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知远网

2026-04-1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1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海淀区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海淀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明办主任担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共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工商海淀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在海淀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推荐候选人(20xx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

推荐候选人按照系统。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海淀区文明办创建指导科,推荐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各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海淀区十大感动人物”的对象可优先推荐。

3.组织审核(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海淀区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12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海淀区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海淀诚信之星人员,评选委员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统、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区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癣学校初癣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眩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配合ppt )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22〕4号)文件精神,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择优推荐一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2年10月19日前

学校以QQ群发布诚信之星评比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候选人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并撰写诚信突出事迹资料,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交德育处。

三组织审核(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四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22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营造"诚信待人,诚信做事,诚信学习"的校园氛围,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现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树典型 展风采 宣诚信

三、评选条件

1、在校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校内奖学金,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在6月1号之前,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活动,并将各自活动的'图文资料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各学院初评后,推荐候选人2—5名。要确保推荐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将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附件1)、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于5月31号前报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9房间),电子版请发(xx)。

2、学校初选

学生处6月1日—5日对各学院选报的学生进行初选。参加初选的学生,应准备好个人的事迹材料和其他支撑材料。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将在学生处微信"学工在线"平台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关注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将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3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参加学校终选的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的演讲稿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衡水学院校园诚信之星"、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设立"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3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衡水学学院校园诚信之星"提名奖10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宣传到位、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系给予表彰。

3、设最佳人气奖3名,在"学工在线"微信平台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在所有关注本次活动并参与投票的学生中,随机选出10名幸运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各学院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学院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xx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③仪表整洁端正;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xx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8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闪光点,更好地鼓励学生发 展多种才能,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青春风采,营造 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本学期开展第3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今日校园小明星,明日社会大明星。

二、活动时间: 每年3月———5月

三、评选项目:

1、勤学之星、守纪之星、礼仪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环保之星、进步之星、创新之星、爱心之星、正义之星、诚信之星、孝敬之星、节约之星等。

2、班主任或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取得的成绩自主申报、设立奖项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填写申请表,获得过校级单项奖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2)参加评选的同学必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能起到榜样作用。

(3)凡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一票否决。被评为“星”的学生要摘除荣誉之星。

2、各项具体条件

(1)勤学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刻苦,积极进取,方法得当,习惯良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知识面宽广,学习成绩突出。

(2)守纪之星:课上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损坏公物、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等。

(3)礼仪之星: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敬师长,礼让为先,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善于合作,模范守纪,文明礼仪方面表现突出。

(4)艺术之星:热爱艺术,情趣高雅,多才多艺,在美术、音乐、舞蹈、书法、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的活动,在校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成绩突出。

(5)体育之星:热爱运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强壮,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体育活动,在校级及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6) 环保之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珍爱花草树木,保护环境卫生,随手拾起身边的垃圾纸屑,热爱环保公益事业,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劳肯干,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认真搞好班级、寝室和个人卫生,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学校值日生、大扫除工作,劳动时不怕脏,不怕累。

(7)进步之星:分学习进步,思想进步。积极进取,努力向上,勤学好问,态度认真,在行为规范、学习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

(8)创新之星: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或学科竞赛、计算机网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9)爱心之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热心承担班级工作,为集体活动出力,帮助同学解决困难,为大家做好事。

(10)正义之星:在课堂上、公共场合中能大胆的发现自己的见解。学习生活中碰到挫折、遇到困难能正确对待,勇敢克服。在校遇到大同学期负小同学等不公平的事能仗义执言,出面制止,扶弱帮困,对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劝止、举报。

(11)诚信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2)孝敬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3)节约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五、评选办法和时间安排

1、候选人在自荐、同学推荐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评选,每项(包括学校设立的`奖项和学生自主申报的奖项)评选出1名“xx之星”。若某些项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某些项目特别突出最多可推2名,进步之星(学习、思想)可多人。评选出的“xx之星”填好申报表等事迹材料,如有相关市级以上奖状、证书、参加活动证明等材料附后,一并上交。4月30日前完成。

2、评选出的“xx之星”作为“槐中之星” (校十佳)的候选人,由政教处、团总支进行评选。若符合多个校园之星标准,每班推出1人,参加“槐中之星” (校十佳)评选。5月20日前完成。

3、评选出的“xx之星”和“槐中之星” 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

4、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照片或事迹材料在学校橱窗内展出一年。评选结果作为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它推优的前提条件。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海淀区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海淀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明办主任担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共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工商海淀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在海淀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推荐候选人(20xx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

推荐候选人按照系统。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海淀区文明办创建指导科,推荐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各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海淀区十大感动人物”的对象可优先推荐。

3.组织审核(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海淀区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12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海淀区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海淀诚信之星人员,评选委员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统、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区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0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本科生教育部20xx年工作要点》和《沈阳师范大学“学以载道 诚信为本”第十五个诚信教育活动月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固化我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成果,为进一步弘扬诚信精神,发挥榜样和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全校学生诚实守信,健康向上,传播诚信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

、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成绩较好,无违规违纪现象;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在学生中、学校或社会有一定影响力。

同时需要达到如下基本参选标准:

1、学业诚信:端正学习态度,参加过诚信考试;考试无作弊(违纪);实验诚信,无实验造假;实习诚信,无实习造假;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无抄袭。

2、经济诚信:按时缴费,无拖欠情况;贷款诚信。

3、学术诚信:在论文撰写方面没有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研究数据、论文署名虚假行为。

4、就业诚信:能够做到诚信就业,不存在不诚信就业,如简历造假、面试言过其词、单方违约、与多方签订协议等情况。

5、借阅诚信:如期归还图书,不存在损毁或偷窃图书行为。

、评选名额

本届将评选出10名“诚信之星”。

、评选办法

(一)各学院进行宣传动员,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校内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加强宣传,营造全校参与评选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在本单位开展初选活动进行评选。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召开班会,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推荐。学院经综合考量,推荐上报候选人参选材料。一个学院限报1人。具体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沈阳师范大学第五届“诚信之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附在事迹材料封面后第一页,正文之前);

(2)1000-1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需带有封面,封面标题为“关于推荐XX同学参评第五届‘诚信之星’的事迹材料”(黑体小一),下列居中标注学院(宋体小三)。正文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间距20磅。正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3)能反映候选人事迹的获奖证书,成果原件等的复印件,参与活动的照片、录像或报纸等资料或影像资料等。

上述材料纸质文档请于20xx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学生处。参评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到一个压缩包之中以“诚信之星+学生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评选汇报

要求由申报人自己进行5分钟的候选人事迹汇报,需搭配PPT或视频等媒体设备。评委由我校诚信教育相关部门教师等组成。评选时间为20xx年11月月初。复制汇报课件、抽签及正式汇报评选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确定结果及表奖

学校最终确定得票前10名的候代表成为第五届“诚信之星”评选活动的当选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当选的学生代表进行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我校诚信教育中的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2、密切配合,认真选拔。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坚持择优推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充分听取所在学院广大学生的意见。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动员,搞好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2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3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x小学决定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校园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校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力的道德文化支撑。

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xx”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召开评审小组会议通过评选方案,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布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小学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小学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3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1、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教体育审核后上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候选人将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学校公众号同步进行公示。

2、“诚信之星”按照教职工考核工作方案、教职工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氛围。

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结合《威海市文登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精神,开展推选七里汤小学20xx年度区级教师“诚信之星”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树典型、扬正气,使我校全体教师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投入到下一阶段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推选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1 .推选范围:

(1)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承担班级管理工作的班主任老师优先推选,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推选。

(2)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并且日常工作生活中无失信行为的老师。

2 .推选名额:

根据文登区教体局指定名额,学校将推选1名区级教师“诚信之星”。

二、推选条件

1.爱党爱国,热心公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海贝分.文登”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本年度至今社区双报到服务时长达到10小时及以上。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行使教师权利,认真履行教师义务,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3.为人师表,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崇尚家庭美德,严守个人美德,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自尊自爱,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4.遵规守纪,依法执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廉洁从教,重信守诺。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学习金融知识,支持金融发展,按期还款付息。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教师“诚信之星”推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者;

(5)受到上级、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三、推选程序

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推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

3.终评

(1)测评: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原则上依据20xx—20xx学年教师考核得分)。

(3)确定推选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推选工作领导小组。

4.公示

将推选结果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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