发生城区供热燃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

(4)事故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事故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②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供热能力、输配规模,存储设备,气源地;

③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⑤事故的简要经过;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⑦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⑧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⑨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⑩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县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事故相关信息;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指挥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4.6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获悉发生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成员单位,并提出启动本方案的建议。

(2)县应急指挥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启动本方案。

(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方案启动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相关单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指挥小组组长,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4.7应急支援

当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有关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支援请求按程序报指挥部批准。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按指挥部批准的计划或方案执行。

4.8新闻发布

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公开发布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决定。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指挥小组做出书面报告。

5.1.2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县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设在县住建局。及时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收、传递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指挥、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指挥小组同县政府、燃气热力单位和应急救援单位通信联络的需要。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7、监督管理

7.1方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应急指挥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应急方案的宣传、贯彻、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城区供热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7.2监督检查

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3奖励与惩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方案管理与更新

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制定与解释

本方案由县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解释。

8.3方案的生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城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方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城市供热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供热公司、中国联通司、中国移动。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方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供热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供热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方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联系电话:

副总指挥:

联系电话: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

联系电话: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3、预防机制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方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12345678;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xxx,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1)由企业启动本单位应急方案开展自救,配专人到有关企业协调调拨和优质燃煤采购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本方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4.7应急结束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方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附则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方案管理

本方案由供热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方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方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方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方案演练

本方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十三次党代会“126”发展思路和县十九届人代会精神,实现集中供热更加节能降耗、稳定高效、精细管理、健康发展。按照我县深化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改革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四个聚焦”改革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供热绩效改革为动力,以保障民生利益为核心,以推进供热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节支降耗、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我县集中供热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指导下,突出部门监管,因地制宜,认真细致地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改革要求,使集中供热在深化改革中取得较快发展;

(二)坚持环保节能的原则。发挥公共机构节能作用,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坚持综合配套、分段推进的原则。供热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工作,应充分考虑社会公平,考虑困难家庭采暖的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稳步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维护供热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县县情的供热运行管理新体制,建立供热绩效机制,逐步实现以管理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的供热精细化管理目标,供热温度达标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安全运行率达到95%以上;改革用能体制,规范公共机构用热行为,实现热费应收尽收,节约能源消耗5%-10%,压减财政开支10%-25%;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20xx年前建成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享,热网整体平衡运行,到20xx年供热运行成本控制到35元/㎡左右。促进我县集中供热更加高效、节能,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目标发展。

四、改革任务

(一)深化用能体制改革,促进增收节支

1.强化职能,落实用热规范管理。县供热站依据职能负责我县城区冬季集中供热各项工作,供暖期从当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15日止,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相关供暖期室内温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地理和气候环境,确定供暖期室内温度18℃-22℃为达标温度。

热用户于每年10月15日前办理停用暖手续,用热应一次性交清当年热费。确需停暖用户,根据《酒泉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应在采暖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地暖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20%交纳热损费,挂片热用户按采暖期全额热费的10%交纳热损费。新接入集中供热系统的民用建筑,用户未达到楼栋、单元总户数的40%,由开发商补齐差额部分热费后,供热单位予以正常供暖。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谁用热、谁付费”的原则,由县财政根据办公建筑面积于每年7月底前向各单位拨转取暖经费,各单位于8月底前向县供热站全额交纳当年用热费,其中:学校、体育馆、文博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县社会福利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由主管部门按照用热面积向供热部门缴纳全额用热费用。供热单位收缴暖气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在市民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依法文明收费,收取热费出具正式发票,实现热费应收尽收。

2.规范燃煤物资采购。燃煤等生产物资购置由县财政进行兜底,城区及各乡镇冬季锅炉燃煤由使用单位按需自行招标采购,并负责燃煤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每年年底前全额向县供热站拨付当年燃煤经费。20xx年城区总供热面积预计达到73.05万㎡,较上年度增加3.04万㎡,增幅5.85%,20xx年冬季供暖期计划用煤32000吨,单位能耗较上年度下降1.72公斤/㎡,20xx年预计节省燃煤1000-1500吨,预计降低财政补贴100万元左右,增加公共机构取暖费收入353万元;20xx年公共机构实现平衡阀管控后,预计节省燃煤20xx-3000吨,节省财政补贴160-250万元。

(二)健全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节能降耗

1.实施公共机构用能平衡阀管控。我县公共机构面积占城区总供热面积的26.1%,能源消耗约8000吨/年,供暖期日均耗煤44吨。针对公共机构上下班、节假日、寒假等用能特性,20xx年建设完成公共机构管网平衡阀(朝汐阀),通过合理设定阀门开度及用暖时间,可将公共机构10%左右过剩热能全部转输供给居民用户,有效提高热能利用率。通过平衡阀管控,公共机构非正常用热时间段保持低温(18℃)运行,按节能10%-20%计算,可节约能源800吨-1500吨,减少财政补贴64万元-120万元。

2.推广热用户智能锁控阀系统。20xx年-20xx年建设安装4000套用户智能锁控阀及线上缴费系统,通过实际使用来看,有效杜绝了“偷热”、“恶意欠费”等违规用热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热费收缴率。20xx年全面完成剩余既有1147户个体、企事业单位智能锁控阀安装,新建楼栋按标准统一安装智能锁控阀并经供热单位验收后方予接通供热,全面实现对全县热用户缴费、停暖信息化管理。

3.管网改造促进热网平衡。20xx年完成金地、梦柯两座换热站片区内水暖、地暖用户管网分离改造,将教育路双号7栋住宅楼供热管网统一纳入梦柯换热站进行热交换,便于热网运行的平衡调节,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供热质量。

4.探索建设智慧供热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利用现代化互联网、物联网科技信息技术,构建热源-换热站-用户智慧供热管理大数据平台。20xx年建成城区换热站无人值守系统,20xx年建成用户端智能温控系统,20xx年城区智慧供热大数据平台整体连通,实现供热系统数据互通互联互享,便于准确记录和掌握生产运行状况、设备状况、能源消耗、用户温度等方面信息,利于科学合理调配热源供给,使热网整体达到平衡,供热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加强供热行业监管。供热主管部门加强对供热单位的监督检查,制定供热单位考核评价办法,对供热单位供暖时间、供热质量、物资储备、热费收缴、设施维护、群众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按百分制分别在年底和供暖期结束后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2.建立供热单位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资收入与绩效挂钩,按照定量和定性双重指标,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物资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创新行业服务管理,大力开展“供热服务管理年”“访民问暖”“供热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等活动,开通“温暖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用热问题,建立突发供热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做到10分钟响应,半小时到达现场,供热抢维修非特殊情况时间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书面上报主管局,并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平台及时通知用户。

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按当年燃煤采购价格,同比上年度节省燃煤的10%作为县供热站绩效奖励,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县供热站,并依据供暖期绩效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实现科学合理的缴费方式,建立高效运转机制,成立肃北县供热绩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供热改革各项工作,把推进肃北县供热改革作为贯穿县域社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的重点,确保供热改革顺利推进。

(二)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县住建局要认真研究集中供热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形成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县财政局要科学合理安排县属机关单位取暖费。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上下联动、协同创新。在改革实施中,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确保供热绩效改革顺利进行。

(三)强化绩效考评,推动责任落实。县住建局要严格落实绩效改革方案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供热绩效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县供热站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县委“126”发展思路,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我县供热绩效改革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改革氛围。供热改革关乎供热单位、广大百姓和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理解支持。全面推进供热体制机制改革,必须正确地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供热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措施,让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政府减负、单位增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城区集中供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预防和及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区民冬季的正常采暖,确保城区集中供热的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方针和工作基本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兖州区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三)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四)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五)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承担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负责协调各应急机构的关系,保持联络畅通。

(四)掌握汇总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

(五)负责事故发生后对外信息的撰写和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特、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组,抢修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综合联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

(三)负责联络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的救助支援工作。

特、重大安全事故抢修组:

组长:

成员: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二)负责提供调查和快速评估报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三)负责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道。

抢修救援组:组长刘杨华担任,组员李伟、郑波涛、牛培东等组成。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二)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联络消防部门,借用消防车辆补水,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采暖用水提供保障。

(二)负责协调联络医疗部门,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对集中供热公司职工及区民造成的伤害提供医疗保障。

(三)负责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

三、应急准备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四)严格警卫值班制度,警卫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五)警卫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公司、分配站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分配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六)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询问并向公司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

(七)应急设备、材料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若发生热源事故后,应做到:

1、及时联系热电厂总控室,了解事故的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通知广大用户。同时,安排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紧密配合用户做好防冻工作。组织购买防冻保暖用品及时发放给用户,直至供热恢复正常。

2、供热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暖工作。同时,告知用户影响供暖质量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力争将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有伤员需紧急抢救,必须及时清理时,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变动现场。变动现场的处理应当尽量缩小范围,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保持原状,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分队,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二)停电应急措施:

1、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站长、各值班长、电工组成的停电应急小组,要求小组人员在发生停电事件得到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点。

2、公司立即启动停电应急措施,首先关闭分配站混水泵前后的阀门,避免形成旁通影响供热效果。同时,协调供电公司尽快恢复用电,以保证分配站的安全运行。

3、如果天气寒冷,停电时间较长,公司在与电力公司联系协商的同时,立即通知用户做好保暖防冻工作。

(三)当分支阀门损坏时,及时组织抢修人员,关闭上一级管网阀门,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报告给组长,通知热用户,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四)当管网发生渗漏、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主管网出现渗漏,出动抢修人员找出渗漏点,以人工、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同时,以全新的“堵漏技术”,在不用焊接、不怕见水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保障供热安全。

(五)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工艺特点,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同时也与电器经销商达成协议,24小时随时提拱电器元件与电器设备。遇有电器故障危急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向广大用户说明原因,协助用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暖防冻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尽快恢复生产。

(六)如出现职工集体怠工现象,为确保正常供热,需以下人员上岗。

分配站、管理人员、运行值长3人

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维修工:10人

从区自来水公司调配电工(具备电工证):2人

从区政养护处调配司泵人员:4人

从太阳纸业电厂调配8个热力站维修人员,每站3人,共计24人。

从社会招聘或从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

维修班:

气割、电焊(具备焊工证)2人,换热站及分配站维修班6人,管道工及相关维修人员6人,暖通专业1人;人员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保证在2小时之内到岗,正常供热。

(七)机械安排:

1、挖掘机 2辆 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2、运输车 4辆 区环卫处提供

3、铲车 2辆 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4、发电机 2台 区政公司提供

5、焊机 2台 热力公司提供

6、吊车 2辆 社会租用

7、气割 2台 热力公司提供

8、消防车 2辆 消防中队提供

9、水车 2辆 区环卫处1辆、园林处1辆

以上机械设备随时由区建设局调配。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城区供热安全,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同时,广泛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热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抢修技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六、奖惩

在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篇8

公司运营保障部承担广大热用户供热服务,承担管网热力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20xx年度计划供热面积100--150万平方米。为确保供热生产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事故扩大化,及时将事故范围控制的初级阶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供热运行期内设备及管网生产运行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范围的扩大,及时恢复供热,根据“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运营保障部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技术专责、各运营班长、安装维保企业

三、 物资保障

1、设备及物资配置:

车辆:全部抢修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设施:

物资:常规阀门、法兰、螺栓、垫子等材料若干。

2、 资金保障:

为应对其它意外状况,备应急储备金2000元。

四、 事故应急预案

(一)大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或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或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 各运营班长、技术专责

抢修人员: 管工2名、焊工1名、电工1名及安装维保单位

当此类大型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保部部长,运保部长上报总工程师。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分公司调度室,由运保部值班长上报公司调度室。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技术专责、维修人员、抢修车辆工具等。

3、正(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非重大故障有运保部部长和技术专责组织在2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维人员实施,技术专责到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维修队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运保部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或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且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报公司领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且故障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可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后,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恢复供热后,通知综合室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保部技术专责组织成员进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及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且管道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技术专责、运营班长

配合负责人:维修人员及安装维保单位

抢修人员: 管工一名、焊工一名、电工一名、其他2名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营部部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营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运营班长上报公司当班值长。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正(副)总指挥在2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运保部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组织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技术专责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运营部长组织维修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

4、各运营班长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片区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事故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三)小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二次网及用户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保障部技术专责

配合负责人: 运营班长

抢修人员:管道工、维修支援人员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片区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片区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综合室保障部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技术专责自接到(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副指挥审批,同意后交运营值班长实施,并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运营值班长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二次网一般故障在12-24小时之内恢复,用户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时之内帮助解决。维修人员在接到副总指挥出现事故的通知后,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片区实施抢修。

5、抢修过程中,运营值班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副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运营值班长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运营值班长上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处理预案:

当出现客观停水、停电或热源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用户保障部部长陈静平

执行负责人: 事故当班值班长、保障部技术专责

此类故障发生后,由当班值班长起草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户。

1、因热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热的,以电视公告方式告知用户,由运营保障部在8小时之内办理。

2、大面积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8小时之内办理。

3、大面积停电、停水不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4小时之内办理。

4、小面积停电、停水,运营保障部长在4小时之内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通知用户,或在2小时之内电话告知各小区物业。

五、注意事项

1、各运营班长和维修人员应在平常保证抢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抢修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恢复供热。在抢修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围护、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自事故发生到恢复供热,指挥部成员应做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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