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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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摸排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分类处置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同意,从现在起至xx年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镇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xx年4月中旬开始,全镇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主要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用好全镇各类新闻媒体,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时期,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三大电信运营商要通过短信等形式,向用户“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依靠和发动群众,广泛收集举报线索。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依托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统一接收、分流、交办举报线索。各村(社区)、各单位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镇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镇综治办将适时集中筛查、交办、督办一批重点线索,督导加大核查力度。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

4.实施精准打击。派出所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协同,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按照“稳、准、狠”要求,深挖彻查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确保打出声威。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5.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不放过任何一个犯罪分子,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要认真分析、严格区分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的界限,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派出所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证据标准;法庭要抓好审判工作,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各单位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快捕快诉快判一批涉养老诈骗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办理养老领域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全力追赃挽损。加强派出所和民政、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总结推广好的办案经验做法,对涉案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等重点案件,建立“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等机制,加大案件攻坚力度,做到“应追尽追”。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牵头单位:镇综治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单位)

7.加强重点整治。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镇党政办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平台及账号。镇项目办要在养老项目申报、实施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信用管理,对建设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镇民政办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把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市场登记注册成立涉及养老服务但未在民政部门备案的、打着养老旗号从事非法吸收资金业务的三类市场主体纳入监管范畴,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的日常排查、集中整治、监测预警等相关工作。镇政务服务中心、梅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严格把关。镇城镇规划建设办、梅田自然资源所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镇城管要整治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辖区内三大运营商要依法依规对涉嫌诈骗的电话号码进行处置。镇文化站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镇卫健办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医疗卫生技术准入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老龄工作重要督促检查内容。梅田市场监管所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镇综治办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

8.加强分类处置。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摸排,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9.防控涉稳风险。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要严格落实“五包一”措施,与投资群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定期通报案情和处置进展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民政办要对梅田敬老院进行精准帮扶,帮助维持正常运转。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10.推动建章立制。充分发挥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镇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小组等工作机制作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强化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管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通过专项行动,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等贡献力量,为打击养老诈骗、规范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4月15日至30日):镇里组织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

(二)实施推动阶段(xx年5月1日至9月30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快案件侦办,加强源头监管,突出重点整治,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责任,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xx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前后):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法规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梅田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成员由镇综治办、梅田法庭、梅田派出所、麻田派出所、镇民政办、梅田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镇文化站、镇卫生健康办、梅田市场监管局、梅田城管以及辖区内三大运营商等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刘建华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4个工作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镇专项办从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每月26日前要向镇专项办专题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应及时报告。

(二)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关键环节,各环节统筹融合、压茬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推动专项行动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抓紧部署推进。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因地制宜、靶向治理。4月28日前,各村(社区)要将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将分方案报送镇专项办。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镇专项办将适时组织梳理确定若干重点地区和单位,推动限期整改提升;挑选一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也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严格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

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

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1〕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5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到10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具体任务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6

为巩固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为目标,坚持“线上与线下”“传统与现代”“动态与静态”三结合方式,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防养老诈骗进社区、进村、进机构“三进”活动,推动实现防诈宣传养老服务机构住养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两个“全覆盖”,在老年群体中形成“防诈骗、反诈骗、打诈骗”的浓厚氛围,切实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守住“命根子”。

二、宣传对象

主要针对养老服务领域三类服务对象:

1.养老机构住养老人;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服务对象;

3.居家上门、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三、重点任务

(一)拓展阵地,开展全方位宣传。以基层力量为“侧重点”,以多种媒体为“辐射点”,全面加强防诈宣传阵地建设。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制作防诈宣传册,及时发放给各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尽知。以“线上+线下”形式,采取“3+N”方式,在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推动防诈宣传入脑入心。“3”即“制作一张老年人权益指示卡、举办一场防诈讲座、开展一次防诈知识竞答”三个“一”活动;“N”即以老年人为主体,发挥各自所长,通过制作防诈短视频、自编防诈顺口溜、绘制防诈漫画等多种形式,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身边事”方式开展防诈宣传活动。常态化设立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举报投诉电话,依法打击各类社会机构以“养老”名义非法吸收老人资金行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以“会员卡”“预付费”等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风险。

(二)走街入户,开展渗透式宣传。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融入养老护理“百千万”专项培训工程,专门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课程,努力把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养成“防诈宣传员”,利用工作之便向老年人输出防诈知识。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纳入居家上门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基层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多支防诈宣教队伍。通过“走街入户”,向老人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说、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老年人答疑解惑。依托面对面、点对点、线对线、一对一方式,推动防诈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把握节点,开展集中式宣传。在每年“老年节”当月集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养老防诈集中式宣传,逐步将防诈宣传推向高潮。要制订宣传周活动计划,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最大程度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宣传周期间,要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作用,开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整合各种宣传要素,加大宣传覆盖面,引导老年群体主动关注防诈、深入感知防诈、自觉支持防诈。各地民政微信公众号在宣传周期间应开设养老服务领域防诈专栏,推送防诈动态、防诈成果、最新案例等内容,形成深层次、集中式宣传格局,为推进防诈宣传走深走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防诈宣传作为提高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作为为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防诈宣传的组织领导,周密细致策划,扎实有力推进,推动防诈宣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实际效果。准确把握老年群体的特点和习惯,精心设计防诈宣传活动的内容和载体,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说服力。加强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积极将最新警情、最新案例广而告之、精准送达,通过典型案例向老年人宣传防骗知识,提高老年群体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注重防诈宣传的延续性和持续性,强调变“一次性”宣传为“周期性”宣传、变“分散式”宣传为“集中式”宣传,坚决打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宣传战。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任务要求启动宣传项目、落实宣传任务,市民政局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处理纳入对各地民政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进行督查考核。要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和上门服务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宣传落地落实。

(四)浓厚舆论氛围。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积极开展喜闻乐见的防诈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和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特长,制作并发布一批接地气、易传播、群众爱听爱看的文艺作品和网络文化产品。各地可视情举办反诈文艺汇演、防诈书画展等活动,推动提高防诈宣传的广度和效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7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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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总体要求

(一)确保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确保教育成效。要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点问题,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业领域整治实效的有效举措,统筹兼顾推进,从严从细落实。

五、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分四个步骤实施。

具体内容略

六、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村、镇属单位要制定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社会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1、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开通并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举报内容,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各镇属单位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七站八所”、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精准宣传,采取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镇属单位和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监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由县镇两级专项办破案打击组负责,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深挖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出战果、打出声威。

(三)全面掌握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在镇专项办统筹协调下,由各村、镇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放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镇属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养老诈骗”方面问题线索、风险隐患的摸排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查,对涉及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进行综合评估,注意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积极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风险隐患纳入绿,黄、橙、红“四色名单”管控的经验,提升管控精准性。

2、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镇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街接机制,健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四、标语宣传营造氛围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 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 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 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 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五、进村入户宣传扩大效果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9

根据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监函〔20xx〕220号)要求,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经营者,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确保依法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广泛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坚决完成好打击整治任务,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开展。三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并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打击整治、建章立制一体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15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安排工作,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力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要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畅通举报渠道,通过12315广泛接收、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对上级转办的线索和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跟踪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对重大线索督办盯办。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要充分运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 张贴标语等形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对老年人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检测,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30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打击整治与线索摸排有效衔接,针对线索摸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挂图作战,限期查办。

加强分类处置。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勒令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防控涉稳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引发涉稳问题。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敏感案件严格按照“三同步”的要求,依法稳妥处理;对“爆雷”风险突出的,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件的底线。

抓好建章立制。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规范工作制度,制订完善行业规定。要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要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专项行动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注重解决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注重梳理成功经验,集成典型案例,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局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县局专项办”),专项办主任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富朝担任,副主任由县局副局长宋琴、章伟国、总工程师衡培华、非公党委副书记汤红梅、食安办副主任陈飞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综合股、注册及信用监管股、市场价竟股、知识产权股、食品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药械股、12315中心组成(详细分工见附件1)。各成员股室(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配合,按“属地监管”原则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精准施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台账。县局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要形成一本台账,即专项行动整治规范工作形成的完整文件资料;两张图表,即任务分解图和工作流程图;三个方案,即整治工作落实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正反典型案例;四份清单,即问题风险隐患清单、整改落实清单、督导检查清单和建章立制清单。

(四)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局专项办将对整治工作进行动态监测和督导调度,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安排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要按照边打边治边建要求,把动态排查问题风险隐患贯穿始终,完善工作台账,及时“回头看”,检验工作成效。要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每周一报”,明确一名联络员并报县局,每周二18: 00时前,向县局综合股(张乾)报送本周(上周三至当日)工作信息(含电子版),每周三18: 00时前,由县局综合股向市局专项办和县专项办报送本周工作信息。包括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填报《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1(对口业务表)》、《略阳县专项行动进展战果统计表2(共性表)》。同时,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案例,也要及时报送。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市防范犯罪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对的防范能力,本月在全校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二、活动之间:

10月12日—10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根据《镇江市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全国部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积极作为、查清底数、严肃整治、联动协作、建章立制,推动专项行动依法有力有序开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土地开发利用秩序。

二、任务目标

从20xx年5月至9月,有力打击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未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合法合规手续擅自从事养老服务等涉诈隐患问题,持续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声势,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信息互通,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负责专项整治筹划、部署、推进、落实等工作。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xx年5月)

传达学习全国、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掀起强大声势,制定方案举措,建立组织领导,组织动员部署。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9月中旬)

1.全面查清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底数,建立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清单,对照清单进行逐个现场排查,严肃整治违法违规隐患问题。

2.严肃整治未取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合法合规手续,擅自从事养老服务的隐患问题。

3.针对公检法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发送的“三书一函”,做到问题有反馈、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整治有成效。

(三)长效常治阶段(20xx年9月下旬)

结合专项行动打击经验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等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有效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良好秩序。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要认清当前形势,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势在必行,将专项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在有影响力的`报刊、媒体、平台上广泛加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和良好影响。要每月召开打击整治形势研判会,分析案情、查找问题、改进方法、探索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压茬推进。

(二)全面排查抓整治。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法规、自然资源管控利用等多个部门,要对照职责、通力协作、确保实效。对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上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违规问题,予以严厉打击整治。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主动与相关部门互动信息,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三书一函”中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三)完善机制抓管理。注重总结梳理专项行动中的有益经验,分析查找行业监管体系、工作衔接机制、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理性思考,探索提炼出一些有前瞻性、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制度机制等,为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2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

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四、职责分工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3

一、活动背景

随着社会进入网络信息时代。大家的信息来源越来越广,但信息的真实性却难辨真假。近期,各高校出现多起学生因网络兼职被骗案件。诈骗分子往往摸准了高校大学生单纯、富有同情心、防范意识差、法制观念不强的弱点,利用各种手段(比如:打字员、刷单员等省时省力来钱快的信息)想方设法骗取学生钱财。为提高同学们对各类诈骗方式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我社与初等教育学院inter社团联合组织一次防诈骗签字活动。从而提高同学们的“兼职信息需谨慎”意识。明白“脚踏实地才是真”的道理。

二、活动目的

1、提高同学们的惕性和对虚假信息的辩知能力,避开非法集资校园诈骗的陷阱,不要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让更多的人知道轻信和散播虚假信息的危害。

3、让大家明白财富不可能不劳而获,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

三、活动主题

勿轻信、不误传、同努力、抵虚假

四、活动内容

1、两社团做好联谊工作,并商讨活动相关事宜。

2、在人员流动多的地方(老食堂、新食堂门口等)向同学们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让同学在条幅上签字,做出自己的一份保障。

3、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宣传以及相关平台推送。

4、调查本次活动的影响力,两社团对此活动做出总结。

五、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中午时间(周一至周五任意几天)。

2、活动地点:x民族师范学院人员流动处(老食堂、新食堂门口)。

六、主办单位及参加人员

1、主办单位:x民族师范学院校团委

2、活动负责人:

3、参加人员:x民族师范学院所有学生自愿签字

七、活动准备及流程

(一)活动准备

1、书写策划书:由生物院勤工俭学社策宣部书写并递交策划书。

2、引导人员:活动中需要有人拉条幅,向同学们宣传有关本次活动并引导同学们签下“保书”。(勤工俭学社:预报15人,ier创业社:预报12人)。最终人员汇总到两社团社长处。

3、人员工作分配:由两社团秘书部负责协调安排两社团活动中人员的工作情况。

4、赞助商的确定:两社团至少各自找到一个赞助商,把资金做足准备。

5、条幅的制作:由两社团各部门商讨设计一个或两个条幅内容(条幅数量视资金而定),并制作出来,备用。

6、展板制作:两社团有关部门制作一张或两张有关本次活动的'展板。

7、桌椅借取: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桌椅的借取归还工作。

8、其他物品的准备:马克笔数支(视赞助资金而定)。

9、其他以上没提到的准备事宜,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二)活动流程

1、召开签字活动开幕式(签字活动开展之前的某一天)。

由两社团各部门负责人以及预报的25人参与本次会议,会议中介绍参会人员、活动目的及意义、宣读预报人员的工作安排、提示活动中需注意的相关事宜。注意会议照片的采集工作以及会场的纪录卫生问题。

2、活动开展

在活动过程中,参加人员向学生门解说虚假信息的危害,并告诉大家不要转发虚假信息,并引导大家签下“保书”。

3、活动结束

八、活动意义

用过这次签字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虚假信息的危害,提高同学们的惕性,不轻易相信网上的虚假信息,能辩识出虚假信息,不散播虚假信息。呼吁大家可以正视兼职信息,预防网络诈骗。真正认识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能得到应得的财富。只有脚踏实地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不要只想着不劳而获,这样只会使自己陷入绝境。

九、后期工作

1、物品归还:由两社团组织部负责。

2、卫生清理:由两社团策宣部负责。

3、学时统计:由两社团秘书部填写表格。

4、照片采集:由两社团指定人负责拍照,并上交筛选、备用。

5、活动宣传:两社团利用自己的宣传平台自行解决即可。

6、做好本次活动电子版、纸质版存档工作。

7、以上没提到的均由两社长商讨后决定。

十、活动说明

1、本次活动可由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2、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问题。

3、活动时间视情况进行更改。

4、活动做好充足准备,以便更有秩序的进行。

5、所有没涉及到的问题,经社团负责人商讨后决议。

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篇14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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