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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1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发改委、审计厅、监察厅和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联合下发苏财社[20xx]168号《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从今年起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为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有效化解债务,现就开展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全面清理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摸清债务底数,是政府正确决策、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和以县为主化解债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核实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口径
(一)清理核实范围。主要指截至20xx年6月30日全县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方面形成长期债务的本息账面余额。
1.纳入本次债务清理范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办民营和民办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2.纳入清理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对于有基础资料能证明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医务人员集资款和拖欠工程款可纳入化债范围。职工工资津补贴发放债务、药品采购债务等非建设发展债务以及其他短期债务、宿舍楼建设债务、产权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债务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二)清理核实内容。主要包括机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机构对应收、暂付、应付等款项全面清理核实后认定的债务和债务类型,债权人基本情况等。
(三)清理核实要求。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项逐笔核实原始财会资料,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立项依据、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资金结算凭据资料等,向供货商购置医疗设备的相关合同、发票、验收记录、资金结算凭据资料等,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的原始合同、借据等凭据。严格区分债务本金和利息,债务利息的计算要符合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分段计息、息不转本、利不滚利”。
三、分步实施,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债务清理核实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分步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分为准备动员、基层清理、县级核查、录入上报、省级抽查核实五个阶段。县级清理核实工作于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
(一)准备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完成政策口径确定、报表填报、软件使用业务培训和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基层清理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主要由县乡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清核小组,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对机构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债务形成时间、数额、合同和协议等逐项登记,查清负债规模及债务构成情况,认真填报相关报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提供的债权人和账号及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县级核查阶段(9月21日至9月25日)。县政府组织财政、卫生、审计、发改委、监察等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债务情况认真审查核实,审查面必须达到100%;逐家、逐项、逐笔审查,着重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录入上报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县有关部门在审核把关后,由卫生局以县为单位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按要求录入计算机,并对全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进行分析汇总,经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县政府印章后于9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
(五)省级抽查核实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省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省财政转移支付县上报的债务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县的抽查面不低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的30%。依据抽查结果,核实、调整抽查地区的债务数额。
四、严肃纪律,确保债务情况真实可靠
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要坚持严肃认真、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对在县级核查阶段和省级抽查核实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在债务清偿后审查发现有套取、挪用资金或错付、多付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的,要追回已支付的资金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加强清理核实监督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院(中心)内公示自查填报的债务,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县设立举报电话。县有关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为。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2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县化债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稳步推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化解村级债务会议精神,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总体要求,坚持“遵守法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重在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搞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促进我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二、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农村“三资”等工作的联席会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包村行政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指导和督导各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财政所和村两委会中抽调,负责全镇化解村级债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清收化解原则。
(四)坚持民主议事原则。
四、目标任务
(一)债权目标和任务
自20xx年5月起,全镇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记债权基础上,根据债权构成和类别,分别拟定清收方案,提交党员群众议定,拟定三年内完成债权清收计划。
(二)债务目标和任务
一是财务清理目标:全面清理村组所有财务帐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折款、“一事一议”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是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对每笔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每笔利息进行重新核实;所有干部工资尾欠进行重新审定;确保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是化解债务目标: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纪律。在化解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均由村会计经手,按照代理记帐手续办理,其他专班人员协助进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时,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往前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债务化解过程中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扎实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六、工作纪律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严禁激化矛盾。
2、工作专班团结一致,严禁拉帮结派,制造矛盾。
3、严格执行议定办法,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更改议定内容。
4、严禁提前宣传透漏议定内容。
5、未经履行议定程序,严禁私自更改债权债务化解金额。
6、非工作专班严禁插手债权债务业务。
七、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涉及面广,数额大,成因复杂,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QQ群、给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实行村干部带领专班入组开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电话或邮寄信函形式告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认真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搞好债权债务的合并、分类及账务处理,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切实挤干水分,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用途、原因、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三)召开会议,民主议事。
对本村债权债务结果进行议定程序,由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后,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逐条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定实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按照议定的债权债务方案措施,专班进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带队,专班入户进行,按先集中户后分散户进行,对个别特殊情况户可合力攻坚。
2、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相结合,对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时有债权或债务的,经协商履定手续后可对冲核销。
3、对于死亡户和失踪失联人员等,认真做好清收化解记录,保留证据,每笔进行充分议证后按类型区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帐处理。
4、清理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化解过程中遇到黑恶势力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打击。
5、村集体发展经济与化解清收相结合,对积极主动对债权进行偿还的,根据村规民约,可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债务化解效率。
(五)帐务处理
1、做好化解债务帐务处理。一是组织搞好结账,由村两委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
2、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后的集中归类账务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化全解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结帐处理帐务,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按时还款或账务调帐处理,所有的还款调帐等手续须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确认并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六)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本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上报乡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财小组将清理情况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资料归档
债权债务化解由专人建立独立档案,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专班会议,图片,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动态。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3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要求和国务院及省医改办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力争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新债发生的稳定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谁举债谁负责。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化债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先后顺序,逐步化解。
3.先承诺后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中央和省财政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县级政府给予补助和奖励。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级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统一组织考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省政府将扣回上级财政相应补助资金。
二、债务化解范围
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包含县级公立医院,下同)。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xx年7月5日。各县级政府以卫生年报为依据,按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7月5日三个时间段统计。
三、偿债资金来源
各县级政府可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四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六是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各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偿债资金。
省财政根据各地人口、财力状况和偿债进度等因素,统筹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对各地化债工作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和奖励不与债务数量挂钩。
四、工作要求和步骤
(一)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统一组织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要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项债务情况,接受监督。市医改办要组织市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各县级政府上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确保债务数据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
2.明确主体,分类化解。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将市审计部门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出来,交给县级政府,实行分类逐步化解。要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要优先化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等综合配套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优先偿还医务人员集资等个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3.实行专户管理和偿债销号制度。各级财政要设立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专户,单列化债支出。县级财政要将中央及省市补助奖励资金和本级偿债资金一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各县级政府要建立债权人申请和偿债资金支付审核制度,债权人提出偿债申请,经县级医改办审核无误报市医改办确认备案后,由县级国库部门直接从特设专户中支付给债权人。具体支付办法省级财政部门将另行制订。县级政府医改、卫生、财政要及时沟通偿债资金支付信息,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
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xx〕6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xx〕48号)的要求,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各项经费,不留经费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要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各县级政府要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不得将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的资金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着力构建预防超前、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创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权力运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办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分工。同时结合周二集中学习等,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学习力度,使办全员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观念。
(二)成立机构。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防办”(挂靠在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的职权梳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点,同时办挂靠单位、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股室(挂靠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步推进。
风险等级的评定: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
(1)高级风险为重点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
(2)中级风险为需要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的风险;
(3)低级风险为一般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风险等级的管理: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风险由办主要领导负责,中级风险由办分管领导负责,低级风险由办挂靠单位、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办“廉防办”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开亮权。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公开不够、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畅通的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及宣传栏等阵地,将职权目录、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办“廉防办”要负责将本办履行职权情况积极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主动、全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控权。要汇总排查出来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产生的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抓落实的方案:一方面做好当前各项廉政制度的评估,查找制度有无漏洞,是否隐藏部门利益,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让每一个风险点都能找到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岗位、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规范。重要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
(三)简政放权。各挂靠单位、各股室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市场竞争不充分、行政管制过度而存在的廉政风险,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拓宽网上审批覆盖面,提高办事速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预警制度,由办“廉防办”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警处置,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处置情况,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风险评审机制。邀请办廉政风险评议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办的防控制度进行审核评估,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从制度设计环节开始,查找制度在内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结合我办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步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办营造勤廉风险防范的宣传氛围。
(二)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性强。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坚持把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抓好权力清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点,确保把风险点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实效。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全乡债务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为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利用“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数额,精准确定化债范围,精准制定化债方案,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级统一管理。对有明确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要制定还款计划,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四)落实减免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按照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给予政策臧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微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应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对在村级债务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报乡政府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决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休“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乡镇是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主体,针对各村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县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对按时保质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予以奖补。
(九)鼓励企业“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千企帮千村”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文“造血”功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业务培训(3月28日-4月10日)
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组织专题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4月11日-4月15日)
根据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的目标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4月16日一6月10日)
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对每笔村级债务的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进行清理核实,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大悟县村级经营性债务自查明细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积极稳妥,化解债务(6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每笔村级债务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化解资金来源,确保化债效果。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化债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债责任制、举债责任迫究制等相关制度,指导各村总结阶段性的化债成果和经验,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化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化债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这次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项硬伙硬结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纪委严格跟踪督办的事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做好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在坚持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稳节奏,防止急躁冒进,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草率处置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严重事件。为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的化解,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钱进同志要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由乡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村组帮助开展工作。
(二)严格操作程序。为确保这次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实、统计汇总、逐级审核、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培训骨干、统一时限要求、统一表册格式,统一验收标准。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核实债务,彻底挤干“水分”,坚持消除“人情债”、“糊涂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高报、瞒报债务。这次债务清理核实,以村为单位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验收。工作专班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处理办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县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村,要重新进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6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根据《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本次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指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建设办公场所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指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指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要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乡镇财政管理。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职责分工
县审计局负责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审计锁定;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审计锁定后的债务数额,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和债务用途分类汇总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各乡镇、县教育局要对本辖区、本系统的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笔清理核实,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于6月23日前按照填表要求分类填写好乡村债务清理核实表后报送县审计局和县财政局。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我县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将此项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县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各乡镇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清理核实上报的乡村债务清理核实表签字负责,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县上将对债务清理锁定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因工作失误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7
一、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一)加强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建设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监督、制衡的约束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机构设置,保证各机构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各机构高效运行。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都能通过集体决策进行,并且能得到有效执行,规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强化债务管理事项,完善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债务审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资金一旦出问题便是大问题,筹资不当、资本结构不合理、无效筹资等都可能导致筹资成本过高或是发生债务危机。因此要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筹资活动业务流程,提出筹资方案、筹资方案论证、筹资方案审批、计划的编写与执行、筹资活动的监督、评价和追责、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从这几个环节设计科学的筹资内控制度,有效的进行筹资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加强担保业务的审核担保业务属于企业的一项非常规业务,它会使企业面临一定风险,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因此对于担保业务要尤其谨慎。对担保申请人的整体实力、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细调查,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充分,对每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批,重大担保业务要实行集体决策。
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
有条件的公司应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科学的预算系统,指导公司的正常运营。一般的大额融资都是用于投资项目,我们要加强对专项投资的预算,事前对投资项目进行详尽的预算,以预算结果来指导投资行为,只有预算盈利的项目才允许进行筹资,预算不过关的项目不允许筹集资金,尽量降低企业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超出预算、预算外项目的新增债务。
三、正视当前的经济形势,严禁盲目投资,努力降低融资规模
有些国有企业盲目追求经营规模,未经仔细研究便盲目投资,导致很多投资项目经营失败,这也是引发债务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于投资项目要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资要量力而行,谨慎投资,不要因为不合理的投资行为而盲目举债,努力缩小融资规模,进行去杠杆化,降低财务风险。
四、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很多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超过了6%,融资的高成本也使本来效益就不好的国有企业雪上加霜,所以企业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规避高息债务的发生。有些国有企业是集团公司性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从集团公司角度进行融资的筹划,加强“总对总”战略对接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统一与银行谈合作,大的企业集团具备更高的谈判资本,可以争取到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这样就可以为整个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率,也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等级管理,使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这样又可以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和议价能力,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使企业轻装上阵。
五、加快体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国有企业效率低、效益差主要还是由于与市场脱节、企业活力不够,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市场销售、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以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下,国有企业的运营模式显得格格不入,其市场主体地位未得到确立。因此我们要加大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通过“四个一批”促进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退出,对于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或企业,要加大清理力度,结合国家“出清一批”、“出让一批”工作,实现“瘦身强体”,减少竞争性不强、效益低下、高负债业务板块的投资,从根源上清理对外债务,压缩债务规模。另一方面把国有资本推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强企业的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政府注资等方式增加权益性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证券化水平,降低债务性融资规模。
六、努力开源节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我们一直在强调国有企业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对成本问题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因此我们要加强成本意识,改变国有企业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现状,引进精益制造、精细化管理、作业成本、目标成本等管理理念,从制造成本到期间费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费用,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成本费用的降低,可以为企业挤出利润,让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去应对债务成本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债务风险的降低。打仗还要自身硬,单位经营好坏是关键。面临当前经济下行、消费疲软的现状,我们要采取多种举措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改善产品供给,努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不断创新增加企业动力、催生企业活力。努力改变企业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另一方面还要优化企业的资产,加大对资产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不良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资产周转率,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流的收回。
七、加强上级单位管控
国有企业上级单位要加强对债务的管控,要求各下级单位建立详尽的债务管理台账,对下级各单位的负债情况定期要求其汇总上报,对大额筹资项目加强管控,通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监督其筹资前的预算分析是否到位,监控其筹资活动的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合法,监管其筹资后资金的运用是否脱离预算等,特别是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要重点关注,关注其是否具备到期偿付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监管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
八、优化融资结构
很多国有企业对于新型的融资模式应用很少,企业融资模式单一,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资产负债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额,单位对银行的借贷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均衡、优化融资期限和融资结构,通过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合理设置来有效解决“短贷长投”和债务的期限错配。合理安排筹资计划,以分散大额单笔债务,减少债务的集中还款压力。企业要根据产业性质、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品种的融资组合来巩固资金链,科学确定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规模,确保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适当。单一的融资结构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也不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债务风险。
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过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国有企业更应该加大力度防控债务风险,通过提质增效、瘦身健体、苦练内功来渡过难关、抵御债务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精神,全面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遗留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
(二)基本原则。
1、谁举债谁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2、先清理后化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基础上锁定债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化债的先后顺序,逐步化解。
3、先承诺后补助。实行签约承诺制度,下一级医改领导小组与上级医改办签约承诺后,中、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债务清理偿还公示制度,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项债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两个优先。优先化解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优先偿还医务人员集资等个人的债务。
二、债务化解范围和资金来源
(一)化解范围。本次债务化解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至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形成的.债务,各地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化解,不纳入中、省财政补助计算范围。
(二)资金来源。各市、县、区要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省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四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六是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七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
各市、县、区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偿债资金,省、市两级财政将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级补助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要统一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卫生、监察等部门对每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锁定债务。此项工作须在20xx年10月10日前完成。
(二)审核认定,剥离债务。各市(区)医改领导小组要对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上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进行认真审核和认定,确保债务数据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并将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此项工作须在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登记备案,签约承诺。省医改办会同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对各市认定上报的基层债务数据进行审核和登记备案,省医改办将根据审核认定的债务总额,与各市(区)医改领导小组签订债务化解责任书,各市(区)承诺用2年左右时间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此项工作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化解债务,考核验收。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债务化解计划,筹集资金,按照债务协议偿还相关债务。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特设专户,单独列支用于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支出,相关资金不作为预算安排正常卫生支出的基数。
省医改办会同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对已完成债务化解的地区进行考核验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扣回中、省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强化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化解债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制定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省监察厅备案。
(二)落实政府投入,制止新债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xx〕6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xx〕18号)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综合补偿。落实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各项经费,不留经费缺口。严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的申报程序,一旦批准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三)明确管理责任,分类逐步化解。各级发展改革、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和制约机制,切实做好债务清理、核实、锁定和资金筹集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镇)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将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制定偿债计划,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分类逐步化解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等对债务进行分类,逐笔登记造册,于10月20日前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化债责任。各地不得借新债还旧债,不得向群众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医改资金,不得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要将清理化解基层医疗机构债务工作和不得举借新债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及造成资金损失的,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9
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要求和国务院及省医改办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在严格制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力争201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新债发生的稳定机制。
(二)基本原则
1.谁举债谁负责。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化债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市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先后顺序,逐步化解。
3.先承诺后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在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任务。中央和省财政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县级政府给予补助和奖励。省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级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统一组织考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省政府将扣回上级财政相应补助资金。
二、债务化解范围
纳入化解范围的债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包含县级公立医院,下同)。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债务计算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xx年7月5日。各县级政府以卫生年报为依据,按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2月31日和20xx年7月5日三个时间段统计。
三、偿债资金来源
各县级政府可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和用于支持化解债务的专项补助资金;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收支结余资金;四是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后超收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偿债;五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资金;六是社会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筹资用于偿债。各县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偿债资金。
省财政根据各地人口、财力状况和偿债进度等因素,统筹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对各地化债工作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和奖励不与债务数量挂钩。
四、工作要求和步骤
(一)工作要求
1.摸清底数,锁定债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要统一组织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部门,对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项、每笔债务认真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实际债务。要坚持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项债务情况,接受监督。市医改办要组织市审计、财政、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各县级政府上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情况进行审核和认定,确保债务数据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
2.明确主体,分类化解。按照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对债务进行分类,严格划分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责任,将市审计部门审核认定的全部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出来,交给县级政府,实行分类逐步化解。要区分轻重缓急,明确偿债次序。要优先化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等综合配套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优先偿还医务人员集资等个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3.实行专户管理和偿债销号制度。各级财政要设立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专户,单列化债支出。县级财政要将中央及省市补助奖励资金和本级偿债资金一并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各县级政府要建立债权人申请和偿债资金支付审核制度,债权人提出偿债申请,经县级医改办审核无误报市医改办确认备案后,由县级国库部门直接从特设专户中支付给债权人。具体支付办法省级财政部门将另行制订。县级政府医改、卫生、财政要及时沟通偿债资金支付信息,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
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坚决制止发生新债。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xx〕6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xx〕48号)的要求,落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各项经费,不留经费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要按程序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政府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各县级政府要加强源头控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不得将应由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的资金转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核实(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二﹚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意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三﹚分类梳理,及时整改到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时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