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精选9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附件2-3),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服务流程详见附件4。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xx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2
一、目的
在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二、目标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作用,根据实际,结合宣传材料、健康讲座、巡回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将妇幼健康教育工作与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
1、以健康教育科牵头,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妇保科、儿保科及临床医生为成员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协助作好妇幼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工作是决定健康教育开展好坏的关键。使他们不仅懂得健康教育的传播技巧,更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和卫生科普常识。使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深入到基层。
三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进行健康教育院内的门诊大厅、各科室、室内外宣传栏都是重要的宣传阵地。妇保科、儿保科及门诊妇科、门诊儿科对前来就诊咨询的群众给予相应的健康知识的宣传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材料。室外宣传栏进行每季度更换并注意与各卫生宣传日主题相结合。
2、以孕妇学校健康知识讲座为载体,全面宣传健康知识。
3、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突出重点,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大型义诊咨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咨询义诊来提高群众的防病知识。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再针对性通过讲座、宣传栏,大型义诊咨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在院外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每季一次。
三院内健康教育工作
1、院内设立健教室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内容。
2、采取门诊咨询、随诊宣传等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3、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健教培训。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36号)、《关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费专项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扬政民〔20xx〕102号)和《扬州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扬政民〔20xx〕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到20xx年底,全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接受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接受生活能力综合评估的老年人占比达10%以上,加快实现高龄老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保障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规模。
(三)财政补贴与自愿购买相结合。充分尊重老年人养老意愿,以老年人实际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倡导自愿购买,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市场。
三、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年满60周岁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如市级以上劳模)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以上对象简称为“困难老人”),通过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根据自理(能力完好)、半失能(轻度失能和中度失能)、失能(重度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年满80周岁及以上户籍在江都且长期(原则上指半年以上)居住在户籍地的高龄老人,在完成生活能力评估后,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上述两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二)服务项目
1、助餐。提供食品采购、食品加工与制作等服务。
2、助洁。提供居室保洁、清洗衣服和被褥等服务。
3、助急。提供家电和水电维修、采取应急措施等服务。
4、生活照料。提供理发、修剪指或趾甲等服务。
5、精神慰藉。提供上门探视、陪同聊天、健康保健咨询等服务。
6、代办服务。提供测血压血糖、代购日常生活用品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及申请审批阶段(5月31日—6月30日)
各镇村详细排查梳理属地服务对象,摸清服务对象人数、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符合类别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纳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贴对象的管理。符合规定条件并愿意接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须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后,录入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完善老年人基本资料上报镇审批,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及市民卡办理阶段(7月1日—8月5日)
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上门评估。评估完成后,村(社区)对申办服务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为核准服务对象办理市民卡,已持有市民卡服务对象无需重新办理。市民卡办理完成后,各镇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充入市民卡补贴账户,补贴账户中的余额可结转使用,当余额不足时,应由个人账户承担消费。账户注销、换卡、挂失、补卡根据市民卡公司相关管理要求,到其服务网点办理。账户注销后,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或代理人),补贴账户自动冻结。
(三)服务商招标阶段(8月6日—8月31日)
采取统一招标、分片实施、同步推进、共同监管的形式,由区民政局招录建立服务商库,以区、镇共同招标,选择录用服务商。中标的服务商资料应录入扬州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并参与中标地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招标服务以一年为期,每季考核一次,接受项目实施区域民政、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四)岗前培训及开展服务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区民政局组织各镇进行扬州市智慧民政云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各服务商开展线下助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上岗前准备。服务商根据招标要求以及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态
1、丰富服务内容。坚持政府保障基本需求、社会化拓展原则,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服务商可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项目菜单,组合各类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可包括家政、医疗、康复、护理等多方面,既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又提出个性化服务方案,解决家庭养老难题。
2、转变服务方式。实行预约上门、充分征询制度,服务人员要与老人和家属积极沟通,主动告知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次数及时长、预约方式等,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服务对象由“被服务”转变为“要服务”。同时积极挖掘社会需求,鼓励老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个性化上门服务,拓展养老服务自费市场。
3、强化服务能力。服务商要对服务人员集中开展文明礼仪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形象。服务商不仅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护理人员,还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如理发师、足疗师、水电工、家电维修等;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人员开展服务。
(二)增强服务效能
1、规范服务流程。服务商接到辖区内老人服务需求后,派出服务人员上门对老人进行服务,服务前扫二维码签入,服务结束后签出并通过POS机或专用APP刷市民卡进行消费扣款结算,并进行满意度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记载备查。
2、提升服务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必须标有服务人员姓名、照片、服务工号、联系电话、所在组织的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过程中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服务规范和流程,树立养老服务良好形象。上门服务人员要成为养老政策的宣传员、服务对象的初审员、服务需求的观察员、企业形象的展示员。
3、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做好服务对象的增减工作,新增对象每半年新增一次,做到集中申报、集中审批、集中评估;对于服务对象中出现迁离、去世或其他原因不再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时,服务商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各镇、村(社区)进行核实后,应立即核销平台人员信息、停止提供服务,并通过系统进行注销归档和补贴账户冻结。
(三)强化服务监管
1、实行多重监管。建立区镇村三级服务质态监管体系,区通过智慧养老大数据信息平台,线上对上门服务情况和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线上回访率不低于日工单的10%,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各镇可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员每季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80%的,要求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服务资格;各服务商要对日工单进行100%回访,对服务质态及时长不符合规范的,均作废单处理,通知服务人员重新提供服务。
2、服务频次监管。按照服务项目设定要求,服务对象每人每年服务项目不得少于3个以上,服务项目时长和频次根据老人所选服务套餐或者服务项目确定,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原则上高龄老人上门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困难老人中自理老人每月不少于1次、半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2次、失能老人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小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导致当月不能享受上门服务,可在下月补增服务时间和次数。
3、行为资格监管。服务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服务资格,并在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
(1)以向服务对象送实物等变通方式套取服务对象补贴资金的;
(2)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推销虚假保健品等假冒伪劣老年产品的;
(3)借助开展服务的机会向老年人集资、吸储等严重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后,不具备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能力的;
(5)服务商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六、资金结算与管理
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由区、镇财政按总资金7:3的比例承担。
2、服务结算每月一次,资金结算每季一次,由各镇核实上报数据,并及时和服务商结算,结算金额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生成的实际消费金额为准。个人全年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服务对象本人全年服务金额,超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力度,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形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专款专用。各镇民政、财政要加强对政府补贴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定期对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奖金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区民政局和各镇要充分借助融媒体,通过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对象、项目、标准、联系方式和服务评估流程等内容,让各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老人和家属、上门服务的提供者广泛知晓此项政策,明确人员补贴类型、服务补贴标准以及可享受的服务内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和《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推动全市健康企业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树立健康经营理念,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和企业健康文化,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降低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及工伤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健康企业建设坚持党委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负责、专业机构指导、全员共建共享的指导方针,按照自愿参与、属地管理,创新引领、健康优先,行业推动、文化促进,能建尽建、动态评定,措施激励、助企惠民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企业开展。
三、建设目标
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备、成效显著的`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以县(区)为基本单位,面向各级各类企业开展。自2022年起,各县区市级健康企业数量不少于2家的标准开展建设。
四、建设评估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评估内容
按照全国爱卫办等7部门印发的《健康企业建设规范(试行)》和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编写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四个方面的60项指标。
(二)建设评估方法
1.自主申请。企业依据《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进行自评,具备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委提出健康企业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表》(附件1)、《建设健康企业承诺书》(附件2)、《健康企业建设评估表》(附件3)及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审核。根据企业申请材料,所在地卫健委牵头负责组织审核,对达到标准的企业按得分高低编制《符合健康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名册》(附件4)并附相关申请材料于每年7月31日前报至市卫健委。
3.市级认定。市卫健委根据企业所在地审核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职能部门主管人员组成市级健康企业评估组,按各县区评分高低分层随机抽取50%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复查评估(10家及以下复查评估须全覆盖),按照通过率核减该县区通过市级评估的家数。通过市级评估的认定为市级健康企业。
(三)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健康企业承诺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1.承诺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自公布健康企业名单之日起,每满3周年的前3个月内,健康企业需向市卫健委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附件5),由市卫健委作出复核认定。
2.退出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市卫健委编制《退出健康企业名单》(附件6)与当年通过认定的健康企业名单同步在网站公布。
(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员工死亡的;
(3)发生饮水污染或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故造成群体健康危害的;
(4)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的;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
(6)有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的;
(7)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8)满3周年未提交《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
(9)复核不符合要求的。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监测和考核范围,应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成立健康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卫生健康部门和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新举措,按《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成立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负责健康企业评审工作,为健康企业建设、评估验收、经验总结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疾控中心、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和行业协会作用,为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制定、师资培训、考核评估、经验总结推广等提供支撑。
(三)强化措施激励。推进健康企业评估结果逐步纳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健康企业,其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属地健康企业提供优惠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建设成效进行总结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了解和认识健康企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县区卫健委于6月10日前将本次工作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健委。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5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10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结合我校实际和新生入学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开展食品卫生、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做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扩大知识知晓范围;普及学校的卫生常规工作,落实六病防治工作,增强师生体质,构建健康校园。
三、活动安排
(一)成立健康教育宣讲团,着重对新生进行多方位健康教育宣传。
宣讲内容包含校医院门诊就医、大学生医保政策、常见传染病防控、意外救护等内容,重点突出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20xx级新生每人1本《新生卫生与健康手册》,便于新生多方面学习并提高自身的'健康素养。
(二)邀请专家进校授,加强对校园结核病、艾滋病防控宣传。
邀请市、区相关专家针对师生开展传染病(结核、艾滋病)专题讲座,对全校所有辅导员、学生骨干、生活委员、宿舍社长进行培训。
(三)开展爱牙日“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
在“全国爱牙日”(9月20日)临之际,邀请相关口腔医院我校开展“关爱口腔”健康义诊活动,普及牙病防治常识和牙齿保健知识,帮助师生增强口腔保健意识。
(四)开展院外急救培训
开展以心肺复苏急救为主题的常见院外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师生意外伤害自救与互救的急救能力。
(五)教职工健康运动及营养宣传活动
倡导“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师生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自觉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科学锻炼,树立良好心态。
(六)学生群体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各学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广泛动员学生志愿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把健康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实践活动中去,大力营造自我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氛围,培育健康教育新生力量。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月的目的,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落实好主体责任。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将主题健康教育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见成效、出成果。
(三)加强协调,注重总结积极加强与当地卫生、医疗、疾控等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借势借力、群策群力,增强活动实效。注重总结提高,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6
创建健康家庭活动旨在聚焦提高健康素养,积极转变健康观念、改善生活方式、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为做好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全面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建设健康环境,动员和组织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为健康家庭的建设营造氛围。动员社会力量,以点带面,带动家庭成员、周围邻居和社区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疾病自我管理能力,改变居民的.不健康生活习惯和方式,促进其健康行为的形成,预防和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具体目标
年度内至少完成15个健康家庭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健康家庭优先领域进行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参与家庭人口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健康家庭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分析该人群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选择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当地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并定期进行评价。
(二)为健康家庭提供健康服务
签约医生为健康家庭建设者提供定期上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清单,并提供健康支持性工具。
三、组织实施
组织本辖区内健康家庭进行创建,负责参与创建健康家庭户的技术指导,提供健康支持性工具。落实家庭签约医生参与健康家庭建设相关活动,为健康家庭建设者提供定期上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清单,并提供健康支持性工具。
四、工作计划
(1)制定本地健康家庭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健康家庭申报和基线调查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健康家庭建设工作。
(2)广泛发动,周密组织。居民的参与是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的决定性条件,要注重实效,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及时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健康家庭”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健康之家”先进事迹,学习先进典型,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对照创建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五、督导评估
(1)项目督导。定期开展项目走访和督导工作,为健康家庭创建提供技术支持。
(2)效果评估。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评估,对创建成功家庭给予命名,并继续提供免费科普读物及相关技术服务。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做法,形成典型经验。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7
一、充分认识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适应21世纪竞争日趋激烈,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针对当前学生存在的心理素质方面的弱点,进一步提高其心理素质水平,实施素质教育的现实需要。科学研究表明,在未来人才的综合素质结构中,心理素质越来越重要,人的乐观开朗、积极进取、坚韧不拔等个性心理品质对人的健康成长和事业成功起着重要作用。
应该说,我校学生具有众多的优良个性品质,同时也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心理素质不高的问题,个别人的心理问题甚或比较严重。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独生子女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毋庸置疑地已然成为一个需要普遍重视的问题。
二、基本方略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改革的要求和初中生心理发展的规律而提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然是素质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它是与学校心理辅导、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测量及心理咨询等多门学科相融合的、以实践和应用为主的教育活动。因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务必遵循科学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
1、目标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
围绕这些目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分解为: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人格培养、情绪情感训练、意志力的培养、自我觉察与认识、生存训练、潜能开发等。除此,还应包括与之相关的心理测验、咨询辅导、课程安排、活动训练等各项工作。
2、现实性原则。根据当前学生的实际情况、教师实际的教育能力、学生发展的实际水平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本校本班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3、发展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确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自然应面向全体、注重发展,选择具有普通意义和有代表性的主题内容,从而有效地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促进的功能。
4、差异性原则。满足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心理需要,保证学校获得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应该进行分类指导。
5、活动性原则。根据实践性与应用性的要求,突出以活动为主的特点,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渗透在灵活多样、富有情趣的活动中,发挥活动的优势,注重活动过程的教育作用。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中,应创造性地设计各种丰富多彩的话动,如角色扮演、绘画、想像、辩论、演讲、表演等,让学生在活动中、在参与中、在亲身体验中获得成长与发展。
三、主要任务
1、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学生心理潜能和创造力开发。心理学研究表明,中小学时期是心理潜能开发的最佳期。因此,心理潜能的开发与创造力的培养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包括对学生进行判断、推理、逻辑思维、直觉思维、发散思维及创造思维等各种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同时,还包括对学生自我激励能力的训练等,以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能动性。
3、学生心理行为问题矫正。面向少数具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而开展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训练的教育内容,多属矫治范畴。要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咨询和辅导。要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具体包括:学习适应问题,主要指围绕学习活动而产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学校恐怖症、厌学等;情绪问题,主要指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与健康成长的负性情绪问题,如抑郁、恐惧、焦虑、紧张、忧虑等;常见行为问题,主要指在学生生活、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特征,如多动、说谎、打架、胆怯等;身心疾患,主要指因心理困扰而形成的躯体症状与反应,如神经衰弱、失眠、疑心症、神经性强迫症、癔病等。
4、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课堂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要求教师根据各科教学的特点适时、适度地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和情感,激励学习动机,以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除了运用相关课堂教育内容进行教育外,更重要地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和辅导。
5、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奠定学生心理安全的基础。挖掘教学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因素,提供心理自由环境。
6、重视教学情况反馈,运用不同形式进行心理疏导。
7、建立学校教育与家庭心理教育的沟通渠道,形成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环境。
四、具体措施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特设专管网络。每学年开始即全面布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中检查,每期末考核,一学年一次全面总结。
2、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培训,培养自身心理健康、懂得心理学专业知识、掌握心理辅导技巧和心理训练方法的教师,努力建立一支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队伍,藉以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全面研究和实验。
培训办法:集中短训(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与自学提高(每月不少于1篇学习札记与量化考核及其待遇挂钩)相结合。
3、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的核心是转变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负担,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4、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门攻“心”的艺术。攻“心”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具体的“施工”中,教师要把系统的教育工程划分为一个个子系统,使之成为日常性的心理启迪与心灵塑造工作,犹如涓涓细流汇成大海,棵棵树木连成密林,育人的长期功效在点滴的培养中完成。
5、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的指导。心理健康教育除了与其它教育方法相通相联之外,也有独立操作的方法:心理指导法、心理训练法、心理激励法、心理控制法、心灵陶冶法、面谈咨询法、电话咨询法、反马太效应法……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8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篇9
为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全民健康促进中的支撑与指导作用,建立医院、医务人员、患者、社区居民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定xx医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以《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健康促进医院"为目标,全院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发挥医务人员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大力倡导健康理念、优化医疗服务模式,营造健康有益的医疗环境和生活环境,传播健康相关信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善就医环境,制定有利于患者、医护人员和社区居民健康的方案与措施,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防病知识和技能,通过加强与社区建立互动式的密切联系,为医护人员、患者、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健康保健服务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本单位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全面工作的开展与质控,负责控烟监督。
2.副组长:负责本单位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质控,同时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3.组员:负责本科室健康促进医院工作的开展、落实和上报工作。负责控烟监督,戒烟干预服务。
(三)医院设立责任科室,明确各科室职责
1.公卫办:为牵头科室,负责协调院内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部署“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开展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追踪与质控。
2.防保科:为主管科室,xxx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职人员,负责全院健康促进与教育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留存。
3.其他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每个科室必须设立一名健康教育宣传员,负责本科室具体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和上报工作。
四、健康促进医院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
由公卫办和防保科负责组织管理,设立领导小组,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院内职工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培训和控烟培训。年末有总结,做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保障措施。
(二)健康环境
1.各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负责自己科室管理范围内的与就诊人数相匹配的候诊座椅;为患者提供安全、私密的就诊环境;接诊时医务人员态度和蔼可亲,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残疾人、老年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要有绿色通道、优先窗口。
2.后勤负责医院整体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处置,厕所卫生,有洗手设施。
(三)无烟医院
1.医院内完全禁止吸烟,公共区域(包括入口处、候诊区、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都要有明显禁烟标识。
2.防保科负责定期开展控烟宣传、讲座、咨询等活动。
3.内科门诊开展戒烟服务,安排专人提供戒烟咨询。
4.各临床科室要开展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戒烟干预并留存干预记录。
(四)健康教育
1.患者健康促进:各临床科室制定门诊和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工作流程和要点(尤其是内、外、妇、儿四个重点科室),每个科室要有针对某病种或健康问题的全套健康教育工作记录(例如:开展患者健康评估,并为患者提供改进健康、促进疾病康复的个性化建议,患者出院时给予出院健康指导或建议)。
2.社区健康促进:五个社区站要有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流程,并制定一套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3.职工健康促进:体检科负责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评估。发现员工主要健康问题,要有健康管理计划,开展健康干预。
4.健康宣教:防保科负责开展面向社区的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义诊等健康活动,有活动记录。
5.举办健康活动:由院办负责组织促进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例如医师节、护士节、三八节、健步走、课间操等)一年不少于6次。
五、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四月底之前完成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院级培训。
第二阶段:五月到十月为创建阶段。
第三阶段:十一月为质控验收阶段。
六、质控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纳入科室绩效考核,每月有专人抽查部分科室,如未按要求完成,会扣除相应绩效分数。
七、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创建标准,将健康促进医院纳入创卫、创城工作体系中,促进疫情防控和创建工作有机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