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精选1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
铁路花园社区为了更加科学、严谨、细致、有效的对辖区进行管理,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为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数字化社区系统平台为载体。改变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方法,从而使社会管理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全面提升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二、工作任务
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深入走访群众,关心群众,加强社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了解掌握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动态信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具体任务:
(一)负责本区域网格单元内所有社会管理工作的巡查、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二)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详细掌握社会治安、计生、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等状况,以及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动态信息,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重点人员的帮教和管理。
(四)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创办经济实业、发展经济。
(五)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及时汇总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上报,为社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便于社区安排或调整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管理工作的延伸载体。按照“属地管理”、“谁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分解到人,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层对一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网格化”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能动作用,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
(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实行“网格化” 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做好社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网格化” 社会管理工作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之间,各网格包户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加强相互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切磋,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认真总结,逐步提高。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在新形势下推出的社会管理工作新举措,需要努力探索,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全体社区工作人员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认真探讨,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使之形成社会管理工作有效的工作模式,使社区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作用。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2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管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含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全区的网格化管理队伍划分为五级。其中: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第一副总网格长,挂钩各镇(街)、分管园区的区领导担任副总网格长;镇(街)、园区管委会行政主官担任一级网格员;镇(街)包片挂钩领导、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员;镇(街)、园区挂村干部和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村(居)包点村干部或村民小组长担任综合网格员,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及人员,设置专(兼)职综合网格员。鼓励镇(街)、园区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一)总网格长、第一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总网格长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根据需要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副总网格长负责协助总网格长具体推进全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副总网格长负责挂钩镇(街)、分管园区的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辖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一方平安。
(三)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三级网格员。统筹协调本辖区各网格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定期巡查,督促业主及参建单位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五)综合网格员。具体负责对网格内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在建、已投入使用房屋工程的有关问题,发挥网格巡查“哨兵”作用。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的房屋每半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彻底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汛期或其它极端天气应增加巡查密度。
(六)区直有关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林业)、教育局、工信科技局、民族宗教局、新罗公安分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国资、雁翔、龙传、龙盛等国有企业,要根据《新罗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强各自行业领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的巡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底清、二公开、三到位”:
(一)一底清。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房屋安全信息掌握真实、完整。
(二)二公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工程审批信息现场公示制度;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码”制度,现场公示隐患信息。
(三)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做到违法房屋建筑工程“零增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零容忍”。
四、工作流程
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组织核实、抄告处置、协调督办、处置闭环”五个步骤,形成工作闭环。
(一)问题发现
综合网格员(网格巡查“哨兵”)、三级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并建立巡查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日常巡查发现;卫片航拍比对、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各类渠道发现。主要发现在建房屋建筑和既有房屋安全问题。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主要发现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在建农村房屋主要发现现场是否张贴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是否按照“一张图”的要求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以及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等。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主要发现在册的安全隐患房屋封房和处置情况;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缝等安全隐患。
(二)组织核实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根据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信息类型、内容及样式,通过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提供、协调主管部门查询、现场比对等方法进行核实。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通过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核实,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
(三)抄告处置
1.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经核实属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的,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并抄告有关部门查处。
(1)属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的,抄告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依法查处。
(2)属已办理工程用地手续、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抄告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3)属已办理工程用地、规划手续但未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手续的`,抄告住建部门依法查处。
(4)属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的,抄告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属镇(街)管辖权限的,报告上级网格员组织依法处置。
2.既有房屋建筑方面。对经核实发现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的,应及时上报区房屋排查办,并落实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措施。
(1)监测预警。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抄告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核查、联动处置。属地镇(街)、园区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2)应急避险。对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以及经判定其它可能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应立即采取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等紧急避险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隐患处置。根据房屋安全隐患等级,按照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要求及时采取分类处置,并加快落实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等有效解危措施。以上问题信息及处置措施,应及时更新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四)协调督办
区房屋排查办牵头,五个区级房屋结构安全工作督导组负责对房屋安全重大问题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协调处置。
(五)处置闭环
处置部门在问题处置完毕后,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原抄告单位。经原抄告单位再次核实隐患消除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镇(街)、园区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一网多用”原则,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及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具体网格区域及人员名单,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区住建局负责对各镇(街)、园区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镇(街)、园区负责对专业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各镇(街)、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发挥房屋安全网格员、村(居)工作人员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宣传带头作用,教育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宣传教育,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提高群众防范意识,造浓良好氛围。
(三)强化信息保障。一是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园区具体落实,进一步夯实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待市级建立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后,深度融合系统数据,实现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二是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立之前,各级各部门巡查发现、抄告处置、反馈闭环等环节工作采用纸质方式流转办理(详见附件)。
(四)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区级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专项经费保障,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镇(街)、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经费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的工作待遇。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对因网格化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线索举报。举报线索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核实查处,经核实并查处的举报线索,按照《龙岩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给予举报人奖励。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化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品质化的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增加各部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调动广大市民及社会各方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建设与管理网格化为方向,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管理行动,形成统一高效、权责明晰、运转顺畅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机制,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解决一批影响城市形象的薄弱环节,使城市空间明显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网格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方便管理、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在全市建设“横竖到边、上下贯通”的金字塔式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市城区划分为三级上下网格。
(一)一级网格(管理网格)
管理人员由市政府领导、各责任局、各责任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网格划分、负责人选定及对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实施情况的监管。
一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二是及时处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按照网格划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沟通联系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对二级网格上报的`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由一级网格责任部门组织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三是负责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考核,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城市管理,做到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交办。直接负责重点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的承办回复。五是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二)二级网格(责任网格)
管理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从事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中层人员组成。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承担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与监管任务。
一是对网格内城市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根据网格管理需要,可设立网格长、片区网格长、落实网格专(兼)职人员。二是负责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三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做到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四是负责统筹辖区范围内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具体安排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等。五是负责对本级网格受理的信访案件进行逐一登记、办理。牵头各类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下级网格开展处置。
(三)三级网格(单元网格)
管理人员由负责具体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组成。按照网格划分,负责本网格内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任务办理与服务。
一是落实人员具体负责网格内的各自城市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二是对网格内不能处理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向二级网格上报,由二级网格协调相关责任单位或想办法处理。三是完成上级网格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四、网格管理内容
(一)民生工程
加快“两供一业”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净水厂、晓明污水处理厂、新开河流域水体综合整治、沈康高速连接线、农村公路新改建、迎宾路改造、棚户区改造、大孤榆树村异地搬迁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调兵山市晓明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生活区自来水改造、调兵山市中央大街生态路至南六路段道路改造、九年一贯制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责任部门:城镇建设股、公路管理股、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市政管修所、城投公司。
(二)环境卫生
1.道路环境。道路清扫保洁达到“七净四无”标准(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水篦子净、墙根净、树根净、电线杆净;无纸屑污物、无动物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瓜皮果核),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无乱堆杂物。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严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净,冰雪清理达到“四净”标准(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
2.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车走地净,无遗撒、滴漏,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建设,推进示范片区建设,新增一批企业和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
3.整治环卫设施。科学合理确定现有垃圾中转箱投放数量和位置,调整严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的中转箱。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箱内垃圾不积存。定期对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污水积存和明显臭味,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水等二次污染。继续开展“厕所革命”,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厕所。加大“找厕所”平台宣传力度,将全部公厕、开放内厕数据上传至该平台,让市民随时随地找到附近的公厕或开放内厕。
4.整治突出区域。对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提升保洁质量,加强垃圾清理,落实管护责任人,加强保洁、垃圾运送等工作,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定期对人流密集区域和路段进行消毒,定期对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收集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地带进行化学消杀,防制鼠类等病媒生物。
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各镇(街)。
(三)市容市貌
1.户外广告标识。重点治理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公益变商业、严重影响市容和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落地、桥体、交通护栏、灯杆和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纠正乱挂条幅行为,规范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通过清理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使户外广告规划科学、设置有序、管理规范,提升城市形象。
2.整治私搭乱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部位及街路两侧各类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消防通道等用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治理,拆除违法建筑物,并逐步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3.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和管理,强化占道加工、修理、洗车、烧烤等管理。准确把握不同时段、不同节点市民需要,适度放开节假日摊点设置和活动举办,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实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管理目标。规范早市、夜市经营,开市期间安排专人监管,按时开市、收市,做到收市后摊撤、人去、场地净。制定市政破路管理制度,明确破路施工规范并组织实施。
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市政管修所、各镇(街)。
(四)园林绿化
裸露土地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发挥城市绿地对减少城市扬尘、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对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单位庭院、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绿化覆盖。对现有游园进行维修改造,补充植物景观,完善园林功能,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加快绿化苗木、花卉提档升级,对行道树、草坪进行补种,在重要节点建设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
责任部门: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五)基础设施
1.供水、排水管网维护。安排巡查人员每周一次对排水管线、雨水井、检查井等及时进行清掏,保证排水畅通,对水厂、水源地、供水管网线路、阀门井等供水设施进行排查,发现漏失现象及时抢修。
2.路灯维修与维护。坚持便民利民与美化城市同步推进,保证城市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照明设施巡查维护,发现灯杆倾斜、下沉及时修复,照明设施涂鸦、广告及时清理。对中华路、迎宾路92盏路灯进行维修改造。
3.城市道路管理与维护。实行每日巡查,对毁损路面、人行道路进行及时修复;加大维修巡查力度,做好井盖、沟盖、雨水箅子等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对破损、缺失的及时予以更换。
责任部门:市政管修所、自来水供应处。
(六)居住小区
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居住小区内占用道路、绿地、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的杂物,清理随意倾倒的垃圾;治理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环境美观的“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绿地草坪等乱停乱占的各类车辆;清除住宅小区楼道、墙面等现有的各类小广告;全面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种菜和饲养家禽行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2.整治违章建筑。全面排查全市居住小区内各类私搭乱建,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和擅自在建筑物顶部、一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并拆除。
3.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每季度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考核,听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评价意见,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政策,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权力和义务。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3.加强物业管理知识宣传。依托广播电视、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宣传活动,增进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责任部门:物业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各镇(街)、各物业公司。
(七)建筑施工
1.施工扬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平整,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要按照总平面布局码放,并做到码放安全整齐;施工现场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要采取密闭储存或采用防尘苫布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应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确需扬尘作业时,要指定专人落实洒水、喷淋和雾炮等防尘降尘措施。
2.环境卫生。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置车辆冲洗和废水沉淀池等设施,渣土装载高度不应高于栏板,并做封闭处理,安排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进行冲洗,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3.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外脚手架、外排钢管必须刷漆,立面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要连接牢固,封闭严密整齐,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合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食堂、厕所、宿舍、淋浴室、活动室应整洁有序,符合卫生要求。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
4.建筑市场。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人持证上岗,工程款按合同支付到位,无肢解发包、违法招投标等行为。
责任部门:建筑业管理股、建筑安全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八)交通秩序
1.机动车运营。正式启动车辆年审换证工作,建立“一车一档”制,健全电子台帐和完善档案资料。落实驾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零事故,合法健康运营。重点查处出租车拒载、绕道、要高价、中途甩客、强行并客、安全设施不齐全、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不按核定站点停靠、乱班乱线、站外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治理,严控扬尘、渣土、沿途泄漏抛撒、建筑垃圾违规清运排放、带泥行驶、不带苫布等污染道路的行为。
2.机动车通行秩序。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分析研判,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全天候抓拍,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快速分流、疏导、处理能力。针对早晚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问题,采取限时单行、学校错时放学、限时禁左(文化小区北路口)及对煤炭销售公司路口增设临时信号灯等方法,着力加以解决。合理渠化城市道路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依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两轮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外卖、快递电动车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解决电动车非法营运、电动车销售、马路市场违规经营、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问题。
3.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确保停车位设置科学合理,发挥最大服务功能。对中心城区新增设停车泊位公共区域,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4.强化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绿波带”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及时更换交通指示标牌;对合同期满后的交通隔离护栏,按新的设置规划,进行分期分段重新安装并规范管理;对道路两侧边石以上设置交通护栏,实行人车分流管理;科学设置新建设交通隔离护栏出入口,引导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责任部门:公安局、教育局、公路管理股、客运公司、调兵山路政大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调兵山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处置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充分利用成立的联合执法队,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处置情况。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各有关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亲自抓,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市住建局要经常性地深入二级网格单位,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具体实施效果;要及时进行检查指导,现场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确保网络化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效果。
(四)绩效考核机制。网格化管理考核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具体采取实地考核、查看资料等方式,每月对各单位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打分,将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成员,对开展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告。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鹤壁市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前提,以实施社区综合服务精细化管理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以加强组织保障建设为关键,实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支持职能下沉、重心下移;坚持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效能,全面提升鹤壁市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目标任务
在全市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全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全面形成指挥有力、协调顺畅、运转高效的运行体系,普遍建立覆盖城乡、行为规范、富有活力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服务民生、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制度机制,巩固完善党建引领、服务、管理有序的`工作格局,实现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明显提升。
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目标是:“五全管理”。
1、基础数据全摸清;
2、动态情况全掌握;
3、矛盾纠纷全化解;
4、百姓事务全代办;
5、百姓诉求全应答。
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建设
(一)建立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以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为龙头,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整体联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政府各部门、组织、纪检、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安监、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市级信息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将党建、公共服务、安全生产、人口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情民意等各类服务管理信息纳入系统形成全面覆盖、动态管理、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网络。开展网上办公、网上服务管理、网上监督考核等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科技水平。
主要职责:
(1)顶层设计
(2)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3)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4)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5)责任查究建议。
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查究建议。
(二)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
以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为纽带,形成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承上启下的枢纽。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政府各部门、组织、纪检、宣传、信访、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人社、住建、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安监、工商、人口计生等部门力量,融合共享政务大厅、信访接待大厅、书记县长公开电话、110指挥中心等资源,建立区(县)级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形成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工作平台。
(1)组织协调。
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解决社会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2)指派调度。
对群众反映、下级上报、上级交办的服务管理事项受理登记、请示报告和分类处置,指派、调度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3)督导考核。
对各部门和下级中心工作运行情况和具体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指导、检协办等“菜单式”服务。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实行矛盾纠纷“半月一排查一上报”制度;采取分片包块、定期排查、上门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有效排查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涉农利益、村企村矿、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
(4)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和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鳏寡孤独老人的服务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指导开展群防群治。
(5)引导履行社会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服务管理。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教育、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孵化”组织进驻,积极培育一批为老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专业化社会组织。
(6)组织开展督查督办。
对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定期考核评价,推动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建立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以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基础,建立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平台。在城市社区,建立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党组织、居委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兜底”功能,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形成方便群众和各方参与的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中心主任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或社区专职干部等人员担任。在农村,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整合服务管理资源,按照“政事分开、民事村办”的原则,协调处理农村服务管理事项。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成员由“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社区工作者、村民代表(小组长)、驻村(社区)民警、计生服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组成。根据实际,中心设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卫生服务室、警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红白理事会等,切实解决面向基层群众的服务问题。在已经城镇化和外来人口多的乡镇、村,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可参照社区标准,逐步推行社区化服务管理。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5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健康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我区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为加强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指导、服务工作,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工作。每个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1名分管领导、2名监管干部、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组成。
三、工作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就是在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全区在建工程项目以网格化管理的方式,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服务水平,从而实现管理程序化,精细化和长效化。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达到在建项目管理和服务的全面覆盖。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开透明。网格化管理成员按照工作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网格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帮助工地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具体步骤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4月)
制定建筑施工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在各成员单位、企业以及工程项目中进行广泛宣传,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和重要性深入人心,达到纵横结合、全面覆盖的效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上旬—20xx年11月)
每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各自网格管理区域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了解企业、项目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并将情况汇报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对各网格管理工作小组提交的相关情况及时作出答复并反馈给企业、项目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查找工作运行中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持之以恒。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深入推进这次活动的全面开展,我区已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项目部应重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充分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本次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各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各自网格内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深入在建工地,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格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结合重点,着力解决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三)贯彻工作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要认真贯彻工作制度,全体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领会活动的意义,努力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四)加强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本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开展每月检查活动,并将每个项目排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企业网格对接联系人上报青原区建筑过程综合管理站。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组要及时掌握网格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7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日消毒两次。办理车辆运行通行证,组织专业运输队,每日晚间将拆除垃圾清运出场。
5、“日报告”制度
实行“日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日上午十时向社区(村)、区住建委报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施工人员情况(包括项目总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前一日新进场人员花名册等)。
6、防疫培训制度
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传播不实言论和信息。
(1)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4)要求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严禁随意丢弃,专人集中收纳至密闭垃圾桶。
(5)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7、应急处置
(1)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区住建委报告。
(2)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一旦发生疫情,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6)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管理还须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确保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知晓规定要求,并贯彻落实到位。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8
目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风险较高,同时,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进入流行季。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工地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其他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保障建设工地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和防控,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继续巩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二、突出参建人员动态监测
秋冬季是工程项目建设高峰期,建设工地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点,各建设工地要针对这一实际,加强对以下人员的排查和监测,做到早晚测量体温:一是监测新进场人员。认真检查新进场人员“健康码”,排查新进场人员14天内是否有报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的接触史等。如发现有相关接触史的新进场人员,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后方可进场。二是监测有呼吸道症状人员。要督促建设工地健康管理员及时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切实提高监测意识,发现建设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要求出现症状者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返回建设工地。其他无接触人员核酸检测“愿检尽检”。三是监测重点人员。如建设工地内有入境人员、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应重点加强健康监测,要求其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强化建设工地关键部位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结合实际,继续强化关键部位管理:一是进出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建设工地封闭式管理,严禁非参建人员及车辆进入。健全完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建立包括进出时间、前往地点、事由、交通方式及接触人员等内容的管理台账,严格管理参建人员进出。二是施工区域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和作业实际,科学、合理组织人员进场作业,划分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和非人员密集作业区域,在人员密集作业区域施工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三是集中办公区域管理。应保持办公区域(含会议室)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办公室、会议室地面、桌椅、台面、电脑、电话、开关、门把手清洁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四是集体宿舍管理。保持宿舍通风,每天应开门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每天清洁宿舍内地面、墙壁、床、桌、椅、台面、门把手等。五是食堂管理。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餐具要通过煮沸消毒或利用消毒碗柜消毒。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人员处理食物,特别是处理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前要注意佩戴口罩和清洁双手,食物要烧熟煮透。六是公共卫生间管理。要保持公共卫生间空气流通、干燥、无积水,保持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可用含氯消毒液清洁地面、洗手盆、坐便器或便池及周边、水龙头、门把手等,并用清水清洗。拖布、抹布等可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存放。
我省秋冬季具有天气干燥等特点,消毒消杀工作应认真咨询当地疾控机构并在其指导下进行,或聘请专业消毒队伍进行,并注意防火安全。
四、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主要要求
各建设工地要在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的疫情防控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落实秋冬季疫情防控主要要求:一是划分隔离区域。要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独立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有条件的应选择具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建设工地临时隔离区域。隔离区域内应配备体温计、洗手液、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二是备齐防疫物资。要提前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可按30天满员使用计算,配齐备足测温设备、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专业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84消毒剂、含氯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三是开展应急演练。要针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点,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实战演练和桌面推演,提高参建各方主体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强化落实秋冬季病媒生物控制措施,强化秋冬季防蚊灭蚊灭鼠和清除越冬虫卵工作,配齐防蚊灭蚊灭鼠药水和工具,加强建设工地内食堂、宿舍公共卫生间清洁卫生和积水处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清除蚊虫鼠孳生地,严防病媒生物孳生传播,切实降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等秋冬季易发媒介传染性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
五、及时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疫情
各建设工地要紧密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发生涉疫情况,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出引导工作,保障应急通道畅通;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六、抓好参建人员健康管理
各建设工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和教育:一是严格健康档案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坚持开展健康管理,完善“一人一档”等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二是做好秋冬防控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参建人员秋冬季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教育,尤其要对提高防范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进行再强调,对加强个人防护进行再部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深入了解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容易发生的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特点及辨识方式,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防护方法。三是科学佩戴口罩。参建人员在密闭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内要坚持佩戴口罩,特别是进入电梯、公共卫生间等要佩戴口罩;生病就医人员尤其是出现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健康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保安员、保洁员等要坚持佩戴口罩。四是提倡安全出行和新消费方式。引导参建人员在元旦小长假、春节长假期间不返回或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提倡消费移动终端和无现金支付,避免使用现金接触后交叉感染。
七、强化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疫情仍在蔓延、我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清醒认识到我省建设工地仍存在发生零星病例甚至可能引发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抓紧开展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全面组织开展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疫情防线。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深入查找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参建人员疫情防控意识不强、疫情防控存有盲区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筑牢建设工地秋冬季疫情防线,确保参建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各地专班、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和风险提醒,从主流媒体了解最新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要引导参建人员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保持健康心态,清楚知道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反复强调、反复教育、反复提醒参建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务必及时报告并就医。
(四)加强值班值守,迅速应急处置。各地专班、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在元旦小长假、春节长假期间,必须保持联络渠道畅通,预置充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迅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确保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处管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管理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坚持管控有度、有序复产的原则,扎实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复产复工准备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安全有序复工,经济运行平稳开局。
二、复工复产范围
市重点工程处管理的所有在建项目,疫情期间新开工项目参照执行。
三、复工复产原则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复工复产实行审批验收制度,项目复工前,各施工单位结合项目实际,认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附件1),连同项目复工报审表(附件2)、企业承诺书(附件3)、员工或工人承诺书(附件4)等相关材料,其中员工或工人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经监理单位审查完善后,报市重点工程处初审,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再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方可复工。未审批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四、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单位要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工作,科学制定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具体班组,明确专人负责。监理单位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加强安全管理。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出入口、危险场所,以及起重机械设备、升降机、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基坑支护防护、雨污水沟槽、管道井口防护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坚决排除隐患,消除死角和盲区,确保项目安全复工。
3、加强人员排查。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逐人建立登记台账。对疫情发生后封控在项目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轮次、测量体温,了解其身体状况良好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人员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人员,及时做好劝返工作,原则上不得用工。
4、加强物资保障。各项目施工单位要安排应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根据现场实际,储备至少满足现场人员30天使用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5、加强消毒防护。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照《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杀技术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对场区内加工车间、办公室(区)、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做好终末消杀记录登记,确保做到做好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6、加强人员教育。各项目施工单位在复工前,要加强现场人员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倡导人员勤洗手、错峰用餐、分餐管理,严禁聚集聚餐,切实增强现场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现场人员信息管理,严禁通过任何渠道转发、传播未经证实的.各类消息;严禁参与相关疫情负面话题讨论,发表不当评论和不实言论,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复工后现场管控
1、做好现场封闭管理。所有复工项目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项目仅设置1个出入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离开工地或集中居住地,由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宿,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与外界交流接触。
2、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登记。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出施工现场和工人居住地,确因项目建设需要进出的人员及车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测体温、“两码”查验及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人员进出时间、出入证明、车牌、体温状况以及事由、联系方式等信息,重点了解是否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含本地重点区域)、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便于及时跟踪了解人员行程情况。
3、做好就餐、住宿管理。严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须实行分餐制、盒饭制,严禁桌餐、集体就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工人宿舍不得群居,减少人员集聚;同时,少开会,避免集中,减少面对面交流,尽量通过微信或电话等形式交流,必要交流时应当保持一定距离。
4、做好人员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岗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测量记录;加强现场人员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帮助施工人员调节思想情绪,减轻思想压力;严格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定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异常情况“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
5、做好现场消毒消杀。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要对加工车间、办公场所、生活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防疫,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时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6、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一旦发现现场人员有发烧症状、核酸检测异常等情况,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项目暂停施工,对人员活动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重点工程处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建设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以及后续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待排除疫情后方可复工。
六、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各项目联系领导、项目科室及项目办主任要加强对联系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谁联系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切实做到应管尽管、应防尽防。
2、各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按照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坚持稳控当头、从严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3、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督职责,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与现场监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同要求、同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
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严禁复工建设。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0
一、考核范围
各科工作岗位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驾驶员考核另行规定。
二、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
主要考核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所承担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共性工作
主要包括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集体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情况;机要保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保值班情况;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按百分计算,其中业务工作占60%,共性工作占40%。
1、业务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2、共性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共性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汇总,汇总情况记入《日常考核记录表》。
《日常考核记录表》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保管,年终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计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被考核人员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填写《年度考核表》;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被考核人员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不足;
3、组织民主测评,以填写民主测评票的形式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按县级干部(a票)占50%、中层正职(b票)占30%、其他人员(c票)占20%的比例计算得分。
四、考核结果的计算及运用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被考核人员总分数=日常考核得分×60%+民主测评得分×40%。
考核结果作为提出优秀、称职(合格)及其他考核等次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的主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政府法制办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六、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一)业务工作
1、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无扣分情况的,得60分。其中,宣传工作占10分。
2、工作中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或为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适当加1-5分。
3、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因一项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按最高等次表彰加分,不重复计算。
4、超额完成年度宣传工作任务的,按下列标准加分(一稿多投的,按照最高标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发表与工作有关调研或理论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3分、2分、1分;发表新闻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2分、1.5分、1分。
(2)在国务院法制办、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5分、1分;发表信息稿件的,每发表一篇分别加1分、0.5分。
5、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视情况扣1-10分。
6、未按时报送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进展情况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0.5分;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2分;未完成重点工作督查任务,或完成任务质量不高,影响单位政务考核事项成绩的,每发生一次,科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各扣5分以上,直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7、工作不规范,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导致工作失误或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次各扣2-5分。
(二)共性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无扣分情况的,得40分。
2、代表单位参加全市性集体活动,获得较好名次的,每次加2分。
3、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等受到社会好评,为单位争得荣誉的',加2分。
4、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的,每缺勤一次扣2分。
5、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工作人员遵守机关办公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扣0.5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发现一次扣2分。
6、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7、无故不按规定值班或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1分,贻误工作或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8、违反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1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2分。
9、因饮酒或其他原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分。
10、不服从领导,不维护团结,与他人发生争吵的,一次扣5分;遇事以大局为重,主动避免争执的,一次加5分。
(三)否决事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1、违法违纪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坏影响的。
2、本年度旷工累计超过1天,事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炒股,参与打扑克、下棋、玩电脑游戏、网上交友聊天等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的。
4、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保密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七、其他事项
其他需要加扣分的情形,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未尽事宜,参照《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部署,扎实推进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92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47万平方米,县城145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包含公共建筑能效提升)167万平方米(其中:城区121万平方米,县城4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1680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企业为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
(二)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居民经济能力等条件,科学制定多元化清洁取暖改造技术路线。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含可再生能源、非可再生能源),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实施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太阳能供暖等改造。
(三)坚持“先立后破”,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四)坚持统筹推进,将清洁取暖与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三、补贴标准
2021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奖补标准为每年3亿元,市级财政累计奖补4亿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筹措安排。
(一)集中供热项目。城区、县城实施改造的市政集中供暖用户,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配套费和取暖费,计入任务但不享受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集中供热项目,对换热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二)区域集中供热项目。农村地区实施的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5元/平方米;燃气锅炉、电锅炉等非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热项目,依据供热面积,对热源站、二次管网、户内暖气片等设施建设和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7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20元/平方米。
(三)农村地区分散式电代煤、气代煤项目
1.分散式电代煤项目。对电采暖设备和用户表后线路购置安装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电量,按照0.2元/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采暖季用电,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或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分散式气代煤项目。对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社区)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对分散式气代煤用户,根据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实际用气量,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6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太阳能供暖项目。对取暖设备采购、安装、维护费用,按照最高6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承担3000元/户。
(五)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对城区、县城建筑和农房能效提升项目,按照省、市建设技术标准,验收合格后,分别按照最高83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及市级财政分别承担25元/平方米、2000元/户。
(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改造项目。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敬老院、村(社区)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施热源侧清洁化改造的,资金由县(市、区)、功能区统筹解决,按照供暖面积每120平方米折算1户的标准计入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对本辖区取暖需求、取暖现状等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详细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二)项目实施(9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能源保障等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项目验收(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气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泰安市冬季清洁取暖电代煤工程验收、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整理完善全过程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部委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市级领导至少包保一个县(市、区)、功能区,明确一个责任部门,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扎实开展。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作为清洁取暖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规划、用地、立项、招标、施工、验收、运营等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实现承担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强化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持续抓好项目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监管,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安全工作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双安全员作用,协助解决村(社区)安全用电用气问题;要建立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与消防部门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持续加强四级运维体系建设,保证现场技术支持,优化后续服务,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问题。
(三)严格督导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跟上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提出问责处理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工作进展慢、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约谈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四)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实施的年度任务内的清洁取暖项目,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贴标准由中央及市级奖补资金进行奖补,超出任务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解决。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运行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提高拨付效率,保障专款专用。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开展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丰富安全宣传内容,定期对清洁取暖用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意识,确保用气、用电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清洁取暖政策,展示清洁取暖效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X号),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结合街道、乡镇开展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网格化管理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委会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二、对象和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员。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内容:网格化管理相关知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及基本消防器材的'使用。
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
地点:县消防大队
四、方式和方法
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演示进行培训。
五、要求
1、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员要充分重视此次安全培训工作,涉及相关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通知按时参加;
2、各参训人员,要做到认真学习,积极参与,认真掌握相关消防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
工地网格化管理方案 篇13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联动落实,加大化解各类风险和消除安全隐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构建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细化量化、便捷高效的建筑工地网格化、常态化监管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网格化压实监管责任,实现建筑工地全覆盖监管。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在监督管理平台填报相关建筑工程信息,建立全市建筑工地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构建市城乡建设局、区建设局、区安全监督站、执法监督人员的四级网格监管模式,落实各级网格的监管责任,实现建筑工地管理整体水平提升。
(二)通过建筑工地网格化发现问题,提高全覆盖监管频次。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导致灾难”的意识,规范施工现场和区安全监督网格员发现和消除隐患风险、防范事故和灾害的能力和途径,按照“编成组、绑定户、核定量、频重访、重危大”要求,逐层逐级利用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派单、督查、解决、上报、督考”的闭环监管,提高全覆盖监管频次。
(三)通过网格化监管常态化,达到管控效果持续化。实施过程控制,严格遵循各项标准和规范,落实有计划日常巡视覆盖、实地复查整改落实、对重点问题不松懈、对复查不合格处罚的工作手段和措施,实现现场无隐患施工,确保安全治理效果持续化。
二、工作原则
(一)合理定格。以全市建筑工地数量为基础,结合属地化监管和行业直接监管以及建筑工地分布等工作实际,对全市建成区全部建筑工地自下而上设置36个执法监督巡查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督网格。
(二)建筑工地安全监管组进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职责,以市区安全监督站为主体,将市区安全监督站、地铁、管廊和市政工程的监管人员成立36个二人组安排进格,绑定监督区域、工地点位,实施在建筑工地最前沿宣讲法规、发现问题、上传问题、解决问题,做出处理决定等网格程序。
(三)标准清晰。落实定格、定人、定责、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论的八定,从任务、标准、责任、考核等全方位实现建筑工地精细化监管,在巡查点位、巡查时间、问题发现及完成率等方面体现量化管理。
(四)流程穿透。建立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督导考核上下贯通的建筑工地监管工作体系。通过分析评估、完善提升,对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融合贯通的纵向运行工作机制。
(五)智慧监管。优化沈阳市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平台,完善监管对象数据库,推送风险和隐患排查重访信息,量化建筑工地对应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对应词条检查得分标准,实现上传现场检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考核得分,有效运行闭环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并同步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推送至沈阳市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实施全市建筑工地智慧监管。
三、工作标准
落实“定格、定人、定责、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论”原则,通过对标准与规范的严格落实与考核,实现市、区、站、员四级程序穿透、逻辑闭环。
(一)定格。以各地区监管项目为依据。原则以20-30个建筑工地为执法监督网格划定标准,结合房屋建筑、地铁、管廊和市政工程等实际,由市区安全监督站、地铁、管廊建设单位具体划定。
(二)定人。对应执法监督网格设置执法监督小组,每组不少于2名监督人员,人员构成以市、区安全监督站执法监督人员为主,。
(三)定责。形成网格+分组+人员+建筑工地明细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每个网格员包保责任。
(四)定点。监督网格员要监管到每个具体点位。
(五)定时。日常模式执法监督网格员每月一次全覆盖,网格员针对监管项目安全状态和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管理,对存在危大工程的工程项目可增加检查频次。
(六)定质。依据职责明确建筑工地网格监管工作任务,统一各项标准:建筑工地监管标准、执法监督网格员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考核标准、网格化监管工作电子档案质量。
(七)定量。按照执法监督网格员约每2个小时巡查1个建筑工地,每天巡查不少于2个建筑工地。
(八)定论。通过大数据分析,自动生成建筑工地电子档案和网格巡查电子档案,通过数据进行考核评价,并附之以检查、抽查,对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网格构架
在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基础上,构建我市建筑工地四级网格监管工作体系,由市城乡建设局、11个区建设局、13个安全监督站、36个专业执法巡查组构成的建筑工地纵向监管体系。
一级网格是监管中心。主要职责是顶层设计、推进、监督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别任总网格长和副总网格长。一级平台设立市建筑工地监管中心,由质量安全处处长任总调度长,质量安全处副处长任副调度长,全面负责建筑工地网格化监管组织、协调、推进及监督考评工作。
二级网格是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指挥、调度、考核、抽查。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主要领导任网格长,负责具体组织推进、指挥调度、监督考评工作。二级网格使用沈阳市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平台,落实建筑工地网格化监管、实现常态化监管的主体是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
三级网格是协调督办。主要职责是划定具体网格,配备网格员入格,并制定监督规划和检查程序,督办解决建筑工地安全生产问题。由区安全监督站、地铁、管廊和市政工程科负责人任网格长,二级平台在区安全监督站,市安全站地铁、管廊和市政科设督办窗口。
四级网格是监督人员巡查网格。主要职责是按照监督计划,开展工作巡查、发现问题、上报、现场整改、监督整改。执法监督网格员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对整改不达标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工作程序
结合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各级建筑工地安全监督网格员既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严格履行工作程序。
(一)问题发现程序。监督网格员现场检查时,应现场登录执法端口,进入检查平台系统,按照现场形象进度,确定检查内容,其中现场若存在危大工程应为必选检查项,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全市统一模板填写检查记录,现场拍摄问题照片,留存巡查痕迹。
(二)问题上传程序。监督网格员在巡查现场通过执法端口向系统平台发送的问题信息,包括巡查时间、问题描述和照片、整改时限,对复查问题应明确处罚意见,监督网格员应确保所有问题信息即时传送。上报信息同时进入一级、二级平台和显示在三级网格窗口。
(三)问题交办程序。一级平台市城乡建设局将领导交办、专项督查、挂牌督办、12319举报投诉电话、市民热线、民心网等发现安全生产问题通过系统平台派单二级平台(区建设局、市安全监督站),并提出完成时限要求,二级平台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回复已接收,并督促三级网格按时完成与反馈整改结果。
(四)督办办理程序。按照现场解决、责令限期整改、立案处罚等三类问题的解决时限要求,二级平台对执法监督网格员问题处置、巡查落实等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线上督办考核和实地抽查,三级网格负责线上和线下督办。
(五)办结上传程序。一是现场解决的问题,执法监督网格员在上报问题信息的同时,将问题处理结果通过执法端口上传系统平台;二是责令限期整改的问题,按照整改期限进行复查,经验收达标的,将问题处理结果上传系统平台;三是需要立案处罚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实施处罚,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将处罚决定内容上传系统平台。
(六)督考程序。一是市建筑工地安全监管体系平台对二级网格搭建、运行情况和第三方专职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督考,通过数据综合汇总分析对网格监管工作进行线上考核和实地抽查考核。二是二级网格对执法监督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考,重点考核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闭环完成情况,确保隐患排查整治不挂空档、不留盲区、落实到位,通过数据汇总分析进行线上考核和实地抽查考核。执法监督网格员成绩汇总即是三级网格成绩。
六、考核管理
建立建筑工地电子监管档案和网格员电子巡查档案,依托全市网格调度平台,实施两级考核。
(一)市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平台对二级网格进行考核。市城乡建设局依托系统平台对二级网格设置、运行以及优化模式、考核机制的规则制定进行考核;结合信息化档案管理通过数据汇总、分析以及市安全监督站开展“双随机”每月抽查40个房屋建筑工地情况(每区每月抽查4个工地,不重复);每月抽查40个地铁和管廊工地情况(不重复)进行工作考核,考核每月开展一次,实行月考核、月通报。
(二)市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平台对监督网格进行考核。市城乡建设局依托系统平台对第三方专职巡查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信息化档案管理通过数据汇总、分析进行工作考核。考核每月开展一次。
(三)二级平台对三、四级网格进行考核。二级平台对四级执法监督网格员问题办理率、办结率及点位覆盖率、巡查频次、信息漏报、信息化档案管理等数据进行考核分析,结合实地检查抽查进行复核,实现对四级执法监督网格员的量化考核。对四级执法监督网格员的考核成绩汇总,即为该三级网格的考核成绩。考核每月公开。
(四)大数据考核。通过施工企业填报和采用卫星定位手段,赋予每个建筑工地检查信息,执法监督网格员和专职巡查网格员的到达现场登录执法端口自动生成执法信息档案。
1.形成建筑工地电子档案。依托施工许可管理对每个建筑工地设定卫星定位信息,依照现场形成的检查清单上传问题照片、自动生成量化分级评定。对问题工地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当施工企业被三次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列入“黑名单”,限制招投标,确保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2.形成网格员执法信息档案。通过对执法监督网格员上传的数据共享和统计分析,每组网格员进入网格化监管模式后,所有的.监管痕迹均可留存、查询、统计,形成每组网格员的网格巡查档案。网格巡查档案结合电子监管档案,形成对“定量”规则实施情况的考核,巡查频次、巡查覆盖率、问题整改率等巡查数据直接应用入考评体系。
七、网格化管理建设分工
(一)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工地监管体系平台建设和系统平台运行维护,完善优化程序,增加考核功能;底数精准录入,全市建筑工地点位落实在电子地图上,并赋予电子基本信息。增加考核表格、督办表格,赋予系统平台中;设计技术表格、留痕措施,赋予手机APP中。
(二)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安排专人负责系统平台对接,落实“派单、督查、解决、上报”的信息沟通。
(三)执法监督网格员每月将更新后的监管底数及对应的网格设置报送至监管体系平台,确保定量信息实时动态更新。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网格搭建。各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区域实际,落实执法监督网格的划分、监管人员的调配下沉,确保网格搭建成型、人员配备到位,常态治理模式和全覆盖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网格运行。各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要认真研究落实促进网格运行的机制措施,严格执行市城乡建设局确定的各项统一标准,完善技术保障,细化工作规则,落实监督考核,制定奖惩机制,确保四级网格监管模式有效运行。
(三)工作统筹兼顾。各区建设局和市安全监督站要将建筑工地网格化监管模式与建筑施工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协调联动,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工作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