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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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邯郸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市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和现场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加油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查是否存在不履行“三同时”非法改、扩建行为;

三查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四查加油机、站房、罐区内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五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维护保养到位;

六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教育培训;

七查防雷防静电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八查卸油车辆、人员是否具有资质资格;

九查企业视频监控是否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十查应急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29日-6月30日)。市局制定全市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制定本辖区具体检查方案。

(二)集中整治(7月1日-7月25日)。采取县(市、区)全面排查、市局督导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边查边改、严整严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市局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三)总结提升(7月26日-7月31日)。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监管和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做好加油站安全监管的有效举措和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经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报市局。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认识,凝神聚力抓落实。各县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周密安排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务求工作实效。要督促加油站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动态消除安全隐患,严格管控事故风险,同时要推动二级及以上加油站储罐储存数据接入市级综合应用平台。

(二)严罚重处,强化追责问责。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和责任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经营、建设的,依法关停整治;问题严重、违反法律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展迟缓、隐患排查不力的市局将进行通报约谈,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因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营造氛围,创新监管方式。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加油站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整治重点。充分利用举报电话、媒体曝光、群众监督等方式,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整治隐患,营造加油站合法经营、员工规范操作的氛围。

(四)强化推进,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邯郸危化”工作群。即日起每天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罚处置情况报xxxxxx,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危化处。市局结合县(市、区)上报情况和督导抽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xx〕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滕安办发〔20x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市委办公室、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办发〔20xx〕47号)、《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发〔20xx〕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的部署要求,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风险隐患管控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和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切实做好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做到有效运行。(责任单位: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2.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诊断,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和问题“两个清单”,实行动态评估分级、“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经发办、化转办等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3.坚持“隐患即事故”理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追溯制度,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查找和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辨识和评估异常工况、突发事件带来的安全风险,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分析、追溯隐患,减少隐患重复出现概率。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落实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和排查整改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法定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三违”、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镇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二、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

4.严把高风险化工项目安全准入关。建立健全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防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责任单位:经发办、统计所、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10月底前)

5.推动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设备升级。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要求,对落后淘汰工艺实施改造,未改造的予以关闭。持续推动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统计所、环保所、化转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完成落后技术设备改造,20xx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

三、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6.强化生产储存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涉及重点危化品工艺的企业,切实改造好危险工艺装置及其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实现100%。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区内的控制室、交接班室等布局,对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强制整改到位,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落实改造、搬迁、拆除等措施。(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化工过程单元操作机械化、自动化和生产厂区人员自动定位技术,加快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消除十人以上高危车间,减少三人以上高危岗位,最大限度减少危险作业场所人数。(责任单位:应急办、经发办;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7.强化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我镇相关企业及卫生院、学校等建立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专人管理。(责任单位:学区、经发办、卫生院、应急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8.强化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严密管控危化品运输车辆和人员在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单位:交管所、派出所、环保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主要职能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9.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治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环保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0.实施“两重点一重大”包保责任制管理。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我镇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均要明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实行实名制管理,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实行安全包保。严格执行班组长负责制,落实基层一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1.严格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设备完整性管理,开展设备预防性维修,落实岗位检查、专业排查和企业负责人监督责任。严格承包商资质审查和作业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安全巡查,全程实施作业安全监督。(责任单位:应急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12.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相关部门间协调联动,严格天然气输送管道周边空间管理,严禁规划建设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土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加强天然气输送管道完整性检查和高后果区管理,强化天然气输送管道法定检验。(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村建办等主要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并长期坚持)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强化安全监管及执法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凡执法必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实施清单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在按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直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4.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准入门槛。(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5.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加快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同步建设、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警示教育作为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必修内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覆盖所有岗位、班组、车间和管理部门的警示教育,使全体员工受到警醒,提高风险意识。(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6.加强企业负责人能力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提升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和示范力,推进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考核等体系,推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作出安全承诺,并在网上和工厂主门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应急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五、健全基础支撑体系

17.推广先进技术装备。鼓励引导化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成联合创新体,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关键共性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及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精细化工连续流微反应器、化工企业人员作业行为智能识别与管控技术、高风险特殊作业移动监测监控系统等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经发办、应急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强化安全技术服务和监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覆盖。(应急办、环保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19.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协作机制。建立完善市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增强与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协调联动能力,鼓励企业建立专兼职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应急办、消防办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20.调整完善监管体制。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应急办、交管所、环保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实行“局办合一”体制,推动安全许可、监管和执法业务围绕风险防控“一体化”运行。(应急办负责,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七、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

22.制定方案,有序推进。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方案于20xx年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镇各有关部门将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3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备案。联系电话:xxxxxxxxxx。(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两会”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隐患

各化工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摸清安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强冬季、节假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全面排查冬季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冰坠等方面的安全措施,特别是雨雪、严寒、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安全风险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生产现场巡查、重点部位监控措施和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

(二)突出抓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装置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措施。

(三)加强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检查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xx)情况,重点是修订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作业票证情况;检查重大检维修作业报告、特殊作业风险辨识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仓储经营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升级管理情况。

(四)加强化工装置工艺纪律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检查。重点检查操作规程制定是否严格、细致、科学,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逐一明确操作步骤以及时间、流量、液位、温度、压力等控制指标;是否落实工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犯操作规程的行为;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异常情况处置措施;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制度、变更程序是否规范,变更前后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输送管道的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运行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重点整治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等安全隐患,完善管道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各地要加强对化工企业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完成隐患的排查整治,摸清企业安全管理现状。重点要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环节安全检查。逐一排查本地区停产、复产,准备和正在进行试生产的化工装置,掌握化工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的时限、内容和安全管理状况,督促企业完善试车、开停车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

化工企业要完善冬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地、各相关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恶劣天气的动向、强度及影响范围,做好预报和监测预警,及时向相关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预测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企业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各地、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值班、事故救援等工作做好充分安排,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两会”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5

为吸取“11.19”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旅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济宁及曲阜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1.1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且未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2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1.3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4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员能否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上报事故;

1.5旅行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6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2.1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2.2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2.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4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2.5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2.6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3.1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3.2安全提示、警示标志不醒目,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定点巡护等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3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3.4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部署,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冬季气候特点,强化冬季安全生产“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措施的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具体方案

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火、防寒、防冻、防滑、防大风、防坍塌、防雨、防雪”等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建筑物、工棚、高处悬挂物件要进行承载能力检查评估和隐患整改,严防坍塌和物件坠落伤人;冰冻天气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和人形过道、爬梯,积水要及时清除,严防滑跌事故;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禁穿棉大衣作业,严防机械伤害事故;配备充足、适用、有效的防滑等应急物资,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和监测维护,严格遵守《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员工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作业期间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各生产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设备、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压缩空气排液管道、消防器材、供排水管道(包括压缩空气储罐排水)的`检查与维护保养,严禁管线设施超负荷运行。严寒天气,提前采取包裹保暖层等防冻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下设备的正常完好,加大对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设施附件的检查频次,有效的防止由于安全设施附件的冻坏引起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氮肥厂、罐区车间要加大对液氨生产和储存区的安全监控,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外来用工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需动火作业时,必须由检验人员进行安全取样、分析,落实安全措施和审批等程序,方可作业。作业时,现场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进行安全交底,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将加大对要害岗位安全巡查力度,车间负责人每天都要对要害岗位进行巡查并签字。

寒冷天气,各单位要加强对火源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禁火区内严禁流动明火,杜绝吸烟现象。杜绝禁火区域使用非防爆取暖设施,取暖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严禁电取暖器无人空开和烘烤衣物。对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防器材要备齐备足,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针对恶劣天气条件下会引起短时供电异常的情况,各单位要制定供电异常时的应对防范措施,保障用电的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今冬明春和“两节”、“两会”期间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值班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地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按程序上报至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确保生产安全有序。

三、总体要求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各单位、本埠子公司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力争安全隐患无死角,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并加强监护。

在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整、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各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单位、本埠子公司20xx年2月底完成自查自改总结,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7

冬季特别是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事故多发、高发期。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一些企业为了赶工期、抢任务,容易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经营活动。加之,随着年关临近,人流、车流大量出行,各种集会、大型娱乐活动不断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为了认真贯彻落实10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安委会第三季度全体会议和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县冬季(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监管,完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保持持续平稳态势。

二、工作目标

严格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工作重点及具体工作任务

根据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侧重抓好十四个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煤矿安全

1.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煤矿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认真整改省市县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查,对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严重等高风险煤矿逐一开展“安全体检”,督促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改扩建矿井和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严格复产复工检查验收,严防违法违规突击生产和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严重违法行为。

(4)加强对煤矿开采中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监管检查,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防非法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

2.责任划分

县煤炭办牵头,国土局、永坪镇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

1.工作措施

(1)按照县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规定,规范油气开采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3)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建设,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石场、小沙场,持续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国土局、水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三)道路交通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3)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和落实》(陕政发〔20xx〕31号),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管理,加快道路交通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根据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制定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6)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冬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责任划分

县交警大队(道安委)牵头,县交通局、安监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四)油气管输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特点,做实做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原油生产运输管道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全方位的地毯式、拉网式的安全检查,严防油气管道冻裂、泄露等事故的发生。

(2)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

(3)集中力量开展油气管道排查治理,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占压隐患,强化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特别是抓好高后果区的安全管理。

2.责任划分

县经发局、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别负责,环保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质监局、电力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认真整改三项攻坚行动督查,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2)深化危化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

(3)根据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极易发生破裂,原料及产品凝固堵塞,造成泄漏、爆炸事故的实际,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差异化监管,控制安全风险。

(4)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过程安全控制,促使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环节、岗位全程可控,特别是要加大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牵头,经发局、商务局、质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六)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1.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尤其是“城中村”、群租房、KTV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动态隐患。

(2)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解决消防单位主体责任不实、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封堵、警报系统失灵、消防设施失效等突出问题;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对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督促整改,严防因火灾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4)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安监局、文广局、教育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七)建筑施工安全

1.工作措施

(1)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深刻教训,针对企业瞒报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事故信息报送责任制的落实。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建设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深基坑、高陡边坡、脚手架、塔吊、泵车、施工电梯、临时用电、临边防护、高大支模架安拆、动火动焊作业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3)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的,进行认真排查治理,特别是对项目生活区、工地临舍、工棚、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采取撤离、搬迁等主动避让措施。

2.责任划分

县住建局牵头,县交运局、水务局、安监局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八)旅游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旅游的特点,切实加大对旅游景区和旅游运输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加大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2)按照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各类旅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景区道路尤其是山区旅游专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可能存在滑坡、塌陷、塌方等危险路段,要立即停止通行,严格进行整治;对坡大、弯急、沟深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要严格落实各种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做好旅游动态信息发布及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

(3)强化对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及游客的疏导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旅游安全。

2.责任划分

县旅发委牵头,县景区管理局、公安局、质监局、交警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九)校园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学生年龄特点,细化分解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严格学校用电管理,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炉取暖,取缔学校宿舍煤炉取暖。

(2)开展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示意图,控制班容量,严禁封堵教室后门,占用学生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2.责任划分

县教育局负责。

(十)食品药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全面加强“非洲猪瘟”工作监管,严查猪肉流通环节“两章两证”,严查外地进购的肉品。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抽检工作。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采取许可与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宜许可则许可,宜备案则备案,使酒店食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2.责任划分

县食药局牵头,工商局、教育局、卫计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

1.工作措施

(1)对民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制造、运输、存储、藏匿、使用炸药等民爆物品的非法违法行为。

(2)突出检查炸药等民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是否依法获得审批手续,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制造、储存民爆物品的黑窝点。

(3)全面检查专用库房外部安全距离、存储量、存储品种是否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检查库房内电气设施、防雷静电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4)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是否规范,检查民爆企业视频监控设施、登记记录保存是否完整,检查生产企业生产线安全管控是否有力,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2.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牵头,经发局、安监局、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

1.工作措施

(1)针对冬季燃气安全形势,查找薄弱环节,组织力量,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治理。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确保燃气安全。

(2)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加快对老旧(老化)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大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居民用户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用户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抢险设备和配齐应急物资,提高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3)组织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工业企业用户、商业用户(宾馆、餐饮业等公共场所)和居民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切实保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责任划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三)森林防火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电子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野外用火知识、扑火基本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教育,警示提醒群众注意用火安全,严禁野外用火,确保万无一失。

(2)加强火源管理,筑牢林区巡护防线。组织基层干部和护林员,深入林区巡护看守。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大巡护密度,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源上山,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着眼于提高扑救能力和丰富灭火手段,抓好装备建设,配齐备足物资储备,抓好护林员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责任划分

县林业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四)烟花爆竹安全

1.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排查。

(2)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不留隐患。

(3)扎实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储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

1.工作措施

(1)以企业为监管对象,以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车站、商场、宾馆、居民小区电梯为检查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2)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工作环境。

(3)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2.责任划分

县质监局牵头,各镇街、社管中心配合。

(十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1.工作措施

认真汲取富县“10.30”硫化氢中毒事故教训,全面检查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执行,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

2.责任划分

县安监局、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监管职责,抓好具体监管工作。

同时,液氨制冷、粉尘涉爆、冶金煤气、农业机械、电力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社管中心,也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全面细致筛查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想不到”“管不到”的安全事故发生。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安全监管责任。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从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潜在风险隐患,层层推进落实,明确工作目标和路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打非治违,抓好集中执法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镇街、社管中心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11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集中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实施“蹲点执法”“解剖执法”“菜单执法”等多种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实施综合治理,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收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于11月23日前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加大问题整改,巩固三项攻坚行动。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巩固三项攻坚行动成果,加大对省市督查组,特别是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力度,要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要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特别是“三项攻坚行动”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督查成果、专家意见转化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

(四)强化源头管控,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四个体系,突出抓好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事故防范,抓好专项治理整顿。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今年以来重点开展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大型综合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治理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专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六)突出应急管理,抓好重点行业监管。各镇街、社管中心、部门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油等要害部位,客运、公交等重点单位、重点建筑和公共设施,加强巡查和针对性检查,自上而下查找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强化应急管理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发生险情能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工作督导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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