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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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优化社会细胞,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家庭成员自觉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家庭的平等、文明、和睦、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构建坚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家庭防线,整体提高欧江岔文明程度,为建设“谷城渔乡湿地明珠”提供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以村为依托,以开展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五进”家庭,即普法宣传进家庭、文化科学进家庭、道德教育进家庭、安全知识进家庭、扶贫帮困进家庭。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切实增强家庭成员的“五个”意识,即: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帮助更多家庭做好“五防”,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实现家庭“六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暴力、无犯罪。不断拓宽创建活动面,引导家家户户创建守法之家、文明之家、和睦之家、安全之家、美丽之家、健康之家、公益之家,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三、创建标准

(一)学法用法无违法,创守法之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3、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4、认真履行公民(村民)义务,勤俭、廉洁治家。

(二)崇尚科学树新风,创新风之家。

1、崇尚科学,拒绝邪教和迷信,形成文明、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2、反对传销,远离“黄赌毒”;

3、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违法上访,不煽动串联;

4、破除陈规陋习,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集中墓葬。

(三)家庭和睦邻里亲,创和睦之家。

1、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自觉赡养老人,无家庭暴力,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家庭环境;

2、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歧视妇女,不虐待儿童;

3、邻里之间团结友爱,融洽相处,互帮互助,不做损害邻里关系的事情;

4、积极调处邻里纠纷,在邻里之间有较高的威望和评价。

(四)安全防范意识强,创安全之家。

1、家庭成员防范意识浓,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各类知识,

2、防范措施到位,家庭没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爱护环境重环保,创美丽之家。

1、主动参与美丽镇村建设活动,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栽花种草等环保性公益活动,把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作为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2、家庭成员卫生意识强,自觉搞好并维护住宅、庭院及周边卫生;

(六)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1、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积极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灭四害行动;

3、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提高健康保健水平。

(七)勤劳致富乐奉献,创公益之家。

1、树立全民创业思想,靠科技、靠勤劳、靠智慧、靠诚信发展致富;

2、热心公益事业,致富思源,回报社会,奉献爱心;

3、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上级的要求,是群众的期盼,也是现实的需要,各村、各部门单位必须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四个全面,体现执政为民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此,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欧江岔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李国钦同志任组长,刘德林、曹恒、陈建军、刘伟、雷鸣、张华、汤徳、汪新华、唐佳等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安监站、文体卫站、清洁办、财政所、民政办、农业综合服务站、卫生院、计生办、食药监所、水管站、中心校、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也要结合实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和考评办法,明确工作措施,搞好经费保障,力争所有农户都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文明办:

1、综合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督促落实“文明家庭”创建的相关措施;

综治办:

1、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打击非法集资;

2、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司法所:

1、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3、利用法律资源为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

派出所:

1、开展重点户排查与教育管理,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

2、受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和投诉,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安监站: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2、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3、开展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避难等安全应急演练,提升群众安全应急技能。

文体卫站:

1、逐步完善“六个一”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灭四害行动。

清洁办:

1、开展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2、做好美丽镇村示范点建设工作。

财政所:

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民政办:

组织开展困难家庭联系帮扶活动。

农业综合服务站:

1、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检查;

2、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活动。

卫生院:

1、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体检活动。

计生办:

1、认真落实计生奖扶政策,按时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2、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关爱女孩;

3、开展婚育新风培育活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与检测,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水管站:

1、加快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开展河湖保洁工作,确保河湖清洁卫生。

中心校:

1、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营造舒适人居环境;

2、开展贫困学生、留守儿童关爱救助活动;

3、认真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妇联:

1、开展家庭暴力信访受理、协调处理和教育疏导工作;

2、开展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爱行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3、组织开展“优秀媳妇”评比活动。

共青团:

1、组织开展贫困学生助学活动;

2、组织义工开展空巢老人服务活动。

关心下一代协会:

1、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

2、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好保护儿童的工作,同一切虐待、残害儿童的行为做斗争;

各行政村:

1、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组织开展本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2、协助相关单位,落实“文明家庭”创建的相关措施。

3、负责本村“文明家庭”的初审申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手机短信、公开信、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好的做法,好的典型,激发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情。

(四)严格考评,隆重表彰

“文明家庭”采取先由组申报,村初审上报,再由考评小组进村入组上户调查,最后由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定,每村确定2-3户“文明家庭”进行集中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考评,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

(五)宣传事迹,推动深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先进典型事例,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全镇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2

按照区妇联要求,为全面落实省委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委推进十五个攻势和区委工作落实年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妇联和市妇联“破难行动”、及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妇联将联合在全区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为开放、现代、时尚、活力的国际大都市增添靓丽底色,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时间

20xx年—20xx年

二、目标任务

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以“清洁、绿色、健康、文明”为目标,推进“美在我家”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清洁卫生我先行”“绿色生活我主导”“家人健康我负责”“文明家风我传承”四项行动,引领全镇农村家庭积极创建“美丽庭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弘扬良好家风、养成文明习惯、优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到20xx年底,全镇5%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2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1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50%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对评选出的“美丽庭院”要挂牌上墙。

三、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按照“村庄是公园,庭院是花园”的目标,各镇、街道要统一制定创建方案,以户为单位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形式,让家庭明确创建标准,掌握创建方法,营造家家认同、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巾帼网格联络员、最美家庭、志愿者等群体的作用,主动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并走家入户,口口相传,实地指导,促进家庭将“美丽庭院”创建内化为习惯。

(二)创建打造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

各村庄、社区要根据创建任务和创建标准,确定每月需创建的数量,全面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在全面推进的同时,优先选取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集中创建,其中,社区党委所在的.村庄要同时创建“美丽街巷”。要与村庄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打造,实现整体、局部同步优化。镇妇联将成立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各村庄、社区每月提报的《“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2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1月)

“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已列入全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采取年终检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村庄、社区要成立“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评审小组,村庄的评审小组主要由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等人员组成。按照各户申报、村庄(社区)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推优,最后上报。镇评审小组将于20xx年和20xx年底前分别择优对上推荐市级、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村庄、社区要深刻认识“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广泛宣传发动,精心谋划推进,全力抓好落实。要将“美丽庭院”创建列入“最美家庭”等各类家庭创评条件,引领带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

(二)搭建载体,创新推动创建。“美丽庭院”创建是一项综合工作,要充分融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总体部署,与“母亲素质提升工程”、寻找“最美家庭”、“好家风好家训”征集等活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创新开展“讲、创、比、赛、评”“晒晒我的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从观念入手,把创建要求变成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办法,吸引家庭踊跃参与。要注重发挥农村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将“美丽庭院”创建元素有机嵌入,通过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形式,强引领、造氛围。

(三)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各社区、村庄要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备创建条件的庭院,要重点指导打造;对于家庭情况特殊、创建条件较弱的家庭,要制定专门帮助计划,发动组织爱心单位、家政公司、志愿者等定期帮助指导,实现优者更优、弱者变强、整体推进、全面开花的良好局面。本着群众工作群众做的原则,创建一支“美丽庭院”创建的监督员队伍,强化培训,切实担负起一线的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每个村庄要创建几个可学习、可复制的示范户,灵活采用观摩互学、交流点评、宣传展示等形式,探索建立宣传动员、示范带动、分类推进、表彰激励、动态管理等机制,通过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妇联干部带头创建、入户指导、观摩评比、挂牌表彰、结对帮扶等方式,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3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4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市公安局在十堰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民警家庭均为创建对象。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达到70%以上;20xx年文明家庭评选率应巩固在80%以上。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尊法、守法、用法,严格遵守各项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长幼有序、孝老爱亲、忠诚恩爱。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风淳朴。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家庭成员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爱好文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家风家规和家庭传统。

6.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生态环保意识强,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勤劳节俭、杜绝浪费。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7.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和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文明家庭否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文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文明行为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

三、文明家庭申报评选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张湾、茅箭、东岳分局,市交管局(含高警支队)民警向单位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单位进行申报评选。机场分局、局直单位民警参加茅箭区文明家庭评选。

(二)实行家庭申报。以民警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所在地分属不同辖区的,选择一处申报。

(三)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如果发生家庭成员不文明行为被媒体曝光和通报的,由授牌单位及时摘牌,并公示上报。对于未评上文明家庭的,实行包保责任制,促其尽快达标。

四、评选活动的步骤

市公安局每年组织一次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法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每年7月份)

市局制定方案,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民警学习创建标准、负面清单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创建热潮。

(二)推荐审核(每年8月份)

各单位组织民警进行申报,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一)。对申报的民警由各支部进行初审和公示,符合基本条件的填报《文明家庭汇总表》(附件二),要确保民警参创率达到100%,评选率达到70%。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文明家庭汇总表》和《文明家庭申报表》报市局妇委会。市局复核后分别报茅箭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抽查核查(每年10月份)

对于申报为文明家庭的,区创文办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并按照创建条件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授牌命名(每年12月份)

区文明办对被评为文明家庭的对象进行授牌命名。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创建责任。文明家庭创建与文明单位挂钩,凡单位职工文明家庭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该单位不能评为各级文明单位;已被授予文明单位的由授牌机关给予停牌或摘牌处理。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含离退休干部)均为创建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自觉参与创建活动;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确保创建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创文的重要内容,按程序、步骤、节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工作。对本单位不是文明家庭的人员,要建立基础台账,查找主要原因,由单位分管领导进行对口帮建,推进家庭和睦、队伍稳定、社会和谐。

(三)严格督办考评。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要严格工作步骤、严肃工作纪律。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局要采取上门送奖、宣传推介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引领带头作用,在全局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创建氛围,逐步实现文明家庭全覆盖。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5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四大主体活动之一,结合我区实际,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家庭中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和谐家庭”创建为载体,以提高广大家庭的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相互文明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二、目标任务

以“传承中华美德,提升女性素质,创建文明和谐家庭,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为宗旨,正式全面启动“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掀起创建高潮,年内培树更多“文明家庭”示范户,并要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工作内容,把“文明家庭”建设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文明和谐家庭”标准

总体要求:以家庭成员全面发展为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实现家庭成员文明和谐,与邻里之间文明和谐,家庭与社会文明和谐,家庭与环境文明和谐。具体创建条件:

1、家庭成员平等意识强。夫妻和睦,互相信任,互相理解,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民主平等、互相尊敬。

2、家庭成员文明意识强。学法、懂法、守法,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家庭成员廉洁自律、注重道德修养。

3、家庭成员环境意识强。树立保护自然、净化美化家园、勤俭节约、科学理财、理性消费的家庭观念。

4、家庭成员学习意识强。“争做合格家长,培育合格人才”效果明显,爱国、爱岗、爱家,在社会上争当好公民,在单位争当好职工,在家里争当好成员。

5、家庭团结友爱互助意识强。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诚实守信,团结邻里,互相帮助;重视计生国策。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2、开展争做敬老好儿女,教子好母亲,和睦好夫妻,互助好邻居等好角色活动;

3、开展特色家庭活动,即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绿色环保家庭、廉洁家庭、民主家庭、平安家庭等;

4、开展“争当合格家庭,培育合格人才”活动;

5、树立一批文明家庭,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五、活动时间

从20xx年3月启动,开展系列活动,7月申报评比文明和谐家庭示范户,20xx年挂牌,总结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会不断加强领导,发挥工作优势,做好牵头工作,将创建“文明和谐家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2、营造氛围,造成声势。

围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有效形式,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典型,扩大影响,造成声势,激励更多的家庭投身创建活动。

3、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区所有妇女组织要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形成推动创建工作的合力。

4、统筹结合,互相促进。

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要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纳入创评文明和谐社区、文明和谐村、镇,文明和谐单位的考核规划中。

5、规范创评程序,认真评选。

采取家庭自愿申报自评,群众评议,基层党委推荐,逐级申报批准,对推荐户进行建档,跟踪服务。

6、开拓创新,扎实推进。

创建“文明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妇联要探索创建活动有效形式,研究“文明和谐家庭”建设的新办法,新措施,定期督导、调研,适时对创建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6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为目标,继续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调整创建标准,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成员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提高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子观,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平等、文明、稳定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

二、组织机构

为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我单位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经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农机中心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会办公室,由孙钦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创建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热爱祖国。集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模范实践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社会主义荣辱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诚实守信,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弘扬社会公德。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家庭成员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夫妻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在生活上互相关心;尊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移风易俗,少生优生。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直觉抵制黄赌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仅叨大学生搜题神器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后养薄葬;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做到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力消费、科学治家,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保知识,从家庭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四、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妇联提出的创建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和支持创建活动。重点宣传文明家庭创建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充分调动广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激励更好投身文明家庭的创评活动。

2、创新活动形式要在传统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拓展创建内容,丰富活动形式。

3、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文明育民。导广大家庭成员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逐步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严格管理机制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评选活动实行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以家庭为基础,实行自我评估,群众评议,基础审核,以妇女群众为主体,建立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作出应献。

2、在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群众会议等形式,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立足家庭,面向妇女,以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深化家庭美德为主题,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拓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结合街道实际,在各村(社区)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xx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群众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类别

“文明家庭”评选类别包括:“卫生示范家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

四、评选名额

每个村(社区)“文明家庭”评选类别中“爱岗敬业家庭”、“孝老爱亲家庭”、“邻里互助家庭”每个类别不多于xx户;“卫生示范家庭”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推选,不限定户数,

五、评选标准

1、“卫生示范家庭”标准。自觉落实“门前三包”,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杂物堆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生产农具规范放置,畜禽圈养并保持定期消毒,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生产生活垃圾。

2、“爱岗敬业家庭”标准。家庭成员爱国敬业守法,遵德守礼,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做到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3、“孝老爱亲家庭”标准。家庭关系平等、民主、和谐、友爱,尊敬孝敬长辈,关心老人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爱护儿童。

4、“邻里互助家庭”标准。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信友善、身边群众认可度高,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有榜样示范作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各类先进典型: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涉恶,参与“黄、赌、毒”;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有子女辍学的;

7、个人或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六、评选方式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按照成熟一个,表彰一个的原则,每个村(社区)年度内开展评选表彰活动1次。

1、宣传动员。各村(社区)充分运用宣传栏、微信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做到创建活动人人知晓。

2、村(居)民推荐。各(村)社区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集中评议,按照评选指标推选出“文明家庭”,填写好推荐表,报街道党政办。

3、审核公示。街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全面审核,按照评选标准择优确定,并在各村(社区)张榜公示。

4、表彰宣传。经街道评选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对推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挂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提升群众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具有时代特点和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做到好的模范大家评,好的风尚大家传。

二是舆论引导,注重过程。要充分发挥标语、宣传栏、微信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报道,努力把“文明家庭”先进事迹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形成“人人争当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是长效激励,引领风尚。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作为深化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打造和建设我们文明和谐的怡苑小区,推进和积极参与忻州市利东居委会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本小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忻州市利东居委会,XX“怡苑”小区楼委会决定在本小区试点开展“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居民素质和小区文明程度为主要目标,通过广泛开展争创“文明楼院(单元)”、“文明家庭”活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孕育文明新风,促进小区和谐发展,促进本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创建目标

每年创建2个文明楼院(单元),10个文明家庭。

三、创建标准

(一)文明单元标准

1、单元长要与所属单元居民常沟通,勤联系,准确把握所辖居民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的调解邻悝纠纷。

2、及时宣传有关的国家政策以及楼委会的相关规定公约,及时督促和收交楼委会规定的各相关费用,对单元内的公用设施要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置和报告楼委会。

3、要做好本单元内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清理和保持工作,卫生值日制度要健全,楼道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垃圾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阳台无乱搭乱挂现象,单元居民没有向外高空抛物和向小区公共区域随意倾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单元居民要积极响应和参与楼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小区的文明建设活动。

5、居住人员要遵纪守法,不得搞封建迷信和传销等活动,不得传看淫移物品和在小区内打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更不得有任何刑事案件的发生。

7、居民要自觉养成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尊老爱幼,扶贫帮困,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的良好习贯,更要努力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和谐共处、共同进步的良好风气。

(二)文明家庭标准

1、爱党爱国爱小区,家庭成员要勤俭自强,乐于奉献。积极向楼委会献计献策并主动参与小区内的公益劳动和公益活动。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不传看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和不练flg,不参与不建康的社会活动。

3、自觉遵守《化机厂怡苑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文明公约》,说话办事举止文明,服从楼委会的管理、自觉及时交纳水、暖、电、卫等各种费用。

4、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讲正气,树新风。自觉搞好邻悝关系,遇事相让,有事相帮。

5、居民住户要家庭和睦,夫妻恩爱,敬老爱幼,共同进步。、同时还要勤学上进,爱岗敬业,不得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和现象。

6、讲究卫生,家庭整洁、合理美化居室环境,自觉培养和搞高良好的生活情趣。

7、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各种车辆要自觉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在小区的楼道和公共区域堆放自已的杂物。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日—15日)。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xxxx”荣辱观。在全社区形成文明光荣,不文明可耻的`良好氛围,以此促进社区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和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区居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12月31日)。各社区组织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小区、楼院和广大居民家庭,按照文明创建标准,积极进行创建活动。

(三)评选表彰(20xx年1月20日)。年底每个单元向本次活动领导组(主要由利东居委会和化机厂主要负责同志及“怡苑”小区楼委会成员共同组成)推荐至少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参加本次活动领导组组织的评选,依据创建标准,通过严格的检查评选,从中选出2个文明楼院,10个文明家庭,进行命名表彰(制做文明牌匾,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推动本小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文明家庭表彰活动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

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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